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70,从森林寻宝开始 » 第76章 加一个辣椒炒油渣

第76章 加一个辣椒炒油渣

    刘学军正是机能旺盛的年龄,刚满30岁,家里4个孩子,大的7岁,小的还在襁褓之中,老家还有父母和爷爷奶奶,两个人拿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还非常的累。

    他上班和刘恒一样的工作,怪事就是怪事,刘恒很轻松,但他却不轻松,加倍的努力,树苗还长不赢刘恒的,刘恒半天活都不要,他需要一整天,似乎这野草和他作对,在他的田里疯长,刘恒一周除一次草,他一周要除两次。

    其实并不是没有原因,原因就是他太重视了,肥料就比刘恒用得多一倍,你说,野草怎么不疯长?

    刘学军不但打肥料次数多,除草次数多,他松土的次数也多,目的只有一个,赶上或超过刘恒。

    事情恰恰适得其反,你方向不对,越努力越失败。

    除了工作辛苦,他家的家事也多,4个孩子的父亲,就两夫妻,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至于吃,那就不要说了,但凡食堂里分了一点肉,4个孩子中的3個,抢着吃了!

    今天好不容易刘恒请客,有肉,有香干,谁知,刚好又遇见了一个吃东西的猛兽——洪大姐,你说,他心里不滴血吗?

    等了很久,想抢那个芹菜炒肉的空碗,没想到慢了0.01秒,被洪大姐抢先了,自己是女人的话还能争一争,可偏偏自己是男的,必须让。

    正气馁的时候,好消息到了,刘恒又加了一个菜,并且是最好吃的油渣!

    刘学军很快活,他又吃了两斤饭的半斤以上,油渣,油腻腻的,太舒服了,他几乎吃了三分之一份。

    吃的最斯文的当然是杨雨晴,她最近肚子里油水很足,她自己感觉应该是长了两三斤肉了。

    其实,女人以瘦为美也是后世生活质量太高了之后的事,减肥成了女生追求的目标,即便是很瘦的人了,也会每天喊几句减肥减肥。

    此时的时尚,还是要有点肉,白白胖胖的女人才是最美的。即便是男人,长得肥的也更逗女人喜欢。

    其次是刘恒。

    刘恒来到这个时代,身体是现在的,意识还是前世的,前世对吃,真的不那么重要了,一个大男人,一个馒头也算一顿饭,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很难体验了。

    其他人,今天真的很高兴,都被最后那碗油渣和两斤饭吃撑了。

    舒服!

    吃撑的感觉真好!

    “刘恒,杨雨晴,感谢,感谢!”刘学军发自内心的感恩,他吃得这样畅快,记忆中,应该是5年前的大年三十了。那次,他父亲还没回老家,买了一块肥肉,做了一份老家大席上的扣肉。

    那次,他吃了3块扣肉,回想一下,都是满满的快乐。

    那次之后,记忆中只剩下了饥饿与渴望。

    “刘学军,今后我有好吃的,我请你到我家来吃。”

    刘恒想着今后肯定会要打猎,打一只马鹿一两百斤,没有冰箱,不分给大家吃,也会坏掉。

    热带雨林的气候是潮湿闷热的,很容易发霉坏掉,本地人适应了这种环境,他们把打来的猎物制成肉干,可以保留很多年,所以,傣族人最常吃的是牛肉干,马肉干,马鹿肉干等。

    内地支边去的职工和知青,还适应不了,偶然吃点肉干还有点新奇,但作为主要的食物,吃多了会吐!

    所以,农场的人打到了猎物,一般都是会餐,一次性吃掉。农场杀猪,食堂也不敢留多了猪肉,除了一两天的量,其他的让各家各户买。

    刘学军认为是客气话,你刘恒也有两个孩子,好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就说:“好好,我一定会来。”

    “全家都来。”刘恒认真地说。

    嚯!全家都来,不把你家吃穷?

    他知道,他们一家全体出动,和猛虎下山差不多,别看他家只有他一个成年男子,其实,他家女人比他不会弱,就连他家的小孩,一个个也是小猛兽。

    刘学军笑了,说:“幸亏你只是说说请我全家。你要真是请我全家出动,你就会体会到我水深火热的生活了,你肯定想象不到,我们一家,和蝗虫差不多,一路过去,寸草不留!”

    众人都笑了。

    刘恒笑完之后,认真地说:“我可不是说说而已。刘学军,我是真请你们全家。这样吧,过几天,等你身体全好了之后,我就请伱们全家还豪吃一顿!”

    刘学军眼睛一亮,说:“讲话算数?”

    刘恒说:“当然算数!仅仅一顿饭菜,有什么稀罕的?”

    刘恒注意了一下雨晴,她不但没有不高兴,反而露出一丝傲娇的神色。

    刘学军高兴地说:“刘恒,你这样讲,我真的会抱期望的哟。我们家,你应该也知道一点,双方父母都在老家,现在老家那边很苦,粮食产量也很低,根本熬不到下年的夏收,吃红薯成了日常,我们不得不每月挤出一点钱寄回去。哎,他们不走就好了,在这边,多4个人赚工资,还能照顾孩子,现在好,三座大山压着我,喘不过气来。现在,我也没有别的期待,唯一的就是能吃饱一顿饭,菜里面有点油花花。”

    可怜。

    刘恒在想,看来,还得帮帮他,先给他10斤橄榄油吧,往后慢慢开导他,一起弄吃的。

    他现在不说,这么多人,在座的,除了妹妹,还有春桃和洪大姐,谁家是富裕的?

    吃完饭,刘学军步行回去,十几公里,一下午也够了,路上,还可能遇到路过的拖拉机,可以搭顺风车。

    杨英要跟姐姐雨晴去学裁缝,刘恒又没有事干了。

    本来,他可以先送杨英回去,但杨英很想和姐姐上街,并且,还有一个很大的期待,杨雨晴说了,给杨英买一件白底碎花的衬衣。

    她脑子里,这件衬衣的花色不停地飞舞。

    她太期待了。

    女人对衣服的热爱,男人是不可想象的,刘恒经过了前世就知道,女人买衣服,如果和现在比,简直是疯了,哪个女人不是成箱成柜的衣服?有几件衣服不是穿几次就不穿了的?

    这是刻在基因里的密码,没有办法,女人就热爱衣服,就和孔雀热爱羽毛一样,这是她们的本能。

    刘恒想不明白,为什么到了人类,追求自身美的变成了雌性,而不是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