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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爱上一本书 【求追读】

    我没想到信会这么短,而且,与我想像的内容会大相径庭。不过,我有失望,也有惊喜,似乎还可以藕断丝连。

    开学后,我到了新学校,安顿下来,给她打了第一个电话,想不到她给我的第一句话竟然是。

    李一清,你找我有事吗?

    没,没有。

    我愚蠢得连谎都不会扯了,听着手机听筒没有声音,看了看屏幕,对方已挂断了电话。

    两个月后,我又一次给她去了电话,听筒里传来的依然是这句问话。

    李一清,你找我有事吗?

    这次,我做了充分的准备,没话找话,问了些学习和生活问题。

    好,还好,一切都好。

    她像是在敷衍我,等到我黔驴技穷时,她便挂断了电话。

    半年后,我再次给她去了电话,无非是第二次的复制。我觉得我该放弃了。

    我对女生失去了兴趣,甚至连抬头看一眼的力气都没有。

    我一遍遍修改我的那部小说,最后就以女主的姓名作为书名,将书稿投递给一家小说杂志社。

    半年后,我的小说《朝暮》在小说杂志期刊上连载,看到样本后,我又给她打了个电话。

    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惊喜,连句祝贺也没有,只是淡淡地说。

    在小说杂志上,我看到了。

    现在只是连载,还没有整部出版,我还无法满足那封信中的要求。

    我的小说连载后,情书竟然雪片般地飞来,我看也不看。

    主动搭讪的女孩比比皆是,我理也不理,或许那时,我的心里只有祁家欣。

    大学二年级,我又写了一部小说,并在杂志上获得连载。

    大三的时候,我积攒的稿费,足以出版《朝暮》,便与出版商联系,付梓印刷。

    大学毕业前夕,《朝暮》出版发行,我得到样本,抽出一本签上名。然后给她打了个电话,要了个地址,邮寄了过去。

    大学毕业后,她先是考研,接着出国留学,在国外某研究机构,找了份相当不错的工作。

    我则是出了学校大门,直接变成了职业作家。居无定所,走到哪里在哪里租住。

    一天祁家欣给我打来电话,说是两天后,让我去首都机场去接她。

    我深感意外,这么多年不联系了,她怎么突然间会想起我,而且会做出这种安排,但我还是欣然允诺。

    我刚想问她要不要提前给她安排好酒店,还没等我张口,她就挂断了电话。

    我特意打扮了一番,并提前到达了机场。

    她这肯定不是第一次回国,却是我们高中毕业后的第一次见面。我想象着她现在可能的样子,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

    在攒动的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了她。除了我熟悉的乌黑发亮的披肩长发和高挑挺拔的身姿,似乎还自带一种与众不同的光芒。

    她拉着一个棕色行李箱,小步疾行而不失高贵与文雅。独特的气场让周围所有的男人都暗淡无光,所有的靓女都黯然失色。

    我再次为她所迷醉,直到她看见了我,喊了声。

    李一清。

    我才如梦方醒。

    她已经到了我的跟前,没有握手,没有拥抱,连问候寒暄都没有,只有彼此的相视一笑,似乎这几年就这样一笑而过。

    我接过她的行李箱并肩走出机场,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全聚德烤鸭店。

    无须浪漫,也无须奢华,我们找了张长条桌对面而坐,一只烤鸭,几盘小菜,两瓶啤酒足矣。

    不谈过去,不谈未来,仿佛陌路,又仿佛故知。

    喝下两杯酒后,她说道。

    这次找你来,想请你帮个忙。

    请我帮忙?

    我满是疑惑地问。

    是的,一个星期后,你跟着我去巴黎。

    跟你去法国?

    是的,我要结婚了。

    结婚?

    我惊叫起来。

    是的。我先给你看样东西。

    说着,她拉开行李箱的拉链,从里面拿出一本发黄书来。仅仅从书脊的破损程度上就可以看出这本书年代久远。

    但令我难以置信的是,当她把书放在我的面前,封面上两个烫金赵体字异常抢眼《朝暮》。

    我很不解地望了望她,轻轻地掀开封面,扉页有我的签字。

    我又顺手往后翻着书页,书页散发出淡淡的紫罗兰香。我看着每一页都很干净,但似乎都留有被反复触摸的痕迹。

    这本书我不知已读过多少遍了,以后还不知要读多少遍。

    它是我这几年中唯一读的专业之外的书,我时时刻刻把它带在身边,它已成为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虽然我已经能完整地复述,但还是一有时间就打开它,默默地读它。

    不是它的语言多么精妙,故事情节多么感人机巧,也不是它有什么蛊惑人心的情愫和启迪灵智的思想,当然也无关怀旧和乡情。

    我迷恋它舒缓的文笔,流动着的弱物质气息,仿佛一字一句都与我的生命、肉体和灵魂完美地契合,我觉得今生今世再也离不开它。

    我的目光移离书页,望了一眼她那张足可以让任何一个男人沦陷的美到极致的面庞。

    想不到她会成为这本书最忠实的粉丝,甚至忠实到我怀疑这不是一本书,于她而言是一种信仰。

    对她的这番话,我真的是无言以对,不知从何说起。

    她并非对这本书膜拜,甚至说有丝毫的赞誉。如她所言,她只是把它看作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是哪个方面融入了她的灵魂,稀松平常的三十万字,将这个极品女人俘获得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她肯定看出了我的疑惑,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向上一扬,让出乌黑油亮的眸子摄人魂魄。

    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神奇的流体。它是物质的,或者说是弱物质,从你写这本小说时我就发现了这一点。

    我瞪大了眼睛。

    你说的什么,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懂呢?

    因为你不在这本书中,虽然你是它的作者。

    你组织了语言,架构了故事情节,甚至还赋予了情感,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感觉这本书不是你写的。

    什么?

    我惊叫了一声,一脸地委屈,泪水立马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