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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搭车的先驱

    把人带走,这是蒙越都不用考虑的答案。

    虽说收缴匪帮的资金跟战利品警长并没有向自己索取,从而让自己留下了十分宽裕的财富,可是钱再多也怕花,雇一个人照顾又要承担医药和旅馆的费用,就为了这么一个陌生人?

    能救他回来就算自己仁至义尽了,如果不是想留下个老乡方便互相交流的话,他连这个力气都不愿意花。

    不过说是接下来要去涅尔本,实际上没那么快,从麦希勒比往涅尔本去还有三天多的路程,几乎相当于再走一条路途更不顺畅的柯步巴谷地,出发之前自己至少得多做些准备。

    需要的也不多,比如说先把那几把被伊莎贝拉拆掉又重新组装起来的手枪给卖掉,之后在镇上重新购置些物资。

    休息了一晚,蒙越第二天就到了武器店。

    一堆的破烂枪老板看的连连摇头,最后在伊莎贝拉一脸纯真的小眼神中他勉为其难的支付了七十个银角子。

    三个半金元,一笔不小的财富,有了钱蒙越还看了看枪店里面老板卖的新枪,以贝森公司的转轮手枪而言,价格在一到三个金元之间,也就是说自己刚刚卖掉的那好几把枪,如果想的话,正好可以买一把款式最新的快速左轮。

    步枪价格比手枪稍贵,平均高出十枚银角,格洛坦I型自己看不上,索性自己手头有把完好的格洛坦Ⅱ型,与其购买新枪,蒙越干脆补充了些子弹。

    【手工的10.2mm子弹(白色普通品质):10.2mm口径的手工作坊压制子弹,由于制作工艺相对标准,该类型子弹的射击故障较少,无距离偏差,5%哑弹率。】

    单从哑弹率来讲,白色品质的子弹有了极其惊人的降低,然而原本±30的射程被抹去了,蒙越也不知道这该算是好还是不好。

    子弹的价格可不便宜,一枚步枪弹要10个铜板,打一枪就够自己十顿饭了,而手枪子弹稍微便宜,一发子弹也要八个铜板的价格。

    步枪手枪子弹各买了一百发,刚刚卖破枪的钱没够不说,自己还掏出了不少身家。

    拎着一大袋沉重的子弹从武器店离开,蒙越至少觉得这钱还是值的,将近三百发子弹的储备是自己生命的保障,真遇到危险了的话总有更多活命的机会。

    对此伊莎贝拉稍微显得有些无法理解,出门之后直言这么多子弹买的有点浪费。

    小姑娘怎么说蒙越都不很在意,她不懂火力不足的恐惧,也就是资金不足,不然自己都想给身上的枪也都换成最新的款式了。

    武装到牙齿才能让自己在战斗的时候更多一点安心,可惜眼下自己没那个经济实力,转身来到街上另一边的药店,蒙越还骇然发现这个世界真正的昂贵东西。

    还好自己刚刚没有因为手里资金的宽裕在武器店大肆购买。

    以伊莎贝拉之前给自己使用的那些磺胺为例,那么小小30克的一瓶就要十个银角,感冒发烧等一系列的速效药,价格就没有低于这个价钱的。

    药品又采购了一些,蒙越都没敢放开了买,就这样从药店出来,他的脚下都有点发飘。

    眼见着荷包有瘪了大半,原定的新衣服是不敢想了,最多再换一双合脚的新鞋。

    “其实那些特效药你可以不用买的。”

    专业的鞋匠家里量完了脚码,带着伊莎贝拉在旅店里面吃着牛扒,对面的小萝莉总算是憋不住了。

    “一般的疾病我都能找草药治疗,花钱去买那些东西,你的钱很多吗?”

    用叉子叉起一块七分熟的牛肉,伊莎贝拉带着几分不满的小表情说道:“还有,为什么是牛肉?”

    不知道牛肉又哪出错了,蒙越只是老老实实的切开自己的吃了一大口,用力咀嚼的功夫他看到伊莎贝拉张开嘴,哗啦一下在桌子上吐了一口血水。

    “咳~!噗!”这特么是家黑店?

    眼神飞快的扫了眼四周,蒙越第一反应差点把枪掏出来,等看到周围行人怪异的目光,他又飞快的转头看了一眼认真低头看着桌面的小萝莉。

    张嘴摸了摸嘴里的牙齿,伊莎贝拉张嘴给蒙越看了看她嘴里的牙。

    九岁半的孩子,正是换牙的时期,不算硬的牛排成了杀手,再低头看一眼桌面,两颗牙齿静静的躺在血水当中。

    “……”

    蒙越肯定是不承认自己没选好食物的,毕竟来说这一路上伊莎贝拉啃的那些肉干可是比这牛肉硬多了,之所以会把牙硌掉,一定是之前累积的结果。

    不管怎么说这牛排是肯定吃不了了,索性把伊莎贝拉剩下的大半块牛排拿来自己吃,蒙越又给她要了一些柔软的食物。

    浓香的面包和鲜美的蔬菜杂汤,一顿饭算是一个小插曲,蒙越也跟伊莎贝拉解释了自己的想法。

    伊莎贝拉懂制药,这是一件好事,但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蒙越不得不考虑更多。

    如果到达涅尔本之后伊莎贝拉找到她的父亲之后离开了呢?即便是没有到涅尔本,路途上如果出现什么意外,一时间又找不到药草呢?

    病入膏肓医食无用,得病了可是拖不得。

    虽然还是有点小不满,但伊莎贝拉姑且是被这个回答给说服了,就这样在旅馆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蒙越准备再次出发。

    “嘿!停一下!”

    马车驾到小镇出口,一个身穿黑色长风衣的家伙拦住了蒙越的车,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邋遢的大叔摇晃着走到车旁,怪异的看了一眼被胡乱拴在一起拉车的大马。

    抬头,他不紧不慢的朝蒙越问道:“你们是去涅尔本吗?”

    “我只是帮车行送一趟这架被抢劫的马车,”摆了下手,蒙越言简意赅的说道:“不拉客。”

    几乎拖地的长风衣在晨风的吹拂中撩起,能看到这人腰间隐现的配枪,搭载一名陌生的枪手,这是蒙越怎么都不可能同意的事情。

    不过很显然,邋遢大叔确实看上了这架马车。

    “小伙子,请放心……”打了一个浓重的酒嗝,邋遢大叔从怀里掏了一把:“别看我这样,我可是一名先驱,这是我的证件。”

    先驱,伊莎贝拉之前跟自己提到过这种职业,扭头看了一眼身边还在为掉牙而烦恼的小萝莉,小小的姑娘已经探身一把将证件抢到了手里。

    “大联盟的印章,这是一个正品。”熟稔的翻动两下,伊莎贝拉又将证件递回到大叔手里:“作为先驱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菲利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