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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传奇人物

    一只马鹿!

    还没死的马鹿!

    受伤了,被豺掏肛的马鹿!

    刘恒突然有和豺争夺这只马鹿的冲动。

    马鹿是大型鹿类,体长可达1米8,肩高可达1米3,体重可达400斤,呈深褐色,背部及两侧有一些白色斑点,雄性马鹿有角,一般分为6叉,最多8个叉,在热带雨林,它们是最常见的野生兽类。

    刘恒注意到了,这只马鹿是公的,它有一对漂亮的鹿角。

    刘恒记起来了,曼厅的波午,不是说好了吗?蟒皮、鹿角、猪头是拜师的三大礼物,看来,第一件弄到手了。

    肉,我可以少要一点,我就要了这对鹿角。

    想到这,刘恒决心已下,一定要把这对鹿角搞到手。

    他捡了十几块石头,又对赖青云说:“你也去多捡点石头,把豺群赶走。”

    赖青云最早就发现了马鹿,他早就觊觎这头半死的马鹿,农场有人打猎,马鹿,麂,野猪都是猎人的常见猎获。

    农场职工到这里也有十几年了,大部分的人都吃过马鹿肉和麂子肉,对这两种野味都是有很高评价的。味道很鲜美。

    赖青云本人总共吃过5次。

    第一次是刚到版纳的时候,烧荒,马鹿被大火烧死了。那次那头大马鹿足足有近400斤,每家每户都分了两斤,整个九队都美美吃了一顿马鹿肉。

    烧荒经常能够捡到烧死的动物,甚至还捡到过猛兽。

    赖青云父亲他们一辈人,曾经就捡到过猎豹,没有逃出去,被山火围困了。

    第二次吃到马鹿肉,是老营长的老上司,本村的二愣子,专门带着警卫员和神枪手来老营长的地盘打猎。

    因为是上的9号山,从九队这里上去,需要一些帮手,赖青云年轻,被临时叫去了,他们十几个职工专门负责扛装备,打了猎,他们负责扛。

    他们那次是志在必得,有3支自动步枪,1支冲锋枪。

    之所以带了冲锋枪,并不是为了打猎,冲锋枪并不是打猎的好兵器,而是为了防身。

    打猎的时候,最怕猎物朝猎手猛攻过来,有一支冲锋枪就安全了。冲锋枪打近距离的猎物效率最高。

    那次,在9号上山,才上去不就,就发现了几只马鹿,带来的三个神枪手迅速反应过来,三个长点。

    “哒哒哒哒哒……”

    全自动步枪弹夹里子弹全部打光。

    他们三個人都选择同一个目标,一只大公鹿400斤左右。

    可是,神枪手脸红了,他们三个打光了三个弹夹,最后打了一个毛线,连鹿毛都没有打到一只。

    最后,还是二愣子亲自扛了一只全自动步枪,到夜晚,他仅仅开了一枪,打掉了一只公鹿,300多斤。

    他们没有立即下山。在九号山上,点燃了篝火,用竹筒煮饭,鹿肉就烤着吃。

    赖青云他们和老营长,二愣子等人,第一次吃烤鹿肉。

    到现在,赖青云还记忆犹新,那顿夜宵,吃得相当的高兴。

    吃饭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二愣子就是老营长同村的人,一起参军,二愣子此刻已经是师部的参谋长了。

    他比老营长混得更好。

    在家乡村子里的时候,没几个人认为二愣子今后会有出息,他家穷,8、9岁了还光着屁屁,12岁给地主家放牛,到了16岁,和老营长贺江山一起参军。

    二愣子现在的名字是王建国,和老营长一样的,都是参军的时候临时取的名字。

    他们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名字,一个叫二愣子,老营长叫铁蛋。出生的时候他们是有名字的,没用,忘记了,加上他们差不多都是孤儿了,自己原来曾经叫过什么,也没兴趣去考证了。

    临时取了一个时髦的名。

    这是部队登记的时候,征兵干事取的。

    二愣子王建国,铁蛋贺江山分在同一支部队。二愣子年纪比较小,被分到团部做勤务兵,铁蛋则分在战斗部队。

    意外的是,二愣子晋升快很多,因为他的枪法超好,保护首长立了大功,特别是在打锦州的时候,他被派到被孤立的一线部队传达指示,顺便干掉了两个暗堡里的机枪手。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团首长身边的秘密武器,立功的机会就多了。

    等到了南岳衡山,他已经超过了铁蛋,做到了团级干部,等到了边陲,他已经是师参谋长了。

    这天夜里,二愣子王建国又打了一支麂子,他带来的神枪手也开荤了,他们几个合伙打了两只野猪。

    老营长枪都没有摸。他自己说的,做勤务兵。

    自己的老乡上司很少有机会到大山里打猎,比不得自己,每年都上几次山,每次都有收获。

    吃马鹿和麂子肉,老营长没有亏待自己。

    赖青云后来吃的几次马鹿肉,都是九队有人猎获的,没有枪,也有捕猎的办法,放夹子就是懒人办法。

    九队有两个这样的人。不过,抓到野兽的机会并不多,关键是,他们没这个精力,也不敢到深山老林去,最关键的是,他们不专业。

    今天,马鹿就在眼前30米处,要是让豺群吃了,会很不甘心的。

    按理,在豺群,狼群面前,赖青云和刘恒是很危险的,他们应该怕才对。

    但是,事实上,面对了,反而不怎么怕了,相反,豺群倒是有几分怯意。

    狭路相逢勇者胜。

    赖青云和刘恒越来越有勇气。

    “打!朝那只头狼砸!”刘恒说。

    “好。我们集中火力砸。”赖青云也理解了刘恒的意图,只有把这只带头的豺赶跑了,其他的也就跟着走了。

    “预备~打!”刘恒手里拿着一块鹅蛋大小的石头,砸过去。

    豺一边“汪汪”一边退,但是,它们不甘心,不想退,退了几步,有返过身来。

    赖青云做劳力是一把好手,力气大,他砸出的石头,呼呼作响。

    但是,准头不行。

    要打的头豺没打着,倒是有两次砸到了旁边的豺,它们被砸之后,哀嚎着躲到后面去了。

    刘恒有几次砸到了头豺,可惜,都被躲开了。

    头豺机灵很多,它并没有站着不动,相反,它不停地挪动步伐,显得很急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