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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丁常买剑

    丁常这些工作忙活了几天,终于空出时间来,请众人赴宴,酒过三巡,众人散去后,丁常想还剩下一个召唤机会,准备趁着这些天的成果正高兴呢,来看看手气怎么样。

    一阵熟悉红光闪过,数据如下:

    武将姓名:××

    五维:武:78,统?,智?,政59,魅?

    原本朝代:?

    植入身份:阳曲将门子弟。

    特技:?

    丁常看着这简略的数据,摇摇头道:“。。。我真的有点受够了。”

    系统紧接着一阵黄光,附带武将数据如下:

    武将姓名:×再×

    五维:武:92,统?,智?,政?,魅66

    原本朝代:南宋

    植入身份:阳曲将门子弟。

    特技:疾驰:统率骑兵时,武力加3,统率加2,威慑对方主将武力减3。

    丁常一看,这×再×?还是南宋的,莫非是岳飞手下大将的杨再兴?卧槽,这下可赚了,两个人都在自己的治下,招募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哈哈哈。

    丁常还没高兴完呢,系统突然一阵阵白光闪过,系统开口道:“恭喜宿主召唤十人,已经升级到两级,此次系统更新的内容有:1,武将数据添加兵种适性(步军,弓军,骑军,水军)2,召唤时可能变成召唤特殊人才。”

    丁常挠了挠头,不解道:“这个兵种适性,我懂,但这个特殊人才是什么意思?”

    系统解释道:“所谓的特殊人才,并非是单单的武统智政魅的五维,可以召唤出有着特殊技能和能力的人,以水浒传里面的人举例,比如可能召唤出水浒里面造船的孟康,修筑房子的陶宗旺。他们都属于特殊人才。”

    眼看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平时没事的丁常偷偷乔装打扮,带着丁得孙去逛逛自己设立的胡市,胡市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市场,但却包含着特别的意义,他可以有效处理交易问题。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很有可能一贯钱也买不到一袋粮,童叟无欺在这个世界是可以说不存在的,丁常创办的胡市,基本目的不在意盈利,而是在于创造流动人口,使阳曲的经济发展变快,转型从农业小城,变成商业大城。

    汉代重农抑商,商人没什么地位,甚至一些商贾子弟连上私塾都是问题,丁常以新换旧,让商人的地位增长,使受到平等的地位和对待。阳曲本就是一个小县城,没有啥世家大族,所以丁常的胡市设立十分成功。

    丁常看着胡市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来来往往,丁常忽然想起了那个司马迁的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丁常与丁得孙漫无目的在胡市里逛着,看着一个面色蜡黄的人抱着一把剑,也不叫卖,只是坐在地上,一言未发。

    丁常没啥武艺,丁得孙练过武,自然识得一些兵器的好坏,看见那汉子手里的剑,虽然剑身青锈,但寒芒外露,定是一把好剑。

    丁得孙拉住丁常道:“公子,那黄脸汉子手中是一把好剑,不如把它买了。”

    丁得孙看着那把剑垂涎欲滴,哈喇子差点都流出来了,丁常后悔了,早知道就带廖化出来了,廖化虽然木讷,但是没丁得孙这么傻乎乎的。

    丁常知道既然丁得孙都这样说了,这剑肯定是好剑,走近道:“这位大哥,你这把剑三两银子,我买了,多了不用找。”

    丁常放下银子,拿起那把剑就往前走,只见那黄脸汉子一把抱住,开口道:“不行啊公子,我这把剑至少十两银子。”

    丁常愣住,发挥出奸商本质,苦口婆心道:“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把破剑还要十两银子?你不卖难道留着切菜吗?我看我给你五两,你合计合计去买把菜刀也比这把破剑强呀。”

    丁常正要劝动那汉子时,只见对面走来一人,容貌魁伟,生的短小,却是身材精悍,披头散发。

    指着丁常道:“你这个家伙居然敢来胡市里骗人,这是把宝剑,你不识货,还想骗别人,你不怕丁大人砍你脑袋吗?”

    丁常乔装打扮,别人自是看不出,丁常也是被这个人吼住了,道:“那你说多少钱合适?”

    那人拿过宝剑,拔出一瞧,只见锋芒毕露,寒气逼人,情不自禁道:“好一把宝剑,至少可以卖个二三十俩银子。”

    汉代常用五铢钱,银子还不是很流通,但一两银子可以买十斤米,十两银子都可以买一匹非常不错的良马了,这二三十两银子在丁常看来不算什么,但还是颇为心疼。只得拿出三十俩银子递给黄脸汉子。

    那黄脸汉子就恐丁常反悔,拿了钱,给了剑,一溜烟就没见着人影了。那矮小汉子开口道:“哈哈,仁兄,在下姓毕,有空来找我,哈哈哈。”

    矮小汉子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别人拉走了,丁常看着他的背影咬牙切齿,对丁得孙道:“给我记住这小子,他娘亲来这里买菜超级加倍!”

    丁常虽是心疼,拿过宝剑仔细观看,那剑长三尺,虽然表面上有铜锈,但是只要打磨一下,保养一下,又是一条神兵利器!

    丁常被人坑了,心情不好,带着丁得孙逛来逛去,忽然看见一个胡人在卖奴隶,虽然丁常在胡市禁止贩卖活人,但如果是心甘情愿的贩卖奴隶,丁常也是无权干涉。

    丁常黑着脸走近,一个胡人过来,操着一口不是很流利的汉语,问道:“这位公子,你看上那个奴隶了?”

    丁常也不答他,回头一看,一个女子静坐在奴隶群里,那女子虽然穿着粗布烂衫,脸黄肌瘦,但是却有一股无形的美,大大的眼睛里面充满了无助。

    丁常同情心泛滥,这么一个楚楚动人的女孩子,给那些地主老财当去做丫鬟可不好,自己的衣食起居都是丁得孙负责的,和丁得孙呆久了,自己也有点想吐,嘿嘿嘿,不如收来当个。。。

    丁常清了清嗓子,指着那个女子开口道:“这个,我要了!”

    丁常这么一指,那个胡商露出奸笑,开口道:“不瞒公子,这个女的叫韩婵,原本是辽西令支人,出身当地望族,父母被贼寇所杀,我深感同情就收留了她。”

    那胡商说着说着,还挤出一俩滴眼泪,看起来真的像个好人,丁常老奸巨猾,怎么会不知像这种胡商非奸即盗,这个韩婵肯定是他掳来的。

    但丁常不好撕破脸皮,四处看看,见没有那个矮小汉子的身影,松了口气道:“我想为她赎身,多少钱?”

    胡商听到钱,瞬间收泪,奸笑道:“这个数!”

    胡商伸出手指,比了一个一。

    丁常一听,眼睛一亮,拿出一锭银子,丢了下来,拉着韩婵就要走,只见那奸商以瞬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住丁常。

    丁常皱眉道:“一两银子,不用找了,剩下的送给你。”

    胡商一愣,捧腹大笑道:“公子开什么玩笑!我要四十俩银子!”

    丁常一听,瞪大眼睛道:“哇靠,你!这个奸商!你刚才不是比个一吗?”

    胡商摇摇头道:“在我们那,竖起的指头并非是代表数量,而是没有竖起的手指。”

    按照平常丁常的尿性,丁常现在早已经抱拳告辞了,但丁常觉得自己和这个韩婵有一种特殊的缘分,丁常正思考间,韩婵开口道:“公子,我能干很多活。。。”

    丁常听了,回头一看,韩婵的手紧紧牵住丁常,眸里闪着泪光,丁常牙一咬,把钱包掏出来,递给胡商道:“拿去!”

    胡商欢天喜地的走了,丁常咬牙道:“他奶奶的,也记住这小子,他娘亲也。。。这家伙一看就从小自己长大,他自己也超级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