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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春风少年

    大黎边境以北,有个镇子,虽然不大,但也不小。

    小镇名字很简单,就叫青水,青山绿水的青,青山绿水的水,好记又应景,这里的确山水相交。

    小镇的存在时间很久远,据说可以追溯到二、三百年前,那个时候还是前朝水深火热之际,常年内乱,末代皇帝晚年病痛缠身,多位皇子藩王蠢蠢欲动,公然起兵造反,引发多地暴乱,前朝大敌南靖得知后,多次放纵国人扰乱边关,一时间,内有贼子,外有强敌,百姓苦不堪言。

    乱世之下,千疮百孔,奸人贼子泛滥,自不缺乏盖世英勇,许多忠良官员、贩夫走卒、军士将领纷纷反抗,在长达四五年的斗争中,终于迎来了胜利,平乱候张望不负众望改朝换帝,改国号为黎,而后不久,迎来大清算,一致对外,将那南靖打得溃不成军,写下降书,最终国泰民安,山河无恙。

    再说青水镇,当初百姓遭遇天灾人祸时四散天下,运气坏的半路消亡,运气好的发现了这方天地,于是在此落地生根,此地离边关并不甚远,也就四百里开外,在边关战争中无家可归,侥幸存活的将士兵卒,也大多来了这里,归隐避世。

    时至今日,青水镇人杰地灵,安宁平和,小镇居民也高达四万,清贵名流、农商贩卒俱全。

    小镇东西两面都有河流,最西面在数十年前一位巡查官员的眷顾下建立了一座石桥,桥的两岸都有不少百姓,是百姓最喜爱的地方之一。

    而东面就没那么受宠了,那里离小镇颇有些距离,河流湍急,听闻流向靖国阳江,老林子里还有猛兽蛰伏,无人敢开采运凿。

    此刻大河边野桃树下坐着几个少年,三男一女,围成一团,他们中间生着柴火,无数块石头架起一口锅,锅里煮了杂七杂八的菜与猪肉,每个人拿着碗筷,吃的那叫一个不亦说乎。

    “真香,还得是长生,真厉害!”一个颇为俊俏的少年竖起大拇指,忍不住夸赞。

    梳着高马尾,名叫宋婉晴的小丫头也笑眯眯点头,“是啊是啊,可比我哥厉害多了。”这话说完,她的哥哥宋承鄞双指弯曲,立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

    宋婉晴狠狠瞪了他一眼,直接一拳抡上去,宋承鄞也不甘示弱,兄妹二人打闹不休。

    两个少年靠在一起,相视一眼,无奈笑了。

    名叫李长生的少年笑道:“温言,你还有多久进京赶考啊?”

    温言将碗筷放到地上,道:“还有六日,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外面看一看?”

    李长生苦涩一笑,看向远方,摇头道:“我走了爹娘的坟头长草可就没人拔了,屋子也没人照看。”

    李长生爹娘早逝,也无血亲,是小镇里最为特殊的人之一,虽方年十四,但从小到大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四百里开外的天阙城了。

    温言听了他的话,沉默片刻,笑道:“那好吧,等我回来,给你多带些东西。”见李长生正欲说话,于是加重语气道:“你是不是又要来一堆感谢又不好意思的话?千万别再说了,我懒得听。”

    李长生只好无奈闭嘴,那边宋家兄妹也争吵完了,又坐在一起。

    一阵微风吹来,拢过四个少年,一树桃花飘落,浸染岁月。

    宋婉晴开心笑道:“长生大哥,明日我们就要去城里探亲,你要不要什么东西呀,我们给你带过来。”

    “我能要什么啊?你们快去快回来与我一同捉鱼就好。”李长生盛了一勺汤,美滋滋喝下。

    “好呀!”

    这时,宋承鄞目光忽然看向河对面,他道:“你们说这边林子到底有没有猛兽啊,老听别人说,还从来没见过呢。”

    李长生没好气道:“这哪儿能轻易见到,真见到了恐怕你跑都来不及就被吃了。”

    宋承鄞啧啧两声,“也是。”

    “你们看,对面好像有个人。”温言看着对面那片浓密的林子道。

    三人目光随之看去,却见林子里走出一个黑袍人,除了那双手和眼睛,全身多被黑色笼罩,他气质沉稳如水,眼神锐利,落在对面四人眼中,就跟戏文里的杀手一样。

    只是他的步伐虚浮,身子僵硬,似乎是因为什么在强撑着,四个少年相隔甚远,自然是看不出来,他们对望一眼,迅速起身准备离开。

    那黑袍人忽然往前轻轻一跳,惊得四人身子紧绷,以为她要寻短见,没成想下一刻便被其风采蛰伏了。

    只见黑袍人步伐轻盈似燕,双脚轮流在河面上轻点,每踏出一步,河面都会留下均匀好看的水纹,不过几息之间,黑袍人就来到了四个少年这边。

    他站在岸边随意看了一眼,目光在宋承鄞身上顿了一下,似乎有些吃惊。

    四个少年知道这人铁定不是小镇人,有些局促不安,稍稍年长的温言率先开口:“这位大哥,你有什么事吗?”

    黑袍人摇头,目光看向他们中间那口锅,低沉的声音响起,道:“可以给我一些吃的吗?”

    温言愣了一下,李长生点点头,“…可以啊,不过你先别急,等我们把碗刷干净再说,要,要不你先坐一会儿?”

    黑袍人点头,面朝河面闭上眼睛原地打坐,四人松了口气,宋婉晴嘀咕道:“他好吓人啊。”

    三人不约而同点头,这人实在太沉了,给人的感觉神秘又害怕,李长生最先拿起地上的碗,走向离黑衣人比较远的河边,三人立即跟上。

    待洗完后,李长生又捡些柴火将锅里的菜温热,有了陌生人,四个人都没怎么讲话,时不时看向黑袍人,他端坐在那儿,不动如山,年纪小的宋婉晴觉得他肯定睡着了,其他三个少年却知道这是在打坐。

    因为小镇人有时候会出现道士与和尚,他们没事的时候就跟黑袍人一样,闭上眼睛,两耳不闻窗外事,而且对于这个年龄的少年皆有一腔热血,没少看戏文,所以他们一时半会没有叫醒他。

    过了大约二盏茶功夫,黑袍人醒了,起身转过来看着他们,让四人心头一紧,宋承鄞小心翼翼道:“你,你不是要吃东西吗?已经好了。”

    黑袍人走过来,揭开脸上的黑布,露出一张平平无奇的脸,莫约二三十岁,他随意拿起碗筷,用勺子盛了两勺,大口吃喝。

    四个人在旁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走更不是,一时间竟如泥人般呆愣。

    “你们不吃吗?”黑袍人开口问道。

    几人急忙摆头,李长生笑道:“我们已经吃过了。”

    黑袍人点了点头,连着吃完三碗后将碗拿到河边清洗干净,递给李长生。

    黑袍人又将脸蒙上了,往左边看了一下,掏出四两碎银递给李长生,道:“多谢,这些你们拿去分了吧。”

    李长生大惊失色,正欲拒绝,那黑袍人头也不回就走了。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宋婉晴道:“这人好怪啊,不过…也好大方。”

    宋承鄞却大刺刺地笑了,道:“指不定是外乡来的富贵人家。”

    “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去吧!”温言道。

    李长生将手里的碎银分给几人,温言一拳砸在他的肩头,没好气道:“我用不着,你自己放好啊。”

    宋婉晴也不要,蹦蹦跳跳的去收拾碗筷了,宋承鄞自不用说了,一向豪迈,“你上次不是说要买书吗?放好了,谁给我谁是小狗。”

    李长生白了他一眼,等他走过去,几人已经收拾好了,年长的温言将锅背在身上,颇为滑稽,引来宋承鄞无情嘲笑,温言愤然追着他揍,李长生也被他那贱笑给无语到了,加入温言这边,宋婉晴则在后面慢吞吞摘了枝桃花才跟上去。

    春风里,少年人,真挚而美好。

    这一路向小镇,足足走了一柱香,大家各自散去,李长生手里空无一物,他走到离他家最近的书肆里,目光灼灼地挑了一本名为《英杰策》的书,路过包子铺时买了一笼包子,心情极为舒适。

    回到家后已至黄昏尽头,李长生家的房子在小池巷,这里多为普通人户,街坊邻居心肠不坏,纵然他父母早逝,心中却始终有那么一丝暖意与心安。

    李长生的家很破旧,房子是木头做的,用泥巴敷成的墙也就比他高上半个头,院子里除了一颗桃树、一张椅子、三两野花野草就没别的了。

    他打开大门,朝案上看了一下,将书放到自己屋子,点燃烛火,将最后两个包子吃完便开始打扫屋子,平日里的李长生十分节俭爱干净,每日都要扫一遍,只是今天玩心大起,这才误了时辰。

    待全部弄完后,又拿起蜡烛走向院子,梳洗一番,躺在狭小的木床上呆呆的看着房梁,想着温言说的话和今日买的书,怎么也睡不着,下意识伸手去抚摸胸前的吊坠,却是一空。

    李长生一个激灵跳到地上,将衣服扒开,却见空无一物,他大惊失色,点燃蜡烛,仔仔细细在屋里寻找,再去院子里,任何一个角落都没找到。

    爹娘早逝,除了这个房子,就留给了李长生两样东西,其中之一便是胸前用红绳系好的比胡豆还小一些的银锁,这是当初李长生爹攒了几个月才得到的,用以保佑平安喜乐,珍贵无比,是李长生最重要的东西之一,如今丢了,李长生失魂落魄的坐在门坎上,蜡油滴到手上也毫无察觉。

    他细细一想,抬头看了眼天上,乌云密布,星际疏离,急忙起身回到屋里,左手提着大红灯笼,右手带好雨伞,急匆匆关好房门一路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