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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他乡无故知

    阳光透过逐渐变薄的云层,照射到了程向东的脸上,打断了他的思绪,也打破了他想下场大暴雨的愿望。程向东只觉得浑身疲惫,他的疲惫不只是因为军训,也因为没有休息好。二十五中蚊虫奇多,宿舍楼更是因为临近人工湖那个蚊子孕育的摇篮,经常遭受空袭。程向东十分羡慕那些谈恋爱的学生所拥有的忍受能力:敢在蚊虫出没最频繁的时段——傍晚,以及蚊虫出没最密集的地方——小树林里现身,并且能不受影响的做自己的事情。他忘记带蚊帐,又不愿麻烦程父来送,只好一直忍着,只当是济世行善了。好在跟他一个宿舍的几个同学也因为不知道二十五中蚊子凶悍,都没有带蚊帐。每到晚上,几个人就跟圣僧一样,靠自己的定力入睡,偶尔有“修为”不够的发出几声不和谐的“啪啪”声。不知道谁带的一瓶花露水几个人没几天就喷完了,只好续上肥皂水和洗衣粉水接着喷,恨不能烧几只可以熏人的臭袜子当蚊香用。又几天过后,程向东的几个舍友都有了蚊帐,他便成了蚊子唯一的攻击目标。在身上出现多处“吻痕”后,程向东只好打电话向程父求救,让程父把蚊帐送到传达室。

    程向东拖着疲惫的身体去取回了程父送来的包裹,觉得无事可干,只好回教室去睡觉。他走到教室门口,看见里面只有一个同学在看书。

    那个人也看到了程向东,问道:“你怎么没出去转转?”

    程向东边往里走边说:“有什么好转的?”

    那人放下手中的书,说:“就是,哪有罪犯想熟悉自己监狱的?除非是想越狱。唉,这次又判了三年,有的是时间参观。你叫程向东,是吧?”

    程向东笑着说:“是,阁下是?”因为军训是几个班一起合练,十天下来,程向东只记住了自己宿舍人的名字。

    “冷正海,叫我老刀就行。”

    程向东不免好奇,问道:“你这外号怎么来的?”心说不会是自己取的吧。

    老刀解释说:“以前没事儿的时候喜欢画游戏里、漫画里的各种各样的刀,同学就送了这个外号。”

    程向东点了点头,“哦”了一声,心里替老刀庆幸他没有喜欢画剑和镖,而老刀则庆幸程向东真相信了他。真实的情况是:老刀因为是美术特长生,刚上初中时,其他同学都称呼他“艺术家”。但相处的久了以后,同学们发现:老刀身上有一种别的艺术家所没有的特殊的“气质”,便把这种“气质”加在了对他的称呼前,变成了“狗屁艺术家”。上高中以后,老刀为了防止这个绰号被学校的初中同学传开,再被叫三年,便提前给自己想了一个,仿佛绰号就是一个板凳,谁先抢到就是谁的。

    老刀学的专业是国画,但在专业课之外的创作都是达达派的风格,翻开他的课本,能看到元谋人坐在计算机前上网,曹操左手大砍刀右手棒棒糖……程向东之前对老刀有一点印象,军训时的一天晚自习,一只倒霉的大飞蛾飞到了教室里面,吓得很多女生或真或假的尖叫起来。那时其他男生不是被女生吸引就是准备抓住飞蛾吸引女生,只有角落里的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为了烘托气氛,藏在课本后面“啊”“呀”“哦”的叫个不停。程向东觉得,这样的人才以后是不会少犯错的。

    晚自习上课前,熟悉完“监狱”的学生陆续回到了自己的“牢房”。夏天的这段时间,晚上七点也可以称为黄昏。闷热使很多学生在心里默默地向上天祈祷:学校里某个人身上遭遇“奇耻大冤”,然后天降一场大雪,给他们降降温,同时他们也疑惑:扩招了这么多借读生的学校领导们为什么不给教室装上空调。“上天”可能对学生们的想法表示不满,不仅没降雪,就连风也是加热后才给送来。

    窗外白天憋了一天的知了开始起劲儿的叫,这本无关紧要的声音却增加了学生们的热度。教室位置还没固定,程向东因为回教室早,占了窗边的一个位置,这本无关紧要的位置却让他感觉到了一丝清凉。远处的楼房逐渐挡住了落日,程向东把目光从窗外移到教室,盯着自己桌面的新课本发呆。忽然,他注意到桌子的左上角刻着两个字。每一届学生似乎都有在桌子上刻字的习惯,就像是一种传统,不知道是受孙悟空刻“到此一游”影响还是受鲁迅先生在桌子上刻“早”字影响。这张桌子上刻的是“爸妈”,这不知给多少人用过的“爸妈”让程向东想起了他初中时用的桌子,那上面也有两个字:父母,只是那是他自己刻上去的,也真的激励过他,但现在他却想把桌子上的字刮掉,因为觉得实在有些幼稚,似乎还用不到这“爸妈”。

    程向东看到在“爸妈”的下面有一行小字: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落款是“自息不强”,他暗自吃惊:二十五中还能有这样的学生?心说应该是借读生刻的。

    同桌王磊注意到他在看桌子上刻的字,对他道:“很精彩吧!刻什么的都有,励志的也就算了,你看我桌子上刻了些什么?”

    程向东歪过头去,只见在一堆QQ号、手机号中写着:×××,我爱你,一生一世。程向东本不是个多情的人,但刚刚对初中的回忆又加上这句话的刺激,还是让他想起了白天见到的叶嬅。

    叶嬅是在初一下学期时从别的学校转去程向东班里的,只是程向东在刚开始对叶嬅一点印象也没有——事实上,他对初一一年都没有什么印象,处在一个“没心没肺没烦恼”的“三没”阶段,上初二后,程向东才发现自己班里有一个叫叶嬅的很优秀的女生。因为叶嬅很漂亮,而准备以貌“娶”人的男生又十分多,所以喜欢叶嬅的男生也有很多,只是叶嬅会让他们知道,她不会跟任何人谈恋爱。程向东平日里见多了能同时跟多个男生追逐打闹的女生,还有一些女生能跟男生称兄道弟,所以在程向东的心中,叶嬅跟那些女生相比就像清澈的山泉水与污水,又像花草的清香与汽车的尾气,因此他也喜欢叶嬅。只是那时他是一个“标准”的好学生,像大部分好学生一样,他把这这份“喜欢”深埋在了心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程向东对叶嬅的好感越聚越多,心底快要埋不下了,他便计划在中考以后跟叶嬅表白。只是时间恍恍惚惚就过来了,程向东什么也没有做,即使他已经在脑海中为自己排练了一万遍,也设想好了各种结果。不过他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感觉。中考后隔了两个多月时间又能见到叶嬅让他十分开心,觉得虽然不在一个班了,但至少还在一个学校,还能见面也挺好的。程向东安慰自己:距离产生美嘛,等时机更成熟些的时候再让你知道我的心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