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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没叫错名字的地狱厨房

    欧文忍着恶心解剖了一只食魂妖,就跟他猜测的一样,寄生体内并没有内脏这些东西,因为食魂妖以灵魂为食物,自然不需要肠胃这些东西,所以在寄生后,为了节省不必要的消耗,会吞噬掉内脏,作为自身成长的养分。

    “这就是食魂妖的真面目吗?”欧文以前见过食魂妖,但是当时不愿惹事的他选择远远离开,这还是第一次正面击杀食魂妖,因此对许多细节并不是很清楚。

    往寄生体内的食魂妖上撒了些盐,受到刺激的触手飞快的挥舞着,想要摆脱上面的盐分,但是盐粒早已融化到食魂妖体表的粘液中,那甩脱的了,很快食魂妖就化为乳白色的浓汁,只留下一个坚硬的螺壳。

    “还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弱点如此明显,让欧文顿时对食魂妖失去了兴趣,接着大把撒盐清理掉剩下的食魂妖跟大量幼崽,获得一笔经验值。

    但是欧文又不是搓澡的,会随身带着一背包的盐,两三袋就差不多,不可能撒满整个地下室,于是他拿出召唤之书,将穴居人召唤出来。

    穴居人长得那叫一个丑,跟成了精的娃娃鱼似的,烂土豆一样的脑袋上根本看不到眼睛在哪,倒是一张大嘴显眼无比,跟鲶鱼似的。

    没办法,穴居人生活在黑暗潮湿的洞穴中,眼睛早就退化了,跟蛇一样,靠热感应行动。

    不过除此之外再无优点,尤其是个体的战斗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它们有一个特长,打洞。

    穴居人能够吞食泥土,混合唾液后,泥土会变得像水泥一样坚固,还具有防水的能力,因此它们打的洞经久耐用。

    不过欧文召唤穴居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它去打扫卫生。

    接到命令后,穴居人愉快的放下手里的短矛,然后趴在地上一舔一吸,好家伙,倍干净,别说虫子了,青苔都没了,直接露出水泥地面。

    生活在地下的穴居人属于杂食生物,几乎没有它们不吃的,食物包括鱼虾,蛇鼠,蘑菇,虫子跟苔藓,很多时候穴居人甚至会吞食腐泥,摄取里面的养分,所以整个地下室对于穴居人来说不亚于披萨屋,那些小虫子跟食魂妖的幼崽简直就像是披萨上点缀的玉米粒跟香肠,肥嫩多汁,简直就是舌尖上的美食。

    问题是欧文忘了穴居人不是干饭机器,吃饱了后就再也吃不动了。

    好在维持穴居人继续停留耗费的魔力并不多,正好跟他的魔力恢复速度持平,所以欧文就放任穴居人在地下室活动,只给了它两个任务,一个是吃干净,另一个是打一个地下通道,顺便把尸体都埋了。

    回到上面的欧文找了个阁楼,打算清理一番作为暂时的落脚点,可看着阁楼里鸟类,猫科,鼠类等干尸,还有厚厚一层鸟粪跟灰尘,顿时打消了刚刚的注意,甚至心里开始有些后悔选这个鬼地方当基地了。

    无奈之下,欧文没有住在费心占下的孤儿院里,而是跑到熟悉的天台上,至少哪里的鸟屎会被雨水冲干净。

    等天黑了,睡了一觉的欧文揉了揉眼睛,用瓶装水刷牙洗脸,然后开始收拾武器准备去街上逛逛。

    两把散弹枪被他收到背包里,身上就藏了两柄镀银匕首跟一把小转轮手枪。

    若是遇到麻烦,以他的样貌跟体格,匕首什么的掏出来没啥威慑力,主要还是靠手枪。

    欧文挺喜欢手里这把小转轮手枪的,使用筷子粗细的点22LR口径子弹,看起来威力还不如炮仗,实际上作为防卫武器很可靠,后坐力可以忽略不急,稳定性高,穿透力低,所以遇到强盗时你可以毫不犹豫的掏出来一口气打光弹药,然后还有时间帮对方叫一辆救护车,只要别遇到堵车,对方的小命还是能保住的。

    虽然杀伤力不高,但是强盗又不是真正的亡命之徒,冒着中枪的危险去抢几十美刀,还不够医药费的,因此让欧文避免了很多麻烦。

    从天台上下来后,背着背包带着兜帽的欧文很自然的融入到周围的阴影中去,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他的踪迹。

    地狱厨房的环境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一些,建筑陈旧,道路残破,垃圾遍地,到处都是各种涂鸦,周围的路灯十个有九个不亮,尤其是靠近巷子口的路灯,无一幸免,全部被打爆,谁让这些地方是进行某些交易的好地方,自然不能见光。

    仅有的几个还亮着的路灯下聚集着一些流浪汉,他们围着燃烧的汽油桶,相互分享劣质的烈酒跟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食物。

    实际上只要别有不良嗜好,这些流浪汉还是能够维持最基本生存需要的,可惜流落到街头的他们最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那些叶子跟非法药品,这导致他们的身体跟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很多横尸街头的流浪汉不是死于饥饿或者失温,而是过度使用那些东西造成的并发症跟器官衰竭,可以说是自己作死的,因此虽然同样是流浪者,欧文从不跟他们有过多的接触。

    欧文还发现临街的窗户全都拉上厚厚的窗帘,根本看不到里面在干什么,除了保护隐私,最主要的是怕有人在外面瞄准给一枪爆头了。

    这一点都不夸张,一条街没有走完,欧文就发现三五伙准备打劫的家伙,还有三起非法交易,这鬼地方叫地狱厨房真是一点没叫错。

    因为注意隐藏,欧文顺利来到一家便利店。

    虽然欧文年龄不大,从外表上看只有十一二岁,但是在这鬼地方,这年龄足以让他们拿起枪来抢劫过路的倒霉蛋或者便利店了,因此五大三粗的店主并没有大意,手直接放在柜台下的散弹枪上。

    这家便利店不大,但是东西倒是挺齐全,欧文拿了几袋食盐,两条骷髅银项链,还有从最底下翻出来的两盒22LR口径子弹,对,这里的便利店顺便还卖子弹,因为购买子弹不需要出示任何证明,给钱就卖。

    欧文交钱走人,不过有几分注意力还是放在那个店主身上。

    在这里抢劫事件屡见不鲜,被店主觉得有危险当面或者背后打死的倒霉鬼并不少,可以说就跟西部时代两个牛仔见面时差不多,谁先开枪就能活下去,至于被打死的顾客是不是劫匪,这并不重要,就连警察都不会因此多管闲事,因为住在这里的人十有八九留有案底,携带武器刀具就跟口袋里的香烟打火机一样常见,说他们试图抢劫,谁都难以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