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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盯上(二合一)

    本在回答完吴恒的话后,又开始回忆那个女孩,

    是她给了他,对抗小丑潘尼怀斯的信念。

    这也是吴恒愿意看到的事情,战胜恐惧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信念,而最极端的信念有两种:一种是痴爱,另一种则是仇恨。

    只要占据其中一种,那个人肯定是个疯狂的人。

    本又想起自己写的那些情诗,那些并没有署名的羞涩情诗。

    他将对贝弗莉的爱意,始终掩藏得很好。

    但其他人只要认真观察,就能看的出来,从他总是小心地和她保持一定距离,从当不小心碰到她的手或胳膊会让他屏息。

    还有每次见到贝弗莉时的刻意打扮,就能发现,哦,那亲切可爱的胖本,喜欢那个女孩。

    可惜,他是个无人关注者,谁会将注意力放在一个肥胖的窝囊废小孩身上!

    多少个日夜,

    他既羞涩的避开对方,又在憧憬下故意接近对方,少年的爱就是这么的矛盾。

    只不过后来,这份爱恋结束了。

    本甚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结束的,他努力回想着,

    是在他们分开后不久?

    还是贝弗莉告诉他,她有喜欢的人的时候?

    还是他忘记了她的时候?

    总之已经分不清了,一直邮寄的明信片就那么断了,他忘记了一切。

    他只是下意识的珍藏着明信片,潜意识告诉他那张纸很珍贵,就像人潜意识里会保护自己,害怕伤痛一样。

    这回忆就像退潮时,突出水面的珊瑚礁,它们连接在一起,而非分隔的岛屿。

    但他仍有很多模糊的记忆,它们正在逐渐恢复,当潮水彻底退去的时候,就能完全浮现。

    他这会只要想潜下去,看清贝弗莉的面貌,就会看到一个恼人的画面:

    那就是每年春天返回新英格兰的紫拟椋鸟。

    一大群鸟在电线、树上和屋顶挤来挤去,整个春天的天空都是它们沙哑的求偶叫声。这幅景象不断出现在他心中,感觉既陌生又不舒服,宛如扰攘的噪声遮盖住了贝弗莉的脸庞。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看到了鸟脸上涂抹了白色油漆,鸟的尖喙上满是血红色。

    呵,小丑鸟!

    吴恒看着本身上流露出来的,越来越浓的信念,感觉到很满意。

    本.汉斯科姆不管是在第一部剧情里,还是第二部剧情里,他都是比较聪明的那个。

    在剧情里,因为一直留在德里镇而保留了记忆的黑人麦克.汉隆,挨个拨打了他们的电话,以掌心的誓言疤痕,唤醒了他们的记忆后,他们决定返回德里镇,履行自己幼年时的誓言。

    小丑潘尼怀斯也在27年后的今天,德里镇发出了信号。

    “回家!”它在等着他们。

    在他们返回的过程中,几人全都遭遇自己内心,最大恐惧和遗憾所幻化的怪物。

    对于本来说,还有什么比初恋更加遗憾的事情。

    随着记忆的清晰,本也发现了在自己脑海翻涌的爱意,他依旧爱着那个女孩。

    “很好,那么便开始吧!”

    啪~!

    吴恒的右手打了个响指,彘二的诡打墙能力发动。

    本眼中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他仿佛回到了德里镇,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图书馆,那个首次查找潘尼怀斯线索的地方。

    这里是本的恐惧开始的地方,吴恒便他送到了这里。

    本看到了书架上用粉笔画着一只乌龟,却又觉得天旋地转,便紧紧闭起眼睛然后张开,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乌龟,只是木架上的纹理被沾染了一块疤痕,被腐蚀了一些。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观察着四周的情况。

    图书馆没变,那线条依然和过去一样让他喜欢,就像设计良好的石造建筑一样,这座图书馆也很会将审视它的目光,引入矛盾之中。

    石材的坚硬与门拱、细石柱的细致达成平衡,坚固、整洁的同时,却又显得纤细。

    这种矛盾感,使它免于丑陋,会让人忍不住的思考。

    本此时一心只想看看,那连接图书馆和儿童馆的玻璃走道,那里有着他寄存的记忆,他想绕着过道走到前门,但总会被图书馆厚重的石头墙面遮住视线。

    他的短筒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打湿了。

    缅怀往事,让他感觉心痛和伤感,却也觉得有趣。

    绕过一条玻璃走道后,高挂的球形玻璃灯,发出柔和的暖黄色光芒。

    他走到光晕里,一段回忆猛然袭来,力道之强让他差点眩晕过去。

    不像是面部挨了一拳或一巴掌的那种有形力量,而是那种时间重叠的古怪感觉,那种难以名状只能称之为‘既视感"的感受。

    他之前也有过这种感觉,却从来不曾如此令人晕眩,他在原地站了一会,感觉自己彷佛真的迷失在时间里了,一时忘了自己到底是38岁,还是11岁。

    吴恒坐在教堂的祷告座位上,看着本已经失去了光泽的眼神,本陷入了诡打墙,面部表情一直不断地变化。

    他拿出一只摄像机,对准本拍摄了起来。

    然后将手里巴掌大小的破旧乌龟壳,用湿巾再次擦拭了一遍,就像是在擦拭价值亿万的古董艺术品。

    然后拿在手里翻转着,来回查看。

    实在看不出什么,他甚至试着用牙齿咬了咬。

    龟壳上被清晰的留下了牙印,一厘米宽的两道牙印,覆盖在了小狗的牙印上,只留下了牙印中间,深入的尖细犬齿孔洞。

    吴恒甚至感觉,尝到了一种口臭的味道。

    应该来自于那条叫做“皮特”的比熊犬。

    但也证明,最起码这龟壳的材质,就是普通的龟壳。

    在功效上面,吴恒也并没有感受到其蕴含有驱鬼的能力。

    难道真的是他想多了,这一切只是一个巧合?

    但吴恒从来不相信巧合!

    巧合本身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