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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等我有了钱……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范晓华带上最后的五本手抄稿,于上午九点,来到了朱小洪的“智星电脑培训”。

    “范兄弟啊,老哥盼星星,盼月亮,可把你盼来了。稿子都带来了吧?有几本?”

    他刚把他的二八大杠架好,朱小洪便从电脑房里冲了出来,一副望穿秋水的样子。

    “五本。”范晓华朝朱小洪伸出一巴掌。

    “才五本啊?”见范晓华只带了五本,也就差不多五六万字,朱小洪脸上闪过一丝失望。

    “我表姐总共就给我寄了十来万字的稿件,让我打出来投稿的。

    “如果有报社愿意发表,她就继续写,然后继续给我寄;如果没有,那就只能作罢。”

    “肯定会发表!肯定会发表!我朱小洪以一个十年书龄的老书虫向你打包票,只要香江报社的编辑眼睛不瞎,便绝对会发表,说不定因为你这稿件的质量太高,还会争先恐后地抢夺呢!”

    朱小洪拍着胸脯,朝范晓华保证,而后,便是一脸关切的问:

    “那范兄弟,如果你表姐的小说成功发表,她一周能够给你寄多少稿子?”

    “这个说不准,得看报社连载的进度。但我姐说了,她手上还存了不少稿子,加上她每天可以抽空写个五六千字,多的不敢说,一周五六万字,持续个十几二十周,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才五六万啊?”朱小洪有些失望,但很快便释然了,呵呵一笑道,“呵呵,是我贪心了——主要是你姐写得太好看,塑造的人物,设计的情节太勾人,太让人欲罢不能。

    “但话又说回来,你姐毕竟不是全职写小说的,还要读书,一天能够写五六千字,已经算是快枪手了。”

    “是啊!我姐码字的确挺快的,一旦灵感来了,便是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

    星期天这天,范晓华干的事和昨天差不多,都是来了就打字,一直打到十二点朱小洪下班。

    之后,他照例骑车去西门菜市的好吃街,来到“米多多”,打算在“米多多”这里吃点小吃。

    因为昨天吃了米粉,小笼包和抄手,今天,他便换了花样,要了一大碗三两的肥肠粉,又买了一笼烧麦,总共花去他五个大洋。

    五块钱,又是肥肠粉又是烧麦,换成十几二十年后,完全是便宜到姥姥家了,但是在1998年的雍县,却是一笔不小的花费,相当于他老汉儿半天的工资了。

    因此,尽管米粉,肥肠粉,小笼包,烧麦……这些在后世只能算普普通通,当早饭吃的小吃,但是在1998的农村,却不啻于是美味的大餐!

    反正在范晓华的记忆中,每次和父母上街到县城赶场,中午饿了,吃的就是米粉,小笼包之类的小吃,而且全家人吃得那是一个津津有味,连汤汤水水,都要喝得一干而尽!

    能够去好吃街吃小吃,这差不多是儿时的范晓华每次去县城最最期盼的事情。

    吃饱喝足,范晓华忽然想起了每日辛勤劳动的父母。

    “要不,给妈老汉儿打两笼小笼包回去尝尝?”

    范晓华有些犹豫。

    “给他们打包回去,老汉儿肯定不会说啥,但妈肯定要骂我败家子,又要用什么‘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之类的道理来教育我,说我一天苦都没吃,球钱没得,就开始搞享受了,到底是在哪个败家子身上学的臭毛病?”

    一想到“勤俭持家”的母亲,范晓华便摇了摇头,也打消了给父母打包小笼包的念头。

    “唉,还是先苦一苦父母吧。等小说发表,挣了稿费,就请父母到“米多多”来,米粉,肥肠粉,一气点它个七八碗;小笼包,烧麦,粉蒸肥肠,粉蒸排骨,一气要它个五六笼,豪横一回,让父母直接吃饱,吃撑——

    “锤子锤!

    “那个时候,还吃毛线个小吃!

    “直接找家火锅店,啤酒喝起,毛肚、鸭肠烫起,请父母吃火锅!”

    午饭过后,范晓华继续回到朱小洪的电脑房,继续手打稿件。

    大概是因为熟练和上午早到了半个小时的缘故,尽管今天的字数和昨天差不多,都是五万字,但是今天的范晓华,却在下午五点的时候,便收了工。

    因为没有软盘(USB1999年才被发明出来,广泛使用更是要几年之后了)将文档拷贝下来,范晓华便只有将文稿暂时存放在朱小洪的电脑中。

    不过,他也多了心眼,把word文档给加了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万一朱小洪偷偷拷贝他的小说,然后将其上传到互联网,那玩笑就开大了。

    尽管加密的word文档也有可能被破解。

    但范晓华不认为朱小洪有那个本事——他真有那本事,就不至于在老家混了!

    “不过,等有了钱,还是买张软盘,每次使用完电脑后,把文稿拷贝下来,以防万一!”

    范晓华已经在心头下定决心,等第一笔稿费下来后,就去一趟省城,买两张软盘,顺便买几件合身的,符合他自己审美的衣服鞋袜。

    他现在穿的,都是以他母亲王娟的审美配置的:

    冬天,通常是整套西装加皮鞋,而且西装里面还必套毛衣!

    “你看人家歌星毛宁就是这样穿的,多帅,多有精神!”给他买衣服时,王娟通常都是这么劝说自己儿子的。

    可范晓华心头却在嘀咕:

    妈,你喜欢毛宁就明说,不要拿你儿子当挡箭牌,也不用把你儿子打扮成他的样子,你若真想打扮你儿子,就把你儿子打扮成陈关西好了。

    当然,这种话他只敢在心头嘀咕,嘴上是不敢说的,说了要挨打!

    而夏天,范晓华通常的装扮则变成了白衬衣加黑西裤,或者灰西裤,脚上,则套着一双暗褐色的泡沫凉鞋。

    坦白讲,不论冬天还是夏天的装扮,差不多是这个年代农村男孩子的主流穿着,范晓华穿的,和他那些同学相比,绝不算落伍。

    但问题在于,现在的范晓,却不是原来那个懵懂无知,随大流,对穿着也没啥要求,心理年龄只有15岁的范晓华。

    现在的他,对着镜子,再看自己这身农村主流装扮时,便只有一个感觉:

    真尼玛土!

    土得掉渣!

    “冬天羽绒服,牛仔裤或休闲裤,休闲鞋或者运动鞋;夏天T恤,短裤,休闲鞋或者凉皮鞋,这是我审美的最后底线!”

    重生后的范晓华,不止一次在心头对自己说,并且下定决心,等有了钱,一定要按照自己的审美和想法去穿衣打扮。

    PS:五十章了,纪念一下,但是收藏却刚刚过800,还不如别人一天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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