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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青松的厄难(终)

    高空坠落的滋味并不好受,有雪垫着,还是让秦仲的脑袋哼哼嗡嗡的。

    “爹,娘。”回过神来,秦仲从一路平铺下来的雪地翻转爬出,才发现不远处,自己的至亲们都镶嵌进雪里面了,不远处有两个印痕。

    秦父晃了一下头脑,还能坐起来回应秦仲。但秦母就没那么幸运了,镶嵌在雪里面,腰部以下竟动弹不得,还在艰难的用手拨开盖在脸上足以窒息的雪。

    “娘。”

    “孩他娘。”父子二人立马奔走到秦母身边,帮她拨开雪。让父子二人更加心痛难忍的是,秦母的腰部下,垫着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块。

    “水缘,娘没用,这老腿动不了了。”秦母面容带着痛苦,还不忘对着秦仲父子挤出笑容。

    “能坐起来吗?”秦父心疼急了,挪开压着半边的石块后,伸手就把人要抬起来。怎料秦母一个劲的喊疼,吓的秦父立马不敢在用力。

    “这是,摔瘫了啊。”见多识广一点的秦父想起来以前在家族时,意外滚落山崖的族弟,也是腿动不了,如厕也需要人伺候。

    眼睁睁看着母亲受苦,而秦仲不过也是个十六七岁的人,举手无措的同时心生怨恨起双子青鸾的突然撒手离去。

    “该死!”秦仲心中怒道。当下之急,秦仲想起了黄卫渠,回想起来,黄卫渠怎么不见了?

    “水缘,你看!”秦仲还能怨恨之际,秦父挽着秦母的手,却抬头望着天空的某个方向。

    那是一朵蓝色的火焰,目测三百米,直直坠落绚烂无比,火焰之上是消散的星光,星光映照下,是一个人影。

    秦仲闻言,也抬头一望。看见一个是人影,他即刻就猜到,那必定是黄卫渠。

    “爹,看好娘,我去找黄伯。”

    顾不上是什么,安顿好父亲照顾好母亲,他发了疯似的踏步跑在雪地上,艰难的一步一步挪动被雪极大限制的脚步,连鞋陷进去了雪里,他都不管不顾,只为找人。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翻找眺望期间,在一处发现了没消散玩的蓝色星点,在一个雪坑里。

    很明显,对方是砸下来的。见此,秦仲顿时有不好的预感。

    “黄卫渠,黄卫渠。”秦仲直呼其名的跪倒在其身边。摸着黑摸到对方的头,探了探鼻息还有气,然而当他拉起来人时,却发觉黄卫渠胸前湿了一片,温热且粘稠。

    “仲儿!”黄卫渠异常艰难的吐出这两个字。

    “这!”秦仲瞪大了眼睛,立马极意一动,火元素凝聚成一团火焰附在手掌,这一看清楚,让其瞬间瞳孔一震。

    胸腔左侧,一个细长眼睛形状的、从锁骨到最下面那条肋骨,触目惊心的血洞!

    “师傅!师傅!”秦仲慌忙的扶起黄卫渠。脑海想起父亲被刀划伤用布按住伤口的画面,他也脱下一件衣服,揉成一团按压在黄卫渠身上。

    “没用的,仲儿!”黄卫渠有气无力的说着。被穿透的脊椎,比至少身体完整的秦母严重不知道多少,头部以下再无知觉。

    “师傅,怎么怎么会这样?”秦仲没有放手,只有不能抑制的鼻酸和无助。

    “仲儿,记住先前我跟你说的那些话。”

    “远走他乡,不要再回来这了。”黄卫渠有一字却没全句的交代着身后事般。

    “怎会如此?是谁把你伤成这样子!”秦仲悲痛不已,同时警戒十分的环视着四周。

    “师傅,你不会有事的?,子行呢?你想想他。”秦仲望着眼前这个崇拜又防备了将近十年的男人,竟再也忍不住哽咽,道。

    “子行!”黄卫渠吐出一口鲜血,喷涌浸湿了秦仲的胸膛。

    “我活不过今晚了。只求有人给我一个痛快。”说着说着,黄卫渠竟然笑了,只不过悲凉至极:“哈哈哈!可笑啊黄卫渠,想不到你戎马一生、杀敌无数,到头来却连自尽的能力都没有,可笑啊!”

    见秦仲无动于衷,吊着一口气却无法死去的煎熬让黄卫渠放声怒吼:“快,给我一个痛快,杀了我!”

    “师傅!”

    “我大秦的男儿,将主之子,怎能流泪!怎能如此拖沓!杀了我!”血灌满黄卫渠的喉咙,沙哑抽噎的嗓子发出的声音更增添了几分英雄的悲壮。悲痛且煎熬的秦仲不知其然,后者只听进去了后面那“杀了我”三个字。

    “脖子!”

    “杀!”

    “对不起了,若有来世,再行三叩拜师礼,尊你为师。”见到昔日恩师如此痛苦,秦仲终是忍痛抬起了手,萤火煌煌,悲雪长飞,一道血线在黄卫渠的脖子上浮现。

    黄卫渠露出解脱的笑容,瞳孔逐渐涣散,但是上扬的嘴角却还保持着。

    一代源魂者超级强者,陨落于这山沟里,死未瞑目。

    秦仲很轻的盖上了黄卫渠的双眼,动作充满了敬意和不舍。草草的用雪掩埋了黄卫渠,眼下黄卫渠都被身份

    呆坐些时,他抹掉了即将冰封的眼泪,当务之急是回去找到爹娘,都撤离,此地过于危险,谁知道还会不会来人。

    对了,还有黄子行!

    秦仲起身回去接应父母和留意周边雪地寻找黄子行时。“咔嚓!咔嚓!”身后的远方似乎有什么东西崩坏。

    起初秦仲还以为又是雪崩,猛的抬头却没有发现已经矮了一截的春湾山没有什么异常。紧接着是一股水流喷涌而出的异响,让人不安。

    “哗啦啦!”闻声,秦仲没有再寻找黄子行,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那是堀水!此刻秦仲比谁都清楚。

    他猜的没错!那块天斗石一分为二后,一块往青松镇去后下落不明,另一块结结实实的给了坝体一下,本就年久未修的青松坝,在经历冰封后更加脆弱不堪,此刻再也承受不住蓄起来的水,夹杂着冰块,喷涌而出。

    “爹!娘!”此时的秦父正小心翼翼的抱着秦母。秦母也忍着剧痛依偎在秦父怀里。他们在秦仲离开这段时间,笑过,也哭过,怨天不公,也庆幸着至少一家人还活着。

    听到秦仲的呼喊,两人都注意到自己儿子慌慌张张、声嘶力竭的。正想等其到来问个明白,却看到其身后,一团两三米高的黑乎乎的东西吞噬而来。

    一团延绵着整坐春湾山脚的黑乎乎的东西!

    “快跑!”秦仲还没喊出下一句,洪水把他给淹没,不久,秦父秦母,也消失在洪水里。

    这一夜,附视下的春湾山,被刮去了无数树木,俯视下的青松镇,人为纵火、巨石碾压,再被堀水一淹,消失在群山里......

    朝雾还没散去,雪也停止了飘落。随着天愈发光亮,春湾山下,这是一片被水侵毁的荒芜,树木、畜尸、人体,不能直视的狼藉,不忍想象的惨状。

    泥泞的山野平地,一个男人影踏走在雾气里。

    神奇的是,他的腿脚没有沾到任何泥污,看其行为举止,在寻找着什么。不一会儿,男人背影后面白色的朝雾,重叠浮现出一个巨大的影子,足足有七八米高。其足下还有一堆液态物,灵动的包裹推动着六件什么“物体”,停在男人身边。

    “主人,都带来了,但还有一个没能找到。”

    “荒圣狡,辛苦了。”男人点了点头,拍了拍巨兽的前爪。同时,他有眺望了一下因为毁坝而扩充了一大片暂时流域的堀河,无能为力的自顾自摇了摇头。

    来到四件“物体”面前,这四个人,赫然是死去的黄卫渠和生死未知的秦仲一家,以及被劈成了两半的双子青鸾遗体。而这个男人,也正是之前秦仲与黄卫渠在千宋城附近山区夜会的“湫大人”。

    湫望着满身是泥泞的黄卫渠,神情落寞的不由叹息。意念一动,黄卫渠脸上和身上的泥污开始一点点的消散,凝聚在空中被湫驱散掉。看着这张带着解脱的糙脸,他又想起来,很多年前新兵营里,那张略带稚嫩又意气风发脸庞,一幕幕的画面,白驹过隙般,忽然而已,一闪而过。

    昨夜,他感知了黄卫渠与洛夫、安德烈全过程。如若不是因为发现到霍天宇的寒幕冰龙收到攻击坠落在春晚山上,这意味着敌国的始灵之主肯定在此,不然在洛夫释放“囚天”装置时,湫就想出手解决掉逃跑的洛夫和失去战斗力的安德烈。

    可最终,他忍住了出手的冲动且隐匿起来。多年的伐谋和隐居让湫相当冷静,若杀了洛夫和安德烈,贾舍尔一定会彻底搜查这片区域,届时他和帝国留在这里的情报点和力量均衡必然被悄无声息的拔除。

    事实也确实如湫所想,贾舍尔杀了个回马枪。好在湫身为始灵尊,融入地下几千米与大地融为一体,才躲过贾舍尔的探查。

    湫想把黄卫渠和双子青鸾带回去秦国。秦国一帝国军长的尸体在南部十一国被人发现的话,足以引发一场舆情和政治斗争的海啸。况且,为国捐躯的两个英雄当以国葬,不能抛尸荒野!

    安置好黄卫渠、双子青鸾的遗体后,湫来到秦仲等人身边。据荒圣狡寻找时的传音反馈,秦仲和秦父秦母被找到时是紧抱在一起的,得到湫的准许后,荒圣狡一并把人都带了回来。

    以同样的元素操作,湫去除三人身上的泥污。湫感知到,秦父秦母已经死去多时了,唯有秦仲还有一丝微弱的脉搏。

    “将主之子,倒也是重情重义之人。”

    “希望你不要负了卫渠,不要负了秦国。”湫蹲下来,从手环里面拿出一颗晶莹剔透的丹药,塞入秦仲嘴里。期间,他撇了一眼秦仲大拇指上的戒指。

    那戒指正是黄卫渠的交给秦仲的。由于秦仲的手没有黄卫渠手掌粗大,带在无名指的戒指秦仲套在大拇指上才契合刚好。

    “句芒无泪吗?也好!接下来的路,你自己走了。”

    湫整拾了一片没有水分的空地,整整齐齐的摆放好秦父秦母遗体和直至秦仲生命体征平稳后,才带着该带的遗体,离开了此处。

    “兔崽子,今天不你打折你的腿,我就不是郭永昌。”

    “我,姜政,和秦仲正式结为异性兄弟,来,喝!”

    “你那混蛋姑父,我会跟你一起,帮你设伏,他这次必死!”

    “你!你竟敢杀我!啊!”随着画面中的一个穿着奇怪服饰,剃着的超短头发的中年男人,面目狰狞的脸七窍流血。中年男人一边大喊大叫,一边用双手抠着那张像滚烫的熔浆一样溶解的脸,其后背景陷入黑红的混沌,顺带着淹没了那张恐怖的脸,只剩声音在这个世界幽幽回荡。

    秦仲一个颤抖,双眼猛睁眼,从梦中醒来。

    “他是谁?”秦仲不停的深呼吸着。梦中最后那个被自己捅了心脏的男人让他心惊胆战,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醒过来后秦仲却在恐惧中沉浸回味着杀掉那个男人的快感:那是一种七分解脱三分欣喜的发自内心的快感。

    “这......”秦仲用力的晃了晃头。有一种潜意识驱使着他不想再记起那个男人的样子。

    “爹娘!”缓过一下后,他才认清楚现实的情况。一把跳起来的时候没发现自己完全伤好了,快速转圈环视在明明周边是泥泞潮湿的狼藉之地,却没发现脚下三四丈的土地干洁无比。转瞬即逝的寻找,秦仲猛然在身下,发现了衣着整洁、躺在地上像是睡着的秦父秦母。

    “哒,哒,哒!”

    秦仲有一瞬间感觉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同时内心魔怔的突然呐喊着一个“不”字。他跪倒在双亲旁边,沉入不可置信的迷幻里,颤抖的手轻轻的伸向秦母秦父已经冰冷的脸。感触于此秦仲更是心头猛颤。

    “水缘,多吃点,不吃壮一点怎么有姑娘喜欢,嘿嘿嘿!”

    “娘啊,就盼望着你能快高长大,娘就知足了。”

    “告诉爹,想吃什么,我叫小伍加菜,爹满足你。不过,可别告诉行仔啊,爹给你留着的呢!”

    “水缘啊。”

    “水缘呢。”

    “水缘诶。”

    “......”

    那些十七年来点点滴滴生活画面,在秦仲脑海飞速的播映着,直至热泪滴落在秦父秦母的脸上。

    “城主府!”秦仲双目欲血,拳头握紧到渗出鲜血。

    “我秦仲,在此立誓,此生不灭牧家全族,道消身死,天地共戮!”压在掌下的干燥石块成了齑粉,这仰天一啸,给整坐已是破陨之地的春湾山,更添几分萧索悲凉。

    与此同时,南部十一国的异动,早已经被各个大小势力所察觉,之上风起云涌,之下暗流涌动。

    “城主,有一份快报。”牧府,牧远齐有些慌张的走进来,手里捏着一只鸽子,呈交到牧大岳面前。

    “什么快报?”牧大岳此时很是烦躁不安,在大殿内一夜不眠来回踱步,心中始终系着族弟牧天有的行动,恐怕有什么变故。

    听闻只是信函快报,而不是斥候回报行动的问题,心烦意乱的他本想暂放不管。可看到牧远齐手上那鸽子时,却内心一凛。走过身来仔细一看,鸽子额头上那个“乾”字更是使其不敢怠慢。

    这种传递书信的鸽子叫疾鸽,以速度快而取其名。这种鸽子不容易迷失方向,且成本对比远行信梭极低。因此,很多富家人都培育打上自家标签的疾鸽,用做传递书信的工具。最主要的是疾鸽的属性几乎涵盖了所有属性,除了光暗两种元素外,其他元素类型的都有,以适应各自天气环境来传递信息。

    “是国都来的快报。”牧远齐的一句话彻底让牧大岳不敢怠慢,立马上前。

    这个时候来信,莫非朝廷知道了什么?

    “速速打开,念!”牧大岳满腹惧恐。

    “王命

    千宋城城主姐令,

    朕昨夜感知到南部有异动,各南部诸城速速查明,所查上奏军机处,以此疾鸽为递书方式。

    钦此。”牧远齐读道。完毕后望着牧大岳,等求看法。

    “族兄,带足人马,我们亲自过去青松镇。”牧大岳思考了片刻,做出了决定。

    “这,万一被人发现天有的行动,我们这去的话,不是撞枪口吗?”牧远齐有些不解,且不说牧天有在,那些帝国的人说不定都在,怎么敢过去啊。

    “无妨了,连国主那都察觉这出了问题,那么那些帝国也肯定知道这有异常。堡伊寇和秦的人如果不傻,绝对不会留在这了。”

    “况且,听这信函都口吻,他们虽然发现有响动,但应该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不然朝廷一定亲自派人下来查,怎么会交给我们这些‘南部’的城主。”

    牧大岳本就是老狐狸,他怎么看不出牧远齐的心思,一顿分析消解了牧远齐的顾虑:“城主说的是。”

    “趁现在,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该收拾一下,虽然说青松属我千宋城管,但为免夜长梦多别的城府越界,我们得亲自去一趟。”

    “是,我这就去办。”牧远齐说罢,又想起来某件事情,又道:“城主,煜城也有来信,是夫人的外家秦府的,说一个月后,秦家族长大寿,望城主大驾,这是请帖。”牧远齐拿出一张裱上金丝的请帖。

    “放这吧。”待牧远齐退下,牧大岳有些心力憔悴。那秦家,是与千宋城同级别的大城煜城里面的一个大家族,在煜城也是呼风唤雨存在。那秦公便是牧远齐的岳父,一个比他更强的人。

    当初,他牧家能坐上千宋城的头位,少不了秦家的扶持,即便家里发生这么多事,他也不得不要去好好拜会自己的岳父。

    “如若富龙没死,该多好。”一想起牧富龙的死,牧大岳就恨的牙痒痒。皆大欢喜的带着儿子去祝寿,现在还要红白喜事搅在一起,想想就头大。

    他恨牧富龙的无能,也恨杀死他的人。

    带着这些恨意,牧大岳回到寝室命人更衣后,浩浩荡荡的带着人往青松去。

    只不过这一去,牧大岳自己都没想到,自己是气急攻心被人抬回千宋城的。

    由于找不到干燥的柴火,秦仲硬是扛着双亲的遗体,走在泥泞的且夹杂着碎石木枝的路上。期间,没有鞋子的那只脚掌已是渗出鲜血,让棕黄色的泥土浸染出一条线段红线,秦仲硬是一声不吭,目红如朱若带血的直视着一个方向。

    就这样扛了二十多里路,最终才找到一块相对干净且柴火多的地,忍痛把父母的遗体给火化了。

    他带不走父母的遗体,他找不到师傅的遗体,更不知道好友是生是死!

    “这,便是修源么?”秦仲欲哭却冷漠得生人不敢近的神情,喃喃自语。

    原本以为自己接触了源界、十七岁即六阶源兵,前途是无限的和光明的。怎料,自己的天赋却害了无数人。自昨晚发生的一切,他那所谓的见闻,他的天赋,在弱小面前居然毫无抵抗之力,他甚至不明了事情为什么发展成这样,又是谁重伤致死了黄卫渠,总感觉有条既定的线把自己绑着往一个方向突然冲刺前进。

    现在,至亲们的死亡和遭遇才使秦仲后知后觉的、清晰的体会到了这个道理:弱小才是原罪。

    有天赋的蝼蚁,依旧是没用的蝼蚁!

    假若十一岁时没有接受眷顾,假若自己不跟黄卫渠修炼,假若自己没有惹到牧富龙,假若......

    “爹,娘,等我,他日,大仇得报,再来祭拜你们。”

    振作过后,秦仲深知,此地危机并没有彻底解除,牧家既然来了一个,就会来第二个。草草的掩埋了秦父秦母没有烧透的骨灰,搬来一块大石头作碑,秦仲带上了母亲的银簪,还有父亲留给他的那块上面有个“秦”字的玉佩,深深的望了往山的另一边已经面目全非的青松镇,远离了这里,远离养育了他十七年的挚爱和故土。

    不出秦仲所料,一个时辰后,牧大岳来到此地,找到牧天有的尸体和清点所有牧府甲兵的人后,在气晕前下令灭杀方圆几十里一切有生之物.....

    “瞧一瞧,看一看,新鲜的壮士山苹果勒!”

    “本店源兵、源士级别的元素之灵卖二送一,卖三送二,你值得拥有哦!”

    “......”还未进这座叫海蟹城的海疆小城市,秦仲就听到城门内的吆喝。各种的东西都有,小吃更是琳琅满目,香气包围着整坐城

    “咕噜噜。”秦仲的肚子很不挣钱的。他确实非常饿了。走了两个礼拜,一路打听,秦仲大致的找到了去煜城的路线。

    在前路不知其向时,秦仲想起了母亲曾经说过,秦父是从一个家族出来的,在煜城。那块玉佩,就是秦家家族之物。

    抱着这个渺茫且未知的希望,秦仲踏上了寻找那毫无归属感的家族之路。

    秦仲也不是没有想过去找那个神秘的“湫大人”。但是,不说路他知不知道,转念一想,就算找到了,与那样的身份不明的人扯上因果,当下不是个好选择。其中,黄卫渠就是个不太算反面例子的反面例子。

    除此之外,黄卫渠说的战武空和句芒无泪,更加是虚无缥缈了。在此考虑下,秦仲最终还是选择到秦家碰碰运气。

    可是兜兜转转、跌跌撞撞,即便秦仲已是六阶源兵,可速度还是慢且险。不说自己已经是衣衫破烂,连鞋子都是用布代替的,外表跟个乞丐无异,有一两次,他被人发现了手上的银簪,那些人声都不出直接上手就抢,如若不是秦仲有六阶源兵的实力,怕是要被那几人扒光了。

    另外,不止要避开有歹意之人,元素灵兽的威胁更是致命的,有好两次还闯进去群居源兵阶的灵兽领地,差点落入兽口被分食,若不是秦仲机灵,直接便死于非命。

    不过这次他冒险的进入了这座近海、叫作海蝎城的海疆之城,实在是野果生水让自己虚弱不堪,读书修炼多年,野外生存的技能可以说根本没有。无奈之下,秦仲铤而走险的,想到城镇周边取点吃的。

    在这坐盛产海产的小城门口下,秦仲咽口水,在卖吃的瘫前,当个普通的旅人,徐徐的走动着。但他忘记了他破破烂烂衣服和没有洗过澡已发臭的身体,偏偏秦仲就是个目光如炬的人,换身华服就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可这样的精神面貌却套着一身乞丐装,他只会比乞丐更“内在”的可怜。

    “走走,臭要饭的,滚一边去。”

    “去去去。”

    “死乞丐,这是你来的地方吗?滚呐!”

    果不其然,每当秦仲走到一个瘫摊前,摊主满嘴的恶臭就差波及家人了。每次其中都只是默默地走开,即便心有不忿。

    也亏那些摊主没有骂及家人,不然,他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乞丐,而是杀神。

    “站住,别跑。”

    秦仲捂着肚子走在外围,心想还是去林子里面打猎吧。走着走着在吵嚷的人群里,突然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大喊,格外突出。

    “嗯?”。低着头的秦仲眼帘一下子锁定突然想窜过自己胯下的一只叼着什么东西的紫毛大老鼠。仔细一看,这是一种常见的叫掠金鼠的金属性元素灵兽,尤其喜欢吃金属和矿物,被人与喜掠农物的风镰雀、喜侵居所的遁蟑和喜吸人血的鬼针蚊列为四害。

    “站住!”

    “啊!”

    “诶哟!痛。”

    “啪!”还没等秦仲抬起头来,他就被撞到在地上。另一边撞了人的女孩也发出喊痛声音。

    “诶!那臭老鼠呢?”女孩率先起来,望着人群脚下,那个老鼠非常富人性化的戏谑的回望着她。然后,一溜烟的不见了踪影。

    “我的钱包,可恶。”明明一脸怒火却十分可爱的女孩,察觉到碰倒了人,一下子反应过来,慌忙跑过去立马把秦仲扶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你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秦仲本来也有些脑火,可看到对方态度诚恳的道歉,又确实是无意的,而且还是十个五六岁女孩子,最后只是无奈的啃出这句话。

    “咕噜噜~”最尴尬的事是,秦仲的肚子响的格外“动听”,场面一度尴尬。

    “嘻嘻。”少女本来还在寻觅那老鼠身影,却把秦仲的肚子叫尽受耳中,绿柳般柔酥好看的眉目一抬,居然笑出声来。这让原本不追究就要走的秦仲以为对方嘲笑他的外表,肃目之下,挥手就要走。

    “诶!别走啊。”少女一把拉住秦仲不让其走。看她无辜的表情,显然是不理解为什么就这样挥挥手跑路了。

    “这位姑娘,我是邋遢了点,取笑我我也无妨,可我已经不追究你了,还如此纠缠我,你想怎么样?”秦仲忿忿愤懑道。

    “啊!取笑?哦,对不起,但我不是取笑你邋遢,我是听到你肚子叫了......”少女见秦仲误会,赶忙解释道。察觉到自己拉着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又猛的缩了回来,东张西望的掩饰尴尬干笑着。

    “肚子叫也不干你的事。”秦仲没有理会少女的尴尬,转身又要离去。

    “别走啊,我是想请你吃东西,以表达歉意。”少女继续拦下秦仲,也很是觉得出奇,打心底觉得怎么有这么犟的人。

    “不必了,姑娘让我走吧。”秦仲也是无奈,本来心情就不好,还惹上一个人。

    “吃完我就让你走。我阿娜塔莉......我母亲说了,当给人添麻烦时要赔礼道歉。当遇到要帮助的人时要伸出援手。”少女不知道的是,在秦仲眼里,她才是犟的那个。

    “我.....”

    “咕噜噜~”秦仲还想拒绝,那肚子却再次不争气的叫了。

    “呐呐呐,大哥,别嘴硬了,我请吃,真的,别在意。”少女再次笑起来,不过这次笑的很真诚。

    “那,在下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姑娘。”秦仲给肚子整妥协。虽然很别扭,但身体却诚实的跟着这少女走到了一处粉面摊位。

    秦仲是真的饿了,上来就整了三碗海碗羊骨面。把那少女看的一愣一愣的,内心感叹道这是多久没吃饭了。

    在吃饭过程中,秦仲了解到,眼前这个话痨程度比黄子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的女孩子,名字叫明儿。秦仲问她几岁、有姓氏么,她也含糊不清的说什么大家从小到大就叫明儿,岁数好像也没个准确的概念,直接“十六七岁吧”一句带过。

    最让秦仲狐疑的是,这个叫明儿的女孩说她是从一个五彩斑斓的森林出来,经过一片很多巨大怪兽的平原,然后和亲人走散了从海上飘过来这边的。用秦仲的内心话说,估计以前经常去他家说书的刘八嘴都不敢这样编故事吧?

    “你呢?一个人出走的吗?”明儿边津津有味的啃着羊腿,边问道。

    “我......”

    “我是找不到回去的家,迷路了。”想了想,秦仲没有告诉明儿事实。

    “啊!这样啊,那你还真可怜。”明儿撇了撇嘴。这次秦仲到没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吃饱了,还是什么,明明挺阴阳怪气的话,在明儿嘴里说出来不会让人不舒服了。

    “行,我决定了,仲哥,吃完我跟你一起,找回家的路。”哪知吃东西之际,明儿又双叒叕的提出惊人的话。

    “这,不好吧姑娘,你亲人也在找你。”

    “何况,男女有别,还授受不亲。”吃人嘴软,秦仲也没了先前的硬气,倒是苦口婆心起来。一方面他说的是实话;另一方面,他清楚自己不是真的回家,前方说不定是龙潭虎穴呢,万一出事了,他可不想连带别人。

    “仲哥没问题的,反正,我也没地方去,我亲人也可能一时半会找不到.....”明儿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她表现的很镇定,且秦仲恰好也在埋头嗦面,没留意到异常。

    “就这样决定了,不用多说了。我先付钱。”

    “老板,结账。”没等秦仲回话,明儿直接转移注意力叫老板来结账。可当摊主,过来时,明儿的小脸突然间煞白了起来。

    “姑娘,盛惠八块铜币。”老板搓这手,在一旁笑嘻嘻的等着收钱。

    “额呵呵,老板,等一下哈,我等我朋友吃完先,坐一下,你等一下再过来吧。”明儿挤出一个比哭还让人发怵的笑容道。

    那摊主虽然觉得很莫名其妙,但也摆摆手说好的就忙去了。

    “我快要吃饱了,可以结账了呀。”秦仲也是不明所以,扒拉最后一口,抹嘴道。

    “可是,我的钱包被那大老鼠给拿了啊,你忘了吗?”明儿小声且急促的俯到秦仲耳边。

    “啊?”秦仲一惊,几乎叫出声来。但被明儿捂住了嘴。

    “别嚷嚷,咱想想办法。”

    “能像什么办法,姑娘这么这么糊涂呢。”秦仲苦笑。另外,让他惊奇的是,自己六阶源兵的身体素质和力量,却被眼前这个少女按着动弹不得,稍微使力跟没使一样。要不是明儿松了力气,他还真就按那了。

    “咱们逃跑吧。”明儿苟苟嗖嗖的提议道。

    “这,怎么行?”九年教育读完的高素质人才秦仲表示不同意。

    “那你给啊,反正我身上真的没钱了。”明儿不干了,却也一下子拿捏住了秦仲。

    秦仲苦涩的摸了摸口袋,他身上值钱的就三样东西,一是母亲的银簪二是父亲的玉佩,还有就是黄卫渠的神秘戒指。每一样,他都不想交出去,这些是他生命中最重要人留给他仅有的东西了!

    “怎么样?我们逃吧,最多下次到这,我们把钱还给人家。”明儿望见“蠢蠢欲动”要过来收账的摊主老板,赶忙催促秦仲道。

    “诶!好!”秦仲也不墨迹了,如今的处境,那点尊严和道德的什么。

    “我数三二一,往右边那边的那条小道走。”明儿指了指某处。

    “行。”蓄势待发的两个人真就达成默契的都抬起左脚。

    “三、二.....”动如脱兔,一道影子在秦仲眼皮底下跑。

    “喂!”见明儿跑的比狗还快,秦仲也顾不得了,硬着头皮就跑掉了。

    “嘿!那两个人,站住。”

    “来人啊,有人吃霸王餐。”

    “捉住他们,我‘阿邦羊肉’请客,快!”一时间,外围的道乱做一团、鸡飞狗跳的:这一档锅铲满天飞,这一摊肉沫满地洒的。也还真有人可能想吃羊肉了,帮那摊主拦截,好在两人身手敏捷,五六个人硬是没能抓到。

    “你都没喊完一就跑。”

    “跑就是一啊。”

    “你可正是个人才。”在混乱里,两个人顺利的跑了出去,留下狼藉的外城摊铺,深藏功与名的消失在高大的灌木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