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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状元郎

    这少年生的一副好相貌,鼻若悬胆,剑眉星目,头戴销金花样幞头,内穿白色圆领衫,外罩蓝色丝绸对襟长袍,腰间皮革腰带,脚蹬鹿皮皮靴,一块镂空白色玉佩压裙,端的一个风流少年。

    此人应该是沈欢在这个世界看到的最俊美的少年郎了,看穿衣打扮就晓得此人出身富贵,举手投足各有法度。

    “郎君好风采,桃花楼东主沈欢。”

    那少年回礼,“东主过誉,汴梁宋楷。”

    众人纷纷上来见礼,宋楷被让到与舒怡相邻的矮座上。沈欢吩咐上菜,又将其他人桌上的酒菜换新的,等于为了宋楷重新开席。

    酒过三巡,党彦辉这才站到中间,薛黛珂拿琵笆为他伴奏。

    玉指轻挥琴声起,长剑出鞘,剑如闪电,噌噌作响。琵琶声急,剑舞更疾,身若游龙,或上九霄,或凝如松柏。

    沈欢不懂武,可党彦辉的一招一式依旧给了他极大震撼。

    琵琶声停,剑已归鞘。

    众人皆抚掌大笑,举杯痛饮。

    “我从汴梁一路南行,也未见过党大哥如此风采的人物。党大哥,如若不嫌弃,此剑便送与你吧。”宋楷看上去也是个爽快人,居然要把佩剑送人。

    沈欢却伸手拦住,“宋郎君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这佩剑还请收回。党大哥是江宁捕头,总不能知法犯法。”

    宋楷一愣,旋即明白过来。宋律是不准寻常人佩戴宝剑行走的,他党彦辉也不行。“是宋楷鲁莽了。”

    这宋楷是个社牛症患者,丝毫没有初来乍到的拘束,倒是与众人相谈甚欢。特别是这人强闻博记,所知甚广,什么话题都能接上,而且谈吐优雅大方,倒是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一直闹到早午时,蛋糕被抬了上来。

    “今日是霍刚兄弟生辰,我特意做了蛋糕以表庆祝。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许个愿,这愿望不准说出来,说出来就不灵了。然后吹灭蜡烛,便能心想事成。”

    众人听着奇怪,也不阻止,只是看着霍刚吹灭蜡烛。

    接下去分食蛋糕,蛋糕很大,屋里的人见者有份,所以吴奇王志和那些丫鬟们也都分到了一块。

    只是一口,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东西。

    宋楷连吃几口,闭目回味后,连声叫好,“沈郎君,这蛋糕怎能如此美味?是什么做的?”

    沈欢哈哈大笑,“不可说,不可说,我以后还要靠它赚钱呢。”

    刘兰君气道:“你就不能不说赚钱?好好的蛋糕,被你说的俗了。”

    “哎,刘小娘,你若生辰,我给你做一个特别的,到时候你才知道什么是人间美味。”

    薛黛珂眼睛一亮,“沈郎君,下月就是我的生辰,你给我做个最美味的。”

    “嘿嘿嘿,只要霍兄弟愿意出钱,我就做。”

    刘兰君大怒,“你就不能不提钱么?”

    一直睡到中午,沈欢才从床上艰难爬起,昨夜疯狂,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酒。

    洗漱完后,小月拿了一件新衣给他换上,嘴里还在埋怨,“主君就不能少喝点?喝酒伤身啊。你知道昨晚你吐成啥样了么?把我和吴奇他们都快吓死了。”

    沈欢当然记得,喝酒断片是不存在的,不是说他没有醉,而是再怎么醉,他的脑子都是记得事情的。

    帮着抚平衣服的褶皱,小月一脚踢开凑过来的小灰,“出去找谢宝玩去。”

    沈欢看着不对,奇怪问:“你怎么了?有人欺负你?”

    “没有,就是郎君不爱惜身体,我不高兴。”

    我滴妈,也不晓得你这话是不是真心,这情商是足够了。

    刚出门,刘大迎了上来,“主君,您让我问的打听到了,城里广元记是福建路人开的,每个月会有五六艘船到江南东路送货。他们掌柜说主君要什么货吩咐一声就行。”

    “你去找他,问问木棉籽的价格,我需要大量木棉仔,还要几个会种木棉的高手。木棉你知道么?长白花的那种,白花如絮,可以撕老长。”

    刘大点头,“晓得,江南东路也有人种,只是少见一些。”

    “那就去吧,价格问来速速报与我知。还有何时能交货,在哪里交货,都要问清楚了。”

    两人正说着话,门口来了几个人,被吴奇和王志拦住,沈欢仔细一看,这不是昨晚那个蓝衣少年郎么?今天一袭金边白衣,更是显得富贵风流。

    “哟,原来是宋郎君,快快请进。”

    宋楷被让到大堂,他身后几人却没有进屋,只是散布在院子里。沈欢心里一动,扫视一圈后,朝吴奇王志暗暗使了个眼色。

    王志留在大堂门口,吴奇去了院门外。

    “宋郎君怎么知晓我家的?”沈欢笑着让小月去泡茶,然后随口闲聊起来。

    “桃花楼东主的名头太大,路上随便找个人问一下就知道了。沈兄这是准备去桃花楼么?”

    “是啊,一堆事呢,昨天大醉,账目还没有平呢。”

    小月端着茶杯过来,宋楷接过一看有些惊异,“是用开水泡的茶?原来沈兄也喜欢这样喝茶,京都可是刚流行呢。”

    此时喝茶的习惯都是煮茶,而且把茶叶碾碎后放入砂锅里,再加上盐,姜等调味料,有的还会放酱油猪油,实际上就是茶汤。

    沈欢秉承了后世的泡茶方法,倒不是反感茶汤,而是习惯认知如此。

    “啊,泡茶有泡茶的味道,虽然清淡了些,好在能喝出茶叶的原汁原味。”

    “的确如此。此法简单易行,也能喝出茶叶原有的清香。”宋楷很是赞同,低头呷了一口,放下茶杯又道:“来江宁不过三日,便听到沈兄的大名。半年里将桃花楼经营得风生水起,一人杀退十几个禁军救下美娇娘,两日破了王家凶杀案,又出了棉花种植农场的良策,说起来沈兄是个文武双全的大才啊。”

    沈欢心里奇怪,前三件事也就罢了,江宁城里都传遍了,这棉花种植农场是自己与韩时玉之间的事,除了沈策等人知道一二,并无其他人晓得,这宋楷是如何知道的。

    心里奇怪,他也没有大惊小怪。宋人的保密意识烂到家了,只要有人打听,就会滔滔不绝添油加醋,只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强闻博记。

    “嗨,农场的事情只是一个想法,要想落实还差得十万八千里呢。”

    宋楷微笑,“我在京都时候就听说了沈兄大名,甚感有趣,于是派人去打听了一下。下人打听回来的消息让我很疑惑,所以今日特来当面讨教。”

    沈欢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郎君且问,无有不答。”

    “手下人说沈兄是林山他们在山中打猎时候遇到的,当时你与野猪搏斗,身负重伤,后来被许大夫所救。后来许大夫买了你的药,帮你入了籍。然后你与林山等人便来了江宁,开了这桃花楼。不知消息可有错漏?”

    沈欢点头,“没错。”

    “那我就好奇了,沈兄籍贯何处?沈兄如此精彩人物,以前却无人知晓,不应该的。”

    其实宋楷的问题沈欢早就编好了一套说辞,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敢说出来。也许是他觉察到这宋楷的不一般,给他的压力太大了。

    谎言是不能随便说的,只要说出去,就是天大的麻烦。特别是这个宋楷,看衣着,看配饰,看外面那几个汉子,就知道此人绝不是普通人,所以说话要谨慎再谨慎。

    “说起我的出身有点麻烦,不说也罢。我就是一介商贾,整日里就想着赚钱,其他的……不重要。”

    宋楷端起茶又呷了一口,赞道:“果然好茶,回味甘甜。”放下杯子,轻咳一声道:“不瞒沈兄,朝堂对沈兄建设农场的主意很有兴趣,王相说这可能是解决厢军冗余的一大良策。”

    抬眼见沈欢面带微笑,只做倾听状,心里也是有些意动。

    “我也不叫宋楷,而是今上第三子,大名赵楷,也是今年殿试第二名。”

    沈欢依旧不言,只是等着他继续说。

    赵楷心里更是奇怪,“你不奇怪?也不惊讶?”

    沈欢惊讶什么?他压根没理解赵楷说的话,什么今上的三子,今上是谁?殿试第二名倒是听懂了,不过这探花郎来江宁做什么?他不应该在京都等分配工作么?

    “啊,只是听宋……赵郎君说话入迷了,郎君请继续。”

    赵楷显然被一口气堵在胸口,憋闷至极,好久才道:“我对棉花种植农场之策也很有兴趣,所以主动请缨来江宁,与你详细讨论此事。”

    好吧,听懂了,探花郎奉命来与自己商讨农场的事情,看来官家也不是传说中是个昏君么。

    突然间,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身体顿时有些僵硬起来。

    赵楷,不就是中国历史以来唯一一个皇室状元么?皇帝老子不好意思让自己儿子当状元,就点了第二名,但他的确是货真价实的状元郎。他也是当今皇帝第三个儿子,封爵郓王,靖康之难后,被掳到金国折磨而死。

    心惊肉跳之下,他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少年,怪不得仪态非常,怪不得衣着华贵,怪不得……去查我老底。

    “你是三皇子?金科状元,郓王赵楷?”

    赵楷颔首,“正是本王。”

    沈欢赶紧站起,给赵楷作揖,“有眼不识泰山,见过郓王殿下。”

    赵楷伸手拦住,“沈兄不必多礼。我与沈兄一见如故,就不要讲这些虚礼了。”

    沈欢也不矫情,请赵楷坐下后笑道:“郓王的美名我也听说了,皇家高中状元郎,有史以来郓王也是第一人了,了不起。”

    这话说到赵楷得意之处,尽管心中得意,面上却风淡云轻,“胡闹而已,当不得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