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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参活

    “你还要看那件衣服多久啊?”

    “我真的想要啊。”

    “进去试试?”

    “可是有点幼稚啊!”

    就这样半推半就下,李雯宵尝试了很多杂七杂八的衣服,用后事的角度来说是相当的格格不入吧,但在这个古雅流行发展的时代,自己的衣装相当令自己满意。

    店里的产品虽然已经制作精美且贴身,但是这个小姑娘脑中的奇思妙想,总是让店员感到有趣,

    毕竟,谁家的孩子会穿出一套黑色牛皮夹克衫带修身长裤的穿搭啊。

    为什么?

    “有些紧啊。”

    “这是当然的吧,谁会穿这种东西呢?”

    “真是没想到啊,可惜买也买了,改都改了,这样还退货,对老板也不友好。

    “你说得是,没有必要为了一件衣服去这么浪费时间。”

    不过谁家大小姐会在乎衣服呢?

    说起来,在民国那边的时候,她倒是喜欢一成不变的衣物,不怎么喜欢修改呢。

    这算是入乡随俗了吗?

    琼斯一边和她漫步在街头一边想着,看着李雯宵那身有点牛仔的风格,将两者联想在一起后,他细想一下,笑了出来。

    “别笑。”“好的好的。”

    真是的,计划赶不上变化倒是实属人间长情啊,不要计较太多怕不是人间唯一的活法吧,

    也不是,还有应该就是死磕到底。

    虽然自己没办法直接拉到琼斯的脸,但只要拉住衣角往下拉,然后捏就行了。

    “这样路有点难走诶。”

    “那你就忍忍吧。不能讨淑女欢心的男人以后会没有老婆的。”

    “那好吧。”

    啊?

    你没事吧。这么鬼扯的理由你也信?

    不过,确实没什么茶饮店,咖啡店络绎不绝没错,但是类似奶茶店这种东西到现在也没看到可以判断它们不存在了。

    虽然会喝,但是并不喜欢,也不喜欢繁忙,对我来说,快节奏的时代就是毒害心灵的时代,不经思考的东西是没有办法成为自身的话语的,一味的积累垃圾最后也只会是垃圾,

    如果要弄明白就必须靠时间去学习与积累,在任何时间不轻视世界,

    因为它也在不断发展。

    “琼斯,我对人类的感觉,总是从毁灭到喜欢呢。”

    “拜托吧下限分点给上限吧。”

    “不要。”

    明确的拒绝了琼斯的玩笑话,

    话说,这个时代没有持枪证这种东西吗?刚才在店里要求把口袋稍微加大到可以放下左轮的时候。就算是我这样的小女孩他们也只是稍稍一愣就能反应过来确实让人有点在意啊。

    是麻木了吗?或者说。

    “喂,琼斯,你家在这一带有名吗?”

    “有名?就这样子吧,勉强能让人知道而已。”

    勉强能让人知道而已,怕不是人尽皆知了吧。

    温切斯特1887霰弹枪,芝加哥打字机,刘易斯轻机枪,

    这个年代主要流行的枪支大概就是这些吧,

    这样说来,自己的左轮可能并不会很好使啊……

    但说起来,如果不是考虑到左轮还是特别定制,自己恐怕也很难使用,而温切斯特系列虽然不错但是压枪就这细胳膊细腿的还是拉倒吧,

    不过,可以考虑一下芝加哥打字机,

    不,不是考虑,是相当执着的。

    就像对某种需要念出“阿瓦达啃大瓜”的黑魔法一样,

    打字机与黑帮火斗可是标配啊,哒哒哒才行。

    “你似乎在想着惹事情了。”

    “啊,不愧是吾友,懂人心啊。”

    “不,谢谢。”

    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李雯宵没有关注琼斯的反应,而是继续思考着接下来的安排。

    说起来还要给他们也预备好枪支呢……兰霄的枪已经内定了,其余几人倒是没有想好啊。

    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必须要考虑到环境因素和更新因素,虽然在这个世界未必会用上这些设定就是,但多少也要考虑一下。

    嗯……

    “琼斯,2点钟方向。”

    “看见了。”

    视野里出现了一位标准的黑衣男子吧,在一般人的眼睛里,这些人的气场实际上是差不多的,实际上多数时候,如果你不和一个人进行眼神的对视,你很难知道他的情况,但反之而言,当你有一定经验时,只要对上了眼神,一般也能明白这个人是怎样的。

    从而无愧于心灵的窗户这个形容。

    对视了,

    李雯宵和他。

    那个人想干什么?

    酒吧,杀气……哦!

    “琼斯,准备好。”“啊真的……”

    “等下,你准备了什么东西?”李雯宵一脸诧异地看着琼斯在大衣缝入的枪袋,

    腰间的加大口径的左轮我并不意外,这种枪我看过那位古斯塔夫的保镖安排过这样的武装,可是你居然……

    “HowDareYou!”

    你怎么敢的?

    “一把锯断了的缩短握把的温切斯特霰弹枪,你干这就不怕有人打过来打炸你的枪吗?!”

    “你这个天天闹事的家伙居然还会担心别人?”

    “这把你就别用了,我有些担忧……”

    嘭!

    当两人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争吵拉扯的时候,另一边争气的开始了闹事。

    “琼斯,过来蹲下。”

    这大概是一次爆炸袭击事件吧,看来不会有什么太有意思的情况,比如黑帮火拼。

    目的呢,

    “琼斯,那家酒吧是哪个黑帮头目的常驻地点吗?”

    “不是,这是棕熊安迪的地盘,但不是什么头目的常驻地,这次爆炸行动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示威或者挑衅。”琼斯稍微想了想便给了答案,

    “至于对方阵营是哪边的,我就不清楚了。”

    “除非,我们追上那个小子。”

    ……

    男子艰难地扶着墙壁一步一步地往巷深处走去,

    这次的爆炸有些许失误,原本以为自己能够顺利成事,可惜事与愿违的情况发生了,店里的不知道哪来的家伙居然冲出来试图把自己给解决了,

    稍微动了动手却引起骚乱,只得被迫提前投掷引爆炸弹,

    因为没有条件处于可以逃离的情况,耳朵多少带着嗡嗡声,

    成功归成功,可却耽误了时间,对方的人搞不好已经在巡查附近的街区了,

    似乎受伤了吗?

    停下脚步,靠着墙躺下,艰难地喘气。

    “嗯……”

    什么人?!

    还没等他做出反应,自己的手关节便被人按住了,是一位饱经锻炼的男子,而正在看着自己腿部的,则是一位少女。

    “唔……还好还好,有些划伤了……”

    不知这个小姑娘是怎么做到的,

    “嘶~”

    这是直接倒酒精下来啊,痛的自己只得咬紧牙关,

    然后几下子便把自己的腿给包扎完毕后,男子在女孩的指示下松开了手,

    “他……其他人……来了”

    当自己的状态被修复后,疲惫感便涌了上来,

    “你……是谁?”

    自己大概说出了这样的问句吧,

    不过,他没有听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