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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羽悬疑中篇之《讽刺之书》(2)

    成功,很成功———大成功!从未想过一切如此顺利。这是我向报刊投稿后的第三天,当天是周日,本来这天起我又该勤勤恳恳的整理日记,好在周五及时投稿,但是这次却多投了一稿,也就是本次的文章,这次打算做一篇说明性的文章。因为,从报刊编辑,乃至各位读者的反应,这次在报刊上连载的短篇小说《斩乱麻》大获成功。约翰先生是我的编辑,他很认可我这次写的短篇小说,于是在报纸上给我挑了个不错的排面作板,他说:“如果这个故事,写得好且用心的话,这将会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负盛名的犯罪心理学小说之一!”;听完他的话,我是大受鼓舞的。期间,还有几位热衷于解谜的读者给我寄来了几封信,一会儿再具体详谈。

    我现在是尤其的激动,不知该从何处开始讲起我心情的近况。先说在一个小说名的由来吧:有一个来自东方的俗语,叫作“快刀斩乱麻”;意思就是讲———做事干净利落能快速解决复杂的事物。快刀应该就是“做事干净利落”的意思,而我这里要取它后半部分“解决复杂的事物”之意。

    其实读者们能积极寄信给我,我是很受感动的。大家有激情,大家有正义之心,都为破案贡献自己绵薄之力。当然,其中也不乏批评我的书信,认为我只是消费死者来赚取名利,认为我只是小人当道来制霸文学圈。其实我和富有激情的大家一样,也是怀有一颗正义之心,同样是为了破案贡献了自己的绵薄之力。以恶人的角度、立场,来审视他人,其内心多半为恶;以善人的角度、立场,来审视他人,其内心多半为善———至少我,是如此认为的,并且坚信不移。

    今年的八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八月。阳光与我为伍,正义与我相伴;我不会被恶人所困扰,只会做于我有用,或有意义的事,正如我潜心破案一样。不同人总有不同人的立场,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能轻易下定论说孰善熟恶———太阳和月亮永远是相对的事物:当你在月光下看人,你要看的人也正好站在月亮之下,那她的脸上、她的身上都会打上皎洁的光,你所看到的,全是她最美的一面;倘若你在日光下看人,你所要看的人又恰好站在炽热的太阳之下,那么她的脸上、她的身上都会打上红色或者白色的光,总之太阳的光都是闪耀人眼的金光,这是你所看到的,也就是她的缺点,全都一览无遗。

    我的精神饱受压力,饱受折磨。我写这一句,并非抱怨;只是诚恳讲述了,我现在的近况与心情。我家窗门前的苹果树,它常常能在窗门前看到———为了正义而思索的我,它能为我证明。我跟苹果有着渊源与羁绊,只是岁月长河早就阻断了我的记忆,我已经忘记了我与苹果的故事。就如同你们,忘记了二十多年前,或者三、四十多年前,我们还是婴儿时期的牙牙学语。

    一昧抱怨,这只是孩童婴们儿打闹争斗才会做的事情,我自然摒弃。让我们来看看读者们的信,能否给各位带来些启发呢?一切尚未可知,唯有试过才能知道。至于书信我该如何绑入文章之中,我将舍弃传统的行文模式。有一名来自夏威夷的读者给我写信道———

    “你好,大卫先生。我是来自夏威夷的一名地方作家。在报纸上拜读了您的文章之后,我非常愤怒。这一切使我怀着极其愤怒且不解的心情书写了这封信,如今我将诚恳邀请您,回答我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你是不是一个完美脱罪的罪犯,写下了这篇文章来戏耍大众?我要你扪心自问的发誓,因为如果真是这样,那将是无比可耻的行为!我并不是对你进行批判而是感到愤怒,作为一名真正的优秀作家,怎么能就死人故事展开疯狂又可耻的消费呢?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而且在文章中,请您再仔细的看看你写的那篇文章,文章中你所留笔的地方是不是有所精神问题呢?我觉得那辆粉红色的摩托车并不是你的资产,你只是用冰棍撬开了那辆车,并宣称那是你的车。如果这是你的车,一切将不该如此;唯一解释的通的,只有你不是车的主人这一条。第二,你知道报纸上是怎么报道这件事的吗?报纸上这么形容你的文章,“迈阿密新人作家大卫先生的处女作《斩乱麻》大获成功”,那么文中又说你自己是一个畅销小说作者,这是否是一种虚拟化?还是你根本就是一个精神病患,真的是细思极恐。最后,我希望你能针对以上问题进行合理发言及其解释。谢谢(署名:一位愤怒的夏威夷作者及市民)。”

    关于我是否是畅销小说作者这一点,我想我不需要展开具体的辩驳。至少在本地,我是个小有名气的当红作家,至于夏威夷为什么消息闭塞,这一点我也不知道。然后就是关于那辆粉红色的摩托车的事情,这确确实实是我的车,我在我的日记里面多有提及,在美国各地的图书馆,想必都能找到那本书的,2004年我就已经把我的日记本发表,并出售各地,名字叫做《大卫前半生的日记》一书中,曾多次提到。我这里举例一段:“今天我又在医院的阳台,深情的望着我楼下的小车,小车的箱子里放着一对高跟鞋,那是我前女友所遗落的产物,她的名字叫做薇薇安·劳拉……说真的,我有些想念她了”。

    关于“我是不是罪犯”这点,你们大可放心。除了那次违规驾车以外,我没在任何地方留下任何污点,包括任何卷宗案底。最后我想说的是,我把这些整理成书,主要原因还是为了破解这个埋藏在我心里多年的谜团,借助大家的力量,解谜破案。这位夏威夷作家,确实问题之击要害,这点毋庸置疑。总之谢谢你的来信!

    其次的信件,都是关于整理了本案一些线索的资料性的东西。一些观点和夏威夷作家相同,或者相似的,在这里就省略不提了。下面我来具体说说大家找到的一些线索。很多读者在信中提及,关于我整理的日记及其形式衍生的小说,在观感上,近似一种从观者视角出发的案件的卷宗。这点我并不否认,我主要为的就是营造出这种身临其境的效果。

    这样行文的好处就是让你们身临其境,更能帮助我破案,东方有性善论、性恶论,再探讨这种案件时,我就先站边在性善论的阵营。

    其他信件探讨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案件有没有过了追溯期,因为如果案件一旦过了追诉期,那再做什么努力,都是徒劳,大家都不想做无用功。对此,我深感抱歉,我没有思考到这个问题。于是,收到信件,次日,我联系了洛杉矶的一名律师,他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律师,名字叫做特朗博尔,他胜诉的案件还不少。

    他说:对于这种性质的各类案件,在美国,刑事案件的追溯期因州而异,而洛杉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在加利福尼亚州,对于重罪案件,追溯期通常为六年,但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如谋杀、性侵犯等,追溯期可能更长。对于轻罪案件,追溯期通常为一年。然而,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我重点向他咨询了,如果是谋杀的话,追溯期会有多长呢。他的回答,让我,让诸位可以安心的投入到案件之中———“在加利福尼亚州,包括洛杉矶市,谋杀等严重暴力犯罪的追溯期通常是没有限制的。这意味着,无论经过多长时间,检察官都可以对谋杀案件进行起诉。然而,实际上,由于证据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或减弱,起诉的可能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因此,尽管追溯期没有限制,但在实际应用中,检察官通常会在案件发生后的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所以,我们只管侦查破除谜团就行了。

    还有极大一部分信件,他们的线索非常重要。他们同夏威夷作家一样,对我小说的真伪性提出了质疑。首先他们都发现了一个共同问题,也就是那辆粉红色小摩托车的来由,由于之前我已经解释清楚了,这里就不过多赘述。其次,他们的目光比夏威夷作家更为毒辣,他们是通过结合戴维的日记来分析整理想法的,就这一点而言,我有资格也有能力怀疑那位夏威夷来信是否真是一名作家所写的毫无洞察力的一篇书信,这是很没有说服力的。其他书信,就比如他们提到了一条:关于戴维发烧生病的那几天的记录。

    他们觉得极其不真实,他们在信中说完自己的观点后,我也觉得确实如此。他们说的第一点———就是:我的前后文安排不妥,戴维生病后睡觉没有精力写文字,很真实,没有疑问,所以后面几张是睡觉,他们没有异议;但是有一点很重要,普通的发烧,一至两天就能痊愈,而持续了四天的发烧,那已经是严重的病症了,为什么戴维没有被送到医院或者请更专业的医师来帮助他治疗?日记的后文又没有补充说明这些相关的内容呢?他们觉得我这样子安排是刻意的想要隐瞒些什么,但是我可以真实的说出我内心的想法,绝不是如此的!首先,我在上一篇文章的结尾处就有提及,整理出那15张日记,已经浪费了我一个月的时间和精力,这是一项极其繁琐的事情。绝不是我要刻意隐瞒些什么,上一篇文章我也说过了大家可以最后通过总结把这近100张的日记整理成符合自己心中想法的顺序来拼凑出真相,因为我也不知道结果。为了解除这一弊病,在日后的行文中,我会尽量把15篇日记的数量扩大到更多,一次整理多些日记出来,或者尽量一次把日记都整理出来,以保证更好的分析方便大家的排列。当然我并不能保证速度能多多少,但是一定会尽力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如果有读者愿意帮忙,那我真的是感恩戴德。

    他们说的第二点和第一点相呼应———就是:我好像有些在刻意隐瞒自己的视角。这点我是极力否认的,他们在信中留言告诉我说可以在相应的日记旁边补全自己当时的处境在干些什么,而不是简单的几句零零散散的几句话就概括过去,要保证我的充分不在场证明,显然他们和夏威夷作家一样,怀疑了我的身份,觉得我可能是一个有趣或者邪恶的犯人。要保证数量又保正质量以节省大家的精力来审判这件案件,这本身就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情。就如同刚才就由于我案件整理的太慢,日记整理的太慢,就引到了极大一部分读者的怀疑这点我已经向他们保证,我会极力的快速的整理这些日记,但是现在又要增加我的全局视角,这非常困难。不过我会尽力完成,尽量添加一些我的视角在里面当然这也是相当苛刻的要求,所以我也不一定能忘保证能完成的多么的好。

    第三点又是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当多的一部分读者或者一些看热闹的人,他们极力的否认我的精神状态就同先前的两批人一样,他们都有所怀疑我的精神状态一样,当然他们的最主要的切入点还是那架粉红色的小摩托车。这点我自认为已经解释的相当完善了,由于小车已经被充公,我已经调查不到相关资料了说不定已经被销毁到了废品厂里也是有所可能的。他们就此认定我是在嬉戏胡闹,认为戴维和大卫是谐音,其实就是我在胡编乱造,就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的一个故事而已,这是纯属谬论误谈。你们如果怀疑我的精神问题,可以到加州的“布朗德酒馆”对我为人处事、精神状态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查一番。我曾经在那里兼职过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自然是知道我的精神状态了对于这点我实在是不想再解释太多。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是一场非常非常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次全民侦查活动对于法学界来说也是一次空前的革新当然也是人类的福音的开端。这一个长句子是我想传达给大家的一个想法。这至关重要,现在已经不单是关于戴维这一个已经逝去的生命的悲哀的叹息,现在也不单单只是扶持正义。这是人类性本善的直接来源!证据!证明!一个人只有沉沦在黑暗之中,才会变得无比狡猾,无比阴森,又无比恐怖;而人生来光明,又怎能屈服于黑暗?人堕入黑暗,是因为世界本就有一片黑暗沼泽人们不知不觉被拖拽入其中,万劫不复。这次活动,这次小说是全人类赎罪,改恶,并救赎的一次方式。我是真诚的如此希望,如此看到,又如此认为的。看到有这么多人热衷于剔除邪恶有驱逐黑暗我是欣慰无比又兴奋至极,大家都是善良之人,容不下罪恶,容不下罪恶的人容不下邪恶之物,包括大家心中的观点,也是为了省事罪恶……但是,性本善的光明善良无罪之人,难道真的就能审判邪恶吗?难道真的就能维持公平正义吗?难道真的就能踢出黑暗吗?难道剔除黑暗这个过程就绝对的正义没有罪恶吗?当一个人站在光之下的时候我们看不清他的面庞,我们不值得站在光下的人是谁?我们只知道他站在光下就是因为我们看不清他是谁,所以他做的事情是善是恶,我们又如何分辨?站在光下也能做出黑暗的事情,站在黑暗的沼泽之中,依旧能重获新生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带着李信来审视这次案件,不要站在所谓的道德的制高点上无情的审视俯视,以神的视角来审判这件案件……谢谢各位能够配合我,谢谢!真理永远不值得,他是存在于多数人手中,还是在那少部分人的手上,但是我们要尽可能的凭着理性又感性的色彩神情去拨动被笼上场神秘面纱的真理的真正面庞。

    如果一个人不是堕性使人,如果一个人有灵魂的力量,那将是神圣而又光辉的。我想大部分人是不能忍痛看到这里来的因为这里的内容十足的冗长,甚至忽略这篇文章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想要整理剩下的线索,可以随时联系我的报刊,我可以把信件的复印稿直接交给你们,你们真真实实能忽略这篇文章,但是如果你看完了这篇文章,无疑是和我交换心理的一个过程。也许你就会相信我并不是犯恶之人,我们站在黑暗之下,我们也站在光明之下,但是我们要呼吁的是制衡的力量。我以我虔诚的灵魂发誓,我绝不是罪人,当然我也会按照我的承诺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如有违背,我将万劫不复。虽然我不是什么标准的虔诚的无上的教徒,但是在人的光辉力量面前,我依旧能如此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