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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走手续

    “对,和离。”金莲毫不犹豫的点点头。

    和离也就是离婚。

    潘金莲的卖身契还在武大郎手里。

    当初清河县潘大户也是恨急了,把潘金莲的卖身契一并送给了武大郎。

    武大郎为人忠厚,即便手握潘金莲的卖身契,还是去清河县衙和潘金莲走手续缔结婚约。

    当然他也有点小心思,潘金莲的卖身契一直握在手里,并没有给潘金莲自由身。

    其实在宋朝,奴仆的权利相对其他朝代,基本权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保护。

    如果主家随意打杀奴仆,被发现告官,最严重要赔命。

    所以原著里,潘金莲勾搭上西门庆,宁杀武大郎,也没提过离婚。

    要说西门庆也不是东西,他明显是把潘金莲当成玩物。

    不然以他的财力和势力,让武大郎放弃潘金莲,也未必做不到。

    可他就是不做,可能就是应了那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西门庆,你已取死有道。

    武大郎是好人,但不管是原身潘金莲,还是魂穿过来的金莲,都对他没有什么感情。

    金莲也不想天天的有人喊自己“娘子”,受不了。

    听到金莲斩钉截铁的回答,武大郎呆若木鸡,眼神挣扎闪烁。

    显然是在进行剧烈的内心活动。

    金莲也不着急,倒是也想看看武大郎会作何反应。

    好一会儿,武大郎才长出一口气。

    “也好,也好,我本就是个废人,”武大郎脸上露出苦涩凄惨的笑容:“你我本就不配,我拿卖身契给你。”

    说完这句话,武大郎却也没动,又道:“和离后,你又该如何营生?可有考虑好?”

    他们才搬来阳谷县,潘金莲就算有其他心思,这短短几天,也不可能已经安排后路了吧。

    这几句里,透露着关心。

    金莲很满意武大郎的回应。

    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退役之前,执行任务,死在她手里的毒枭亡命徒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水浒传》里武大郎一直是苦主的身份出现,本人脾性如何,原著并没有明确记载。

    如果武大郎要用卖身契要挟,金莲就算不弄死他,也会让武大郎知道一个顶尖兵王的恐怖之处。

    好在,武大郎确实是个淳朴忠厚的老实人。

    “我有初步的想法。”金莲心情好,语气也温和:“至于住处,这里地方很大,我暂且住在这里,可以吗?”

    武大郎当即回应说:“自是应当。我也是这么想的,你妇道人家,平日又轻易不出门,自己生活很难的。你想和离,那就和离,和离了,也毋需离开,就住这里就好。”

    金莲不反对。

    既来之则安之,现代已经回不去了,金莲对自己的未来已经做了粗浅的规划。

    她暂时还不会离开阳谷,住处必须考虑。

    武大郎潘金莲刚刚租下这个小院,现在她再去找其他地方住,既不方便,钱也紧张。

    更主要的,武大郎的弟弟是武松。

    武松在这个世界里武力值就算不是第一,至少也是第一梯队的。

    金莲想干大事,那武松这样的高手,不容错过。

    “和离后,你我就以兄妹相称吧。我以后喊你声金莲妹子,你,你叫我声武大哥可好?”武大郎又说道。

    武大郎主动说出这句话,让金莲有点刮目相看。

    这人是真善良啊。

    不过要是在现代,大概是要被骂做沸羊羊的。

    “好。武大哥。”

    金莲知道武大郎比她大将近十岁,喊他声武大哥也是应该。

    听金莲干脆的喊出,武大郎不由心生欢喜,连声答应:“哎,哎,好,金莲妹子。”

    金莲脆声答应。

    武大郎心情复杂,说不出此时心里是什么滋味。

    不过,他感觉似乎也不是特别难过,似乎还有那么几分如释重负。

    他起身去里屋拿来潘金莲的卖身契和两人的婚契。

    金莲伸手接过,好奇的打开观看。

    繁体楷书,宋朝公文多用楷体,金莲大部分字都认识,不认识的连蒙带猜也能明白意思。

    “原来,潘金莲被卖之前也姓潘。”

    她看卖身契上那个卖女儿的便宜老爹的名字,叫潘大牛。

    本来还打算去和离的时候,在衙门把名字直接改成金莲。

    现在看还改不了呢。

    金莲很是遗憾。

    “娘子,不,金莲妹子,你认字?”武大郎惊讶。

    “嗯,”金莲随口现编:“在潘府的时候照顾潘家小公子学了。”

    原身潘金莲在潘府的时候,确实照顾潘小公子来着,潘家有钱,请了老师来教学,潘金莲在旁边伺候。

    这个理由哪怕有心人去查,也没有破绽。

    武大郎不疑有他,连胜声赞叹。

    宋朝是比较富足的朝代,但即便如此,宋朝识字率也到不了10%,也就是超过90%的人是文盲。

    一般百姓,对读书识字的人,打心眼里崇拜。

    武大郎还是第一次知道潘金莲识字,发现自己对她,好像并不是那么的了解。

    金莲看完卖身契,当着武大郎的面把卖身契撕成了碎片,扔进灶洞。

    没有这张卖身契,她从此便是自由身了。

    金莲执行力很强,决定去和离,当即和武大郎动身前往阳谷县衙办理手续。

    一路上,金莲发现阳谷县还挺繁华的,人口也众多,走在街上,哪哪都是人。

    来到县衙,说明来意,倒也没有发生什么“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事,很容易就见到了知县李怡。

    宋朝县衙里没有法院部门,大小案件,都是要由知县亲自来断案的。

    和离案件简单,在确定武大郎同意自愿和离后,知县大手一挥,同意武大郎和潘金莲的和离,让师爷写了份和离书。

    盖上县章,当即生效。

    金莲对这个知县印象还行,看着倒是个干实事的人。

    回到住处。

    金莲了却一桩心事,心情愉悦。

    她看向武大郎:“武大哥,你在这里,还打算卖炊饼吗?”

    武大郎卖的炊饼,后世很多人认为是山东煎饼,或者是类似现代的烧饼。

    其实不是。

    炊饼和煎饼、烧饼是不同的吃食,炊饼是蒸的,也叫蒸饼,基本和现代的馒头一样。

    武大郎在清河县时,就是走街串巷担着担子卖炊饼为生。

    如今来到阳谷县,自然也是打算重操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