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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廉价的穿越

    能回家谁还在这待着啊,可我要真下了山去哪啊?一穷二白除了要饭还能怎么活?找家饭馆给人当厨子?

    宋千里心里是一点没谱,只能故作姿态,笑嘻嘻地回道:“马叔放心,我要是想起家在哪,一准给您包个大红包。大家尝尝这盆鱼香肉丝,料不全,将就着吃。”

    “这手艺真没得说,县城酒楼的大厨也比不了,实在不行留山上做饭得了。”一个汉子刚说完,被大小姐一双筷子摔在脑门上。

    大小姐看着宋千里,明着是对宋千里说的,实则是对在座的大家伙宣布道:“过几天跟着我们一起下山转转,看能不能想起点什么。”

    下山?

    生活在马王山上的人是会定期下山的。

    除了一伙人打家劫舍的日常工作外,还有一票没在衙门挂号的人要去县城里销赃和采买生活用品。

    对,这趟出门的人显然属于后者。

    终于要踏足这片未知的世界了,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匪夷所思,宋千里非常的期待。

    对于“村里”非作战人员来说,这是妇孺儿童唯一和外面接触的机会,这趟无风险的买卖交易与其说是任务不如说是游玩。

    十多号中年人里参杂着出来跟着大人学做事、见世面的半大孩子,几个买针头线脑生活用品的大妈,还有几个贪玩的六七岁小孩。

    宋千里和大小姐就跟在这样一个队伍当中,从山上沿山路走到山下。在山下坐上拉货物的马车,一路走走停停好几天。从荒无人烟的荒山野岭,到稀稀拉拉几户人家的偏僻乡村,再到人口渐渐密集的集镇,最后来到富丽繁华的县城。

    宋千里这一路看的目瞪口呆。

    直到发现城门楼上那随风招展的“唐”字,天地间仿佛只存在一句话:

    哥们这是真的穿越了啊!

    马王山的销赃路子在城西,大伙不愿让马娇娘一个小姑娘跟着到那么乱七八糟的黑市掺和,打发她和宋千里带着几个小家伙到东市闲逛。

    对宋千里来说,现在可不是闲逛的时候。

    在集市上找了块靠边的空地,包袱解开,破布铺平,把零碎摆好。

    山里多野味,野鸡是最常见的。每只野鸡在宋千里烹饪之前,总是留下最好看的几根羽毛,攒的多了,就找来碎布,做成键子。还别说,花花绿绿的,卖相还挺不错。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唉~,好玩有趣的小玩意儿,不买也来看看唉~”宋千里对着街上穿着短衫长袖的古装人群,哟喝这么一嗓子。

    马娇娘看着这古怪的言行,瞪着好看的眉眼,若有所思地问:“你以前是个商贩!摆摊的?”

    宋千里微笑不语。

    摊子就这么摆着,哟喝了几声就不再喊了,看看路上的古装行人,衣服式样贴身无摆,透着现代款式特有的简约。街道上土石、土木或木石结构的房屋,旁边卖菜贩酒的小贩……

    这陌生而又透着熟悉的世界,一切都是这么新鲜有趣。

    比卖力吆喝更吸引人的,当然是“广告”效应。

    小孩子们欢快的踢着键子,一高一低的节奏,鲜艳的色彩,欢快的笑语,只要是孩子路过,很自然地就会被吸引。

    “这键子怎么卖?”挎着篮子叫卖面糖的大婶拉着半大的孩子问道。

    “自己做的,卖什么钱啊,大姐你拿两块糖给孩子换个玩吧,我这小妹妹也好吃个零嘴。”宋千里乐呵呵地在大小姐面前扮好人。

    换得几块桂花糖,刚接到手里就被马娇娘抢去,跟几个孩子分着吃了。

    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拉着他同样肥胖的父亲上来凑热闹了。宋千里飞快的从他的衣着打扮上估计着他的身家,准备赚钱了。

    “十文?抢钱啊?你拿几根鸡毛想卖鸡的价!”肥胖的父亲听到价格,不满的嚷着。

    一锤子的买卖,又不指望以后有回头客,当然是看人要价了,谁让你这货长的就是一脸土财主的样子。

    “瞧您说的,您看看这花色,再瞧瞧这手工,真没多要您一文钱。再说了,只要小少爷喜欢,拿回去多蹦蹦多跳跳,饭也能多吃几碗,才十文,小钱啦,谁让小少爷喜欢呢。”

    他的胖儿子穿的是崭新的衣服,一看就是被溺爱惯的,一不顺心就装模作样的哭闹,来来往往的几桩生意大多是这个路数,讨价还价之后,七八文也行,三五文也卖,生意也就这样成了。

    最赚钱的顾客还是那些随家人出来逛街的大户人家的小姐。这样的人,感性,人居深闺,对钱也没什么概念。

    “姑娘。”先大大方方的行个礼,一指边上的马娇娘,说道:“我这妹子家里是附近山上的猎户,她父亲生辰快到了,做了几个小玩意儿打算卖了给父亲买壶酒喝,她一个女孩子家,脸皮薄,就托我替她叫卖。我一个读书人哪做得好生意,姑娘要是喜欢,看着给点就行。”

    这套说词下来,收获总是出乎意料的丰厚。

    一五,一十,十五,二十……

    马娇娘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这个精明的商贩,他昨天还是所有人眼里公认的“傻子”。

    “你真把几根鸡毛卖了几只鸡的价儿!”马娇娘一副想揍人的表情,恶狠狠地瞪着眼前的奸商。

    宋千里把数好的铜钱装在小小的钱袋里,鼓鼓的,很充实。得意地说道:“你要记住,值钱的并不是物品本身,而是它背后隐藏的价值。”

    马娇娘反复咀嚼这句话,最后摇摇头,胳膊肘横捣在宋千里胸口,用暴力表示听不懂他在瞎扯些什么,并对宋千里这种近乎坑骗的作法很是不屑。

    大费周章地赚几个铜板,宋千里也很不屑啊,可有啥办法?

    按照宋千里现代人的观念,人活于世,钱重要!

    要是不找机会赚点钱来花花,以后的日子怎么混、怎么活?伸手问土匪要?别逗了您呐。哪天耗光了大小姐的同情心,又找不出个有钱的老爸来赎身,怎么办?真等着这些土匪把自己撕票啊?

    收拾了摊子,两个人带着几个孩子逛着集市,路过书铺时,翻看了里面纸质挺差的诗集,吓人的是居然是简体中文印刷版。

    书籍里记载着宋千里熟知的所有诗、词、曲,什么李白、杜甫、白居易、李清照、陆游、辛弃疾,甚至连宋千里没记熟的、没看过的都记录在册。

    街边的摊铺上有卖香皂、火柴这样的日常用品。装潢高档的店铺里,甚至有一些做工粗糙的香水、质地浑浊的玻璃制品,虽然在宋千里眼里看上去不那么高档,可它们已经像模像样的有了雏形。

    勾栏里传唱的流行歌曲,赌坊里的扑克牌、麻将……

    这些一看就是穿越者带过来的东西,据说是在千百年间陆续出现的。

    当宋千里张着嘴巴看着一辆包着牛皮的木头轮子自行车从眼前费力蹬过去的时候,心里无语到了极点。虽然链条笨重粗糙的无以复加,可它确确实实是辆自行车。

    自己这根穿越者独有的金手指,被这些前辈们硬生生的掰断了啊……

    遇到卖酒的贩子,用赚来的这些钱币和大小姐资助的私房钱,买了几壶酒。

    其他人结束了货物的贩卖,买好了日常用品,女人逛了街,男人赌了钱,两天后,又赶着马车走上了回程的路。

    路上难免会遇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露宿荒野是常态,点了篝火,烤了路上打的野味,由于宋千里的贡献,大伙喝着平白多出来的酒水,男人之间的感情得到了质的升华。

    酒是用糯米酿的,酒水浑浊,度数并不高,味道带着丝丝甜味,米香味很浓。

    没想到大小姐酒量还挺可以的,一壶酒灌进肚里,俏脸在篝火的映照下红扑扑的,真好看。

    宋千里半躺着,拎着酒壶,看着天上亮的过份的星河,真是思绪万千。在集市闲逛的时候,特意收集着关于这世界的信息,着实有些让人震撼而绝望。

    天上的星河真美,宋千里喝了口酒,望着星空感叹:

    妈妈,穿越者挣钱也好难啊……

    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

    日子就这么周而复始,摆摊的货品也成了兔皮的手套、碎鹿皮的护膝,都是些整块皮货剩下的边角料做成的小东西。卖不了什么大钱,也能给山里的大伙换顿酒喝,挺好。

    马娇娘用麻绳把铜钱十枚百枚的穿在一起,和宋千里仔细的数着微薄的收益,仿佛一对贫贱夫妻。

    慢慢的,宋千里了解到,这世上,少则几十年多则几百年就会有被称作“天人”的异人降世,这些所谓的天人,总是一拨拨的出现在历史的长河中。

    他们身怀异能、神通广大、思想超脱、性格颠狂。或是搅弄风云、或是开疆扩土、或是裂土称王。

    所言所行总是惊起惊涛骇浪,最终淹没在时间的长河,只留下超越时代的知识、理念和传说,当然,还留下一些孩子。

    证明着他们曾经来过、疯过、狂过,撞击历史的车轮让它飞越着前进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