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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叛变骑士

    跟在巡逻小队的后面杨雨走的是顺风顺水,躺在牛车上更是优哉游哉。很快走至晌午,前方的巡逻队已经在队长的示意下停下了脚步。

    一声唿哨声响起,前方两名探路的队员也面带疲惫之色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里。两人一前一后,后面那个年轻一点的肩膀上还搭了一只被射穿脑袋的野兔。

    队长看到后皱了皱眉,呵斥了一句,那年轻人则嘻皮笑脸的,把野兔递到了队长手里,队长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还说了句下不为例。随手把野兔丢给了后面一名胖乎乎的队员怀里,还扭头交代说要烤的嫩一点。

    杨雨看着野兔也不禁眼热起来,心想自己要是有一把弓或者弩去打点野味多好。可惜帝国缺少弓箭,更是对弩管制极为严格。要不然何苦于天天吃一碗没滋没味的米粥。

    老鬼要是知道杨雨居然嫌弃天天吃粥,肯定一个暴栗就会在杨雨的头上绽放。这个时代能有一碗粥吃就不错了,嘿,这小子居然还挑上了。

    前方的巡逻队停下来吃起了午饭,后面跟着的小商贩们和平民们也都自然也都停下看脚步,各自找地坐下歇脚起来。带干粮的则拿出麦饼还有水囊吃喝了起来,什么都没带的则看着他们兀自干咽着口水。眼中好不羡慕。

    老鬼警惕的环视了一周,伸出手又掖了掖牛车上的防水油布,这才从怀里掏出了两个麦饼,递给了杨雨。

    杨雨欢呼一声,此时肚子早已饥火难耐,拿过麦饼便大口啃了起来,眼睛余光不经意瞥见了那几名压着牛车马车的彪悍汉子,其中一人怀里寒光一闪,赫然是一把无鞘短刀。

    杨雨对短刀倒是没有在意,毕竟他一个十五六的半大小子怀里还揣了一把短剑呢,这在武德充沛的潘德大陆根本不算个事。出门在外不带刀带什么,带伞吗?而且带刀算什么,有本事你穿甲啊。

    抬手碰了碰老鬼,低声道,“我怎么感觉那几个人怪怪的,不像是平常做生意人的样子。”老鬼欣慰的看了他一眼,说道这么高的警惕性,不亏了我这么多年的谆谆教诲啊,杨雨翻了一个白眼。

    老鬼无视,接着小声道,“这几个人行为举止一看就是行伍人,就是不知道这牛车上拉的是什么,”皱了皱眉嘀咕,车辙印这么深,不会是军械吧?随即给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又叮嘱杨雨道,“待会我们离这群瘟神远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

    杨雨深以为然。

    附近的一个小山包上的树林深处,也就是刚刚巡逻队员打猎兔子的不远处,一双褐色的眼睛陡然浮现。

    “怎么样,我亲爱的朋友,荣华富贵就在眼前。”褐色眼睛的主人,一名高大壮硕的中年男子,面带嘲讽的看着十余名身穿草绿色袍服,外面罩着一圈皮甲,头戴着羽毛装饰铁盔的汉子,赫然是一群伽图流浪骑手。这群人牵着的灰色矮小的草原马,马的嘴里都带着防止出声的口嚼。

    在他的眼里这群人的穿着简直和绿色的蚱蜢一样可笑。细看这名壮硕男子,身穿着抛光发亮的板链式的复合甲,手里托着一顶黑羽饰尖嘴护面盔,脚下甚至踩着铁护腿,腰间更是挎着一把来自萨利昂的骑士长剑,寒光闪闪。

    背后一名侍从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连马身上都奢侈的披上了一层布甲,端的是威风凛凛。

    只不过他身后其余的扈从们就显得有些寒酸了,除了牵着马的侍从穿着红色的链甲长衫,带着链甲头巾,其余十来人都只是身穿钉饰皮外套,背着两三把猎弩,手握着尖头棒,装备对于帝国军队来说不能说是毫无用处,也只能说用处不大,不过对于身穿皮甲的巡逻队来说倒是很有一番威胁。

    毕竟对于这些标准强盗打扮的人来说,如果装备不差的话还挺好的。

    这名重甲骑士正是一名来自巴鲁格城的一名贵族骑士。名叫格鲁吉。说是贵族,其实家境也早已败落下来,除了他自己的那一身祖传的板链复合甲,也再也找不出半点可以证明他贵族身份的东西了。

    怎奈格鲁吉生的一幅好相貌,身材魁梧相貌堂堂,更是有一番好武艺,于是便被巴鲁格城一名真正的贵族看中,收下他成为了贵族的私兵。格鲁吉在巴鲁格城混的倒也是逍遥快活,他的贵族主人待他也算是颇为倚重。

    后来有一天主人带着新纳的小妾还有随身几名护卫前往城外的庄园度假,格鲁吉正是随行的护卫中的一员。贵族老爷事务繁忙,不能一直在庄园陪着美妾,那小妾不甘寂寞,又很是有些风味,谁知一来二去,居然与格鲁吉勾搭上了。

    正巧有一天贵族老爷提前回到庄园,抓奸在床,格鲁吉惊慌失措,心想这下可是死无葬身之地,于是又恶从胆边起,抓起长剑手起剑落,便给老爷捅了个透心凉心飞扬。

    随后更是一不做二不休,带着自己的两名侍从血洗了整个庄园,庄园里只剩下两三护卫和一群仆役,那是格鲁吉这厮的对手,只被他杀的血流成河,兴起之下,连那美妾也一刀剁了。

    将金银细软一抢而空,又一把火将庄园烧了个透天亮。随手把一名受了重伤的侍从丢下,抢了两三匹马,才带着另一名侍从仓皇逃离。

    如此恶性事件引起巴鲁格城的贵族们震怒,执政官利维尤丝直接下令对此人全境通缉一旦发现就格杀勿论。

    怎奈何格鲁吉不但剑术了的,逃命的本事也是一流。愣是被他一路逃脱了城里治安官的追捕,还反杀了几名闻讯赶来掺和一手的赏金猎人。

    逃到了军需城附近后还收服了十来名强盗,摇身一变成了军需城附近有名有号的山大王。不过他倒是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极少对军需城的商队和行人下手,城里的治安官抓捕不得,又懒得出动治安军去围剿他,也就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什么,巴鲁格城的叛变骑士,这关我们军需城什么事啊,有能耐你自己派人过来抓人啊。人家在军需城可是大大的良民!!

    受了格鲁吉贿赂的军需城治安官如是说。

    在军需城过得虽然是随心所欲,但是生活却是活的东躲西藏,寝食难安。被他杀掉的倒霉蛋贵族老爷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还没有封地的那种。

    可他却有一个了不得的亲戚,正是执政官利维尤丝大人。利维尤丝大人贵为卡林德恩城执政官,对发生这种挑战他权威的事情是深恶痛绝。于是在格鲁吉杀光了第三波试图摘取他项上人头的赏金猎人后,格鲁吉痛定思痛,深刻了反思了一下自己。

    执政官利维尤丝大人位高权重,在帝国境内怕是难以逃脱他的追杀,现在来的是赏金猎人,搞不好以后来的就是天蝎刺客,把自己堵在无人的巷道,面容和善的告诉自己,这不是私人恩怨,生意而已。

    正所谓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格鲁吉终于决定,逃离帝国,逃到萨里昂王国去。属实是寄居蟹搬家,爷润了。

    可带着自己这仨瓜俩枣,红口白牙去的投奔萨利昂王国,一来没有认识的人代为引荐,只怕刚刚进了白鹿城,就被萨拉昂的士兵抓住当间谍砍了。二来此地距离萨利昂几百里路也算是路途遥远,又怕没有足够的人手护卫,再被小毛贼或者其他冒险骑士劫个道,回头阴沟里翻船,再死于宵小之手那就倒霉大发了。

    苦心专营之下,当然,他抢来的金银细软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格鲁吉通过红色兄弟会终于搭上了白鹿城里一位名为迪利斯的子爵的线。迪利斯子爵大人答应了庇护格鲁吉,条件就是要奉上一万第纳尔。

    可怜格鲁吉自从逃到军需城后,带着一大包金银珠宝,日子不能说过得挥金如土吧,也至少算是一贫如洗。在打通迪利斯大人的关节后,浑身上下更是跟他的锃光瓦亮的板甲一样,两面光。

    思来想去,还是打算重拾自己的老本行,抢劫商队!而且要干一票大的,一次搞到足够的钱远走高飞,做完最后一次我就金盆洗手,格鲁吉暗暗发誓。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便被他打听到军需城内有一名富商打算通过巡逻队运送一批珠宝到盾风城。这得益于潘德大陆优良的情报体系,无论你想知道什么,就去酒馆吧,那里的真真假假的消息多到满天飞。

    而他所谓的打听也只是前几天偶然一次去酒馆喝酒的时候,听到那名富商的一名管事,喝多了在向他的同伴得意洋洋的吹嘘,“嘿,伙计,你知道吗,我们老板居然想通过巡逻队运送物资。我敢打赌他是全潘德最聪明的商人了。”

    同伴不屑一顾,“不是你脑子有毛病就是你老板脑子有毛病,通过区区数人的巡逻队就敢跑那么远,你当巡逻队员都是伟大的不朽骑士吗?”管事顿时涨红了脸,怒道,“你懂什么,走大商队很容易被人盯上,你想想敢袭击商队的都是什么狠角色?只有跟在巡逻队的后面,才是最安全保险的,谁能想到巡逻队后面的小商贩里居然藏着骑士大人压阵的货物呢?”

    两人不欢而散。格鲁吉却听得心花怒放。使了个眼色示意两名伴当跟他一起跟上那醉醺醺的管事。

    可惜那两名蠢货根本无视的格鲁吉,继续推杯换盏豪饮起来。格鲁吉眼角都快使抽筋了,那两个夯货还是一无所知,格鲁吉气急,无奈之下只好摸了摸随身带的短刀,一个人起身跟上。再不走那管事就要走远了。

    很快酒馆附近一个幽暗的小巷子,心满意足的格鲁吉面带笑容提着裤子从巷子里走了出来,只留下身后那个被揍的鼻青眼肿,衣衫不整的管事一个人捂着脸,靠在墙角上兀自哭泣。

    当然,格鲁吉的裤子是在刚刚的搏斗中被管事扯坏了的。绝不是因为格鲁吉一些不为人知特殊的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