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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混蛋

    “自古修仙讲究机缘,不论帝王将相还是乞丐混混,在我们修仙路上一视同仁。而这份机缘呢,自然是万中无一,可遇不可求。不过今天,在座的诸位都有这样一份福缘啦,只要五十两银子,人人都可买我通天门的极品灵根,有此机缘,踏入仙境不是梦,来来来,先到先得!”

    一家小酒馆里,看上去不满十岁的一个少年,正向围坐的酒客们吹嘘。

    众人看着少年,瘦弱的身体眼睛却异常明亮,一身破旧的衣服,散乱的头发怎么也看不出仙家弟子的风度。

    酒客们一边高声阔谈一边取笑着少年。

    “小子,修仙就修成你这个样子,那也太寒碜了吧,哈哈哈!”

    少年也不恼:“你懂个什么,小爷这叫游戏人间,渡一渡有缘人。”

    几个凶神恶煞的酒客围到了少年面前,眼瞅就是找麻烦的,为首的大胡子抓住少年衣领说道。

    “小子,你这么大言不惭,号称仙家弟子,那你就露两手,给大爷我看看。”

    少年并未慌张,挣脱开大汉,退后几步。只见他单腿站立,左右手一同掐诀,嘴里叽里咕噜的念咒,然后大喝一声。

    “剑来!”

    一柄木剑竟从房顶掉落,不偏不倚的正砸在少年头上。少年吃痛,只能一手捂着头,一手握着木剑。

    “看清了,这可是仙家的御剑之术,我的法宝随心所欲,呼来喝去!你要是还不信,小爷我再施展一个隔空御剑,给你开开眼界。”

    少年逐渐松开了握剑的手,但木剑并未落下,悬浮半空中,只见他两手合掌,仿佛使出极大的劲力在控制着木剑,一旁的客人也被他的本事吸引过眼球,不禁都啧啧称奇,只有老板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小子,自求多福吧!这几个可不像好惹的人啊。”

    少年见众人都被自己吸引,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也准备掏出自己的杀手锏。心里暗自得意。

    “这招可是小爷最近的新招,还唬不了你们几个烂番薯!”

    “哈!”

    少年大喝一声,从怀中掏出一块一寸厚的钢板,单手紧握木剑刺向钢板,只见木剑并未折断,竟穿过了钢板,牢牢嵌在了上面。

    “好!果然是神仙的本事啊!”

    不知人群中谁喝彩一声,打破了鸦雀无声的境况,顿时叫好声一片。

    少年一脸拽相的开口:“看清楚了,这可是仙家的炼器之术,一折就断的木剑,也能穿过钢板,还敢不信吗?”

    而此时为首的大汉也收起凶神恶煞的模样,搓着手,一脸猥琐的笑着看向少年。

    “小兄弟,不是,小仙家,你刚才说的机缘,也能让我们这样的人修炼成仙吗?”

    少年暗笑一声,果然嘛!没有凡人能拒绝成仙的诱惑。

    少年轻咳两声,一脸严肃。

    “我只是赐予你仙道的机缘,能不能把握住还得靠你们自己,不过嘛,即使只是入门也当然不同于凡人了。”

    大汉赔笑,“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只是这五十两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不知小神仙能否便宜便宜。”

    少年眉头一皱。

    “你当我这是菜市场么,和我讨价还价,告诉你,要不是小爷我下了山门,身上没有盘缠,又有着普渡世人的责任在身,这机缘,千金不换!你等有此造化,都是几辈子修来的。”

    大汉连忙点头称是,几人在怀中摸索一阵,凑齐了银子递给了少年。

    少年清点了一下,便从怀中掏出一瓷瓶,扔给了大汉。

    “这是我通天门的金玉仙灵根,世间百味融合,服下便超脱凡人境界,假以时日,便可直通仙道。”

    大汉接过瓷瓶,如获至宝。少年见状,也不啰嗦。便收拾东西,踏出了酒肆。

    一群酒客围了过来,眼中有怀疑,有羡慕,但更多的当然是嫉妒。

    大汉见此情形,怕引得有心人哄抢,打开瓷瓶便喝了下去,众人忙问。

    “怎么样?什么味道?有没有什么变化?”

    大汉双眼紧闭,龇牙咧嘴,脸部的肌肉扭曲了一百八十度。

    “爷爷的,酸甜苦辣咸占齐了,还他娘的带点臭!这是人喝的玩应吗!”

    一旁的酒客思索一阵有人先开口。

    “这是人生百味,是点化你呢,看样甜头在后面呢。”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心里也琢磨,要是这人真过几天腾云驾雾了,倾家荡产换一份这灵根倒也值得。

    街道上,少年扛着木剑,嘴里吹着口哨。心中窃喜:辣椒油,老陈醋,黄连精,臭豆腐,小爷再给你加了一大勺粗盐,喝完还不上天修仙。

    而另一个瘦小的少年也跟了过来。

    “怎么样,疯子,我这配合的不错吧。”

    “那是当然,这一套把戏咱哥俩练了这么久,当然毫无破绽了,快走两步,到村口去。”

    两个少年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村落,低矮的茅屋四散,周围一条小河围绕着农田,村口挂着个牌子,歪歪扭扭地写着“张家村”三个字。

    见四下无人,被称为疯子的少年掏出银子,细细的数了起来,而另一个少年摆弄起木剑来。

    “疯子你可真是真是太聪明了,这木剑上串着这两条细鱼线,离远了看谁能看出来啊,我在房顶上那么一吊,你说剑来咱就来。”

    疯子嘿嘿一笑,掏出了怀里的钢板,细细看下,上面正有一处缺口,但是颜色却与周围有点不同。

    “二狗,没想到吧,我先把钢板扎了个洞,然后拿漆抹上,不凑近看是看不出来的。喏,这里是十五两,不要说哥小气。”

    二狗接过银子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道。

    “其实这主意都是你想的,我也没出什么力气,更何况你家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还有妹妹要养嘛。”

    疯子拍了拍二狗的肩膀。

    “好兄弟,不计较这个!我拿二两银子,买点好吃的去!”

    夕阳西下,二人左手烧鸡右手烤鸭,身后还背着王寡妇家偷的瓜。

    等疯子哼着小曲回到村尾的茅屋,已是天色渐晚,没等他敲门,门便开了,一个七八岁光景的女孩,女孩身上的衣服破旧却不失整洁,虽年幼,容貌却生的俊俏,一张小脸仿佛玉琢雪砌,未见冰冷,墨黑的眸子如秋水一汪。而看见少年进门,满脸皆是欣喜地扑了过去。

    “哥,你可算回来了。”

    疯子揉了揉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妹妹,掏出了身后藏着的鸡鸭。

    “让你看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女孩李倾月的眼里顿时闪过光芒,幼时父母便已不在,剩下自己和哥哥李乘风相依为命,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在这世上能吃饱饭便是奢望,她记不得受了多少白眼,也记不得哥哥因为村里别的孩子的嘲笑和他们打了多少次,因为哥哥打架没怕过,所以别人才都叫他小疯子。

    “哥,你是不是又去骗钱了。”

    李倾月的脸上闪过一丝担忧,除了在村里帮忙和上山采药,哥哥干的最多的行当大概就是骗人了。虽然二人孤苦无依,但是哥哥总会尽自己所能,让她吃饱饭,隔三差五的还会给她买好吃的。

    “你不用担心了,这次到手不少钱,够咱们花一阵子了,我最近不会再去骗钱了就是。”

    李倾月点了点头。二人吃过饭之后便早早的歇息了。

    一连几天,李乘风和小伙伴都没敢踏出村口,更不敢去之前骗人的地方闲逛。用他的话讲这叫战略性转移,哪有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事情。

    十天后,李乘风和二狗两人终于耐不住性子,又准备前往市集寻些乐子。可还没来到市集,便被几个熟悉的身影堵住。

    “小兔崽子,还敢骗老子,什么得道成仙,害的老子窜了六天,今天让老子遇上了,送你上西天!”

    为首的正是上了一当的大胡子,虽然仍是凶神恶煞的神情,手里挥舞着棍棒,但是脸确实是肉眼可见的小了一圈。

    李乘风的脸上惊慌的神色一闪而过,又露出一副拽样。

    “你懂不懂,拉肚子是排除你体内凡人的俗气,既然你的俗气已排完,那自然是有所精进了,不信你就去对面粮店搬起几袋粮试试你的力气,现在已是远超常人了。”

    “真的?”

    大胡子半信半疑,可还是抵挡不住脱胎换骨的诱惑。来到粮店,吩咐小弟几人抬起三麻袋粮,而自己扎起马步,铁腰铁桥,准备接受踏入仙道的洗礼。

    “大哥,放不放?”

    “放,三袋一起放,你大哥我平桥乡第一猛男是浪得虚名吗!”

    “一!二!三!”

    随着小弟们一起用力,几百斤的粮食被扔在了大哥的肩头。而窜了六天的平桥乡第一猛男顿时被砸倒在地,口中鲜血直流。

    “奶奶个……熊!”

    “大哥!大哥!”众小弟忙上前看望大哥伤情。

    李乘风拉起愣神的二狗,撒丫子便跑。

    大哥躺在地上,说话上气不接下气。

    “狗……狗日的,快追啊……”

    小弟们如一群出笼的野狗,向逃跑的二人追去。

    望着充满干劲的小弟,大哥感动到含泪说出一句。

    “你们……你们倒是把……把麻袋搬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