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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跟踪者

    刘昌看着手中托着的玻璃镜,眼中神采奕奕,实属见猎心喜。

    “这外层是何物?”他问金莲,此物非金非玉,刘昌从未见过这种材质。

    刘昌感觉这东西简直拉低了镜子的档次,做工没有一点美感,竟然还有缝隙。

    这种稀世珍品,得包金镶玉才对啊。

    小镜子外面是一层塑料包裹,宋代人当然不认识。

    “此物名为塑料,嗯,也是佛郎机特产。”金莲说道,同时仔细观察着店里众人。

    福丰是这条街上最大的当铺,按说买卖做的越大,越要注意名声,不会乱来。

    但她单身过来,万一当铺起了歹心,想要吞了镜子呢。

    各方面准备都要做好。

    刘昌又细细看了一会儿,喊过朝奉两人小声商议几句。

    然后他对金莲说:“这位娘子,此物你打算当多少钱?”

    “一万贯。”金莲回道。

    北宋市井流行的钱是铜钱,铜钱多了散着不好携带,一般是一千个铜钱串在一起,称为一贯,也叫一吊钱。

    北宋和平时期铜钱的购买力,如果换算现代购买力的话,大概一贯钱是500元。

    现在金莲要价一万贯,也就是500万。

    这不是小数目,刘昌脸色一变:“荒唐,勿要说笑!”

    “怎么荒唐了,掌柜可听说可见过这样的玻璃镜吗?没有吧,仅此一块,难道不值这个钱吗?”金莲知道对方是想压价。

    听了她的话,刘昌笑了:“这位娘子,你这话错也没错。此物确实稀罕,但,我们是当铺。”

    当铺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你当个黄花梨家具,当铺直接写“破烂木头”。

    但也有一点,当铺基本不会追查物品的来历。

    金莲直接说道:“那你说能当多少?”

    这小镜子她刚才吹的举世无双,但实际超市里有好几块,这还是最小的,大点的精美的还有呢。

    刘昌摸着胡子,缓缓说:“一千贯。”

    金莲上前一步,伸手就去拿小镜子。

    结果刘昌以不符合他年龄的敏捷,蹭的后退两步,躲开了金莲的手。

    此时他心里不是没有想过把这件小镜子私吞了。

    但金莲身上展现的气质不凡,虽然只是穿着粗布麻衣,但没有一般老百姓身上那种唯唯诺诺,眼神扫过来,竟让他有种锐利不敢直视的感觉。

    刘昌拿不准金莲的身份,一些卑劣的想法暂时也不敢付诸行动。

    而且这面玻璃镜实在是太稀罕了,他平生从未得见,也决舍不得就此放过。

    “好说,好说,”他难得对客人满脸堆笑:“小娘子,不要急,价格再商量,再商量。”

    “这没什么可商量的,我听说你们当铺一般折三分当,你倒好,竟然折成一分。”金莲语气恼火。

    一听她的话,刘昌就判断她往日并没有接触过典当。

    这反而更让他认定了,金莲估计是某家大户人家的,应该是手头紧了,所以才想把这面珍贵的镜子给当了。

    如果福丰给的价格不让她满意,她大概就要去别家试试。

    刘昌摆出一副纠结犹豫的表情:“小娘子,我们福丰给的价格是最公道的,你要是拿去其他店,反而会给的更少。你是活当死当?”

    “活当怎么说,死当又怎么说?”

    “活当,最多一千五百贯。若是死当,我给三千贯。”

    三千贯,放到现代差不多就是一百五十万。

    武大郎租的那个院子一年租金才十二贯钱。

    这个价格金莲还算满意了。

    有三千贯先用着,反正这样的小镜子还有好几个。

    “好吧,还请善待这面镜子,世间仅此一件。”金莲很郑重的说。

    刘昌心想还用你说,这宝物比老夫的命都值钱。

    三千贯,如果全部是铜钱的话,得需要装一大辆马车。

    不过此时北宋已经出现纸钞,称作“交子”。

    交子起源于川蜀的商号往来,后来朝堂发现了这种纸钞的妙用,开始官方介入。

    刘昌付给金莲两千九百贯的交子,剩下一百贯,金莲让他换成了金饼和银块。

    一沓纸钞加一些金银,金莲轻松就收了起来。

    事已办完,她毫不拖泥带水的离开福丰。

    金莲出门没几息,刘昌用绸布把小镜子郑重的包好,然后小声问伙计:“都安排好了?”

    伙计一脸机灵:“掌柜的,安排好了。老手,定能摸清那小娘子底细。”

    “嗯。”刘昌起身往后门走去:“我去见见西门大官人。”

    ……

    金莲怀揣一百五十万购买力的巨款,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找银行把钱存起来。

    不过立马反应过来,轻笑一声。

    这个时代,哪有银行。

    自己有空间,放空间里,没有比空间更保险的地方了。

    有钱有闲的金莲慢慢的朝家里走去,顺便逛逛街,她都好久没有逛街了。

    走了一会儿,金莲突然眉头一皱。

    后面有两个男子,这是她第三次注意周围的时候看到了。

    她走的慢悠悠,还时常驻足看周围的小摊店铺,如果是同行,早就该超过她。

    “呵呵呵呵,有点意思了。”

    金莲心中升起了一股兴奋,退役后调整好久才逐渐适应普通生活,但对于血与火生与死的那种刺激感,似乎又从DNA里翻腾起来。

    她看似慢悠悠的走着,不经意的偏离了大路,走到了人迹稀少的小路上。

    随意的走着,脚步已经加快,似乎行色匆匆,但其实已经把周围环境牢牢记在了脑海。

    金莲又从小路上拐进了一条窄窄的胡同。

    胡同清幽,偶尔两边人家院内种的树枝丫舒展出来,在胡同里留下斑驳的阴影。

    “直娘贼,这婆娘还真能转悠,走的又快。”一个粗鲁壮汉低声骂着追过来。

    “天堂有路她不走,地狱无门倒闯进来。”另一个面容猥琐:“我晓得这,此地没几户人家住了,三哥,前面是个死胡同。”

    粗鲁壮汉三哥冷笑一声,大踏步追过去。

    胡同愈发幽深,最深处一面青砖高墙。

    那个愚蠢的小娘子就在高墙根下,似乎已经瑟瑟发抖。

    她身形婀娜,身怀巨款。

    朱三虎和丁豚感觉自己今天真是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