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末日:从丧尸爆发开始成神 » 第7章 基因珠

第7章 基因珠

    被拦下的众人,迫于杨风的淫威,只得握紧武器缓缓朝女丧尸靠近,将女丧尸团团围住。

    “上”杨风一声令下,十人挥动菜刀消防斧朝女丧尸砍去。

    只见女丧尸一跃五米高,扑倒在一人头上,利爪划过,割破了他的喉咙。

    女丧尸又接连跳跃,又有六人倒在了血泊之中,连惨叫声都未曾发出。

    这一下,众人被都吓破了胆,纷纷四散逃跑,其中包括杨风。他已经看出来,这只女丧尸不是一般丧尸,根本就不是他能够对付的,得赶紧逃命。

    就在女丧尸又了结一人性命的时候,一根钢筋呼啸而来。

    好在女丧尸反应迅速,否则一定被会穿透她的脑袋。

    江熠也来到了食堂,先前所受的伤已全部康复,并且体型发生了微变,高大了不少。此刻他的体能已是先前的二十倍,速度达到百米5秒,弹跳力一跃有五米高,力量达到了一拳九百公斤,比世界拳王泰森还强。

    即使如此,面对女丧尸,江熠也不敢掉以轻心,这毕竟是一只敏捷型变异女丧尸,拥有极快的移动速度和反应速度。

    江熠手握消防斧转身跑进一间教室。

    女丧尸猛追,江熠身上血肉的香味让她痴迷,她有一种感觉,吞食掉江熠的血肉,能够让她再度进化一次。

    很快,江熠和女丧尸都进入了教室,女丧尸像壁虎一样趴在天花板上,眼睛灼灼的盯着江熠,好几次的交锋,让她知道江熠并不好对付。

    一时间,教室里只有两者的呼吸声,数个呼吸过去,女丧尸动了,江熠也动了。

    一道冷光闪过,江熠落地,右臂上有涓涓鲜血流出,手上的斧头碎成三块。女丧尸落地,脖子上划过一道血线,一颗丑陋的头颅滚落。

    两者的交锋短暂简洁,没有太多绚丽,身体进化到他们这种强度后,战斗都是如此,都有一击取对方性命的能力,就看谁掌握时机更准,算计更多。

    将女丧尸引入教室,一是限制女丧尸的移动范围,二是避免女丧尸不敌逃走。

    前世,类似这样的女丧尸,江熠至少杀过一千,对于它们的攻击方式早已了如指掌,基本上女丧尸每次跳跃,江熠就能预判她攻击的方位。

    手臂受伤,还是因为武器的硬度不够,女丧尸进化出的利爪和獠牙能够轻松将普通钢铁撕碎。

    刚才斧头划过她脖子的时候,还是被利爪划了一下,斧头没有防住,受了一些轻伤。

    当然所谓的轻伤,其实伤口有八厘米长三厘米深。

    不过对于进化者来说,这点伤真的无所谓,他们的细胞繁殖力是正常人的十倍,只要有足够的血晶能量,最多两个小时就能恢复。

    从女丧尸的后颈处取出血晶,与普通丧尸的血晶相比,这颗血晶是普通血晶的两倍大小,并且里面有一抹绿色。

    这种变异丧尸的血晶,不能够直接吞食,需要用特殊方式进行数十次的稀释,最后可以得到二十颗普通血晶,还有一颗绿色的基因珠。

    基因珠,就如同它的名字,它能赋予人体一种全新的基因,获得一些匪夷所思的能力。比如眼前这颗女丧尸的基因珠,进化者在吞食之后,有70%的可能是强化腿部,获得无与伦比的速度。

    江熠并没有打算吞食掉,这颗基因珠太过普通,不值得他吞食。

    基因珠,不同于血晶,吞食越多就越强。基因珠是赋予基因,这种基因的实用性才是关键,并且被赋予的能力非常消耗体能,一个c级进化者基本上只能吞食两颗基因珠,再多一颗,身体就会吃不消。

    举个例子,进化后的身体体能就是汽车的油箱,基因珠就是车上的装载物,装载物越多就越耗油,如果吞食的基因珠过多,可能还没使用几下能力,就已经力竭了。

    所以在基因珠的选择上,个人有个人的思量。

    离开教室,唯一可惜的就是女丧尸进化出的利爪没能带走,那可是非常不错的材料,打造出的武器,硬度堪比某些合金。

    食堂被烧死的五百只丧尸,共获得血晶四百颗,令江熠很满意。有了这四百颗血晶,他就能实施自己的计划了。

    之后,江熠来科技楼五楼,推开大教室门,九十多名师生在一个角落有气无力的躺着,个个面容憔悴,是被饿的,其中还有十多名女生衣衫不整,目光呆滞。

    至于另一个角落,堆满了泡面火腿面包等食物,足足数十箱。十多个人抄起武器警惕的看着江熠。

    明明食物很多,却有很多人挨饿,这样古怪的一幕,对于江熠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这就是末日,有限的资源被所谓的‘强者’掌控,用来满足自己的各种私欲。

    “楼下的人吃屎的嘛?有人闯进来了也不来报告。”杨风喝骂道。

    以江熠如今的身手,想要不惊动楼下的两个普通高中生,简直轻而易举。

    “江哥。”单琴、朱倩五人激动兴奋,救星来了。

    “你们一起上,还是一个个的来。”江熠对着杨风几人面无表情的说道。

    对方一共十三人,其中吞食过血晶的有五人,杨风算是里面吞食最多者,已经算半个进化者了。

    末日才第三天,能够进化到这种层度,不可否认杨风很强,只要给予足够时间成长,一定能够成为A级进化者。

    可惜他遇见了江熠,注定是没机会成长了。

    为什么要杀他?很简单,像他这种在末日里无限放纵私欲,为非作歹的人渣,只会加速人类的灭亡。因为他们可能会强大自身,但却会阻碍整个人类变强。

    遇见了,那就随手杀之。

    十三人一起上,也没能在江熠手中撑过一分钟,杨风还企图用单琴威胁江熠,结果被一拳打爆了腹部。

    死的时候,用一双眼睛怨毒地盯着江熠,他不甘他恨啊,明明自己都没有怎么得罪江熠,江熠却要杀了他。

    “江哥,你真是太强了。”解开王二身上的绳子,王二一脸崇拜。

    此刻他对江熠是真的心服口服,再也没有了先前出去单干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