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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财富+1+1

    “咯-咯咯——”

    沈军还在猜测草丛里的会是什么动物,就听到一阵尖细且平顺的叫声。

    而且还从不远处的那丛金黄色野菊花丛中,露出一束带着褐色条纹的细长翎羽。

    野鸡!

    而且还是一只秋后吃得油光水滑的雄野鸡!

    他的心一下火热起来。

    此刻沈军的脑海中最先浮现的,并不是野鸡一身羽毛光鲜的样子,而是浓白味美的鸡汤、鲜香四逸的鸡肉!

    他咽了咽口中自动分泌出来的口水,才定下心神举起长弓,瞄准。

    没法子,是这副身体肚子里缺少油水下意识的反应。

    开弓、瞄准、射击,说起来轻轻松松的过程。

    但对初次尝试猎活物的沈军来说,却是个不小的挑战。

    这张沈家祖传的弓其实相当普通。

    不仅跟他之前装有瞄准镜的复合弓有着天差地别的距离,且在普通的木弓中都显得十分粗糙。

    在装备上就有着相当大的劣势。

    再加上看到肉的激动心情,一时连拉弓的手都有些抖。

    好在这些失控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很快就强行平复下来。

    “嗖~”的一声,箭矢就果断的朝着野菊丛飞了过去。

    “咯—嗝!”

    刚刚还在引颈高歌,向雌野鸡卖弄歌喉的这只雄野鸡,是怎么都没能想到突然天降横祸的。

    它的叫声也从前半段的高吭到后半段的惨烈而仓促收尾。

    中了!

    沈军心喜。

    可他的‘牛刀小试’,似乎并不是那么顺利。

    野菊花丛中并没有猎物倒地之后的安静,而是“嘎嘎--哇!”的叫个不停。

    箭矢落地之处一片嘈杂,而且动静正在飞快的逃离!

    眼看着猎物就要到手,哪能眼睁睁的看着到手的野鸡再飞了呢?

    沈军忙从掩体后奔出,一个箭步就冲到了野菊花丛里。

    顾不得脏乱与荆棘丛生,整个人倒扑出去,一下就将那只扑腾的野鸡给搂到了怀里。

    不堪重负被折断了脖子的野鸡,这下才终于老实下来。

    沈军如释重负的抹了把额头的热汗。

    首战告捷!

    只是看着这只野鸡最后的死状,他自己都有些忍俊不禁。

    都不知道该说自己的准头好还是不好!

    两三斤重的一只肥鸡,目标并不算小,他这一箭却只堪堪擦着它的脖颈的毛。

    要说不准吧,他当时的确是直奔着一箭毙命的命门去的。

    只是箭枝并没有给它造成致命的创伤,而是卡在羽毛中以累赘的方式挂在它的脖颈上,使它的身体失衡无法快速的逃离。

    这才让沈军捡了一个便宜!

    嘿嘿。

    怎么猎到的无关紧要。

    重要的是,他现在有一只野鸡了,财富+1!

    这个开门红给了沈军莫大的信心。

    他还想着趁胜追击,可刚才野鸡挣命闹出的动静实在不小,这一方天地能飞的能跑的,全都被惊动逃离了。

    沈军几次失误,一时半会儿都没有别的收获。

    他不得不又往山上再走了走。

    只是越看心越凉。

    这片土地实在太贫瘠了。

    到处都是裸露在外的灰白石灰石,连草都长得稀疏。

    “嗖——”

    一只灰色兔子从眼前急速逃窜过去,立马打断了沈军的情绪,他今日所有的注意力,可全都落在这些能剐出肉来的小东西身上了!

    有了前几次的蹩脚经历,沈军这次很沉得住气了。

    哪怕秋后的蚱蜢都蹦到他的脸上,都丝毫不动,箭头始终追随着目标。

    那兔子终于停下脚步,支着上半身张着小眼警剔的四下张望,平顺的风声足以令它放下警醒,正准备滋溜一下溜回洞穴。

    长着长耳朵的毛绒绒脑袋已经进去了,外面只留下一个圆滚滚的屁股,模样十分喜人。

    满满的都是肉啊!

    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能眼看这肉溜走?

    说时迟那时快!

    “唰——”

    箭矢破空声传来的时候,那只兔子已经倒飞了出来,距离它的洞穴越来越远了……

    太阳西坠之后,气温也慢慢降了下来。

    白雾伴着暮色再一次降临大地,沈军不得不依依不舍的踏上归途。

    这一趟打猎之旅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但好在经他的不懈努力之下,他的手里拧上了一只野鸡、两只灰兔子,衣兜里还揣上了三枚野鸡蛋。

    沈军边走边盘算今日的成败得失。

    虽然三只猎物太少,但至少凑够沈小月的学费应该问题不大了。

    毕竟这才第一次嘛。

    “大军哥,你这是,上山了?”

    沈军才走到自家屋门口,就碰到张大牛拎着一只小小的布口袋站在门前张望。

    “就在山脚下走了走。”

    沈军这才想起来。

    原主正是仗着自己是富贵村唯一会打猎的人,时不时猎到点野味打牙祭才团聚起了这一众光棍儿‘酒肉朋友’。

    “没什么收获。”沈军见他的目光一个劲儿的在他腰见的野鸡和兔子上流连,只得又说,“这得给小月凑书费。”

    “嗯。”

    明明两眼放光的张大牛却很克制的嗯了一声,然后将手里的布袋递了过来,“你家怕是没吃的了吧,给你。”

    不多,大概两三斤的糙米。

    想想自家空空的米缸,沈军没有推辞,“一起吃吧。”

    张大牛家比沈家还差,他娘早逝,他爸现在跟村里的王寡妇搭伙过日子,就剩这小子饥一顿饱一顿的瞎胡混。

    “那感情好!”

    受到邀请的张大牛一脸喜色的搓了搓手,“我帮着烧火吧!”

    本来沈军只想着胡乱吃点东西凑和一餐的,现在多了个人,他便凑了一个炒老南瓜,一个烧茄子,顺便将三只野鸡蛋也掏了出来,就着野地里拔的野葱炒了一碗。

    即使沈军的手艺一般,佐料缺少,连油都不多,沾了荤腥的炒野鸡蛋味道也相当的诱人。

    “哇,大军哥,你啥时候练出来的手艺?太香了吧!”

    “这是我今年吃的第一餐干饭!”

    张大牛捧起饭碗,风卷残云一般的扒饭,却对炒野鸡蛋小心翼翼,想吃又珍惜的样子,让人看得怪心酸的。

    其实张大牛比沈军还大一岁,今年二十一了。

    只因原主给他吃过几次肉,就一直死心塌地的鞍前马后。

    哎,这日子,实在太穷了啊!

    “等我明天给小月凑了学费,咱们再合计这往后怎么过日子。”

    虽然这张大牛是原主的兄弟,但今天吃了人家的粮,也算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沈军很怕这小子惦记口肉吃,自己偷摸着上山去。

    小小年纪把命给丢山上就太不值当了。

    “行,听大军哥的……”

    “沈军!”

    两人正吃得喷香,冷不丁门口传来一声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