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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汝阳改制,十倍官吏!

    钱运生、李允中听了刘升的话都喜不自禁。

    钱运生由一普通县主簿,成了附郭知县,说是连升五品。

    李允中更是由吏为官。

    心想着,掌管汝阳一地之钱粮事务,那不就相当于主簿吗?

    虽然只是正九品的官,那也是官身啊。

    为了这官身变得更正统、有价值,俺也得把事情做好···

    刘升用钱运生、李允中,并非两人多么有才华,纯粹是因为两人投靠华部已有一段时日,也有一定能力。

    其中,李允中为了表明跟着华部做事的决心,在来之前也将家小送去了天目山。

    除了这二人外,确山典史罗怀玉也被刘升调去遂平任知县。

    至于确山主簿、典史、户房典吏的位置,则由前两个月表现较好的确山吏书充任。

    遂平县空缺的其他职位,也会由罗怀玉到任后,根据文宥的建议选任。

    此外,刘升还将赵德友从军政员体系中调出来,担任汝宁通判,调成诵为第三团军政员。

    至于虎贲营的政委,则提拔在汝阳之战前后表现出色的哨军政员李国帆担任。

    钱、李二人拜谢之后,李长文疑惑道:“首领,这财政局职责是否和户房重叠了?”

    刘升含笑道,“正要与先生说此事。”

    接着,刘升将他在行政组织架构方面的想法一一说了。

    刘升未来建国,肯定不会像清朝一样照搬明朝的行政部门。

    倒不是说非要标新立异,而是明清的行政架构太过低效。

    等到未来生产力迅速发展,这套传由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衍变来的行政架构会更加的落后,绝难支撑起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工作。

    如唐承隋制,宋元明清制度也多有借鉴前朝,主要是因为新朝建立者不知未来变化,只能学习前朝模式,汲取前朝的经验、教训。

    因为前朝行政架构、管理模式往往是比较符合当时民情的,只需摸着石头过河,根据前朝的教训做出一定改动即可。

    若是完全不看前朝,统治者肆意编造新的行政架构,进行新模式的管理,往往都会酿成大错,致使基业倾塌。

    刘升却不同。

    他来自后世,知晓未来四百年的历史趋势及变化。

    更有后世各种成熟制度、行政架构可以借用。

    所以,他完全可以根据后世经验,组建一套既足够先进,又较为适合当前社会情况的行政管理体系来。

    当然,为了让官吏、百姓更容易接受,他会一步步地建立新的行政管理体系。

    便如这次汝阳改制。

    知县、县丞、主簿这三个职位依旧存在,因为它们就跟后世的县一二三把手意思差不多。

    到了明末,大明朝廷已经灵活改变,只有任务重的县同时任命县丞和主簿,任务轻、事情少的县往往县丞、主簿只一个。

    如之前的确山,便只有主簿,县丞职位一直空缺。

    汝阳县肯定属于任务重的,但刘升并没有合适的县丞、主簿人选,干脆留给李长文去找。

    府衙、县衙中的六房,礼、户、吏、工四房依旧存在,但职责却都有所变动。

    其中礼房将主要负责府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及官府宣传工作,同时也负责各类接待工作。

    教育工作将从礼房剥离出去,直接成立教育局,专管教学之事。

    户房权利缩水最厉害。

    明朝的户房主要负责土地管理、户口管理、税赋征收、府县公库钱粮出入等,权责极大。

    容易滋生贪腐不说,工作也难做好,毕竟任务繁重。

    所以,刘升参照后世,拆分出了财政局、税务局,让户房只负责土地与人口方面的事务。

    吏房、工房的职责暂时没多大改变。

    因为吏房相当于人事部门,工房则负责府县各种工程,现阶段基本够用了。

    兵房、刑房直接被取消了,但新建了征兵所、审判所。

    其中,征兵所只负责向民间征募民勇,然后移交给当地民勇营进行训练。

    但征兵所不受军方管,而是受府县主官管,算是地方民政官员对军政的挟制。

    因为此时毕竟不能跟后世相比——后世因为交通、通讯极为发达,地方很多部门都是有中枢垂直管理,并不会耽误事。

    可如果在十七世纪照搬那一套,既需要很多官吏,增加财政压力,也很容易因为传讯、交通的不便耽误要事。

    可以说很不智。

    建立审判所,而非一步到位地搞出法院,同样是出于时代现状考虑。

    法院的存在,不说要依赖法律普及吧,毕竟这点后世都还有很大进步空间。

    只说官府和民间所需的法律专业人员储备,就达不到。

    明末时,很多地方诉讼成风,讼师也早已成为一种职业。

    可再诉讼成风,讼师的数量、质量跟后世律师也是没法比的。

    至于官府这边的法律人员缺口就更大了。

    强行直接搞法院,根本搞不起来,很容易画虎不成反类犬。所以刘升才先搞个审判所过度。

    之前刑房是将案件的审理、判决和监狱管理一把抓,同样很容易滋生贪腐,酿造冤假错案。

    而审判所则只有案件的审理、判决之权,监狱独立出来由县衙直接管理。如此纵然依旧无法杜绝腐败,但能减少一些。

    对应的,还将建立巡警局,相当于后世的警察局,专门负责维护治安、案件侦查、追捕凶犯。

    此外还将成立消防所。

    这个部门不能说新建,只能说是正式建立规范部门。

    因为我国早在周朝就有专门的消防人员——传承自上古时期的“火师”。

    上古时期,人们还没学会生火前,火种是需要专门掌管的。

    所谓掌管,不仅不能让火灭了,也不能让火烧了居所、部落。

    到了周朝称“司煊”,唐宋称“防隅”、“潜火军”,元明就叫“救火兵丁”,后面的清朝则叫“防范火班”。

    而且宋朝时就有专门的消防车、消防水枪等工具了。

    所以刘升这个“消防所”建立的很自然。

    之所以不叫消防局,是因为当下消防事务没后世那么重——城市房屋密集度、人口密集度不能跟后世比,山火危害也没后世那么大。

    ···

    李长文在刘升刚开始讲时,便要来了笔墨纸砚,进行记录。

    未来“知府”都这么做了,钱运生、李允中当然不好意思在那儿舒服坐着,便也讨要来纸笔,像模像样地做笔记。

    等刘升讲得差不多了,歇下来喝口茶润嗓子时,李长文翻看着记录,道:“我总结归纳了一番,首领看对不对。

    按首领所讲,以前辅助县衙治理的是六房,如今则变成了四房、六局、三所以及监狱,可对?”

    刘升道:“就县里来讲,应该是四房、五局、八所,因为我还准备设立督察所、救济所、巡警所、卫生所、移民所。

    其中督察所,相当于将都察院的工作下沉到县级,但不准再闻风奏事,须得调查取证后才能立案、奏禀。

    救济所则负责各类救济事务,下辖以前的养济院、漏泽园等社会福利部门。

    至于巡警所,是巡警局下沉到乡里的下属部门;卫生所则是府城医务局,在县里的下属部门。

    至于移民所,不用我说,想必先生也该知道其职责是什么。”

    李长文点点头,道:“那府里呢?”

    “府里是四房、九局、三处,除比县局高一级的五局,多出来的四局分别是督察局、审判局、医务局、消防局。

    救济、募兵、移民方面,府里只负责管理下属部门,不负责具体工作,所以只设为处。”

    李长文微微皱眉道,“府县增设如此多的下属衙门,等以后华部统治的府县多了,恐怕官吏薪俸方面的开支会很大,这一点首领是否考虑过?”

    “当然考虑了。”刘升对李长文的疑虑并不意外,“若多的是一些职能重复的部门,便是冗员,那样自然不好。

    但我们增设的这些部门,相当于将原来六房的职责细化,让官员们的工作变得更具体,如此才能更有效率,出了事也更容易找到责任人。

    至于说因官吏变多而增加的薪酬,我们再开源增加财政收入就是了。

    只要能治理好地方,不论是百姓收入,还是朝廷税收,都是可以增加的。”

    听了这话,李长文虽仍有些疑虑,却不准备此时说了。

    他想,若刘升这一套真的会成为财政包袱,将来再劝谏就是。

    接着他又提出另一问题,“那这些部门的吏员、差役如何安排?”

    刘升一笑,“这同样是此番改制的要点——大明吏员除极少特例,绝大多数人在职位上不论做得多好,都无法升官。

    这就让吏员很容易贪腐,乃至把控一地某方面政务,累世相传,成为地头蛇,大害于中枢对地方的管理。

    至于差役,因为是应役而来,没有薪俸,只有不多的钱粮补助。

    其中衙役更是视为贱籍(等同贱籍,并非真的编为贱籍),三代不得参加科举。

    这可以说是导致差役借公务之便谋取私利、勒索百姓的主要原因。

    针对此类现象,我准备将吏员分成大吏、上吏、中吏、下吏四级,可以向官员一样通过考核绩效晋升。

    大吏只要工作出色,有了政绩,便可以升为官员,且不设什么隐形的瓶颈。

    同时,衙门不再征用差役,改为雇佣,给予雇员至少能养活自己薪酬。

    且此类雇员作为编外吏员,亦可通过考试或出色的工作表现,转为正式吏员。”

    刘升这一套,其实就是将后世公务员及编外模式拿来用。

    可说出来后,并没有让李长文三人赞叹,反而都紧皱起眉头,神情凝重。

    钱运生、李允中不敢说什么,可李长文却没那么多顾忌。

    他甚至有些着急。

    “首领,方才增设府县下属部门,官吏已经较大明增加太多。

    若在如首领所说,吏可升官,用雇员替代差役,那么一县之官吏恐将是大明十倍不止!

    官吏数目增加如此之巨,我们华部将来便是有了金山银山,也未必支撑得住啊!”

    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