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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在我的尸体后面,前进

    “全身都在冒电啊!”林夕摸了摸头,发丝直直竖起,莫名添了一分喜感。

    在镜子中,五官端正,眉目俊俏的年轻人轻轻摸着自己的脸,面容忽然嗤嗤作响,像是弹到了什么似的,在脸皮上逗留。

    “怎么想起了炮姐,诶,还好我是男的。”

    林夕摸了摸头,继续刚才的思考。

    首先,艾勃隆细胞可以改造基因,使自身得到进化,但是却会越来越渴望电力能源,而且会扭曲心智。

    然后,林夕可以随时上天吸电,甚至可以做到吞吐之间电闪雷鸣,他可不是开玩笑,在天赋和专长的增幅下,林夕身体里进进出出的电能峰值极为可怕。

    虽然无法控制这些能量,但是在勉强的掌握下,释放些许闪烁的雷鸣并非难事。

    “而现在,我的身体也开始生产电能。”

    emmm,似乎形成了某个循环,或许林夕现在反而成为了艾勃隆细胞最佳的植入者。

    想了想,林夕还是认真的否决了这个提议,毕竟只是理论上的可行,不确定性很大,而且,说句不客气的。

    植入艾勃隆,未必会进行正向的进化,说不定进化后反而实力下降也说不定。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忽然起来,把桌子上的苹果皮倒到桌子上,那里放着的苹果已经不知所踪,应该是被井龙吃掉了。

    “感觉怎么样!”林夕笑了笑,道。

    “不太适应。”

    “那以后恢复肉身之后,自己去外面找好吃的。”

    以后还能回复肉身吗?井龙心里没有底,不过他也没有指望,就这样被林夕拿着在外面转悠,感觉也挺好的,经常能看到很多陌生新奇的东西。

    我听说在山的那一边,有一个古老而强盛的岛屿,地域是九州的数十乃至数百倍,真想去看一眼啊。

    在打败宿那鬼之后,全身虚弱的井龙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宿那鬼太强了,怨气冲天,力大无穷,意念不毁,纵然头颅绽裂,心房崩毁,也仍然保持着意志不灭。

    他想了很久,从山下取了六个信封,罕见的提起墨笔,告别家人朋友,从此销声匿迹,在宿那鬼修缮的心脏庙宇里,默默的住了下来。

    他不知道能守多久,也不知道最后宿那鬼和他,谁能活得更久,只是小心的把斩妖剑放回了铜板剑鞘之中,不再开封。

    接着,便是如同敲钟人一般的生活,以剑为眼,镇守着宿那鬼的生命,防止宿那山里的尸体复苏过来。

    这一年,他三十三岁,从十五岁开始斩妖除魔,浪迹天涯,如今旧伤复发,在一个寂静深夜被宿那鬼的怨气上了身。

    当时他就已经死了,只是把残存的魂灵归于生前雕琢的铜像之上,只要神剑尚在,就能将这一尊鬼物永久封禁下去。

    他想过很多,未来的自己,或许剑术修为下降,抑或是暗伤复发,糟了小人之手,反而堕了自己剑客的威风。

    或许,这就是最好的归宿了,还能屈身于一小庙之中,借此窥探着广袤的天地,肉身虽失,却和永生无异。

    渐渐的,他感觉自己的意识越发模糊,能驱使神剑使出的功力也慢慢下降,这或许是死亡的征兆,意识层面的。

    “鄙人并不畏惧生死,只是......”

    唉,其实我只是想,能看一眼宿那鬼的死亡,看一眼,在我的尸体后面,不断前进的后来人。

    ......

    林夕把鸭舌帽摘下来,他睡得懵懵懂懂,记得好像是一顶熊猫帽子吧,怎么是粉蓝的鸭舌帽。

    算了,看着也挺可爱的。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竟是毫无睡意,便乘着月光站起身,换上衣服,沿着异次元拉开一道裂缝。

    “嗡!”

    下一刻,身躯猛然拔高,脚踏大地,使大地动摇的哥尔赞,出现在彩虹魔境。

    “起床了!”

    林夕嘴里吐出磁雷弹,打在地面上躺着睡觉的希尔巴贡和嘎地。

    “睡不着,陪我练练。”

    希尔巴贡懵懵懂懂,从地上爬起来凶神恶煞的到处打量,看样子抓住打扰他睡觉的罪魁祸首之后,就要抡起拳头来。

    “这儿!”

    林夕无语的走了两步,拍了拍希尔巴贡的山羊头,都忘记了这家伙看不到静止的东西。

    话说他是怎么看到大山和树林的,还是说“看不见静止东西”的规则只适用于生物?

    希尔巴贡摇了摇头,乖巧的盘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头不让林夕打。

    林夕看了眼没志气的银龙,踢了踢它的尾巴,希尔巴贡很没有尊严的跨坐在地上。

    “你要挑战自己,不然怎么能变得更强呢?”

    希尔巴贡用力的摇了摇头,挑战是不可能挑战的,只能勉强在彩虹魔境里面咸鱼修炼,才能维持生活。

    林夕起身走了一圈,在地下找到了正在“非法睡觉”的嘎地,抓着它的触手拉起来。

    “姿势错了,起来重睡!”嘎地眨了眨眼,看着面前比自己高了快一个头的哥尔赞,没有犹豫,把头埋在土里,露出屁股钻地。

    “不要随便挑战我的底线啊!”林夕默默吐槽一句,眼看嘎地看着也没啥骨气的样子,转了一圈,来到外面。

    今晚月色真美,林夕望了一圈,在远处瞄到遥遥隔着的火山。

    “好像有一股未知的能量。”

    林夕走到火山里,慢慢让身体被熔浆沐浴,钻到火山山底,挠挠头。

    “感觉里面好像藏了个大家伙啊!”

    疑惑的嘀咕一句,他调整了下姿势,便这么睡了起来,顺便接着泡澡的功夫消化体内的电能,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岩浆滚滚的打在他的皮肤表面,被外层肌肤挡着,只感觉全身温温热热,哪怕是生命进阶之前也完全可以承受。

    或许火山也是个好去处,毕竟TV里哥尔赞就是走的这条路子。

    就这么好好睡一觉吧,明天起来正好给自己整个容,劫机。

    如今看来,也只有这样才好了,毕竟他虽然在闪电人中是名声赫赫的“朋友”,毕竟闪电人太多,他也只是应付了寥寥一个很小的地域。

    其他地方的闪电人,恐怕是不会卖他面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