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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路见不平

    远山镇。

    远处烟云杂树之间,远远的有一泓清水,似玉珏一般清莹剔透,镶嵌在锦绣的树林之间。岸边红蓼荻花,掩映几间稀疏的竹篱茅舍,现在点点黄菊开得正盛,树上春花将落未落,已经长出片片新绿叶子。

    一身穿紫色破烂道袍的高大男子,神色颓废,面色苍凉,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腰上歪歪斜斜挂着一柄长剑,还有一只酒壶。

    他穿行在菜花盛开的田间小路之上,往不远处茅舍走去。迎面而来一个蓬头稚子,在菜花间追着蝴蝶跑,眉眼间略为谙熟,于是叫住他道:“小孩儿,你家爹爹何在?”

    “他在院子里削竹子咧。”刚刚拦住他,蝴蝶飞入菜花不见了,他用胖嘟嘟的小指着不远处菊花盛开的篱舍说道,稚嫩的嗓音听来格外生气。

    “你引我前去见他,我给你糖吃。”那男人说道。

    “好,你跟我来,不过我不要你的糖,爹爹说不准吃不认识的人给的东西。你是坏人吗?”那小孩一边说话,一边蹦蹦跳跳往前走。

    “不是,”男人说道:“我是他的朋友。”

    “我爹爹的朋友我都见过,那里面没有你。”

    说话间,已经来到柴门外,那紫衣男子站定,一眼望去,只见院子里,一个衣服破烂,打满补丁的男子,正在编织竹席,那容貌是他久不曾见,但是格外熟悉的。

    小孩看见父亲,急奔过去。那男子把小孩揽入怀中,男孩说道:“爹爹,你陪我去放风筝吧。”

    那男子柔声道:“好啊,你去屋里把风筝拿出来吧。”

    “卿如兄,别来无恙。”门前那紫衣男子轻声道。他的嗓音有些浑浊。

    “司马长风!”那个叫作卿如的男子一下子从凳子上窜起来惊呼道。

    久别重逢,两人脸上俱是惊喜之色,随即紧紧相拥在一处。

    原来那人叫陈卿如,是司马长风幼时在城南书院的同窗。

    司马长风感叹道:“十年未见,不想卿如兄已为人父,隐居田园,实在让长风羡慕得紧啊。”

    陈卿如笑道:“闻长风兄拜入天玑宫门下,已逾十载,想必已经修道大成,来日还望长风兄指点一二。”

    司马长风叹息道:“若不是朝政日非,奸臣当道,就凭你我学识,入朝为官,匡扶天下,一展宏图,本是情理之中,如今我修道寻仙,卿如兄隐遁田园,再不复当年之志了。”

    陈卿如也似有所感慨,面上浮起一丝苍凉之感,道:“你我总算能独善其身,那萧邺、曹确、于琮之流,素来喜欢玩弄权术,弃绝圣贤之道,如今俱已身居高位。只苦了林泉兄,少年意气,不料却英年早逝,当真可惜。”

    两人说罢,黯然神伤。

    良久,小孩拿着风筝从屋子里出来,说道:“爹爹,放风筝去吧。”

    两人方才回过神来,陈卿如摸了摸那孩子的头道:“此乃犬子陈霖。”

    又对着儿子说道:“快来拜见你长风叔叔。”

    小陈霖两只眼珠子滴溜溜转,脸上露出害羞的神色,轻轻叫了声长风叔叔。

    司马长风从怀中掏出一件玉石,但见通体暗红,温润似水,递与陈卿如道:“仓促拜访未及备礼,此物乃是前年小弟到黔州除妖所得,性质温润,有活血养气之效,名唤含泽石,赠与小侄,助他身体健朗,日后无病无灾。”

    陈卿如辞谢道:“如此厚礼,犬子如何敢当。”

    司马长风笑道:“你我之间,何苦拘于那些世俗虚礼,我自真心祝愿,卿如兄大可收下便是。”

    陈卿如也笑道:“那小弟便不客气了。”

    说罢,蹲下身来,将此玉放入小陈霖掌中,道:“叫你妈妈用红线穿上,给你挂在脖中。

    小陈霖兴高采烈去了。

    陈卿如随即向司马长风道:“你我久未见面,恰好我家新酿麦酒,待我吩咐拙荆,略备酒菜,以叙离别之情。”

    司马长风道:“那小弟却之不恭了。”

    此刻,陈卿如大声呼喊道:“阿柔,贵客临门,快出来拜见一下。”

    不久,门内出现一个衣着朴素的美丽的女人,出门见礼,两人相见,都是微微一笑。长风拱手拜见,道一声“嫂嫂”。

    嫂嫂备下酒菜,两人畅饮正酣,说话间,陈卿如问道:“敢问长风兄次来汴州所谓何事?”

    司马长风道:“小弟此来,专为看望故友。”

    陈卿如道:“长风兄莫欺骗小弟,若当真思念,如何这十年之间,音讯全无。”

    司马长风哈哈一笑,道:“长风不义,多年来不曾拜会,此次前来,乃是奉师门之命,调查魔鬼林一事。”

    陈卿如道:“如有驱使,小弟愿助一臂之力。”

    两人喝酒一直到下午,俱是微醺,司马长风便起身告辞,陈卿如苦留不住,送至柴门外,道:“那日林泉兄身死,尸骨不存,我与他昔日要好之友,悄悄立了一个衣冠冢,长风兄或可祭拜一二。

    司马长风道:“待师门事了,长风自当前去。”

    说罢,拜别而去。

    李初云在兰溪阁吃过午饭,李晔留下书信一封,道外出有事,明日即回字样。

    她下午里百无聊赖,想到师叔紫荷道人恰好在近郊清风观中修行,正好趁此机会前去拜访。

    走上大街,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四面的面点铺子,小酒馆,路边的卖菜大婶,卖各色小吃的流水摊,琳琅满目,应接不暇,大城市空前繁华的市井,初云少有接触,昨日还没觉得,今日却感觉十分新奇。

    不多时,迎面走来一个头挽发髻,做丫鬟打扮的绿衣女子,手上拿着个包裹,应当是些胭脂水粉,正急匆匆赶路。不料当面被一锦衣男子横剑拦住去路。

    此人玉冠华带,环佩叮当,手持一柄精巧宝剑,剑鞘镶嵌各色珍贵的宝石。

    “小娘子留步,可否有幸让本公子做东,与小娘子共饮一杯。”那男子面带猥亵的笑容,浪声浪气地说道。

    那小姑娘低下头来,双颊绯红,道:“小女子有急事,多谢公子好意。”

    她欲绕开拦路男子继续赶路,不料那男子一个转身,又把她拦住,继续道:“我看小娘子细皮嫩肉的,不知年方几何,可曾许了人家不曾,公子我怜香惜玉,不如到我府上一叙,保准你快活似神仙。”

    说罢,伸手抓住她的胳膊,身后几个侍卫也来帮忙,此刻,几个小厮不知从哪里抬来了一顶轿子,就将她往轿子里拖,任凭她绝望地挣扎哀求,周围过路行人,没一人伸出援手,而他们竟似见了瘟神一样,避之唯恐不及。

    墙角处摆着一个卖书画的摊子,十分冷清,摊子前一个人,书生打扮,此刻却没有避开。

    他的衣服不知浆洗了多少次,略微发白,隐隐约约看得见几个补丁,但也不能遮盖他模样的几分俊俏。

    书生眼见那个姑娘就要清白不保,当即跑上前,拦住那锦衣男子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在下观公子衣束,也是知书达理的人家,为何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干这强抢民女的勾当,当真是辱没斯文啊!”

    那锦衣男子不屑地瞥了他一眼,挥手推开他道:“去、去……哪里来的穷酸秀才,来这儿卖什么破烂字画。本公子劝你少管闲事,速速离去,不然,打得你爹娘都认不出。”

    那穷酸秀才眼睛里没有丝毫惧意,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东拉西扯的,硬生生把那姑娘从那一伙歹人手里给拽了回来,护在身后,衣服也撕破了几条口子,颇为狼狈。

    绿衣女子在他身后,颤巍巍地抽噎道:“公子还是别管我,快些走罢,他们都是朱家的人,得罪了他们,公子也没有好果子吃。”

    秀才闻言,非但没有害怕,反倒更加恼怒道:“我道是谁,原来又是朱家的恶棍。姑娘莫怕,路见不平,自是应当拔刀相助,那朱家的人,别人惧怕,我可不怕,大不了再被他们打死一次。”

    锦衣男子见那穷酸秀才不知好歹,顿时气急败坏,一脚踢在他的背上。

    那秀才,“啊”地叫了一声,直直被踢飞丈远。但听得一声闷响,他重重落在在石板上,又在地上滚了几圈,撞散了一买女子饰品的摊子,把一应首饰香粉,散落得满地都是。

    那秀才只觉浑身疼痛难忍,平白无故被踢一脚,胸中怒不可遏,哪里还顾得上疼痛,顺手抄起身边一块木头,大喊一声,也不管打不打得过,朝那锦衣男子冲去。

    那锦衣男子见那穷酸秀才,拿着木棍冲杀过来,竟似丝毫不会武功,身上破绽百出,当即又是一脚,将他踹飞在地,招呼身边下人道:“给我往死里打!”

    当即四五个下人一拥而上,将他围在中间,拳打脚踢,那秀才躺在地上,非但不讨饶,反而破口大骂道:“朱诚狗贼,滥杀无辜,人人得而诛之。”

    锦衣男子见那穷酸秀才竟敢辱骂爹爹,心中更加气愤,大声道:“再打!用力打。”

    那绿衣女子,见穷酸秀才出来打抱不平,那知一点武功不会。又见他因为自己的缘故被痛打,终究于心不忍,想要拉开众人,只是她一介弱女子,哪里来那么大力气,只能一边徒劳无功地拉扯,一边哭泣。

    锦衣男子气愤不过,正愁发泄无门,又看见那穷酸秀才摊上摆开的一应字画,走上前去,拔出剑来,连劈带砍,连踹带撕,把好好的字画,弄得稀烂。

    秀才见状,运起全身力气,推开众人,往锦衣男子那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喊:“住手,住手……”

    只是那锦衣男子哪里肯听。

    秀才跑到摊子前,见刚才还好好的字画,如今已变成一堆废纸,想到自己多少个日夜辛苦不辍地努力,才换来的这些东西,不禁郁愤难当,跪在地上,手里抓着残破纸片,眼泪扑簌簌地掉落下来。

    他当即站起身来,带着哭腔对锦衣男子大声说道:“上有昭昭日月,下有国家法度,你如此作恶,究竟有没有天理王法了。”

    锦衣男子一把揪住秀才的衣领。不论那秀才怎么挣扎,那手指就像秃鹫爪子一般,牢牢将他钳住,丝毫动弹不得,但听见他恶狠狠地说道:“你要天理王法,在这汴州城,老子就是天理,老子就是王法,你今日得罪了老子,老子就不让你活。”

    说罢,用力把他推开,喝道:“继续打,给我往死里打。”

    秀才一个趔趄,退后了几步,心知又有一顿痛打,当即双手挡在前面。

    只听得几声闷响,秀才非但没有遭到毒打,反而是那些打手,一个个飞到了丈八开外,一个个跟倒栽葱似的,呻吟不止。

    正当奇怪之时,眼前已然站着一个白衣少女,身材轻挑,脖颈雪白,秀逸的头发在春风里轻轻拂动,头上玉钗明晃晃的,玉带间下垂的银饰轻快地摇晃着。

    一阵似有若无的幽香,混合着鼻血的血腥味儿,隐隐传入秀才鼻中。眼前之人是如此的清丽卓人,而自己衣衫不整,遍体鳞伤,秀才当下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原来李初云远远地瞧着,只觉那秀才颇有意思,本以为会些拳脚,用不着自己出手,全然没料到那秀才非但不会武功,还是个愣头青,但是骨子里那股倔强的劲儿,也隐隐让她有些佩服。

    远远听见那锦衣男子似是真的要取那穷酸秀才性命,只怕再打下去,恐有性命之忧,这才出手相救。

    锦衣男子见自己手下几乎在一瞬间被通通撂倒,自知遇到了高手,恐不是对手,但他向来心高气傲,为虎作伥惯了,不想就此失了颜面,强撑着说道:“你是什么人?”

    李初云冷若冰霜,口气冷冷地说道:“无可奉告!”

    那锦衣男子道:“敢得罪本公子?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李初云道:“你不妨试试。”

    锦衣男子面有惧色,兀自强撑道:“我父亲乃是赫赫有名的宣武节度使朱诚,统领汴州十万兵马,汴州城一应大小事务,全都由我爹说了算,只要我爹一声令下,定让你粉身碎骨。”

    说完这句话,那锦衣男子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心想这会你该怕了吧。但抬头一看,眼前之人却面无表情,心里吃不准对方心思,有些心虚,又有些疑惑地说道:“你是怕了吗?”

    对方只是不言语。

    良久,李初云缓缓道:“你是朱诚的儿子?”

    锦衣男子只道是那人怕了,又摆出那不可一世的表情来说道:“怎么样,怕了吗,我看你长得还算有几分姿色,若能嫁我做个小妾,我便饶了你。”

    李初云一声冷笑,面露杀意,往前缓缓而行。

    锦衣男子见势不妙,一边后退一边战战兢兢说道:“你别过来啊,你别过来啊,得罪了宣武节度使,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他身上狠狠挨了一马鞭。

    “我告诉你,你到时候你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又被打了一马鞭。

    “好姐姐,姑奶奶,我知道错了,你大人大量,放过我吧!”

    他说这话,终究还是因为马鞭打在身上太疼了。

    锦衣男子被李初云逼到墙角,自知已无退路,于是拔剑猛刺过去。李初云见那剑鞘之下,竟然是一柄四尺来长的古剑,通体乌黑,剑身布满红色菱形暗格花纹,剑身上似有篆字,隐约看不清楚,剑身颇为锋利,寒光闪露,剑气阴冷,隐隐有些让人不舒服。但看锦衣男子拿捏不稳的样子,看来颇为沉重。

    那剑一出鞘,穷酸秀才心中一凛,神色变得十分古怪,只是他强自镇定心神,才勉强恢复过来。

    李初云淡定自若,脸带嘲笑,轻轻侧身躲过锦衣男子的一刺,瞬间用手抓住他的手腕,轻蔑地说道:“打的就是你!”

    李初云用力一转,只听见“咯吱”一声,那人的胳膊已被拧断。哐啷一声,手中长剑应声而落。他单膝跪下,面露痛苦之色,额头上汗珠直冒,还没来得及呻吟,便被李初云当胸一脚,踹飞撞在墙上。一整面墙当即破损,变成一堆瓦砾,尘土飞扬。

    那不再是锦衣的男子,狼狈地从瓦砾堆中站起身来,一瘸一拐,惊叫着跑了。

    李初云在后面道:“你的绝世好剑不要了吗?”

    尽管那剑珍贵万分,锦衣男子心里却害怕更紧,只顾得上跑,哪里还敢回去要剑。

    李初云抬脚挑起那柄长剑,对着剑柄运气一踢,只感觉剑身颇重。那剑朝锦衣男子呼啸而去,刚好钉在锦衣男子身前的木柱上,虽没有使太大的力,剑身已经完全没入木柱之中。锦衣男子惊恐地定住脚步,脸上已经多出一道细细的口子,流出些许鲜血。

    李初云心道,真是把好剑。

    以李初云的功夫,分寸自是拿捏得极好,不过是想吓一吓那纨绔子弟,只是那剑剑势凶猛,虽与锦衣男子相隔一尺远,他的脸颊却也被被剑气生生割开一道口子,若再近一点,恐怕那锦衣男子保不齐要毁容了。

    李初云料想,自己的凌霜剑,未必有此威势。

    那剑本是他家不出世的珍宝,供奉在祖师祠堂之中,他因为好玩,才偷偷拿出来全当充充门面,若是遗失了,还不知道爹爹是不是会把他生吞活剥了。

    只是如今这局面,那剑如此来势汹汹,似乎那姑娘杀心已起,哪里还敢再要,如今保命要紧,加紧逃走,顾不得那许多了。

    锦衣男子一溜烟儿逃走后,李初云回过头来,看向两人走来,书生这才看清初云的样貌,真真宛若巫山神女,河洛宓妃。翩若惊鸿,宛若游龙,古人之言,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禁暗恨在佳人面前,自己竟如此狼狈。

    可转念一想,自己如今不过微末草芥之流,又如何能在别人面前讨要自尊,况且别人也是好心出手相救,自是侠义之辈,于是上前埋头谢道:“多谢姑娘搭救之恩。”

    绿衣女子也道:“多谢两位恩公。”

    秀才心中惨然,默默不语,心道我算哪门子恩公,自不量力,非要去行侠仗义,弄得小命不保,普天之下,除了我,恐怕找不出第二个。要是我会武功的话,那该多好。

    可在那绿衣女子心中,却不这么想。危难之际,满街行人,竟然只有他一人肯替她出头,且不会丝毫武功,如此胆魄,让人更加钦佩。

    李初云好奇地上下打量了秀才一番,问道:“你是个书生?”

    秀才感受到她的目光,浑身很不自在,答道:“读过几本圣贤书。”

    李初云从地上捡起一幅还算完整的字画,仔细瞧了瞧,说道:“这些都是你画的?”

    秀才见那姑娘似是懂画的行家,他自幼临摹名画,转益多师,自以为丹青妙手,虽不及名家,但已成一家之气,心中颇为自信,或可为自己挽回一些面子,也说不定,于是底气也足了,说道:“正是。”

    谁知李初云秀眉微皱,叹了叹气摇头道:“技法不算高明。”

    秀才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心中不愤,道:“在下历览前代书画名家顾恺之、吴道子,阎立本等众人书画,某虽不才,私下里以为,已颇得先辈遗风,不知姑娘为何这般贬低。”

    李初云道:“笔法消散,且韵味不足,是谓画虎不类。”

    书生心知遇见行家,触了霉头,满面通红,低头默然不语。

    李初云的确是书画行家,只是她生长在王侯之家,平日里所见,皆是名家大作,如今见了书生的画,不自觉地将它们比较一番,这书生画作,自是落了下乘。其实书生的之作,虽然不能与名家大师相比,但在同辈之中,也算是出类拔萃了。

    书生闷闷不乐,道了声“告辞”,收拾好残破字画,一瘸一拐地去了。

    只听见背后绿衣女子叫到:“恩公留步,请告知小女子姓名和住址,以待来日相谢。”

    书生道:“不必,你去谢谢那位姑娘吧。”

    李初云一个翻身挡在秀才跟前,拿出一个玉瓶,道:“此乃本派秘药,外敷治疗外伤有奇效,你拿去用吧。”

    书生道:“在下不过一介乡野匹夫,皮糙肉厚,如此金贵的东西,岂不是糟蹋了,姑娘好意,在下心领了,告辞。”

    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李初云愣愣地站在原地,心中不悦。心道,好心当得驴肝肺,算我自讨没趣。

    这秀才是谁呢,还得从两年前一个晚上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