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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汉王逃跑

    是卫卉的侍女,她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苌苰计算了一下两人间的距离,来不及了,要是此时追出去,只会引起更大的骚动。

    虽说轻烟楼位于辉都较为偏僻的巷道,但只要转过一两条窄巷,就到了辉都的金水大街。

    辉都虽没有煌都、汉都两城繁华,但作为都城,也修建得十分坚固整齐,共四条大街,呈井字,大街又分出无数条巷道。辉王的宫殿就修在井字正中。

    此次约会,是在他们初次相会的轻烟楼。

    当时,她刚成为辉后,而他也在失望之下,不得不听丛父王之命,娶了另一个卫家女,这才当上了汉王子。

    同为卫家女,那个小他十多岁的女人听话、顺从,像个调教得当的女奴,当然,也可能是装的,让他毫无兴致,他怀念卫卉生动传神的眼神和表情,怀念卫卉生气、卫卉和他争吵、卫卉用马鞭抽他,怀念卫卉成为女王之后,他跪在卫卉的脚下,叫她女王,再一把扯下她的衣服。

    轻烟楼是新建的酒楼,楼高六丈,共二层,因在门口竖立了当时只在宫殿使用的华表柱,时人又称它为华表楼。

    辉国贵族嫌它附庸风雅,对它不屑一顾,正好方便了他和卫卉幽会。

    苌苰看了看四周,抓起廊上一个花盆扔了下去,侍女已跑至院中,花盆打中了侍女的腿,她向前滑了一下,又爬起来继续逃命,看起来身手不错,眼见她手脚伶俐,跑出轻烟楼,朝金水大街窜去,消失在黑暗中。

    苌苰来时,身边一个人也没带,只想着事要机密,没想到他没带人,卫卉却带了,不知那个女孩是她的侍女,还是个普通的卫家女。

    他身在辉国,不想引起太多麻烦,虽然他不怕麻烦。

    苌苰飞身下楼,上马,打马向城外跑去。来辉都时,他没骑自己的马,骑的是兴城驿站的,穿的也是短衣短裤,要不是背了把用布裹着的长剑,看着就像个奴隶或雇佣。

    煌国和辉国贵族都坐马车,他们常常嘲笑他骑在马上,像个蛮夫,连卫卉都不理解,说,你怎么老像个奴隶?他答,你不就是喜欢我像个奴隶吗?卫卉便假意锤他,叫他苰奴。

    他心中一酸,不知为何和她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但大好男儿,志在四方,他本以为,凭他三寸不烂之舌,能说服她,欣赏他征服世界,哪知她不稀罕他捧到她手上的东西,只想要他的命。

    他不想命悬于他人之手。也许,她只是想把他做成人傀儡、听话的奴隶,或皿器之类,他打了个寒颤,不再自己吓自己。

    才到黄昏,辉都各处已点起一盏盏灯火,像刚升起的零落星辰,把辉都装扮成了一个半遮半露的脂粉妇人。

    歌声、乐器声、缭绕的烟雾、香气从四周楼阁中飘了出来,他跑出大街,天边红霞未落,照得辉都一片粉光灿烂,独有他,在黑暗的街巷、城墙的阴影当中疾驰。

    他本来想在这里过上一夜,卫卉唱歌弹曲,他舞剑,讲讲他新悟到的剑道,然后饮酒,叙旧,第二天早上再离开。

    他特意带了煌国上贡的血玉送给女王。白公子说,这玉是人兽大战后,血雉的血凝结而成,通体殷红,不像一般血玉,一点点血丝就敢妄称血玉。

    这块大如手掌,椭圆形的血玉又名“变色龙”,浑身通透润泽,若藏于冰窖之中,则七天七夜冰清凉爽,若置于阳光下,那玉便吸收了太阳的热度,触手滚烫,七天七夜不降温,真如一个热血之人。但若一直放置在人的身上,又始终与人的身体同一个温度。

    他还带了他亲手酿的朱颜樱桃酒,酒色暗红,如同女王的嘴唇,饮酒便似一亲芳泽,一亲芳泽又似在饮美酒。

    马飞快地跑过辉都城门,向兴城方向疾驰。

    汉王进入路边驿站,换马,连夜往兴城奔去,他要先下手为强,打下辉国。

    早在登基前,他就发现了奴隶军队的弊端。奴隶固然听话,也惜命,命只有一条,死了就没了,他们又不傻。

    他不再用奴隶作士兵,他精心挑选那些有野心的平民百姓、小贵族、以及虽出身贵族,却得不到重用的人,把他们炼成“利剑”。

    上次攻煌,“利剑”只是牛刀小试,他的军队还需要更多硬仗,他有信心,他们会超过这个大陆上任何一支军队,即便是遇上银霜国的雇佣军,也有一战之力。

    他不会重蹈祖辈的覆辙。

    危海大战后,三国人带着二十四只巨兽军队离开古金国,来到青铜大陆,这片大陆过于贫瘠,什么都没有,三国人只能出兵银霜大陆,不料被雇佣军团打败,只好退回这里。

    天快亮时,已经能看见兴城的飞檐了,檐上蹲守着苌家的家徽,剑齿虎。

    他正要加快速度,一只约四寸长的泽精向他扑来,来势汹汹,如同幻影,他不得不向后仰,那泽精又双爪如钩,刺向马眼。

    这马速度虽快,却是普通马,不是他的青骢龙马,不像他的龙马那样勇猛机智,当即惊恐腾空,将他甩下马来。

    啊,讨厌的泽精。

    据他所知,世上只有一只泽精。

    那是沧龙的泽精。据说沧龙的女儿,与他相依为命,终身未嫁,四十三岁时得病,本来会死,但卫家巫师把他女儿的身体保存在冰棺之中,将她的灵魂引渡到了一只刚出生的泽精身上。

    那泽精生得银发红瞳,冰雪可爱,平时总是神出鬼没。

    他向后翻身,还未落地,一只响箭凌空飞来,他想兴城已经不远,当下不管马,也不顾箭,向前一跃,发力奔向兴城。

    兴城有他的人马,虽然只有千人,但只需几天功夫,其余军队就能顺汉江而下,集结兴城。

    他只跑了两三步,一头犀牛便超过了他。

    那身躯庞大的动物一个笨拙地转身,挡在了他的前面。

    犀牛身上坐着的,是沧龙,沧龙身后跟着一个少年,骑在另一头犀牛背上。

    两头犀牛身后,泽精赶着十几只犀牛,越过三人,直奔兴城去了。

    他很想问那只泽精,你果真是个四十三岁的女人吗?如果你死了,那个女人的灵魂又该上哪儿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