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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俺是博拉拉,你就是塔玛的嗎斯塔?

    上回说到,约翰教会了本杰明“圣光”这个技能,奇怪的是,他自己无论如何都无法掌握它。在嫉妒的心理下,他和“圣光护体”的本杰明“扭打”成一团,最后释放出精神的火焰从某个未知的时空放出了一条大黑狗。借着作弊外挂一样的笔记,本杰明得知了它的身份。

    邪神博拉拉,绝对是这个世界上需要高度警戒的最危险分子之一。

    在传说中,邪神,通俗意义上是相对于正神来说的。他们都属于古老的根达亚人的文明。虽然这个世界上宗教众多,但是能弄出个“神灵”大佬,从而得到其庇护的少之又少。根达亚人是一群身高普遍只有人类一半的人形智慧种族。他们战斗力不强,所以崇拜多神并得到庇佑,例如这个世界流传很广的丰收女神,这位女神是真实存在的,她的能力也是倾向于“丰收”这个职业,能够帮助崇拜她的根达亚人提高农业生产力。与普通凡人的英雄们相比,她要更有战斗力,但在神灵的圈子里绝对是个弱鸡。

    根达亚人并不团结,所以他们小小的国家还分裂为一个个城邦,不同城邦信仰不同的神灵。僧多粥少必然会引发黑暗心理思潮,比如崇拜歪门邪道的邪神。

    这帮邪神如其名,邪门的很。他们大多数都是疯疯癫癫,喜欢搞无差别破坏。这种精神特性传染给了他们的信徒,个顶个的都是疯子一样的家伙。他们经常搞出来邪恶的献祭和疯狂的虐杀,关心的只有从邪神那里降下来的好处。所以,无论这个世界哪个正经的阵营,都严格禁止邪神的崇拜。而且,邪神们剿灭起来很困难,不是因为个体多么强大,而是因为生灵总会有各种邪恶的目的和念头,这让这些以邪恶精神为根本的它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而邪神博拉拉,绝对可以算是其中独特的存在。祂几乎什么祭品都接受,什么样的领域祂都要掺和一脚。祂的信徒曾经在北海地区横行,更是建立了所谓的“欲望圣所”据点,成为一方势力。在光精灵占据帝国西边很远的亚特兰半岛之前,博拉拉的信徒横行在木精灵、根达亚人、美索人、人类这些定居在北海的大小陆地周边。即使现在光精灵通过世界门入侵亚特兰半岛成功建国,以他们的强横实力,仍然未能将半岛上的邪教徒剿灭干净。

    然而之后,就是历史书中所说,某个信徒把远古精灵帝国的不知名宝贝献给了博拉拉,博拉拉十分高兴,甚至祂那邪恶的愉快笑声震慑着整个北海。再往下就没有然后了,圣所被摧毁了,整个信徒都死光了,博拉拉也失踪了。没人知道是谁出的手,居然能消灭一个老牌邪神。又或者是这位邪神老爷自己抽疯灭了信徒,跑到那个旮旯睡大觉去了。

    总之很多人都去过那个邪恶能量横流的圣所遗迹,但是没有任何人能找到答案。

    可是如今这位疯癫癫的邪神跑到自己家里来了?还曾经是“被放逐”?这无所谓。但是解放它的是约翰?这就太侮辱人的智商了。约翰那一记眼棱看似强大,本杰明用自己的脸皮亲自验证过了,其强度也顶多不过在厚木板上穿个洞。这么简单就能撕裂空间,然后把不知道被放逐到哪个角落的邪神给放出来,这种事放在魔法世界也算是个玄幻故事了。。。

    本杰明的目光在地上这两个家伙之间变换着,觉得他们之间必然有什么联系。

    此时,帝国魔法学院的院长办公室。

    “嗯?消失了?”院长抖动着他白色的眉毛。刚才他通过学院结界的反馈捕捉到了一丝空间开启的信息。这不是有人开传送门,也不是有人召唤生物,而是一种类似于被丢了垃圾的那种排斥。有个未知的东西被丢弃到学院里了。

    只是控制学院的装置没有检测到异常的能量波动。“没有破坏,只是潜伏么?”他皱起了眉头。看来要加强应急和巡视力量了。

    大狗对本杰明的举动没有任何反应,即使一开始本杰明当着它的面叫博拉拉的名字。既然它刚出来的时候没有任何伤害举动,那么留下昏迷的约翰在家里看着它,也是没有危险的,吧?

    所以本杰明安心地去上课了。。。

    等到约翰醒来时,他的脑海里仍旧是裂开一样的疼痛,两只眼球也肿得厉害。本杰明正在他旁边吃东西,看窗外的天色,似乎晚饭时间到了。

    “我又做了什么?”他捂着头爬了起来。

    “唔。。。你不自量力地透支了精神力,然后像烂泥一样昏迷不醒了。”

    昏迷或者昏睡,已经成为了约翰的日常之一。

    “嗯?这什么玩意?哪来的大狗?”约翰终于发现了地上蜷缩着的东西。

    “哼,当然是你的杰作喽!你自己一点印象也没有吗?”

    “我?”约翰松开手,捏了捏酸涩的眼角,“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你记得什么?”

    “我好像抓着你的手,然后我们就倒在地上。。。。了吧?后边我就不知道了。”约翰搜索着最后的一点记忆,发现也就到这里了。“对了,本杰明,我有个小小的建议,不知当讲不当讲。”

    “说!”

    “在家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装成男学生,这样看着很别扭。”

    “我乐意!”

    “。。。。好吧,当我没说。”约翰举手表示投降,他坐在桌子上,很可怜地看着桌上的食物。然后一根大香肠被丢掉了他面前。

    “吃!”

    “唉。”吧唧吧唧……

    不知道是不是约翰的大嚼特嚼声音太大,还是香肠的香味太过浓烈,墙脚的大狗苏醒过来。它压低身子拉长四肢,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接着躬身一跳,就跃到了桌子上!

    “喂喂!臭狗!这是吃饭的桌子!”约翰连忙用双臂收拢起面前的食物,然后对着本杰明喊:“本杰明,快用魔法把它扔出去,多脏呀!”

    本杰明苦笑一声,扔出去?怎么扔?这位爷恐怕打个喷嚏也能让整个房子蒸发掉吧。

    正在约翰抓狂的时候,大狗口吐人言。

    “唔~~~,多么清新的空气,还有香味。凡人,我好久没吃过新鲜的食物了。你应该把它们献给我才对,这样看心情的话我可以赏赐给你无边的力量哦。”

    “呦?还会说人话?”约翰没有太过吃惊。这个魔法世界有一些能说话的动物或者魔物,就是平时少见罢了。所以他第一时间想的是哪个尊贵法师老爷家里跑出来的宠物。有能说话的宠物,主人的身份肯定比他高。

    “少见多怪!我是伟大的博拉拉,无所不能!说话算什么稀奇事?”大狗不满地看着约翰。

    本杰明看着这两位,最后她从约翰怀里取出了那根没吃完的香肠,放在了大狗腿边。“博拉拉大人,请慢用。”

    大狗轻蔑地看了约翰一眼,然后低头叼起香肠大嚼起来。很快,香肠就不见了踪影。

    “不错不错,凡人,你很不错嘛。”它指的是本杰明。“作为神灵,伟大的博拉拉可是神祇中少有讲信用的。说吧,凡人,你想要什么?”

    在无数的先贤留下的话语和书籍中,字里行间都明确告诫后人,当凡人遭遇邪神,并且邪神许诺要碍于凡人力量时,【千万】别答应。至于原因嘛,邪神这种东西,无论如何的诚信,也终究是混乱无序的玩意。祂们加在凡人身上的也会是不可预料后果的力量,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造就出同样混乱无序的疯子。但是直接拒绝邪神也是不明智的,所以究竟怎样脱身还是要依靠自己的智慧。

    不过本杰明本能的感觉博拉拉的出现跟约翰有关系。于是她说:“尊敬的博拉拉大人,赏赐先不提。不知您驾临寒舍有何贵干呢?”

    大狗闻言,蹲坐得更加笔直了,只是那两只耷拉的耳朵怎么也竖不直。

    “伟大的博拉拉大人被人暗算了!”它的嘴角翻起露出两排锐利的雪白犬齿,“有个叛徒,他给博拉拉大人带来了灾星!一顶金冠!博拉拉大人没有察觉他的阴谋把那顶金冠戴在了头上,然后愤怒之下毁灭了那个小剧场,从此失去了神志。”

    “小剧场?”约翰与本杰明对视一眼。

    “对,一个毫无审美观的石头小剧场。一群崇拜我的白痴们为了取悦我而建立的。他们在里面吃肉喝酒、交配杀戮。嗯,不就是为我表演戏剧吗?”

    它这么说也不算什么难理解的事,大家彼此都不是一个物种,自然审美观不同。信徒眼中的取悦行为对神祇来说可能就是蚂蚁在洞口外捕食,给日常生活提供一些乐子罢了。

    “不对吧?”约翰表示这个故事有漏洞,“你都失去神志了,那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什么?还有,那个金冠呢?”

    大狗不满地说:“伟大的博拉拉大人岂是那么容易被暗算的?嗯?!早就预留了一道分身,现在就在你的面前。我能感觉到,我的本体,现在还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找到他,拿下那顶金冠,我们就再次自由了!”

    呼~~原来只是个分身,也许就没那么危险了吧?那不可能!核废水没法跟核武器比,但是谁嫌命长了敢喝?

    本杰明小心地问:“那么博拉拉大人,您如此无所不能,为何没有自己去寻找本体,反而要找我们两个凡人?”

    “不,不是你们两个。我找的是他。他的身上,有那个金冠一样的臭味!”大狗嗅了嗅约翰,再次确认了自己的目标。

    “臭味?”约翰仔细闻了闻自己的袖子,好像除了食物的味道,就是刚才本杰明的味道了。。。

    “是神器!”本杰明突然说道。她拍了拍约翰的胳膊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七大神器吗?精灵帝国那个。其中的统御之书的影子,就落在你的身上。”

    “哦,记得记得,我还记得你说过咱们要去两个地方来着。有一个可能是什么山,另一个是海边什么的。”

    “北海圣所,那里应该就是金冠最后出现的地方。那个也不是金冠,应该是个头环,被称为睿智头环。传说这顶头环拥有神奇的力量,佩戴者会变得十分博学,且永远不会被恶意锁定,并能够随机立即掌握这世界上出现过的一种神奇能力。这简直就是无数法师和学者梦寐以求的宝贝。”本杰明说到这里,双眼好像都放出了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