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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看守麦田

    林喜乐提着一盏煤油灯,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深夜的机耕路上,那双老布鞋已经旧的不能再旧了。

    他抬起脚,看着左脚突出布鞋的大脚趾叹了口气。

    “玛德,这老光棍!肯定又出去偷腥了。”林喜乐愤愤地随意踢了一脚。

    “哎呦!”

    “沃日!这他娘的什么鬼地方?”

    就是这发泄的一脚,偏偏还就踢到了一块田间的石子。

    林喜乐心里直叫晦气,不断地骂娘声减轻了刚刚踢到石头的疼痛。

    “唧唧,唧唧!”周围寂静的麦地里,只有蟋蟀的鸣叫声时断时续。

    幽暗的夜空下,完全找不到一点光亮。

    突然,他脚下又是一滑,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

    滑滑的,黏黏的,借助昏暗的煤油灯,这才看清了鞋底上沾满的的黏糊糊的一坨牛粪。

    他反复在田边蹭掉那飘着“香气”的粑粑,勉强让鞋子可以行走。

    只是黏黏的鞋底依旧带起了许多泥土,他顺着机耕道来到这偏远的一片麦地里。

    这片麦田已经远离生产队,眼看就要到隔壁村子了。

    眼下夏收的季节已经接近尾声,只有这边的麦子还没有收割,这偏远的麦田偷麦子的事时有发生,这里最为严重。

    林喜乐被分到这里和陈二狗一起看守麦田已经有半个月了,自从林喜乐分来之后,陈二狗都会以各种理由借故离开。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陈二狗的事情,只是后来才从生产队里的闲言闲语中有了一些了解,知道了陈二狗和隔壁村李寡妇那档子事儿。

    陈二狗是个老光棍,林喜乐也明白其中的滋味,他还是能够理解的。

    只是这家伙也太不仗义了,三天两头往外跑,难道是觉得林喜乐才20岁,年纪小好欺负。

    不过每次回来,陈二狗总会带点小糖果,一个熟地瓜等食物,这让每天都没吃饱的林喜乐来说,那是再高兴不过的事了。

    林喜乐不知道陈二狗怎么弄来的,不过填饱了肚子后,林喜乐并没有什么负罪感,反而是减轻了他对陈二狗的厌恶。

    “玛德,我在这儿守着,他出去快活,哎,这命啊!”林喜乐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不远处麦田里有间草屋,这就是目的地。林喜乐来到近前,一股子馊味夹杂着莫名的腥味,与即将成熟的麦子香味混合着形成了一股奇异的怪味。

    这种怪味他不止一次闻到,这半个月来他仍然无法适应,其实他根本没办法适应。

    “既来之,则安之吧!”

    林喜乐强忍着那令人窒息的气息,用手扇了扇,捏着鼻子走了进去。

    草屋地上是厚厚的草杆,上面铺了一张粗布单,也不知道打了多少补丁。

    林喜乐抬起头,将煤油灯挂在草屋顶的木梁上,然后躺了下来,靠在草棚边上。

    闲来无事,他顺手掐了根草杆叼在嘴里,这是他重生前抽烟的习惯,可眼下哪有钱让他抽呢?

    他翘起二郎腿也不知道想啥,脑子里空白一片。渐渐的过了好一会儿,这种混合型怪味似乎适应了一些。

    “七七年啊!”林喜乐叹了口气,这个年代不好过啊。

    他斜靠着,回想着半个月前村里生产队长说的,“小林啊,你家条件不好,你爹又瘫痪了,让你去看守麦田吧,这活比较清闲,也算是照顾你家的家况,别人想干都没机会啊。”

    一开始他还真信了队长的话,可守了几天后,他发现完全是免费献血,成群的蚊子能把人吃了。

    虽然白天不用上工了,可晚上难熬啊。

    “哎,欺负人都不眨眼。”林喜乐长叹一声,觉得上辈子自己积德不够,这辈子重生了竟然受如此之罪。

    家里一个瘫了的老爹,娘又死得早,还有一个年仅15岁的妹妹,这两天二伯母还闹着让他们搬出去。

    只因现在住的这个老宅是二伯家腾出来的一间杂院,而自己家的房子因为连续的几场大雨,西边的墙塌陷了。

    但最近堂哥回来了,所以二伯母因为这个隔三差五前来闹腾,要他们尽快搬走。

    稀里糊涂到了这个家已经一个月了,林喜乐也只能是认了,不然能咋?外面太乱,家里太穷,哎。

    不过林喜乐还是庆幸老天还给了他第二次人生,不然他见义勇为后已经嗝屁了,只是这一次有点窝囊。

    林喜乐低一头,看到胸前悬挂的石珠,他伸手抓起,把玩着这颗珠子。

    这颗珠子像是石头做的,灰不溜秋,中间有个小孔,一条红线穿着戴在他脖颈上,完全看不出有啥特别的地方。

    难道这就是带他重活一世的东西吗?

    都说重生自带金手指,既然这玩意儿跟着他一起来到这个年代,可这破珠子该咋用呢?

    时至今日已经一个月了,林喜乐连这破玩意儿是干啥的都不知道,他心里窝火得很。

    虽然上一世他就对这石珠很熟悉,孤儿院的院长曾经告诉过他,他是被人遗弃在酒厂的旁边,在捡到他的时候,这颗珠子就戴在他脖子上。

    后来习惯了,他也觉得这就是他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本命珠”。

    直到上个月他见义勇为救下那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时,他胸前一直戴着这颗石珠。

    “本命珠,哎!”林喜乐轻声嘀咕了一句,松开那枚石珠。

    草屋内,不知何时飞进来成群成群黑压压的蚊子,嗡嗡地向他袭来,林喜乐在地上顺手抓起一把草杆驱散。

    但随后又聚集起来,往复不断,渐渐的他也累了,呼吸着稀薄的腥腐怪味沉沉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感觉身边拥挤了一些,似乎多了什么。

    他感觉闷热无比,迷迷瞪瞪翻了个身,伸手胡乱摸了摸,软软的,似乎还挺舒服的,随即耳边又传来一阵奇异的气息,搞得他有些发痒。

    “你个老不死的,急什么急?老娘等你一晚上都不来。”

    这声音既陌生又好听,迷糊之中的林喜乐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好像不是做梦啊,他打了一个激灵,猛地清醒过来。

    “妈呀!”他一声大叫,看到一旁竟然躺着一个人女人,他猛地爬起,夺路而逃,甚至忘了裤子都敞开着。

    “啊……!”后方草屋内同样传来一声惊恐的尖叫声,继而跑出来一个女人,随后,她拍了拍衣服,向着林喜乐这边靠近。

    林喜乐喘息着,脸上涨得发红,浑身发烫,很不自然地盯着这个慢慢接近的女人。

    “哎呀,还好反应快,不然我一世的清白可就毁了!”林喜乐胡乱系好裤子上那布条,上下拍了拍整理好衣服。

    其实整不整都一样,他身上长满补丁的土布衣就像乞丐服,这只是林喜乐习惯性的动作罢了。

    女人已经走到跟前,盘着头,脖间发丝微微有些凌乱,脸颊圆润微红,一身宽大的青布衣难掩傲人的身姿。

    “小娃娃,你怕啥呀?姐姐难道会吃了你不成?”女人看清了年轻稚嫩的林喜乐笑了,样子很好看。

    “那可难说!”林喜乐咽了咽口水,发出细微的声音,心里却不断地劝慰自己:“这菜有毒,吃不得,吃不得。”

    “呵呵,你这小娃娃挺有意思,姐姐还真有点舍不得。”

    女人上前两步,林喜乐立刻后退两步,女人又上前两步,林喜乐继续后腿。

    眼看就退到了田边,女人似乎没有耐心了,微微轻叹一声说:“小娃娃,姐姐问你,那陈二狗人呢?”

    “陈二狗?”

    林喜乐似乎明白了,传言都说陈二狗和隔壁村的李寡妇有那么一腿,难道这看起来像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就是隔壁村的李寡妇?

    “难道今晚陈二狗没有去找她?那又会去哪里?”

    这让林喜乐有些纳闷了,看来今晚上错怪陈二狗了。

    可转念一想,这陈二狗也不是啥好东西,就算没有找李寡妇,又不知道上哪鬼混去了。

    “不知道,没来!”

    漂亮女人一愣,随即呵呵一笑,笑声灿烂悦耳。

    “小娃娃,有空去上虞大队找姐姐哦,姐姐叫李梅,住西口,记得来哦。”

    原来真的是李寡妇?林喜乐呆呆的看着她离去,脑子里依旧默默的说着:“这菜有毒,吃不得,吃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