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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金流水。

    李凡简直要伏案大笑了。

    那个黑黑的老板娘莫名其妙地瞪着他,他又憋的很辛苦。

    木腾冲算是把这招“饥饿营销”给看清楚了。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大致也是这个道理。

    吃饱喝足后,两个人牵着马,在路边走着。

    练武的人都知道,饱食后最好不要立刻上马,因为颠簸会让胃里不舒服。

    木腾冲牵着马走在前面。他问李凡:

    “去大食本来自有官道,虽然绕了一点路,却不必进入沙漠。你为何离开官道这么远,跑到了这里?皇上也叫我在这里等你。”

    李凡回答道:“因为被大食灭族的沙地部落,还有一股残余的势力流亡在沙漠里。这些势力筹划着夺回领地,实力不容小觑。小沙力芒王储有心安抚,却一直接触不到他们的核心力量。为了避免他们先找到有心夺位的其他王爷,联合发动政变,我们要进入沙漠,先寻找到这支沙地的旧势力。”

    木腾冲的脸色陡然严肃了起来。他拉着马,掉转了马头,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李凡追上去问道:“你这是去哪里?你这不是进沙漠的路啊。”

    木腾冲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你听说过马匹进沙漠的吗?当然要安排好了再去啊。我们至少需要两匹骆驼,充足的水和食物,还要有一个资深的向导。”

    李凡惭愧地说道:“我看了地图,最近的绿洲似乎不远。”

    木腾冲道:“皇上不让你作为大盛的使者去大食,而要你自己秘密走过大漠,为的找到沙地的残部并且收服他们。但是他没叫你把命留在大漠。你现在就这么去,就是想要送命。”

    “我也知道沙漠甚为危险。”李凡说道。

    在前世,被冰冻之前不久,还有一则著名的罗布泊事件:

    领队给汽车加错了汽油型号,导致汽车故障无法开。之后徒步走出去沙漠的过程中,向导带错了方向,又没有准备足够的水,甚至没有带上卫星电话,连求救都做不到。最后四个人命丧沙漠。

    木腾冲黯然说道:“几年前,我和最好的朋友经历过沙漠的残酷。沙漠可以说是人间的炼狱。白天,根本找不到可以休息的庇护之所,热辣辣的太阳像是滚油要把你榨干;而夜里,一瞬间到了冬夜,找不到东西点火,又没有足够御寒的棉衣的话,你就等着变成冻干的僵尸。”

    “而沙漠里几乎没有水。不是最有经验的人,直到利用昼夜温差获得一点宝贵的水汽,然而这点水分也不足以支撑着人走出沙漠。”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挂起一阵沙尘暴。近在咫尺的人也彼此看不见,只能一边消耗着体能一边等着风暴过去,而这过程中,人往往已经被活埋。”

    “翻越一些沙丘时,总会手脚并用。一些石子或者枯枝会莫名其妙地割伤你。伤口看似极其小,却会让人得沙漠疮。不及时处理的话,很快就会化脓要人命。”

    “武功再高的人,进了沙漠,就是被沙漠玩弄的人。你喝几口水,吃不吃东西,都不由你自己。你面对的不是敌人,而是自然的威猛。”

    李凡审视了一下自己之前的准备,确实太过鲁莽。

    “木兄,那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去找我那位最好的朋友,金流水。他就在塔瓦城。”

    “金流水?好名字。金子像流水一样源源不绝?”李凡觉得这个人一定很有趣。

    木腾冲道:“没错。几年前,执行完任务后,我们在这里分别。我还是回盛京做我的侍卫,他决定扎根西陲,做塔瓦城最好的商人。我们曾经约定好了,如果再进一次大沙漠,一定两个人再次结伴。因为在沙漠里,只有最好的朋友才是最值得信任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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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瓦城,是大盛西部最繁华的大城市。主宰边疆贸易的富豪们,大多聚居于此。

    这里真正的富人,既有西北人民的豪爽坦率,又有江南文人的潇洒品味。

    在城中富豪集中居住的一个区域,里面又有一座十分巍峨出色的庄院。

    这里就是金流水的家。

    哪怕在富人区,金流水的家也是首屈一指的豪气。

    那是因为,他对经商之道的钻研,不输他曾经对武学的痴迷。

    明明可以晋升高阶侍卫,进而在宫廷皇族面前谋一份得意的差事。他却想远离纷争,当自己世界的“土皇帝”。

    几年前,和木腾冲一起差点命丧沙漠,他就对这块不毛之地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他不是要征服它,而是要让所有畏惧它的人,从他这里花出去手里的钱。

    他有边陲最大的骆驼场,最大的向导盟,还有城里数不清的票号和当铺。大食和大盛的商人都在这里存取钱钞,兑换货币。

    一个俏丽的西域姑娘给他们开了门。

    已是春天的塔瓦城,中午的太阳十分刺眼焦灼。

    而金流水的院子里,巨树成荫,回廊勾连,许多地方还搭上了竹篾做的天棚,与外面黄天灰地的边陲风光简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仆人端上了茶,竟是江南的“碧螺春”。然后四周的仆人都安静地退下,没有人窥探一眼这两个穿着普通的客人。

    木腾冲摇了摇头,“这小子这大户人家的派头也太足了吧,这种生活,难怪皇宫也不想去了。”

    李凡喝一口清香的绿茶,不禁叹了口气。

    “唉~~~我如果有这样的生活,是无论如何也不愿再去沙漠冒险的。”

    木腾冲说道:“不错。换做我也一样。放弃这样的生活,把性命再一次交付给无情的沙漠,除非我是疯了。”他又微笑了,“但是我们曾经有过约定,如果再去定要结伴。他是个守信的好朋友,这点我从不怀疑。”

    这时,门外已经响起了哈哈的大笑声。

    一个穿着黑色镶金边绸缎衣服的人,坐在一个金色绸缎做成的软榻上,由四个健壮丰满又妩媚的女人抬了进来。他的面皮黑瘦,仿佛被这西域的骄阳晒成了干,却把眼睛衬得更加大而有神,像是能看穿所有人的内心。

    这人便是金流水了。

    木腾冲笑道:“你这个骄奢淫逸的生活,简直了太过头了吧。这几步路你还要人抬?......”

    突然,他瞪大了眼睛,吞下了后面的讥讽之语。因为金流水虽然爱财爱享受,却不是个懒得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