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卓尔游侠
推开酒馆大门,迎面便是一股子酒气袭来,还有那些喝酒汉子们,吵杂的叫嚷声。
罗森早已习惯了这里的氛围,从小他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
酒馆里的鲍勃老爹和保罗当年是一个佣兵小队的队友,所以小时候的罗森没事就会过来和鲍勃学习斗气和身法。
走进酒馆的时候,鲍勃老爹仍在吹嘘他们当年,在战场上抗击兽人的英勇战绩。
又是这些老掉牙的故事,罗森感觉都能背下来了。
不过就是当年人手不足,几个毛头小子接受了骑士队伍的巡查任务。
本来只是简简单单的巡逻一趟边境平原,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结果光明女神眷顾,好运的撞见了一名兽人侦查兵,结果四个打人家一个,还差点没打过。
险些被兽人士兵逃跑,最后还是武器浸泡毒药起作用放到了这货,这才勉强算是立一份战功。
靠着战功奖励的金币,让几个小子能够鸟枪换炮置办了一身像样的装备。
随后凭借装备足够精良,再加上运气也很是不错,这才一点点在佣兵界混出了点小名声。
二十多年过去,也攒出来现在的家底。
这也是这家酒馆名字“英雄之家”的由来,瞧鲍勃老爹起的这个名字,就能想到当年他有多么的臭屁。
罗森自顾自的进柜台里倒了一杯黑麦酒,轻抿了一小口,有些苦,不算很好喝。
不过对比那些辣辣的烈酒,罗森还是喜欢这种口感带有麦香的麦酒。
先将酒杯放到一边柜台后,罗森转身溜进了后厨。
厨师阿比太太正在忙碌的炉子上的烤肉,一旁帮忙的艾琳夫人则是负责准备水果和下酒的小凉菜。
罗森麻利地从腰间解下早已用牛皮纸包好的鹿腿,将肉放到了艾琳夫人的案台旁。
在对着艾琳夫人比划了一个嘘的手势后,偷偷来到烤肉炉边上。
趁着阿比太太装饰餐盘的功夫,顺走了炉子上的一块刚烤好牛肋排,然后摇头晃脑的去前厅喝酒去了。
“啊!艾琳,我可爱的牛肋排呢,被该死的老鼠给偷走了?”
回过神来的阿比太太不由得发出一声怒吼。
“是罗森,小老鼠罗森偷走了鲜美小牛肋排。”
艾琳夫人掩嘴轻笑。
“罗森?!该死的小混蛋,我要打烂他的屁股!!”
说着,阿比太太就要解开围裙,出去揍罗森。
不过看了看炉子上还没完全熟的其他烤肉,和那个没有主菜的餐盘,还是决定还是先忙完本职工作后再去找那个小混蛋算账。
“他还带来了礼物,一条小鹿后腿。”
艾琳夫人忙将一旁的鹿腿递给了忙碌中的阿比太太。
“还算这小子有点良心,知道没用的鲍勃最喜欢吃鹿肉,不过我还是要打烂他的屁股,为了我可怜的小牛肋排。”
阿比太太已经嘴里不饶恕罗森,还把可怜的老鲍勃也给捎带上了。
其实鲍勃老爹并不是很喜欢吃鹿肉,只是听说鹿肉对男人的那方面大为滋补,这才宣称自己爱吃的。
毕竟男人嘛,谁都不会喜欢被自己老婆天天叫做“没用的鲍勃”,那简直太丢人了,比杀了他还难受。
现在整个酒馆都知道,他—盾战士鲍勃其实私底下是个不太行的家伙。
罗森出去后找了张靠墙的小圆桌,看着一旁吹牛的鲍勃老爹。
老爹总是喜欢穿一条白色紧身体恤,再搭配上一件绿色的小马甲。
这样满身健壮的肌肉再搭配上古铜色的皮肤看上去还蛮精神的。
只是可惜,一秃毁所有,那张锃亮的光头和满下颚的胡须,都昭示着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不过对此,鲍勃老爹表示,头发只会影响他举盾的速度。
他甚至还拿出很多传奇英雄来举例,什么兽人部落的疾风剑圣,钢铁之都的山丘之王。
很难想象这些传奇英雄和他一样是个秃头,大概率是他拿过来吹嘘掩饰罢了。
最让罗森觉得离谱的就是一个名叫巴萨扎的武僧,据说一拳打死龙。
罗森是打死不信的,在他看来这不是吹牛是什么,全当是鲍勃老爹在顺口胡诌。
这时有人端着一杯啤酒准备过来搭讪,正是白天城门口见过的大壮。
大壮啊其实本名并不叫这个,真实的本命叫肖恩。
后来听说他在某次执勤的时候听一名贵族老爷管自己的宠物山羊叫肖恩,然后他就自称是大壮,可能有着高大强壮的意思吧。
反正是不会承认自己与宠物同名了,慢慢的这个绰号也就叫开了。
当然也拖他的福,现在整个镇子都知道有一只山羊叫肖恩了。
还没等他开口罗森就拉着他坐在一旁的一张椅子上。
“哎我说,伙计,新来的吟游诗人在哪里呢?”罗森有些急切的开始询问。
“别急啊,罗森,听说就住在对面的南溪旅馆里,估计过一会就来了,来咱俩先喝几杯。”
大壮边解释边向着罗森手中杯子碰去。
罗森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只是象征性的抿了一下口。
他现在的心思都放到即将到来的故事上去了,也不知道是哪一位传奇英雄的事迹。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罗森都感觉有些犯困了。
嘎吱一声,酒馆的木门被人推开。
一名头戴羽毛帽,身穿华丽服饰,手里拿竖琴,身后着披风的年轻男子走进了酒馆。
一边走一边拨动竖琴,优美的音乐在酒馆门口奏起。
刚刚还吵杂的人群,默契的安静了下来,不由的目光朝着诗人看去。
诗人弹着曲调走向了位于酒吧一侧的表演台,边上的酒客自觉的给他让出了道路。
伴随着摇曳的烛光,诗人缓缓展开了歌喉。
“啊,这美妙的夜晚,”
“我们相聚在这里,”
“人们富足安静,”
“这是被称为家的舒适土地。”
一段开场小调过后,吟游诗人正式进入了状态。
“大家好,我叫哈林。今天我将带来一段关于卓尔精灵游侠,崔斯特的故事。”
开场的第一句话,就让部份的观众议论起来。
“那些地底下的卓尔精灵不是邪恶的吗,也能当游侠?”
“天啊,听说他们专吃小孩!”
“太可怕了,这个世界疯了,他们就是黑皮肤的怪物。”
人们渐渐骚动了起来,然而又是一小段旋律将人们的视线拉回了看台。
“游侠崔斯特·杜垩登是杜垩登家族的第三个活着出生的儿子,他出生时原本是作为献祭给蜘蛛女王罗丝的祭品,但因为兄长的突然死亡,他才得以逃过此劫。
但崔斯特与其他邪恶的同胞不同,崔斯特迷恋并热爱地表上的景象,决心为保护这片土地而奋斗;
在崔斯特的父亲为他牺牲之后,他看穿并离开了邪恶的卓尔精灵社会。”
“之后便在幽暗地底,孤独的游荡了十余年,多年的流浪生涯,崔斯特早已成为了出色的猎人。
然而长久的孤独让他一点点暴虐孤僻,同时又渴望与人交流,后来在侏儒的城市碰到了好朋友贝瓦尔。
慢慢的在他的帮助下逐渐找回了自己善良的一面,后来因为杜垩登家族的追杀,崔斯特来到了地表,并在这里结识了游侠蒙特里。”
“两人很快成为好友,崔斯特学习到了有关于游侠的一切技能。
两人亦师亦友,在一次小树林的战役中两人合力击退了半兽人的进攻,不久后,蒙特里寿终正寝。
从此崔斯特则正式踏上了游侠的道路。”
诗人陆续的讲述了一些崔斯特的传奇经历,罗森则默默的将他的样貌特征记在了心里。
崔斯特有着长长的白色头发和淡紫色的眼睛。
他通常穿着一件皮领的绿色斗蓬和黑色的长统靴。
一身轻便秘银丝甲,两把弯刀冰亡,闪光。还有炫酷的星界黑豹伙伴,关海法。
在诗人深情并茂地讲述中,伴随着一悠扬竖琴音乐,故事缓缓落下了帷幕。
“简直,太酷了。”罗森听的如此如醉,不自觉呢喃。
“确实很酷,尤其是二人对战兽人小队的那段,勇敢无畏,死战不退。
这就是我所追寻的骑士精神,额尽管他并不是一名骑士。
该死的,他为什么不是一名骑士。”大壮也对崔斯特的精神很是向往,却又因为他不是骑士而感到有些懊恼。
“得了吧,伙计,你觉得骑士殿会接受我们这些异类吗。
对于他们来说,我们就是异端,我的朋友。”谈到骑士罗森不由显得有些落寞。
罗森小时候其实也曾经很向往骑士精神,然而他的半精灵种族却成了他最大的遗憾。
尽管这并不是他所能选择的,不过现在兼职猎人的他觉得做一名游侠也很不错。
大壮觉察自己有些失言,便赶忙转移话题,与罗森碰了碰杯,一饮而尽。
跟着起哄叫好,酒吧里的氛围就是这样,当吟游诗人弯腰致意就表示故事已经讲完。
而大伙也会起哄叫好表达自己对诗人故事的喜爱,大方的酒客甚至会掏出银币金币放到吟游诗人的帽子里。
这会罗森就兴冲冲的上去打赏了,还给诗人带了杯黑麦酒。
罗森在帽子里放了一枚金币,以表示对崔斯特的尊重。
“为了自由与正义,敬传奇的崔斯特,干杯。”哈林端起罗森递来的酒杯,与他热情相撞。
“干杯哈林,敬传奇的崔斯特·杜垩登!”
罗森兴奋不已,像是一个成功遇见偶像的孩子。
其实他本身就是孩子,仅是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二级猎人的实力,再加上平时的工作的效率,才导致人们常常忽略他的年龄。
这一夜的罗森,喝了很多酒,一直在与旁人攀谈崔斯特的正义行为。
与酒馆里的酒客嬉闹了整整几个钟头,最后还是保罗给他扛回去的。
对此罗森表示一无所知,只是满嘴咧咧着什么秘银甲,绿披风什么的,说自己早晚也要弄一套闯荡大陆。
还嘟囔着要抓一头巨龙当宠物。口水都淌了保罗一身。
不由的让保罗直摇头,果然精灵骨子里的血脉还是向往着自由与冒险的。
时间一晃收养罗森已经十余年了,罗森名字的意思就是罗的儿子。
对此罗森后来虽然知道自己并非保罗所生,仍旧认同自己的这个名字。
对于他来说,保罗就是他的父亲,这世上为数不多的亲人。
月光下,跛脚的父亲扛着儿子回家。
少年的梦想把父亲的胸口染的滚烫。
罗森早已习惯了这里的氛围,从小他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
酒馆里的鲍勃老爹和保罗当年是一个佣兵小队的队友,所以小时候的罗森没事就会过来和鲍勃学习斗气和身法。
走进酒馆的时候,鲍勃老爹仍在吹嘘他们当年,在战场上抗击兽人的英勇战绩。
又是这些老掉牙的故事,罗森感觉都能背下来了。
不过就是当年人手不足,几个毛头小子接受了骑士队伍的巡查任务。
本来只是简简单单的巡逻一趟边境平原,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结果光明女神眷顾,好运的撞见了一名兽人侦查兵,结果四个打人家一个,还差点没打过。
险些被兽人士兵逃跑,最后还是武器浸泡毒药起作用放到了这货,这才勉强算是立一份战功。
靠着战功奖励的金币,让几个小子能够鸟枪换炮置办了一身像样的装备。
随后凭借装备足够精良,再加上运气也很是不错,这才一点点在佣兵界混出了点小名声。
二十多年过去,也攒出来现在的家底。
这也是这家酒馆名字“英雄之家”的由来,瞧鲍勃老爹起的这个名字,就能想到当年他有多么的臭屁。
罗森自顾自的进柜台里倒了一杯黑麦酒,轻抿了一小口,有些苦,不算很好喝。
不过对比那些辣辣的烈酒,罗森还是喜欢这种口感带有麦香的麦酒。
先将酒杯放到一边柜台后,罗森转身溜进了后厨。
厨师阿比太太正在忙碌的炉子上的烤肉,一旁帮忙的艾琳夫人则是负责准备水果和下酒的小凉菜。
罗森麻利地从腰间解下早已用牛皮纸包好的鹿腿,将肉放到了艾琳夫人的案台旁。
在对着艾琳夫人比划了一个嘘的手势后,偷偷来到烤肉炉边上。
趁着阿比太太装饰餐盘的功夫,顺走了炉子上的一块刚烤好牛肋排,然后摇头晃脑的去前厅喝酒去了。
“啊!艾琳,我可爱的牛肋排呢,被该死的老鼠给偷走了?”
回过神来的阿比太太不由得发出一声怒吼。
“是罗森,小老鼠罗森偷走了鲜美小牛肋排。”
艾琳夫人掩嘴轻笑。
“罗森?!该死的小混蛋,我要打烂他的屁股!!”
说着,阿比太太就要解开围裙,出去揍罗森。
不过看了看炉子上还没完全熟的其他烤肉,和那个没有主菜的餐盘,还是决定还是先忙完本职工作后再去找那个小混蛋算账。
“他还带来了礼物,一条小鹿后腿。”
艾琳夫人忙将一旁的鹿腿递给了忙碌中的阿比太太。
“还算这小子有点良心,知道没用的鲍勃最喜欢吃鹿肉,不过我还是要打烂他的屁股,为了我可怜的小牛肋排。”
阿比太太已经嘴里不饶恕罗森,还把可怜的老鲍勃也给捎带上了。
其实鲍勃老爹并不是很喜欢吃鹿肉,只是听说鹿肉对男人的那方面大为滋补,这才宣称自己爱吃的。
毕竟男人嘛,谁都不会喜欢被自己老婆天天叫做“没用的鲍勃”,那简直太丢人了,比杀了他还难受。
现在整个酒馆都知道,他—盾战士鲍勃其实私底下是个不太行的家伙。
罗森出去后找了张靠墙的小圆桌,看着一旁吹牛的鲍勃老爹。
老爹总是喜欢穿一条白色紧身体恤,再搭配上一件绿色的小马甲。
这样满身健壮的肌肉再搭配上古铜色的皮肤看上去还蛮精神的。
只是可惜,一秃毁所有,那张锃亮的光头和满下颚的胡须,都昭示着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不过对此,鲍勃老爹表示,头发只会影响他举盾的速度。
他甚至还拿出很多传奇英雄来举例,什么兽人部落的疾风剑圣,钢铁之都的山丘之王。
很难想象这些传奇英雄和他一样是个秃头,大概率是他拿过来吹嘘掩饰罢了。
最让罗森觉得离谱的就是一个名叫巴萨扎的武僧,据说一拳打死龙。
罗森是打死不信的,在他看来这不是吹牛是什么,全当是鲍勃老爹在顺口胡诌。
这时有人端着一杯啤酒准备过来搭讪,正是白天城门口见过的大壮。
大壮啊其实本名并不叫这个,真实的本命叫肖恩。
后来听说他在某次执勤的时候听一名贵族老爷管自己的宠物山羊叫肖恩,然后他就自称是大壮,可能有着高大强壮的意思吧。
反正是不会承认自己与宠物同名了,慢慢的这个绰号也就叫开了。
当然也拖他的福,现在整个镇子都知道有一只山羊叫肖恩了。
还没等他开口罗森就拉着他坐在一旁的一张椅子上。
“哎我说,伙计,新来的吟游诗人在哪里呢?”罗森有些急切的开始询问。
“别急啊,罗森,听说就住在对面的南溪旅馆里,估计过一会就来了,来咱俩先喝几杯。”
大壮边解释边向着罗森手中杯子碰去。
罗森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只是象征性的抿了一下口。
他现在的心思都放到即将到来的故事上去了,也不知道是哪一位传奇英雄的事迹。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罗森都感觉有些犯困了。
嘎吱一声,酒馆的木门被人推开。
一名头戴羽毛帽,身穿华丽服饰,手里拿竖琴,身后着披风的年轻男子走进了酒馆。
一边走一边拨动竖琴,优美的音乐在酒馆门口奏起。
刚刚还吵杂的人群,默契的安静了下来,不由的目光朝着诗人看去。
诗人弹着曲调走向了位于酒吧一侧的表演台,边上的酒客自觉的给他让出了道路。
伴随着摇曳的烛光,诗人缓缓展开了歌喉。
“啊,这美妙的夜晚,”
“我们相聚在这里,”
“人们富足安静,”
“这是被称为家的舒适土地。”
一段开场小调过后,吟游诗人正式进入了状态。
“大家好,我叫哈林。今天我将带来一段关于卓尔精灵游侠,崔斯特的故事。”
开场的第一句话,就让部份的观众议论起来。
“那些地底下的卓尔精灵不是邪恶的吗,也能当游侠?”
“天啊,听说他们专吃小孩!”
“太可怕了,这个世界疯了,他们就是黑皮肤的怪物。”
人们渐渐骚动了起来,然而又是一小段旋律将人们的视线拉回了看台。
“游侠崔斯特·杜垩登是杜垩登家族的第三个活着出生的儿子,他出生时原本是作为献祭给蜘蛛女王罗丝的祭品,但因为兄长的突然死亡,他才得以逃过此劫。
但崔斯特与其他邪恶的同胞不同,崔斯特迷恋并热爱地表上的景象,决心为保护这片土地而奋斗;
在崔斯特的父亲为他牺牲之后,他看穿并离开了邪恶的卓尔精灵社会。”
“之后便在幽暗地底,孤独的游荡了十余年,多年的流浪生涯,崔斯特早已成为了出色的猎人。
然而长久的孤独让他一点点暴虐孤僻,同时又渴望与人交流,后来在侏儒的城市碰到了好朋友贝瓦尔。
慢慢的在他的帮助下逐渐找回了自己善良的一面,后来因为杜垩登家族的追杀,崔斯特来到了地表,并在这里结识了游侠蒙特里。”
“两人很快成为好友,崔斯特学习到了有关于游侠的一切技能。
两人亦师亦友,在一次小树林的战役中两人合力击退了半兽人的进攻,不久后,蒙特里寿终正寝。
从此崔斯特则正式踏上了游侠的道路。”
诗人陆续的讲述了一些崔斯特的传奇经历,罗森则默默的将他的样貌特征记在了心里。
崔斯特有着长长的白色头发和淡紫色的眼睛。
他通常穿着一件皮领的绿色斗蓬和黑色的长统靴。
一身轻便秘银丝甲,两把弯刀冰亡,闪光。还有炫酷的星界黑豹伙伴,关海法。
在诗人深情并茂地讲述中,伴随着一悠扬竖琴音乐,故事缓缓落下了帷幕。
“简直,太酷了。”罗森听的如此如醉,不自觉呢喃。
“确实很酷,尤其是二人对战兽人小队的那段,勇敢无畏,死战不退。
这就是我所追寻的骑士精神,额尽管他并不是一名骑士。
该死的,他为什么不是一名骑士。”大壮也对崔斯特的精神很是向往,却又因为他不是骑士而感到有些懊恼。
“得了吧,伙计,你觉得骑士殿会接受我们这些异类吗。
对于他们来说,我们就是异端,我的朋友。”谈到骑士罗森不由显得有些落寞。
罗森小时候其实也曾经很向往骑士精神,然而他的半精灵种族却成了他最大的遗憾。
尽管这并不是他所能选择的,不过现在兼职猎人的他觉得做一名游侠也很不错。
大壮觉察自己有些失言,便赶忙转移话题,与罗森碰了碰杯,一饮而尽。
跟着起哄叫好,酒吧里的氛围就是这样,当吟游诗人弯腰致意就表示故事已经讲完。
而大伙也会起哄叫好表达自己对诗人故事的喜爱,大方的酒客甚至会掏出银币金币放到吟游诗人的帽子里。
这会罗森就兴冲冲的上去打赏了,还给诗人带了杯黑麦酒。
罗森在帽子里放了一枚金币,以表示对崔斯特的尊重。
“为了自由与正义,敬传奇的崔斯特,干杯。”哈林端起罗森递来的酒杯,与他热情相撞。
“干杯哈林,敬传奇的崔斯特·杜垩登!”
罗森兴奋不已,像是一个成功遇见偶像的孩子。
其实他本身就是孩子,仅是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二级猎人的实力,再加上平时的工作的效率,才导致人们常常忽略他的年龄。
这一夜的罗森,喝了很多酒,一直在与旁人攀谈崔斯特的正义行为。
与酒馆里的酒客嬉闹了整整几个钟头,最后还是保罗给他扛回去的。
对此罗森表示一无所知,只是满嘴咧咧着什么秘银甲,绿披风什么的,说自己早晚也要弄一套闯荡大陆。
还嘟囔着要抓一头巨龙当宠物。口水都淌了保罗一身。
不由的让保罗直摇头,果然精灵骨子里的血脉还是向往着自由与冒险的。
时间一晃收养罗森已经十余年了,罗森名字的意思就是罗的儿子。
对此罗森后来虽然知道自己并非保罗所生,仍旧认同自己的这个名字。
对于他来说,保罗就是他的父亲,这世上为数不多的亲人。
月光下,跛脚的父亲扛着儿子回家。
少年的梦想把父亲的胸口染的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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