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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吊的地平线(8)

    当查理斯回到家时,总是被孤独所笼罩。能陪伴他的只有那只乖巧的珍妮,此时的珍妮正在壁炉边的地毯上熟睡着。火光时不时地照亮它身体上的绒毛,看起来似乎比往常更加的美丽。

    而查理斯则独自坐在了沙发上,茶几前摆放着一个装有威士忌的酒杯。有时候酒精真的是打发无聊的好东西,它会让你的脑海里充满烈性的刺激,从而让你忘却那些仍有所牵挂的东西。

    就在查理斯将杯中的威士忌喝尽,想要再为自己倒一杯的时候,门铃声响了起来。他缓缓地从沙发上离开,走向了房门,当他打开门的时候,只见外面正是约翰先生,他左手拿着一瓶苦艾酒,右手一瓶香槟酒。他没有办法做挥手的动作,只好朝着查理斯点了点头,就算是和他打了一个招呼。

    “你宁愿自己一个人喝闷酒,也不愿意叫上我这个老头子?”约翰先生一边说着,一边迈步走进了查理斯的房间,将两瓶酒放在了茶几上。随即他坐在了沙发上,看了看酒杯中的威士忌,“孩子,你到底有什么心事啊?”

    “没有什么,只是突然想要喝几杯。”

    “老蝙蝠的雷达可不是盖的,要知道,没有人会在没有事情的时候喝几杯烈酒为自己找不痛快呢。说出来吧,我可是个值得你信任的朋友呢。”

    查理斯叹了一口气,便坐在了沙发上,和约翰先生说起了伊芙琳的事情,以及在医院被处罚的事情。果然,和一个人倾诉出心底的秘密,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约翰先生点了点头,打开了苦艾酒和香槟酒,用这两种看似相差悬殊的酒调制了一杯鸡尾酒,递给了查理斯。

    “这种鸡尾酒,我还是第一次见过呢。”查理斯接过约翰先生递给他的那一支郁金香酒杯,他看了看里面酒液的颜色,就像是一杯哈密瓜果汁。

    DeathintheAfternoon,由大作家海明威发明的鸡尾酒,名字也源自他1932年一部描写西班牙斗牛的短篇同名小说,因此这款鸡尾酒也可以叫作Hemingway或HemingwayChampagne。海明威钟爱香槟,他曾说过:“想不出比买香槟更好地花钱方式了”。而DeathintheAfternoon正是体现了他对香槟的钟情所表现出的,毫不吝惜的创造力。

    据说,它是海明威在法国饮用苦艾酒时创造的,将苦艾滴入香槟酒中,“乌佐效应(loucheeffect)”慢慢发挥作用,酒体浑浊成乳白,茴香与黑甘草占主导地位的同时,潜在的葡萄香气也不甘示弱,它们共同创造了一种颓废而强烈的情感,无论是味道上还是视觉上。在饮酒这方面,海明威和约翰先生是个举世天才。

    “难不成还要我喂你吗?”约翰先生看着查理斯说道。

    查理斯深呼了一口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这种味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苦艾酒的苦涩味道与烈性一瞬间温暖了他的身体,而下一秒,香槟酒的二氧化碳犹如一把释放苦艾酒的钥匙,这杯酒的烈性进入了查理斯的五脏六腑。一瞬间,他的眼前便开始变得模糊,下一秒他便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倒在了沙发上。

    约翰先生则不慌不忙的站起身,将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盖在了查理斯的身上。

    加文和女人共坐在一张餐桌上享用着晚餐,两个人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默默地填饱着各自的胃。女人一直想要和对面的加文寒暄几句,并思考着问什么样的问题才不会让加文觉得自己很烦。而加文则一直快速地吃着餐盘内的牛排,想要快速离开餐桌,回到卧室。

    “今天你忙了一天,应该很累吧?”女人按耐不住这出奇的安静,首先发问道。

    “还好吧。”加文敷衍的回应着。

    “你是神经外科的医生,想必你应该每天都在为患者开刀吧。”

    “对。我吃饱了,晚餐很好吃。”加文面无表情的说完这番话后,便径直回到了卧室,关上了门。

    他在卧室内坐着,待了很久。直到当他听到门外的女人将餐盘放进消毒柜,随后又听到了一阵关门声,他才走出了卧室。只见客厅内被她收拾的干干净净,连同房间看不见的死角都被她收拾好了。而客厅的餐桌上,则摆放着一支钢笔,钢还压着一封信纸。加文缓缓地拿起那封信,只见上面用利落的字体写着:

    我先走了,有需要我的地方可以找我。我昨晚已经把我的联系方式告诉你了,如果你还记得。

    加文将信纸团成了一团,扔向了垃圾箱。他伸了一个懒腰走进了浴室,十点零九分,他裹着浴巾从浴室内走出,回到了卧室。

    今晚的太平洋格外的安静,犹如一个镜面。弦月悬挂在圣佩德罗港口的上方,倒映在一望无垠的海面上。此时的海岸线与天际线已经融为了一体,即便是月光也无法将它们拆分。而今晚的海风也安静的出奇,甚至连同屋内帷幔的褶皱,也不敢轻易动弹。

    太阳从太平洋上空缓缓升起,东方的天空已经渐渐露出了金黄色的光芒。或许就在下一秒,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便会布满洛杉矶的天空。那时便可以看清跑马场的颜色,以及公路边的石子路的颜色,以及不远处耸立着的废弃天文台的颜色。

    八点十分,阳光照亮了这座城市。圣母教堂的圆形建筑被阳光反射,折射出了五颜六色的光芒,它们照射在了地面上坑坑洼洼的积水里,就像是一盏盏还未熄灭的探照灯。

    查理斯此时从沙发上睁开了眼睛,他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了。他感觉自己的嘴中残留着一股酒精的味道,而头却一直昏昏沉沉的。他缓缓地坐起身来,只见他身上多出了一件棕色的风衣,而茶几上也多出了一瓶开封的苦艾酒,以及一瓶见了底的香槟酒。这些东西犹如一点点的记忆碎片,在他的脑海里拼凑成了一些不完整的回忆。他从沙发上离开,走进了浴室,冲洗了一下身体上残留着的酒精气息。他将衣服扔进了洗衣机,换上了一身整洁的白色休闲装。随即他拿着那件风衣,按响了邻居约翰先生的门铃。

    直到查理斯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按动门铃,叨扰约翰先生的时候,门被缓缓地打开了。很显然他是刚刚从床上起身,他身上的那一件黑白条纹睡衣宽松的裹在他的身上,而一头凌乱的头发在他的头上肆意以最夸张的姿势站着,他看起来像极了一名刚刚从集中营逃脱出来的难民。

    “有什么事吗,孩子?”约翰先生打了一个呵欠,问道。

    “您的外套落在我家里了。”查理斯说罢,将外套还给了约翰先生。

    “你要是女人的话,我会把你拖到我的卧室好好教训一顿的。现在,进来吧。”

    查理斯愣在了那里,而约翰先生则看出了他的担忧,笑了笑,“你可别想打我的主意,我仅仅只是想请你吃一顿早餐,再看上一部奥黛丽·赫本,或是玛丽莲·梦露的电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