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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三岔河

    再次来到傣柚坡,特意留意了一下上次采摘鸡枞的地方。

    什么也没有。

    上次留下的野芭蕉叶已经腐烂了,地上还有许多的马蹄印,一堆马粪,一只屎壳郎在上面忙碌。

    微微有些失望。

    上次在这里发了财,心中难免有点梦想。

    继续走。

    来到一棵大树下,刘恒停了下来。

    看着这棵足够10层楼高的大树,刘恒围着转了一圈。

    “这树有什么特殊吗?”赖青山问。

    刘恒没有回答,而是张开手比了比,要两个人才能合围,他围着树又转了一圈,笔直的,上下差不多大。

    “好木料。”他自言自语。

    “你认识这树?”赖青山问。

    原始森林里的树种类太多了,来自湘省的支边职工,以及城市的知青,真的没有几个人能认识这里的树种。

    “这是楠木。可惜是水楠。如果是金丝楠木,我不能保证我不偷。”刘恒说。

    “偷?这里砍树还用得着偷?不是随便砍吗?”赖青云疑惑地问。

    支边人,本来就是在原始森林里砍伐出一片天地,才种上了橡胶树,不砍伐,哪来的橡胶林?

    橡胶才是王!

    所以,国家赋予了农垦职工天然的权力,在你们的地盘,砍任何树都不需要请示。

    后来,知青回城的时候,把大片的森林都带走了,这就是事实。

    当然,带走了森林,留下了橡胶林,这就是所谓的舍得,有舍才有得。

    现在赖青云根本就没有办法理解刘恒的“偷”的意思,因为,金丝楠木在他的知识库里没有任何概念,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金丝楠木四个字。

    这一棵是水楠,与金丝楠木不是一个等级,但是它也是贵族阶层。

    “有空了,把这棵树砍了,做几只箱子装衣服。”刘恒下决心。

    这句话,赖青云产生了共鸣,他想做几只结实的桌子和柜子,上次的钱,他全部留着了,放在床铺的稻草里面。

    箱子都很简陋,很容易被小偷撬开。

    “要得,我也参加。你知识比我多,由你挑树种。”赖青云积极回应。

    “好,等忙过这一阵子,我们砍两棵名贵树,做几件家具,今后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刘恒回想起自己的前世,有几样东西一直用了几十年,到他死,还十分的完好无缺。只是,东西太少,而且太简陋,太粗制滥造了,而且,还不是最名贵的品种。

    遗憾。

    他一直都很遗憾,没有一件红木家具,也没有金丝楠木的用具,哪怕是一只首饰盒的金丝楠木,也是很珍贵的。

    他前世仅仅砍了一棵红椿木,一棵桂花树,还是和几个人合伙砍的,这些木材做的木箱,丢给了侄女。

    水楠不是最好的,看了一会,继续赶路。

    终于到了水坝。

    一种久别重逢的酸楚与喜悦。

    这地方,太熟悉了。

    刘恒站在水坝上久久凝视,这个似曾相识的地方,也有不少的回忆。

    “刘恒,发什么呆?真的被人弄干了,没有鱼了。”赖青云说。

    刘恒这才回过神来。

    水坝坝内,果然被人弄干了水,把鱼抓走了。

    “我们沿着河往上面走一段距离,也许上面有更多的鱼。”刘恒说。

    “能上去吗?”

    河两岸,全部是灌木和茅草,根本就没有路,走不通的。

    “没关系,我们砍一条路出来。”

    刘恒知道这条河并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并且还知道,这里上去,有一个大弯道,这里从河道往上一华里,从陆地上过去抄近路只有一百多米。

    这是他那年旅游,回到三分场看到的情景,光秃秃的,河的走向一目了然。

    这是刘恒知道的秘密。

    “从这里砍过去。”刘恒指了一个大方向。

    “往这里?不应该是沿着河边走吗?”赖青云疑惑不解。

    刘恒笑了笑,“你听我的没错,就这样走过去!”

    河边的灌木和别的地方不同,格外的茂密,藤蔓很多,荆棘很多,这里还有大片的臭菜,挡住去路,这100米,不下大决心根本走不通。

    刘恒知道,要征服这条河,今天这一步很重要,所以,他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心,挥动砍刀,砍出一条小路来。

    很艰难。

    能钻的地方钻过去,不能钻的地方砍开一条道。

    一个小时过去了。

    刘恒坐下来歇一歇,回头看看,哎,才40米左右啊!

    赖青云也坐下,说:“我总感觉你的方向感有问题。这样不会是南辕北辙吧?”

    刘恒摘了一支臭菜叶子闻了闻,说:“你放心好了。再砍1个小时,我们就到河边了。”

    赖青云也摘了一片臭菜叶子闻了闻:“可惜没有鸡蛋,用这东西煎蛋吃,美味。”

    刘恒说:“是的,可惜了这一道好菜,长在森林里无人问津。”

    臭菜,是一种类似于椿的植物,但味道和口感都远胜椿,在热带雨林中极为常见,是炒鸡蛋的最好的配菜。几十年后,这东西就很少了,要吃一份臭菜炒蛋,还得靠运气,一份鸡蛋炒臭菜要40元。

    而现在,它仅仅是挡路的灌木。

    休息了一会,喝了几口水,刘恒站起来说:“青云,我们继续吧。”

    两人又开始劳动。

    砍荆棘最怕遇到蔷薇之类的带刺的植物,热带雨林的蔷薇,就和树一样,可以长3层楼高,一株蔷薇,可以覆盖100平米。

    刘恒和赖青云面前,现在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前面是一株巨大的蔷薇,还讨厌地开满了白花,白花上有群的蜜蜂,成群的黄蜂,还有一些是热带雨林独有的巨峰。

    这巨峰真不好惹,据说,惹了它,它追你几公里,被它蛰了之后基本上无药可救,前几年,别的农场就有人死在这种巨峰之下。

    “刘恒,看来我们是白辛苦一场了。”赖青云苦笑。

    刘恒没有急于说话,他在思考,是绕过去,还是从蔷薇底部穿过去呢?

    他的脑子里,不存在放弃。

    被一棵带刺的蔷薇挡住去路,没有这样的道理。

    一辈子走了很多崎岖小路的刘恒,这点信念还是有的。

    “不能放弃,我们从它的底部穿过去。”

    底部的荆枝相对稀疏一些,一边用砍刀清理道路,一边弯着腰,甚至爬,这20米路应该可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