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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帝星飘摇荧惑高

    这就是传说中,“我都封王了,系统金手指才到货”么?

    金手指在哪里?

    郎奇飘飘忽忽,围着这台天顶星电脑转了一圈,正要仔细看,忽听天外传来声音。

    “禀报大王,出去追击土默特人的队伍得胜归来。”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你是不是要让我派你巡山,然后捉个唐朝和尚回来做晚餐啊?

    郎奇霍然从案后起身,原来是南柯一梦。

    这才想起来,林丹汗给自己封王,好像叫什么“林中大王”。

    多半泰松的侍卫已经将这个喜讯传出去了。

    新任大舅哥这起名字的本事太逊了,我姓郎,叫苍狼王不够帅么?

    嗯,兀良哈部落原来生活在大兴安岭里,被称为林中百姓,这个名字大概这么来的。

    那你封个林中汗不就得了,跟大王是一个级别的。

    好吧好吧,林中大王听起来像老虎,比狼还威风,凑合用吧。

    郎奇起身,发现身上多了件披风,大概是泰松怕自己着凉,给自己披的。

    郎奇披着披风走出帐篷,行久、胧子神出鬼没地出现在身后,几十个亲卫也及时出现。

    郎奇信步走出车城,两千轻骑在图布信和保力高的率领下,正列阵等待郎奇训话。

    见郎奇到来,士兵们全体在马上躬身,右拳捶胸,“参见台吉大人!”

    火把下,轻骑兵们意气洋洋,一个个彪悍之气溢出,好一群控弦猛士。

    原来的附庸兵跟正兵的差距,主要不在训练上,是士气和自信。

    这一仗将原来骑在自己头上的正兵老爷打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

    兀良哈轻骑们,身体里笑傲大漠的血脉复苏,仿佛回到了跟随者勒蔑纵横草原的时代。

    附庸兵转成正兵后,打了胜仗,战斗力提高的速度,远比火枪兵们还快。

    一次酣畅淋漓的大胜,让这支队伍有了强大的自信,这就是王牌部队的起源。

    什么“骄兵必败”是对领兵将帅的要求,士兵则是傲气越多越好。

    “把那失败的经验,留给那对方,五……”

    打住,不能作死,郎奇警告了自己一句,朝这帮子新鲜出炉的骄兵悍将挥了挥手。

    “兄弟们,你们干得很好!回去全体按律封赏。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由于诸君的奋战,大汗已经封我为林中大王,统帅兀良哈和新近归附的部落。

    请诸君再接再厉,多立新功,恢复者勒蔑先祖的荣光!”

    大家心里都门清,郎奇得道,我们这些属下当然跟着鸡犬升天。

    郎奇这眼看占据半壁江山了,比当年者勒蔑先祖的势力还大。

    作为他除了近卫军外最早的直属部落,兀良哈肯定要兴旺起来。

    保力高当即带头高呼,“大汗万岁,我们誓死追随大王!”

    士兵们一起捶胸,跟着高呼。

    军心可用啊,郎奇当即趁热打铁。

    “大汗遵循成吉思汗先祖传下来的规矩,许了咱们兀良哈部落世代为黄金家族的古列坚。

    为此,大汗已经将泰松长公主赐婚给了我。

    可是,奈曼部落不遵守成吉思汗的规矩,为此无耻反叛。我要带你们干掉衮楚克,消灭奈曼人,你们敢不敢去啊?”

    刚才喊口号被保力高抢了先,大胡子图布信这次带头高呼,“干掉衮楚克,消灭奈曼人,兀良哈无敌,大王万胜!”

    两千把弯刀一齐举起,“万胜!万胜!万胜!”

    等大家欢呼完毕,郎奇挥手,“众将士辛苦了,解散!”

    众将士下马入营,郎奇望着属于自己的这股强大力量,心头充溢着自豪。

    所有的计谋,都是要依托实力才能实施的。这些对自己忠心耿耿的虎贲,才是郎某最大的底牌。

    保力高和图布信上前汇报。

    两人率兵追击了敌军三十里,杀伤没几个,不过不但抢回了来投部落的贵重财物,还把敌人的驮马辎重抢到手了。

    额木布楚琥尔部下伤亡惨重,还丢了粮草辎重,已经确定无法继续骚扰郎奇的队伍,带人黯然返回了召城。

    等额木布楚琥尔兵败的消息传回召城,土默特人要是再派人来追,可就来不及了,这边可是要一直移动的,追不上了。

    此次接应行动已经基本成功,郎奇吩咐,“来人,传令,明早启程回察罕浩特。

    十几天来,将士们都辛苦了,现在起,一半士兵临时结束征招,两日一轮换,让大家放松一下。

    胧子,斥候不能停,召城方向斥候要放出去一百里,防止万一土默特人发疯,兼程来追。”

    这个“临时结束征招”,放假的士兵们也不可能瞬移回家,还是要跟着部队走,不过不再受军法约束而已。

    这个命令是很有讲究的,保力高和图布信一躬身,“谢大王恩典。”

    命令传达下去,解散的士兵们又是一阵欢呼。

    放假的士兵们摘盔卸甲,由士兵转职成了牧民。

    顾不得休息,立刻找出马头琴,跑到了新来的附庸部落外面,一个个成了歌唱家。

    帐篷外面点起了火堆,有人迅速搬来石头,垒起了一个个临时的小敖包。

    新来的部落里的未婚少女们,成群结队走出帐篷,在敖包旁跟歌唱家们对起了歌。

    歌唱得好的,长得健壮英俊的,就多得少女们的青睐。

    部落内部近亲通婚,原始社会的人类就已经知道是不行的。

    蒙古部落到处游牧,碰到其他部落的时候,互相结亲这是传统。

    蒙古可没有禁止阵前收妻的规定,实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

    二战后,灯塔大兵在腐国留下了一百八十万私生子,在安南留下了五万,倭国十万。

    第三帝国在高卢留下了二十万私生子,在露西亚留下了十万。

    老毛子反推后,在第三帝国留下了十五万混血儿,还有不能提的……

    诸天万界,真正军纪严明的军队,只有一支而已,那是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群理想主义者,用信仰打造出来的铁军。

    蒙古军队妥妥的打劫团伙,这方面的记录黑得发亮,洗无可洗。

    当年成吉思汗西征,灭国四十多个,七百多个民族消失,蒙古兵那才叫一个肆无忌惮。

    别看面对郎奇的时候,部下们都是一群善良诚朴的牧民,可是战场上杀人见了血,人类基因中的兽性就会被激发出来。

    士兵们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不是冰冷的数字,要让他们听话,令行禁止,长官得让他们释放压力。

    要想让游牧民族放弃劫掠,变得能歌善舞,只有重机枪才办得到,郎奇不行。

    郎奇不能让手下在蒙古自己人这里烧杀劫掠,释放兽性,但让士兵们敖包相会,化解战争产生的戾气是必要的。

    郎奇身体笔直,身后的披风随风飘舞,立于星空下,抬头看到了明亮的火星。

    帝星飘摇荧惑高啊,当此乱世,枭雄如郎奇,要想实现理想,只有手握刀把子才行。

    这世上的刀把子,哪一把比几十万训练有素的蒙古猛士更硬?

    一般的东西都诱惑不了郎奇。但麾下猛士如云,让自己的狼头旗飘扬八方,插到天边,这对一个枭雄来说是致命诱惑。

    郎奇一直以来的坚持,在蒙古大汗这个诱惑面前,破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