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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奇幻故事并不能触动人心

    月眸历128年艺术都市拿西艾法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反过来说,看清真相后厌恶生活的人称不上是英雄。

    即使这个世界的花朵有着繁多的品种,也不妨碍我对它们的无感。毕竟什么东西都是由那个内心映照出来的,所以只能用虚妄来形容这里的一切。

    虚妄……吗?令人怀念的词汇。我曾用它来标榜自己的人生,因为很酷。

    愚蠢到家了。

    就好比架空的奇幻故事,比起以现实为原型写出的故事,着实逊色太多。

    故事的背景本就是虚假的,内容则就更加天马行空了。实在想不出这种故事怎么来和读者共鸣。总不能我数学不好,看到故事的主角学不会魔法转而攻克咒术,就感动得落泪吧。怎么想都太牵强。

    奇幻故事并不能触动人心,故而这个荒谬的奇幻世界难以让人“热爱”。

    厌恶才是正常的态度,我如是想到。

    “我有点事要办,会暂时离开王宫,如果还有什么事要通知的话,就不要到处找我了。”

    “遵命,阁下。”仆从慌了神,赶忙点头哈腰。

    王宫里的行动要拘束很多,虽然有着后花园之类的休闲之所,但是无处不在的侍卫和仆从会给人正在被监视的压抑感。

    在这里还是谨慎点为好。

    之所以要出去一趟,是因为遇到过一个熟人。嗯,姑且算的上是熟人。

    为了打发无聊的时日而写书时,意外地想起就算是在这样的世界里,仍留存着某些遗憾。别误会,不是有关于我的事,我早已对过去的一切释怀了。

    王宫并不大,只稍晚间散步的功夫,就走到到了内城门口。内城指的当然就是王宫,只不过相比于琉璃艾尔,同样作为王城的拿西艾法各方面都轻巧华丽一点,该说不愧是艺术之都吗。

    站在高处的内城向下瞭望,便能看清拿西艾法的全貌。主城的建筑风格还是那种中世纪欧洲走向。如果说拿西艾法偏向哥特式建筑的话,琉璃艾尔就更偏向维多利亚风。

    有着任何奇幻作品里都常见的设定,因而在看过一遍后也不会有特别的感受。

    主城的车马往来依旧喧嚣,但喧嚣的不是繁华的闹市,而是慌乱着逃出城的市民们。不久之后,这个国家就会迎来新的变革,身为梅茨艾拉王国的子民,想必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始料未及的变动。

    对于小国而言,没有什么比卷入大国之间的纠纷更头疼的了。

    话是这么说,不过梅茨艾拉并不算是小国,若能发挥得当,在国际纠纷中也是可以拥有主动权的。避免引发战争的手段有很多,关键还是要看国王和大臣们的决策。

    出来得真不是时候,道路上的马车和行人都实在太多了,走在大路上很不方便。当然,一般进行秘密活动时都是要走小道的,这是常识。

    拐进隐蔽的小道,穿过高矮不一的平房,就来到了平民们的住宅区。这里甚至还要更破旧一些,很多大城市都有这样的地方,因为每块地发展策略不同,有的几十年的老房子还留着没拆。嗯,这种一般称之为城中村吗。

    他就住在这样的地方。

    类似于现实中的小区,尽管老旧得墙面都发黑了,里面还有块充足的绿坪供人休闲娱乐。大概是由自己的内心映照出的缘故,绿坪上还有不少配套设施,翘板、秋千、滑梯,以及老年人常用的木椅。啊,等等,虽说住在了类似贫民区的地段,但这里的人可都是有大城市户口的,说不定一套房子就能换镇上的别墅了。

    稍微冒出了类似泡沫的东西,让人好奇它到底有没有被戳破。

    小区里只有稀少的行人,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收拾好行囊躲去避难了。就算不是避难也要先离开一阵子,免得被抓去当动员兵了。

    这么一想,这时还留在拿西艾法的,不是困于财力的贫民,就是来自敌国的间谍了。最后的七人众,“鬼手”斯卡亚就属于后者。

    我用魔法破开了公寓的前门。

    “谁?!”室内传来男人震惊的声音。

    住在这里连灯都不开,这就是间谍吗?黑暗中,依稀能看见桌台前浅酌的男性身影,现在他警觉地放下酒杯,把手伸向了后背。

    “来这座城市前我就察觉到了熟悉的魔力波动,起初还以为是身体的错觉,最近才想起来这股魔力的主人,是你啊。”

    “西维尔的养女,西茵•莱……不,现在该称你为西茵•艾法了。”男人皱紧眉头,露出了有如吃了苦药的神情。

    “我怎么称呼都无妨,今天的重点是你,还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会自投罗网什么的就像是中了彩票一样。我基本只中过5块钱的双色球,是那种买16注才能中一次的倒霉蛋。”

    ”所以,我觉得在这里杀了你简直就是命运啊。”

    “臭婊子。”他意识到了我的杀意,终于将精炼好的魔力展露出来。

    “鬼手”斯卡亚,帝国最强的拳术师,虽然擅长将魔力精炼到拳法上,但是最喜欢用手刀杀人,是个疯狂的处刑官。

    “怎么,不去施放你引以为傲的魔法吗,那么,我可要……”

    “呲。”瞬步近身,利剑刺穿了胸膛。

    我又嗖地拔了出来。

    过去,有一个爱哭的家伙,她曾有过复仇的计划,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达成。

    念此,我将手握的利剑扔下,脱下手套,露出白洁无暇的双手。

    五指成刀,对准了眼前快要倒地的男人。仅一瞬,手刀吻合剑痕,再度贯穿胸膛,顿时,他的胸腔中喷涌出如同烈酒般浓烈的鲜血。

    还不够,右手完了是左手,接着,再换做右手。

    “啊!”

    “啊!”

    “啊……”

    已经记不清他发出了多少声惨叫了。不过不要紧,这并不是真实的故事吧。

    奇幻故事并不能触动人心,因而怎样的死法都不足以让人心生怜悯。

    我嗤嗤地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