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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何谓摇滚(求收藏,求月票)

    摇滚(RockandRoll)是一种音乐类型,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末期的美国,20世纪50年代早期开始流行,迅速风靡全球。摇滚乐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大多数人的喜爱,并在1960年和1970年形成一股热潮。

    从20世纪50年代起,人们在广播和唱片中认识了一种新的流行音乐,这种音乐每一拍节奏都非常强烈,歌词写的也十分新鲜,一下子征服了许多美国人的心。1951年,美国克利夫兰电台首次播放这类音乐时,为了使听众感到新鲜,一位名叫艾伦·弗里德的播音员在播放前介绍时,给这种音乐命名为“摇滚乐”。1955年,一位名叫比尔·哈利的歌星演唱并录制了一张名叫《整日摇滚》(RockAroundtheClock)的唱片,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前后出售了1500多万张,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唱片之一,摇滚音乐的名称便由此而来。

    自摇滚的定义出现,一代摇滚巨匠也现象级地涌入市场。历史上第一首摇滚hit,美国的白人音乐家比尔·哈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整日摇滚》(RockAroundtheClock),随着同名电影在青少年群体中近乎疯狂的影响,迅速席卷了整个美国。于是一群穿着笔挺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在乐队环绕下放肆舞蹈的摇滚歌手,彻底点燃了美国的大街小巷。初期的摇滚还原始地保留着爵士、蓝调以及乡村音乐的陶染,表演者虽各成一脉,但摇滚乐的主要作用还是使人随它的音乐节奏跳舞,有很强的娱乐性,有的歌词也就无需那么有连贯性,旨在有趣。

    世界上最难的就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这需要描述的准确、精练。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说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认识程度给出一个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斯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可是,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下面是一些乐评人所给出的定义: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达”。

    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之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中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美国黑人音乐家查克·贝里用他的作品给摇滚乐下的定义,这同样是一首50年代摇滚乐诞生初期的作品《JohnnyBGoode》。它讲述了一个弹吉他的年轻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叙事的手法给摇滚乐加上了一个十分诱人的光环,摇滚乐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走向成功与辉煌。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任何的乐理知识,不懂音乐,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里想的唱出来,只要他愿意。另外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发射给外星生物的一艘飞船上,这首歌还作为人类文明的精华被刻录在一张光盘上,用以表达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关于“摇滚精神”和“摇滚思想”:多数摇滚乐爱好者喜欢将摇滚描述为一种精神,然而关于这种精神究竟是什么感觉却众说纷纭。显然,摇滚乐队们创作摇滚乐时,并不是先有了“摇滚精神”这一共识再进行创作;而瀚海般的摇滚音乐里,涵盖的各种思想恐怕也难以一言概之。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摇滚精神大概有:

    青年自主意识(包括对社会的反思或者反叛,基于其激烈程度不同);

    爱与和平(无政府主义通常也与之联系在一起);

    反宗教(在欧美等有宗教背景的国家);

    享乐主义或者纵欲主义(以80年代的硬摇滚--流行金属--AOR时期为代表);

    悲观主义与虚无主义(以黑金属和厄运金属为代表)。

    这些思想并不统一,有时甚至相互矛盾,因此摇滚精神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提纲、教条式的精神思想,而是建立在各个独立的乐队和具体的作品之上。例如,我们可以确定地说,在TheBeatles的《GettingBetter》和同时期的TheRollingStones的《SympathyForTheDevil》两首歌间,其精神就是完全不同的。而更大的差异,如TheBeatles与BlackSabbath两支乐队之间的差异,就显然更不可能用一个笼统的摇滚精神来理解。

    人们关于摇滚的普遍印象:流行的穿着,激进的思想,颓废的态度……可能都是一些偏见。摇滚不只是另类,摇滚也不只是流行,摇滚不是长发、皮衣、吉他加架子鼓,摇滚更不只是一个大喊大叫的沙嗓子!

    说到听摇滚,人们立即就想到会场上疯狂的听众与同样疯狂的乐手。诚然,优秀的表现力与表演性让摇滚更具非凡的感染力。但是,人们越来越注重那会场的氛围,疯狂加花的架子鼓与超强震撼的吉他solo,反而忽略了摇滚本身的涵义。你也可以拿摇滚当流行音乐来欣赏,但是摇滚有着更实质的内在等着你去发现并且爱上他。这就是摇滚本身想要表达的意思,正如本词条初所说:“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态度和哲学’”。

    摇滚是有内涵的,至少绝大多数都有而且可以被人所理解,而摇滚本身的表现力又可以让摇滚更容易被理解,这就是所谓的摇滚的真实的表达性,也是不同于已完全商业产量化的流行乐之处。“合格”的“摇滚”歌手都把自己的灵魂与作品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所以,世界上能有如此大量而类型丰富的优秀的摇滚作品!想要真正的理解并喜爱它,了解摇滚要表达的意思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地域文化的差别,就算不对所有的摇滚作品,仅仅对自己非常喜爱的数个作品能够了解也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