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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起

    鲁国,鲁定公十一年,秋。

    “春猎为蒐,夏猎为苗,秋猎为狝,冬猎为狩。”

    早在殷商甲骨文中有大量的田猎记录,所获猎物有麋、鹿、兔、兕、狐等。殷商已是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田猎不再是以糊口果腹为目的的生产手段,周代更是如此。

    田猎的作用,依文献所说有下列各项:一是为田除害,保护农作物不受禽兽的糟蹋。二是供给宗庙祭祀。三是为了驱驰车马,弯弓骑射,兴师动众,进行军事训练。

    田猎所获山珍野味也用于宴飨宾客及“充君之庖”。

    礼书说,周代的制度为四时田猎:春搜、夏苗、秋狝、冬狩。

    田猎有一定的礼规,不按礼法狩猎是暴殄天物。礼法规定,田猎不捕幼兽,不采鸟卵,不杀有孕之兽,不伤未长成的小兽,不破坏鸟巢。另外,围猎捕杀要围而不合,留有余地,不能一网打尽,斩草除根。

    时逢秋收之后,一众鲁人闲来无事,以献祭祖宗之名,在曲阜郊野举行秋狝。

    而举行这场的秋狝的主人,正是鲁国老牌贵族季氏季桓子。

    当然了,季桓子出于某些考虑,也邀请了两家,三家率着家臣、私兵浩浩荡荡的在鲁国国都郊野举行秋猎。

    此次秋猎规模甚大,甚至在一旁看热闹的国人看来,三家这次举行的秋猎甚至要比国君举办的秋猎规模大。

    秋猎时,季桓子猎得一只猛虎,大喜过望,以为吉兆,赏赐了同行的家臣。

    夜晚回归,季桓子以猎虎之名,举行了夜宴,而这场宴飨的规模被扩大,再扩大。

    灯火通明的季府中,季桓子端坐在殿上主座,有宠、公山不狃位于次座,季康子陪座,其他二家各有所思,尤其是孟氏,现在他只能闷着头喝酒,因在秋猎中没有什么太大收获,不敢再置一词了。

    就此时,有宠他在讪笑着起来想拍季桓子马屁时,还是被公山不狃狠狠瞪了一眼。

    有宠只能退了回去,公山不狃默默站了出来,并朝着季桓子行了一礼。

    季桓子感觉今天倍有面子,也怪他打断自己的兴致。

    “家主今日猎虎,实乃大幸!这猛虎既是山中之君,又象征着那该死逆臣阳虎,如今猛虎被主上所猎,不正是上天昭示着阳虎逆贼迟早要被家主所猎嘛!”

    季桓子闻言,很是受用,笑盈盈地说道:“不狃,此言甚得我心,且上前来!”

    “赐弓。”

    闻言,公山不狃一板一眼地行着家臣的仪礼,在府邸内无数道羡慕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把美轮美奂的雕漆玈弓,及十只雁翎羽箭。

    他脸上受宠若惊,心里却……很嫌弃?

    这不过是一把没有实用价值的弓,一些漂亮却无法飞远的箭,要了有何用处?

    不过,这也是现如今周天子,以及大多数旧贵族处境的写照,他们已经被时代远远抛在了身后。

    而鲁国三卿这种鲜廉寡耻的野心家,吴越这种抛弃礼乐,崇尚实用的蛮夷邦国,却在一天天成长强大,鲁国深在危险之中,这些贵族却始终充耳不闻,真是肉食者鄙啊!

    公山不狃虽在心里十分鄙夷,但面上却依旧装作欣喜。

    不过,看在弓上镶嵌的昆仑玉和绿松石、琥珀份上,公山不狃决定回去以后,将它好好挂在墙上,作为一个收藏品。

    或许是季桓子正在兴头上,整个隆重的赐弓仪式,居然仅仅走了个简单过场。

    整个绵上府邸都坐满了季氏陪同狩猎的家臣,摆满了做工精致的漆木桌案,案上佳肴美酒,香气扑鼻。

    公山不狃虽然对这些靠着祖上血统的贵族鄙夷不已,但平民的饮食他倒更是了。

    鲁国贵族的一日三餐,其复杂和精细程度足以让公山不狃这个自以为大才的贤能亮瞎眼,这味道实在太美味了。

    此时的烹饪,炖、煮、蒸、烤、渍等做法已经出现,只是调料没有后世丰富,烹饪器材还不太成熟罢了。

    按照春秋礼制,待客的宴飨用餐要以脍、羹、炙等为主。

    脍的做法是将新鲜的鹿肉、羊肉或鱼切成薄片生吃,孔子也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选材用捕获猎物最丰腴鲜嫩的部分,再以铜刀细细切之,力求做到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

    望着盘里的鱼脍,就连公山不狃都啧啧称叹。

    在打量着眼前的“渍”,公山不狃先在脑海中想象了她做法,不仅咽了咽贪婪的口水。

    有宠眼尖,见公山不狃贪婪的模样,不仅打趣他道:“相比公山大人,没有见过渍吧?不如让我来为公山大人介绍一番!”

    不等公山不狃回答,有宠便自顾自的为他介绍了起来。

    “此物的做法,也没什么新奇的,无非是先在黄酒中浸泡一夜,吃时下姜片、蒜泥,蘸酱、醋、葱韭,倒也十分鲜美。”

    “公山大人且尝一尝便知道了!。”

    公山不狃听出了他讽刺,不屑于他一般计较,插起一道菜便放入口中,开始品尝了起来。

    很快的,在宴会举行了大半,季桓子才拍拍手,示意奴仆将重头菜抬了上来。

    四个奴仆共抬着一只鹿上来,鹿是一整只梅花鹿,其做法是将鹿獐剥皮剖腹,在内侧抹上油膏,以及各种酱类,实之以肉桂生姜、梅子干枣,用鲜芦苇缠绕起来,架起来在火上烤。

    而叔孙氏却对此看都不看一眼,他直盼着,自己猎到的那头黑熊的肥美熊掌,至今还在加了盖的鼎里,仍未煨熟。

    以此时的火力,想吃上口熊掌可不容易啊,楚成王就等不及吃到就被儿子干掉了,晋灵公也因为一只没煨熟的熊掌而被赵氏弑杀。

    在春秋时代的“妙人”国君们常常因为一口吃的而不得好死,想想都奇葩,不信可以查查“染指”这词是怎么来的。

    顺便一说,此时华夏古人用的餐具,也是用刀叉的!铜削就是小刀,可以切割肉食,此外还有用来戳大块肉食的铜叉。

    这也是为何后来孔子有句话流传的比较广,叫割不正,不食,可见此时吃饭,也是个技术活,当然了,也有相应的礼仪。

    在类似砧板的铜俎上割着炖肉和炙炮,蘸铜豆里的调料吃,就连姬龄见了也颇认为还真有点前世吃西餐的感觉……

    孟氏一边享用美食,一边欣赏着宴席间的娱乐活动。

    忽然,季桓子叫停了歌舞,一连笑意,道:“今三家都在场,而我们又刚刚驱逐了阳虎,今日趁着如此欢庆的时刻,不如由我来为叔孙氏、孟氏分割鹿肉吧……”

    此话一出,叔孙氏、孟氏皆停了手中事情,朝季桓子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