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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侍卫统领

    辛苦折腾好一阵,“脸色泛青”的拉蒙软绵绵地躺在床上,借口身体不适不便招呼,就倒在床上一动不动了。

    庄园里再没有加尔萨主教认识的人,他便自己坐在客厅里,翻开《启示录》又看了一阵,进出的人都特意绕开这位“大人物”,只敢远远地看他几眼。

    不多时,加尔萨主教觉得实在无趣,就唤来老仆人,收拾行程离开了。

    伊莎贝拉见加尔萨主教离开,就走进拉蒙房间里等他醒来,哪知她一进门,就见拉蒙掀开被子跳下床,撩起衣摆不停地扇着。

    “热死我了!一身都是汗。”

    伊莎贝拉捂嘴窃笑:“你又在使坏!”

    说完,她又迟疑地问道:“你不喜欢加尔萨主教么?”

    拉蒙扭过头看了小女仆一眼,闷声说道:“倒也不是,只是刚才主教的问题我回答不上来,就只好找个理由躲开了。”

    伊莎贝拉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眼睛眯成好看的下弦月:“啊!我的小弟也会这样!”

    “才不是!只有我会这样,因为我明白,所以我会害怕。”拉蒙心想。

    但他也不至于着急为自己分辨什么,转而问道:“布洛姆骑士呢?今天他来庄园了么?”

    伊莎贝拉回答道:“我今天早上看到他了,但他没呆多久就又骑着马出去了。”

    拉蒙又问:“他有说他出去做什么吗?我今天本来想要让侍卫们认识一下新长官的。”

    伊莎贝拉摇摇头,她并未与那位骑士先生有过交谈。

    拉蒙心想这个诺曼骑士确实活该被加西亚整治,这也太不着调了。

    他过去认为符合“骑士”这一形象者,无一不是忠于职守的模范军官,连只有数面之缘的乔苏亚·托勒也是这样。

    拉蒙如今开始有些怀疑伊尔温·布洛姆自称参加过近十年遍布欧洲各地的战争,其中搞不好有许多自我吹嘘的成分,最多上阵摇摇旗,见势不妙恐怕溜得比谁都快。

    这么一想顿时觉得合理多了。

    他心目中的强大骑士,应该得是罗德里戈这种沉默寡言健壮如熊的模样,板着一张全世界都欠他钱的死人脸,平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该出手时就拔出宝剑冲进人堆嘎嘎乱杀。

    反正前世的文艺作品都是这样演绎的,最好他冲进人堆之前,先单膝跪地向天主和圣母祷告一轮,再亲吻一下导师或者君王赐下的佩剑和亡妻留下的十字架。

    光是想象就觉得很强很无敌。

    “要是我以后有机会成立骑士团,战前仪式一定要弄成这个!”拉蒙沉浸在幻想中,咧开嘴傻笑着想到。

    “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神!在地上平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路加福音2:14

    这是《荣耀赞歌》,是借天使之口所言说的,耶稣生而为人的第一个使命:让荣耀归于神。

    拉蒙还想道,以后不如就让骑士团冲锋之时唱着这段赞歌。

    真是越想越带感。

    伊莎贝拉眼见着拉蒙嘴巴大张神游天外,涎水眼看着就要从嘴角流出来了,连忙推了推他。

    拉蒙回过神来,赶紧吸溜一下避免自己出丑,不想却一下子被回流的口水呛到,猛烈地咳嗽起来。

    伊莎贝拉赶紧上前来拍了拍他的后背,见小拉蒙咳嗽一阵后稳住了气息,只是脸上都是呛出来的泡沫,还不自觉地一脸感激之色看着自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拉蒙有些羞恼,以前总是揶揄打趣她,如今风水轮流转,轮到他被伊莎贝拉取笑了。

    他便假装生气地去挠小女仆的痒肉,小女仆连忙跑开,跑了没多远又回头说道:“我去看布洛姆骑士回来没有!”

    拉蒙微笑地看着她轻快的背影,他看得出来伊莎贝拉本身是个欢快跳脱的人,她平时的端庄谨慎,只是因为她生活在巴塞罗那城堡里,却没有一个显赫的姓氏。

    在中世纪,这样的问题是无解的,也就是他会“投胎”,要不然也得过得小心翼翼。

    没多久伊莎贝拉又回来了,站在门外,像一只小猫一样探出脑袋来看拉蒙:“布洛姆骑士回到庄园里了!还有,他说他之前是去找一个附近的山还是什么的。”

    拉蒙见她说得云里雾里,略微思考一番,脑补了伊尔温·布洛姆登上高地,查看附近地形和人烟分布状况,记录信息之类的。

    “还算是说得过去。”虽然布洛姆应该先来通知自己,但那会儿过来也许会碰上加尔萨主教,没准全程在跟拉蒙大眼瞪小眼。

    伊莎贝拉帮着拉蒙收拾了一下着装,好让他有个“阁下”的模样,任命指挥官时会有一个简单的仪式,虽然加西亚已经为他准备好了礼仪官,基本接管全程。

    “若是完全照着我的心意来,我是一定要考校一下伊尔温·布洛姆的本事的!”

    但加西亚白白给自己一个不必付薪水的骑士使唤,无论如何也要接收,人家是正儿八经的贵族骑士,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庄园里也只能给他安排一个侍卫统领的职位。

    这般想着,拉蒙来到主厅,吩咐仆人通知此行携带的所有侍卫聚集到此。

    布洛姆骑士和礼仪官已经到场等候了,恭敬地朝“佩拉托拉达男爵阁下”行了一礼。

    这就是头衔的好处了,哪怕人们并不在意他的话,但也必须尊重伊莎贝拉捧在怀中的匣子里展示着的权杖。

    趁着士兵们还未集结的空闲,拉蒙便与布洛姆骑士攀谈起来。

    “我听说你方才去找附近的高山,是要查探庄园附近的情况是么?你会绘写地形么?我在巴塞罗那时,听城堡总管大致讲过有这么一门技艺。”

    布洛姆骑士揉了揉后颈:“这...这个嘛...我手中暂时没有皮纸和墨水。”

    他又拍了拍胸脯,用肯定的语气道:“男爵阁下不必担忧,我走过的地方,再走一次一定能分毫不差!”

    拉蒙心中顿时警铃大作,这不合理,从诺曼底到布尔戈斯何止千里,布洛姆难道还能不靠向导直接返回不成?一听就觉得很有问题,八成是在吹牛。

    他便开口试探道:“哦,那你能带我去爬你刚才去过的那座山么?我上次来布尔戈斯就想这么做了,可惜时间仓促没能如愿。”

    布洛姆慌忙摆了摆手:“哎呀这可不好,那多危险呀!”

    拉蒙当场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眼神仿佛在说你刚才是不是在欺骗我。

    布洛姆眼见着场面尴尬,心一横就打算让身旁的礼仪官帮自己掩护一下:“我刚才去的地方有女妖精,必须要成年的勇士才能击败的!”

    “礼仪官先生可以为我作证,女妖精是很难降伏的!”

    说着,他朝礼仪官使了个心照不宣的眼色。

    可惜,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伊莎贝拉,其实都瞬间明白了布洛姆的话。

    “这......”礼仪官心底里破口大骂,他是个伶俐的人,第一时间就看向了坐在主位上的佩拉托拉达男爵。

    只见小男爵阁下,脸色已经跟锅底一般黑了。

    礼仪官想起了拉蒙“蒙恩者”的绰号,顿时心有灵犀地板起了面孔:“我没有听说过布尔戈斯有什么女妖精,属灵的国度里当无邪物!骑士先生请慎重一些。”

    布洛姆骑士犹不死心,朝礼仪官努了努嘴,眼神不停地往下瞟。

    礼仪官只当没看见,扭过头去不做理会。

    拉蒙看着布洛姆骑士的拙劣表演,内心对他的期待已经掉到谷底。

    算了,反正本来也没打算对布洛姆委以重任。

    一个诺曼骑士,当个纯粹的保镖总是及格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