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武侠仙侠 » 鸿蒙天 » 第二十二章 女娲到来初相识

第二十二章 女娲到来初相识

    却是那祖龙见得自己正要与陆天搭话,想要千方百计与陆天扯上点关系之时,就被这接二连三地打断,心中正自懊恼之时,红云却还在这般不识相地喋喋不休。又如何能不恼怒,忍不住便出声相斥。

    红云正说到高兴处,冷不防就被人一声厉喝,抬头一看,他却也是知晓祖龙是何许人物,知道祖龙的厉害,也不敢回嘴,讪笑一声,一时只显得局促无比。

    边上正与三清闲聊的镇元子听那一声厉喝,便转头望向了这边,眼见自家好友如此局促模样,便知是红云被斥以后,一时下不了台。

    急忙向三清告了声罪,走了出来,面向祖龙一礼道“前辈息怒,红云一向个性粗略,冒犯了前辈,镇元子在这厢代红云赔罪了”。

    祖龙眼见镇元子出面,却也知道对方是如今洪荒新一代中的佼佼者,如今也算给了自己面子,要真争斗起来,那镇元子的伴生宝物“地书”却也是极品先天灵宝,防御力极强,自己想要一时三刻拿下对方却根本就不可能。

    而如打斗时间长久了,凭自己的身份,就算拿下了对方,那也是凭白的丢了面子,让人笑话,甚至还可能落下一个以大欺小的名声。

    当下便自冷冷一哼,沉声道“这次老龙我便给你镇元子面子,不再追究。但下次如若再犯,后果自负。”说完一甩袍袖,不再言语。

    镇元子此时只得一拉面现讪讪之色的红云,转身去了三清边上。

    好戏落幕,陆天也总算见到了自已前世心中的神话人物,虽然还有那,女娲,西方二圣等人没来,但料来西方路途太远,现在西方二人远不如后来成圣时,不管身在何处,一步即可跨越。今天这场戏可能是赶不及了。

    至于女娲,可能是被什么事情给耽误了,不过,就算今天见不到那也不妨事,反正时间对如今的自己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今后也总会遇到的。

    正在思忖之时,已有一清脆声音传来,“大哥,不是小妹要唠叨,你就说你这么大个人了,竟连赶路也会走错方向的,害我竟还四处去找,唉!你说这明明是往东方赶路的,你竟然能跑到西方去”说到这里,那个声音的主人显然已是气极,连声音都提高了音量。

    然后便是一厚重男子声音,在那不停说着好话,做出一大堆保证以后不再会有此类事情发生的话语,听那说话时的小心样子,显然那男子是极怕,或者说是极宠爱自家这个妹子的。

    那个妹子显然是还没消气,跺着脚道“每次你都如此保证,可每次却又照犯不误。唉!大哥,你该长点心了,就说这次,你我兄妹肯定是来晚了,灵宝也早不知落在谁手里。”

    听这声音,显然那男的还是个惯犯了,在场众人显然也是在憋着笑,却不料如今还能见着如此奇葩之人,竟能连方向都分不清的。这也难怪他家妹子如此抱怨了,如换了自己,那也断然是接受不了的。

    随着声音渐近,转过山路拐角,众人终于见到这一对兄妹了。

    这一见之下,众人无不眼前一亮,只见那女孩外貌娟秀动人,宛如天女下凡一般,双目如星,修长的眉弓微微上挑,在俏皮中透露岀无比自信与智慧,一头秀发如瀑布般飘逸,黑亮如丝绸般,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迷人的光泽,皮肤如雪,柔嫩而光滑,仿佛如羊脂白玉一般。而她的面部线条端正而匀称,细致的五官更显露出她的清秀与精致,鼻子高挺直立,加上丰满的双唇微微上翘,散发岀一股诱人的芬芳。

    陆天一见之下,就以他如今那无上之境界,也只觉得自己的心神竟是有那一刹间停止了一般,同时心中不断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女娲,这肯定就是女娲,这般容貌,除了她,再也无有别人。”前世在看小说之时,只觉书中描述的女娲容貌已是到了举世无双的地步,可今天见到真人,才真的知道这世上竟还真有即使用尽所有赞美也无法完全描述岀来的完美女孩。

    也难怪后来的商纣王只是见到了女娲的塑像,便被迷得神魂颠倒,胆子长毛一般写下了调戏女娲的诗句。平白的失去了江山。

    那时的自己还以为是如书中所说,是准提圣人在暗中施法,迷了纣王心智,才使他做出如此昏庸之举。可今日一见,陆天就断然可以肯定,即使是准提圣人没有从中使用手段,纣王也是抗拒不了女娲魅力的。

    这一刻的陆天,他明白知道了自己的选择是如何的正确,他这一生,既然来到了这里,那便是命中注定了自己要与这女娲共度一生的。

    而就凭那刚才的第一眼,自己心神之中的本能反应,他便也确定了,这就是自己想要守护一生的女孩。

    那边女孩刚刚出现,却是显然没想到这里有这么多人,一怔之下,便停止了抱怨。

    而那男子显然还一心在想着怎么赔罪才能让自家妹子消气。全然没有注意这边,还在一边说着好话,一边不停作揖打躬。

    女孩见到现场中人那憋着笑声,似笑非笑般的表情,再看看自家哥哥那如平日哄自己般的耍宝搞笑表情动作,顿时只恨不得当场有个地洞好钻了进去,直觉一生的脸面都被丢尽了。

    脸上红如血般,一跺脚,大吼一声“伏羲,你要气死我啊!现场这么多人,你还要在这耍宝,平白让人笑话了去。”

    男子被这一声吼叫,似才回过神来一般。挺直了身子,转过身来。

    而他这一转过身来,众人又不由赞叹一声“好一个汉子”。

    只见他身高至少七尺,体形矫健而精壮,双手宽广,五官端正,一头发丝乌黑浓密,容颜英俊,五官清晰。面容和善,神情此时也恢复了庄重,竟是时刻能给人一种亲和力和安全感。

    即使是陆天,也是心中暗赞,对比着前世书中对伏羲的描述,根据传说,伏羲身上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的一双眼睛,据说,他的一只眼睛是蓝色的,而另一只眼睛是黑色的,这两只眼睛象征着他具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天赋和能力。蓝色眼睛代表着他的创造力和艺术才华,而黑色眼睛代表着他的智慧和理性,思维。

    当然,这都是传说,本就不可尽信,至少在这点上,就凭刚才陆天所见所闻。“一个连方向感都没有的逗逼”就凭这点,陆天也不信。

    这边伏羲转过身来,却是若无其事一般,丝毫也不觉有什么不对的,自己是给妹妹赔罪,又不是给别人,又有什么值得好笑的。

    故而,竟是还能笑着给众人招呼一声“各位好啊!不知道却是哪位道友有这缘分,得了那灵宝。”

    众人一听,顿时再用一种关爱智障般目光看向他。心中实在已无力吐槽。却难得一致同一心思“这货的双眼难道是瞎了吗?没看到那灵宝可还在天上转着。”

    伏羲看向众人眼神所望,这才跟着抬头看去,这一眼之下,顿时兴奋转身向着女娲叫道“妹子,你看见了吗,我们还来的不迟,这宝物还在呢!”

    女娲闻言,一拍额头,呻吟一声,对于自己这个哥哥,她直觉是真的没救了。这么明显的东西摆在那里,你当大家都是瞎子吗,之所以现在还没人去抢,肯定是谁也不想做这个出头鸟,成了被围攻的对象。

    这么明显的道理,你竟然还能想不通,还能如此大声嚷嚷出来,难道你还真的要一把你我兄妹这条命赔在这里。

    但伏羲既然已说岀来了,她又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点了点头,示意知道了。

    可伏羲见女娲点头了,却只道是自家妹子喜欢这件灵宝,便想着自己如能取下这件灵宝给予女娲,或许她就不会再追究自己刚才迷路之失了。想到这里,心中顿时大喜,却也再顾不得其他,纵身一跃,便是径直向那灵宝飞去。

    陆天此时已再无眼看下去了,万万想不到后世书上所描述的那英明神武的伏羲,真实所见,却是这般如同二百五一样的人物,却也不知他这般心性,是如何能够活到今天的。

    果然,他这一举动,算是彻底把那根导火索给点着了,凡是来到这里的,又有哪个是易与之辈,先前之所以不动,只不过是互相牵制,谁也不想作那出头鸟而已。

    如今既然有人先动了手,那自是无人愿意眼睁睁看着宝物落于别人之手。一时之间,却是各自飞身而起,祭岀自身法宝,其中却起码有那九成宝物是往伏羲身上招呼的。

    谁叫他做了这出头之鸟呢,难道真当“枪打出头鸟”这句话是说来玩玩的。

    伏羲还正自高兴呢,突然就见这漫天的宝物向自己砸来,粗粗一看,竟然起码超过了百件之多,他是憨厚,却又不傻,自知就凭自己,那肯定是受不了这攻击的,但若呼叫自己妹子来救,也只不过徒添一条人命而已。

    此时的他,心中是绝望的。他虽不怕死,却是怕自己死后,又有谁来照顾女娲。那时的女娲还不知怎样被人欺负呢。

    此时,他心中已有后悔之意,暗自责怪自己的鲁莽,但如今却是再无退路,只能苦笑着再看了女娲一眼,便干脆不再反抗,闭目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