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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传国的印玺

    刘成在娜扎的陪伴下,一路往山下走去。这一次,那两个大箱子的货物,价值不菲。除了金银首饰,他还给刘成准备了一个小箱子。

    营帐内,美妇人蒙着面纱,看不清面容。

    “可汗,这么珍贵的东西,为什么要交给一个汉族?”

    “我当然有我的道理。这件宝物,现在对我们来说,用处不大。到了他手里,说不定还能搞出点名堂来。”

    “刘成虽然厉害,但毕竟只是一个被剥夺了王爵的贱民,连大明皇帝都下了狠心,要剥夺他的封号,我把这些东西交给他,也没有任何意义。”美妇人把碗里的肉汤,交给林丹巴图尔。

    美妇人并没有说,因为刘成的功劳,她对刘成还是很不错的。不过,这件事情真的不能给一个汉人。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如此精通医道,又有如此智谋的人,岂会是庸碌之辈?”他饮下一杯羊肉,继续道:“我之所以将那个东西交给他,也是想看看他的野心,是否能够支撑他的野心。我们向他表明了我们的诚意。刘成倒是机灵。我把它给了他,他应该知道。”

    “若是交给大明皇帝呢?”

    林丹汗一脸不屑的说道:“这可是国宝啊!如果将他交给大明皇帝,一来,那些骄傲的汉人会认为我们已经归顺了大明,对刘成的计划也就不那么抗拒了。另外,我们在文书中提及的粮草,也有可能获得。

    首先。而刘成,就是其中之一。我们竟然将如此珍贵的印玺送给了他。你觉得,大明的皇帝,会是什么心情?他生性多疑,即便他不怀疑,这些奸佞之徒也会对刘成痛下杀手,一旦将传国令牌交到朱由检手中,便等于是将自己推向了我方。刘成是个聪明人,不会杀人,但如果他对崇祯帝怀恨在心,那就是我们拉拢他的好时机。”

    美妇人微微一笑:“一箭三雕。

    “是啊,可汗真是高明。”

    “呵呵。咱们要在皇太极的势力范围之内,做好一切准备。”

    ……

    ……

    王絮儿不习惯骑马,干脆就上了一辆马车,现在距离暖和,还有些时日,她将自己裹的很紧,披着一件厚实的裘衣。罗一飞厚着脸皮说,他是个很会放牛的人,必须要当车夫。刘成有些不情愿,但他从来没有坐过出租车,所以也就跟着罗一飞去了。

    他接过木盒。她将它放在马鞍上,也没有多想。

    这东西……至于是真是假,那就很难说了。由于是五代以后,这枚传国印章是真是假就不好说了。这枚印玺,无论真假,都是非常棘手的东西。他在考虑,自己能不能活下来。哪怕是让朱由检去做,也要冒很大的危险。可是他没有。这是非常危险的。林丹巴图尔手里捏着他的一条小辫子,如果他派出使者去试探朱由检,一旦被拆穿,他必死无疑。如果你将传国玉玺据为己有,那么无论你有多么的狡辩,都会被处死。

    林丹巴图尔想要什么,刘成当然也想要。刘成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喃喃自语:“这老家伙,居然还敢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这枚印玺,他必须要给,并且要给的好,他不能独吞,也不能让人知道。

    一竹道人离开青海之后,原本是想返回万年寺的,但刘成并没有返回,他担心后山的那名白袍僧人,会将王絮儿丢在那里,一个女人,周围都是僧人,刘成还不如让絮儿自己返回京城。

    而絮儿,万年寺已经没有必要回去了。老僧在仪式开始之前,曾经说过,服下此丹,就听天由命吧,而且巴蜀是一个悲伤的地方,她的母亲们不可能让他活下去,所以刘成决定绕道陕西,直接从陕西到湖北,但是陕西的情况,却让刘成有些担心。刘成还是很好奇的,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两个箱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没办法,他只能用稻草堆起来,钱不能暴露财富,这里是“起义革命”的“根据地”,肯定有很多小偷,他要是表现得太过显眼,那就不好办了。

    还好三人准备的食物不少,足以让他们坚持到洛阳。刘成这次来洛阳,当然是要见一见他最疼爱的儿子,也就是朱常洵。

    福王的母亲是郑贵妃,是明朝的三个儿子。他的王后名叫王,一生无子,无子无子。有一天,他心血来潮,“宠幸”了一名侍女,生下了他的大儿子朱常洛。

    按照朱元璋的规矩,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皇位,而不能继承皇位,所以朱常洛这个长子,才是当之无愧的储君。

    可是,因为他太过疼爱郑贵妃,又因为朱常洛的生母是一个普通的侍女,所以他一直没有把朱常洛立为储君。他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他最喜欢的女子郑贵妃所出的第三个儿子朱常洵,也就是他的储君。

    万历帝无视祖宗遗训,为当时许多忠臣所诟病。虽然在万历年间,他“一怒骂十一个御史,满朝文武皆惊”,但是对他的批判之声却是层出不穷。最终,万历不是群臣的对手,他意识到自己虽然是皇帝,但也不能随便指定继承人,只好按照祖宗的规矩,将自己的儿子朱常洛选为太子。这便是明光宗,也就是思宗的父亲,也就是熹宗。

    到了崇祯皇帝登基,朱常洵地位尊崇,朝堂上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而朱常洵则整日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饮酒作乐,最喜欢的就是女人和歌舞。秦中盗贼横行,河南大旱,蝗灾不断,民不聊生,百姓流离失所,人人都说先皇倾全国之力肥福王,洛阳富庶,但朱常洵却是毫不在意。

    进了洛阳城,刘成三人找到一家酒楼住下。长途跋涉,别说是王絮儿,就算是罗一飞,也是累得够呛。一进客店,他便去洗漱,上床睡觉。刘成让两个家丁将两口沉重的棺材搬到了院子里,然后将马车上的箱子从马车上拿了下来,然后关上了房门。

    这盒子被他放在屋子里,打开一看,里面都是金子,还有几件刘成从中原买来的东西,应该是从别的国家偷来的,或者是从皇宫里拿出来的。刘成挑选了不少精致的首饰,不过,如果只是用金子的话,那就显得俗不可耐了,相比之下,首饰就更合适了。

    刘成在上面凿出一个脑袋那么大的坑,然后用一块黄色的布,将那一枚印章包裹起来,装进了一个盒子之中。她将自己选好的首饰都用木盒装好,打算送给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