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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地方治安忽视不得

    种花家中央是六部,在地方上的行政体制分为两级,州和县。同时在地方上的治安,设提刑司,这样职责是十分明确的。

    对于地方上的盗贼,提刑司进行了区分,分为普通的盗贼和杀人的盗贼两种。根据两种类型的不同,在缉拿方面拥有不同的力度,使案件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

    除了日常的治安之外,提刑司还需要打击各种各样的走私活动,甚至是镇压农民起义。

    在地方上除了提刑司在进行治安之外,还会有情报科等管理机构来对百姓进行安抚,往往都是由退伍军人担任,并不是地方上的特设机构。

    一般地方上遭受灾害或者是边境用兵的时候,都会派遣使者来安抚百姓。这也是减轻地方矛盾的一种方式,能保证即使有农民起义,也不会大规模的反朝廷。

    种花家的地方长官除了军队,掌握了一切,包括了治安。县级的长官能够稳定好社会秩序,同时还维护社会治安。

    对于盗贼等犯罪进行打击,如果失职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县级官员的治安任务就是打击犯罪和审查刑狱案件。

    同时为了能够有效地监督,地方上实行的是负责制。为了防止官吏在审判的时候舞弊,长官实行了连坐制度。

    在地方上的治安,除了打击犯罪之外,还会运用教化。地方官员教化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这些教化在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地方官员,还会利用组织力量进行教化。比如说当地的白莲教长老。白莲教更能明白民间的疾苦,通过他们的威望更好的进行教化宣传。

    官员对于犯罪的研究很透彻,从根源上来进行教化,从而预防犯罪。教化后,收到的是积极的社会效果。

    种花家不是以打击犯罪为主,是预防犯罪为主。通过政治、经济等多种渠道对于治安进行管理,使得治安管理出现了新特点。

    城门是治安的重要检查区,这也是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城门口的治安,采取了很多方法。审查行人的证件,对物品进行检查,这是审查有无盗贼和奸细。

    其次就是晚上的时候,关闭城门实行宵禁,保证城市的安全。战争频繁时,这种审查会更加的严格,关卡之间有明确的规定,行人不得通行。只有军事上的紧急公务,关口才能够通行。

    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的服务行业逐渐地兴起。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有旅店的存在。但是黑店并不少见,不少的黑店都是谋财害命。

    这种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不少的强盗都要流窜各地。以旅馆作为流窜歇息和寻找作案的目标,还会和店主共同谋财害命。

    由于酒店不断发生犯罪活动,地方政府为了能够强化治安开始加强预防和打击犯罪。加强了酒店管理,不仅在店面张贴法令,还会在酒店附近加强巡逻。

    西部城,十字坡!

    一酒店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花。

    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脸上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红衫照映夜叉精。

    夜叉精孙二,与丈夫张大在大树十字坡下开黑店。丈夫张大是挑着人肉馒头外出售卖,而麻翻、宰杀过往客人,制作人肉食品的血腥工作则由她在家里承担。而且她干得得心应手,足见她的歹毒。

    他们用蒙汗药蒙翻过往行人杀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江湖传言说:“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丢去填河。”张大还把朋友带到作坊里起看,只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场面让人不寒而栗。

    明教的武大郎在其酒店中吃酒,她见武大郎包裹沉重。武大又为赚她,有意说些风话。她便在酒中下蒙汗药,被武识破,将她打翻在地。恰张赶回,问知是武大郎,夫妻二人陪礼请罪,盛情款待,张还与武结拜为兄弟。

    俗话说:“家有家法,行有行规。”张大和孙二在十字坡开黑店,立下了一道“三等人不可坏他”的规矩,规定三种人不能杀,即云游僧道、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各处犯罪流配的人。

    为什么不杀云游僧道呢?云游四方的和尚和道士,属于出家人。和尚、道士的社会地位较高,人们普遍对和尚、道士比较尊重。官府会给和尚、道士发放度牒,以证明他们的身份。

    他们凭借度牒可以免除税赋。在民间,和尚、道士云游四方化缘时,人们也会慷慨地施舍。杀死云游僧道,搞不好会让张大、孙二吃不了兜着走。

    什么不杀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这一类被蔑称为“戏子”,位于社会最底层。受够白眼,风餐露宿,才能挣一点辛苦钱。冲州撞府,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

    张大、孙二本身就来自于社会最底层,与“戏子”有同病相怜的命运。杀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抢劫他们的钱物,会让他们在良心上过不去。

    此外,杀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有可能带来一个不好的结果。那厮们你我相传,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

    张大、孙二这类黑道人物,不怕死,却怕江湖名声不好。为什么舍得花钱做好事,不就是为了在江湖上图一个好的名声?

    如果有人在民间唱戏时将张大、孙二编成戏剧,说他们不是好汉、英雄,岂不让他们颜面扫光,等于“社会性死亡”?

    为什么不杀犯罪流配的人?这一点倒是好理解。张大此前种菜园子,就因为争些小事,一时兴起杀了僧人,还放一把火。

    后来,张大、孙二在十字坡开黑店,不知道劫杀了多少过往客商,干了多少坏事。只是,由于官府的不作为,他们才得以逍遥法外。

    他们与犯罪流配的人,是同一类人。在张大、孙二看来,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切不可坏他。言外之意就是:乌鸦站了黑猪上,大家谁也别说谁。

    尽管张大、孙二制定了“三等人不可坏他”的规矩,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执行到位。特别是孙二,多次伤害云游僧道。

    第一次是麻了一个头陀,张大回来得迟了,倒霉的头陀已被孙二卸下四足,只留下一个箍头的铁界尺、一领皂直裰、一张度牒、一件一百单八颗人顶骨做成的数珠、一件两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

    后来,张大、孙二认识了武大郎,将头陀的遗物送给他,将他打扮成一名假头陀,躲避官府的通缉。

    第二次就是迷倒鲁和尚一事。鲁和尚虽然也是云游僧道,可孙二见他生得肥胖,没有放过。而是在酒里下了些蒙汗药,扛入在作坊里。

    不仅如此,孙二娘还违反了不杀各处犯罪流配的人的规矩,多次滥杀无辜。

    后来杜文焕派兵杀掉了武大郎和张大,孙二,一把火烧了十字坡酒店。

    种花家地方上虽然不断地爆发农民起义,但是并没有形成大规模的。一方面是对于地方上的犯罪打击力度大,另一方面也是从教化制度上进行入手。

    这也是从根本上进行预防犯罪,这也是为什么明教并没有形成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原因。同时地方上的治安,无论是城门的治安还是旅店的治安,都在这两个地方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