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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猛犬最喜欢嘴硬的人!

    “尼曼哥,那小子就在这栋楼,二楼203室!”

    沈墨所住的社区外街道角落里,很是昏暗,是“老鼠”们的最爱,此时有几只便守在这里,密谋着什么。

    说话的正是之前跟踪过沈墨的小个子黑人,此时接过对方递过来的一沓绿色的百元大钞,眼睛几乎眯到看不见。

    他也没想到,之前自己给肥仔鲍勃通风报信,倒是让他知道和肥仔鲍勃有恩怨的还有一个沈墨。

    有人既然上赶着去找杀害肥仔鲍勃的人,那他自然得靠这个赚上一笔了!

    “希望你给的消息没问题,要不然我会让你尝尝我们哥几个的手段的!”对面的男人上身只是简单的套着一个健身背心,两条肌肉扎实的胳膊以及裸露在外的脖颈处,被青黑色的纹身布满。

    一看便知道,不是什么好惹的货色!

    “尼曼哥,我的消息,什么时候出过错,那天晚上肥仔鲍勃就是去找这小子的麻烦的,然后就离奇死亡了,不是他做的还能是谁?”小个子黑人听到身前男人略带威胁的话,手中点票子的动作也微微停顿,露出一个谄媚的笑脸。

    “那就最好了!”尼曼侧头朝着沈墨所住的楼层二楼看了过来,一双眼睛,充满了冰冷。

    花臂男人尼曼也是在迈阿密道上颇有名气的一个,最喜欢拿自己的铁拳,将人捶死,享受那种杀人的快感,心狠手辣,可见一斑。

    不过他不属于那个帮会,算是游离在帮会外的一员,如果非要定性的话,说他是个杀手更为贴切一些。

    “尼曼哥,没什么事儿,那我先撤了!”小个子黑人,眼见没自己什么事儿,直接打撤了,毕竟好几个客人还等着他的消息呢。

    如此高价值的线索,他不多卖几次,简直对不起他情报贩子的身份。

    “别啊,都来了,不上去坐坐吗?”

    瘦子阿鲁,从街道处,一片阴影下走了出来,嘴中也戏谑的笑着。

    原来当初是这小子出卖了自己的行踪,让肥仔鲍勃找上了自己,而如今自己被人悬赏,似乎也是肥仔鲍勃的那件事的延续,沈墨不是什么良善之人,怎么会放过这小子!

    不过话说回来,迪莉娅为什么知道自己被人悬赏,毕竟知道自己和肥仔鲍勃恩怨的人,虽然有几个,但一定没有迪莉娅。

    看来,这小姑娘,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眼见瘦子阿鲁走近,花臂男尼曼眉头皱起,看着一步步逼近的阿鲁,冷声道:“我不管你是谁,敢挡着我发财,都会下地狱和死神打招呼!”

    来者不善的瘦子阿鲁,让花臂男尼曼感到一丝丝的威胁,此时的他,胳膊上依然青筋暴突,蓄势待发!

    他身后的两个同样身体上布满纹身的白人男人,手中更是悄悄朝着腰间摸去。

    “砰砰砰!”

    硝烟散去!

    小个子黑人神情惶恐的看着手中握着手枪的瘦子阿鲁,眼中尽是绝望!

    杀人,好果决!

    这才是真的杀手吧!

    而对面的花臂男尼曼,身后的两个摸出手枪的同伴,在枪声响起的时候,便已经倒在了地上,而花臂男尼曼的大腿上,此时也有着一个弹孔,滋滋的往外冒着鲜血。

    这个出血量,应该是打中大动脉了!

    “这就是杀人的感觉吗?怎么还有点儿爽呢?!”掌握着瘦子阿鲁身体的,自然便是沈墨,第二次杀人的他,之前的那种呕吐感几乎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生杀予夺的快感。

    从没感觉,自己竟然还是个变态!

    沈墨心中感到一阵好笑,不过他并不排斥什么。

    当法律约束不到你的时候,总会尝试去突破之前法律约束的种种条框,沈墨此时便是如此。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抢赏金的,何必置我等于死地?”花臂男半跪在地上,大腿上的伤口,让他行动很不便,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汗水,这才颇为憋屈的向瘦子阿鲁这边问道。

    在花臂男尼曼的认知里,瘦子阿鲁无疑是来抢生意的!

    毕竟十万美金,在这迈阿密城里,必然有不少人感兴趣。

    杀死肥仔鲍勃的是考夫曼,不过他也是为了救下沈墨,知道这一切的沈墨,也不介意替考夫曼抗下这些因果。

    沈墨摇摇头,看向小个子黑人:“所以,是你在向外兜售沈墨的消息?”

    和煦温暖的笑容,挂在瘦子阿鲁的脸上,但这在黑人的眼中,无疑和前来索命的撒旦并无二致。

    扑通一声,小个子黑人直接跪在了沈墨的身前:“大...大哥,这钱都给你,我都是无心之失,无心之失啊!”

    他倒是聪明,一眼便看出来,这位很可能不是来找沈墨麻烦的,只不过实在是有点晚了!

    枪声再起,小个子黑人也倒在血泊之中。

    “说说看,这到底是谁的悬赏吧!”沈墨握着手枪,向着花臂男尼曼靠近,最后直接半蹲在他的身前,一张笑脸,被沈墨露了出来。

    迪莉娅的消息,有些模糊不清,他只能亲自去调查了。

    还好他掌控阿鲁的身体的时候,一些打斗,握枪的基础招数,都是身体的肌肉记忆,沈墨也可以应用。

    “道上的规矩,你应该知道,要想知道是谁悬赏的,可以去....”

    花臂男似乎很是硬气,对于沈墨的问话,还打算糊弄过去。

    沈墨站起身来,脸上的笑意渐浓:“西城郊有个大型猛犬基地吧,不知道你这副样子,在饿极了的狗狗面前,更多久能够化成白骨!”

    内陆的黑涩会喜欢用埋的,海边的黑涩会喜欢沉海,但还有些黑涩会喜欢喂狗!

    尤其是在漂亮国,大型猛犬还是很有市场的!

    听到沈墨的话,半跪在地上的花臂男,当即脸色便绿了,这岂不是要要他的老命?

    这种被猛兽撕咬而死的,怕是一点不比凌迟来差吧!

    花臂男想想都感觉自己的神经要崩溃的感觉。

    “野狼会?”

    这漂亮国的黑涩会名字都好随意!沈墨心中腹诽,对于帮会名字的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