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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追击狼獾

    平不平局的另说,现在就关心一件事儿,眼看到手的山猫飞了啊。

    这玩意儿可是号称小老虎啊,到时候用山猫的头部皮毛做个帽子不比现在的狗皮帽子威风!

    想到这里李承宇顿时怒不可遏,本能就想去找那个狼獾的麻烦,可是眼下索套里面的狍子,还有山猫捕获的那只也舍不得丢下。

    权衡良久,还是先把索套中的那只狍子给带回去,至于另外一只还放到这里,山猫猎到的狍子才啃了几口,没那么容易轻易放弃。等他再回来的时候,说不定山猫又回来了呢!

    “哪怕猞猁不回来,狼獾这种机会主意动物也不会放弃,只是得抓紧时间,这家伙很贪吃,时间久了这只狍子就保不住了!”

    没错,在李承宇看来连这只都是他的。

    做出决定后也拖沓,解开狍子脖颈上的索套,试试重量差不多三十千克,这点重量对他来说小意思。直接扛到肩上,提着弓箭大步迈开朝木屋方向去了。

    李承宇路上偶尔还能看到兔子,野鸡之类的脚印。不过他现在完全提不起兴趣,这些小东西哪有猞猁和狼獾来的香。

    说起来不知道是这年代的野生动物资源丰富还是说他的运气好,但凡是进了林子就没有找不到猎物的时候。

    当初他的想法就是游猎。屯子附近的找不到,那就深入林子里,突出的就是一个“游”字,到处晃荡,碰到什么就打什么。

    小了不怕总能沾点油水,顺便发发点小财,瞄准的也净是些灰狗子,兔子,野鸡这类的小型动物。可现在因缘际会之下,哪能还瞧得上这些。

    原来靠着双脚,一天下来撑死也就走个十几公里,现在有了木屋做中转站,而且还有胭脂在扩大一倍的狩猎范围也不是事儿。

    莫拉虎尔他们时代狩猎,对于猎物的分布要比他清楚的多,因此,他打算走上一趟。看望他的同时,也想着能不能搭趟顺风车。一来扩展下见识,学习一些他们特有的狩猎技巧;二来野心大了,他想进老林子,李俊平那小子不太靠谱,枪法到现在也差强人意,莫拉虎尔或许是个合适的人选,就是不是道他愿不愿意。

    当然这些事儿还远,眼下的还是处理了狼獾再说。

    没多长时间李承宇就到木屋了,大黄摇晃着尾巴迎上来,“上一边儿去!”轻声呵斥了句,放下身上的狍子,狠狠灌了一口水,冰冷的感觉瞬间浇灭了赶路带来的燥气。

    抬头看看天色,离天黑也估计也就两個小时左右了,也不知道时间够不够?

    这个念头仅仅在脑袋里转了弯,就被迅速掐灭了。

    一看李承宇牵着胭脂,大黄就知道它也有机会出去了。这一天憋得早待不住了,尾巴摇的跟个大风车似的挡在他跟前。

    大黄这表现,李承宇哪能不知道,“走吧!”

    得了主人的首肯,大黄一溜烟儿的跑出去了。

    他也不磨蹭,关好屋门,骑着胭脂顺着之前的脚印就风风火火的出发了。除了稍微等等大黄的功夫速度慢点,其余的时候一路快马加鞭,前后也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到地方了。

    “吁...”

    李承宇干净利落的翻身下马,溅起地上点点雪花。

    胭脂也不用拴着放任它自行休息,而大黄现在也没有力气围着他打转儿,大口大口的喘气。

    李承宇则焦急的走上前查看狍子的状态。

    果不出所料,没等他到地方就黑着一张脸,原因特别简单:狍子周围多了不少狼獾,猞猁的脚印。很明显,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双方又进行了一轮PK。

    仔细查看现场的情况,脑子里模拟出当时的情况:山猫回到狩猎地点填饱肚子,此时有金刚狼之称的狼獾突然出现后,一头莽上去。

    之后上演一番嘶吼怒叫的双边会谈,然而没甚卵用,最终进行一场低烈度的战争后,山猫为保存有用之躯继续为党国尽忠,不得已之下选择战略撤退。

    狼獾庆祝努力挣得的胜利之后,开始犒赏五脏庙。

    此时第三方势力强势登场,装备先进弓箭,移动迅速的战马,认真比较双方差距,果断认怂开溜。

    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但是李承宇估计不会差到哪去。

    现在摆在他面前看似追谁都行,但其实只有一个选择:追击狼獾。山猫的敏捷更高,而且还能凭借树木开“瞬移”,不利于追踪。

    既然如此,“架!”他很干脆的骑着胭脂顺着狼獾的足迹追踪。

    这种高速的移动,本来毫无杀伤力的雪花儿打在脸上也有些疼,这些也阻止不了他猎杀狼獾的火热心情。

    没想到,奔袭了五六分钟后不得不停下来,狼獾进入了一片密集的林子。

    胭脂在这种情况下,速度根本放不开,还有伤到的风险。眼下,只能下马追踪,一路飞奔的大黄现在体力估计也快要耗尽了,看来得等大黄缓缓了。

    李承宇取出随身带的水壶,喝了几口剩下的都给胭脂和大黄了。

    看看大黄的状态恢复差多了,抬腿就林子了。

    这种林木复杂的环境,仔细辨别脚印异常费力,干脆开启了追踪循迹,闪烁的荧光脚印在这种稍显昏暗的情况下特别显眼。

    还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速度比猎物慢的多情况下,沿着脚印一步步追踪其实是很傻的一件事。首先,动物的感官特别是听力和嗅觉都比较出色,等你追上去的时候基本都能被先一步发现,本来已经停下或者靠近的动物又会溜走。

    因此李承宇还得判断风向,再根据脚印的情况,从上风口悄摸着靠近。

    往常他都是伏击或者遭遇战,正儿八经的追踪他也是头一次,他称不上多厉害,但是这种判断还是有的。

    搜寻了约莫十分钟,大黄突然发出呜呜的声音,这声音要大些,而且还是两声儿。按李承宇的对大黄的了解,猎物就在附近,有伤到他的能力。

    他也不敢怠慢,一边箭矢上弦,随时开弓射击,另一边更加放缓脚步。

    几分钟之后,他就远远的看到一只背部微微泛黄,腹部黑色的狼獾不断的在地上嗅着,一对小熊般宽大的爪子,在雪地上异常好用,不时的扒拉雪地。

    似乎是他打扰了它的庆祝宴,现在打算寻只老鼠解解馋。

    李承宇小心摸到近处,大约距离六十米处就停下来。李承宇按下大黄欲要冲出去吸引火力的想法,透过林木,瞄准狼獾。

    就在他将要开弓的时候,突然狼獾一个快步跃进,换了个地方继续挖...

    他的想法落空了。

    狼獾的皮毛很厚实,他必须要找到一个好的时机。

    很快狼獾就捉到了老鼠,一只爪子按着,一口下去半个身子都没有。

    等待已久的机会终于出现了。

    “咻!”

    为避免损坏皮毛,李承宇瞄准狼獾的嘴巴。

    索幸,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他清晰的看到箭矢深深的插进去。

    作为有名的彪子,狼獾惨叫声中两只爪子抱着弓箭往外拔。

    李承宇此时却收好弓箭,迅速朝狼獾跑去。此时的狼獾被突然出现的动静惊了下,下意识的就想跑。可惜的是大黄放声狂叫再加上嘴巴里还有根箭矢,它的速度并不快。

    李承宇赶上后,狼獾转过身子迎着他就是一爪子,他侧身闪过同时拔出腰里的猎刀,刀背狠狠地击中狼獾脑袋。

    这一下子就给它干懵圈了,不等它回过神来,又迎来两下重击。

    狼獾骨头再硬,也碰不过猎刀,终究不甘心的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