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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李冼(2)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清廉有为的官员面对一年都碰不到两次雨水的龟裂黄土也没办法,这片曾经养育了整个华夏的土地已经被透支了气力,再也没办法让人丰衣足食。

    陕西的旱情每年都有,大家早就习惯了,没什么好抱怨的,就算旱情之后的饥荒有几个胆子大的要挑旗学陈胜、吴广也很快就被朝廷镇压下去,大多数人要么面黄肌瘦地活下去,要么就去阴曹地府里吃满汉全席,年年如此,以至于最后百姓连揭竿而起的热情都没有了。

    这样的一个地方,虽然会让李大人这样爱民如子的好官感到痛心,但绝不至于给他自己招致杀身之祸。

    但李大人到任的同治十年,旱情却异乎寻常的严重,其实也不能完全这么说,陕西这几年的旱情都很严重,累积到同治十年,终于把大旱导致的灾难全部爆发出来——地上的黄土都干成了沙子,连陕西境内起源的长江最大一条支流——汉水流进湖北境内的时候都几乎成了一条蜿蜒的小溪。

    这本是任谁都阻止不了的天灾,不能怪朝廷,但是老百姓们不这么想,老百姓不会去怪老天爷,只会把他们所受的一切苦难都归咎于朝廷,而且他们怪的也不是朝廷不给他们合理的救助,而是怪朝廷降下这场天灾。

    能产生这样的想法不能说是老百姓无理取闹,而是完全要归功于中国自汉武帝之后的两百多个皇帝以及所有儒家门生都感恩戴德的董仲舒。

    前者感谢的是他“大一统”的理论思想,支撑他们的统治长治久安。

    后者是感谢他让儒学在汉代一跃成了官方哲学,不但躲过了像墨家与阴阳家这些战国百家一样走向衰落的命运,反而辉煌了两千多年。

    而老百姓们之所以要把一切天灾归罪于朝廷,也是由于历朝历代都被政府大力宣传,由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天人感应”之说。

    “天人感应”本来是为了统治的需要,中国自古是一元政治,虽然没像英国的亨利八世一样正儿八经的颁布一份《至尊法案》跟罗马教廷彻底决裂,成为英国政治与宗教的双重统治者形成了君权神授,但在中国皇帝的根本不会有制定一份法案或者下一道诏书来声明自己是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威的行为,甚至这么一个心思都不会去动,因为皇帝的位子本来就已经是最高权威的象征,什么佛教、道教的,用得着的时候提拔提拔,用不着的时候就搁在一边儿,任他们去自生自灭,如果影响到了自己的同治,那一定要打压,而中国的宗教也一直很配合着这个国家最高统治者的价值观和心情,都呈现出一副出尘之态,完全没有西方教师在欧洲大陆上的飞扬跋扈,各国的红衣主教无论国王做什么事都得去插上一脚,而是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问,只管自己修身养性便好。

    在中国。这样一个概念深入人的骨髓,像是自己的手脚一样,已经属于身体的一部分——这世上大概没有人会举着自己的手去对每一个说:“这是我的手。”

    不但深入,而且透彻,上至天子,下至百姓,无一不是这么认为,正是因为皇帝有这么一层跟老天爷沾亲带故的关系,这天下的老百姓才能服天子的管,如果还能勉强活下去,绝对不会去和朝廷叫板,谁让人家是老天在人间的代言人呢。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全民思维模式的形成,一旦哪儿有个洪涝旱情,山崩地裂,无论是文武百官还是黎民百姓甚至是皇帝自己第一个反应就是天子做错了事,所以老天不高兴了,一次还好说,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也是善莫大焉,不过次数多了就让人觉得这天子是屡教不改,朽木不可雕琢,若是实在不可雕,那也只能把这个换掉,再找个新的。而中国又是出了名的幅员辽阔,怎么可能年年各地都风调雨顺。

    从这个角度上讲“天人感应”成了中国王朝统治的硬伤,虽然有因此而灭亡的危险,但是丢不掉,像是苗人的蛊毒一样,能控制得好自然可以以此得到无穷利益。但是控制不好就就会因反噬而亡。一切都要看驾驭它的人是真龙天子还是个草包。

    而同治十年,这片贫瘠的黄土高坡上的老百姓就认定,老天爷给这么难看的脸色,肯定是皇帝没救了,反正都是一死,造反还能借着朝廷的刀,有个痛快点儿的死法。

    按照中国封建社会一贯的造反模式,第一个步骤基本上都是由挑头造反的那几个人把当地的县官给杀了,然后占领县衙,就等于告诉朝廷我“张三、李四不伺候你姓爱新觉罗的了,我反了。”

    但是这样一个固定模式,在同治十年出现了意外,因为新任的李知县的的确确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而造反的百八十个人虽然已经是预备反贼的身份,也被饿红了眼睛,但到底也曾经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虽然没了理智,但是还有人性在。

    想来想去实在是不忍心,就把这个风声透给了李知县,反正意思就是——您老要是也看不惯朝廷就跟着咱们哥儿几个一起干,要是不愿意咱们不强逼着你们下水,您赶紧带着家眷跑路,这地方是别再待下去了。

    李知县出了名的爱民如子,廉政公允,所经之处无不仓廪充盈,路不拾遗,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这些穷苦百姓被饥饿逼着走上造反这条不归路。

    当即好说歹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得不说李知县平时制造的群众基础实在是坚固异常,这群已经磨好了锄头,准备造反的农民竟然被李大人给说服了,当然,李大人也给他们开出了一个他们都不会拒绝的报酬——开仓放粮,救济灾民。

    虽然县里已经有两年颗粒无收,但是府库依然充盈,前任知县也是一个好人,但是无论灾情多厉害,这个粮仓却一直没敢动,但是李大人却动了,喂饱了一个县的老百姓不说,连临近几个县的难民都蜂拥而至。

    开仓赈灾这件事不但引来了难民也引来了湘军,原因很简单,李大人派发给难民的粮食是湘军平定回乱的备用军粮。虽然这一仓的粮食对于平乱的湘军来说是九牛一毛,最后用不用得上还得归另外一说,但在湘军的眼里这不仅仅是一仓粮食的问题,更是李大人对他们湘军的态度问题,湘淮党和清流派本来就是冤家,在京城里的时候清流派有德高望重的名儒给撑腰,且各个口若悬河,才思敏捷,他们占不了上风,但是地方上就不一样了,尤其是此时的陕西,是他们湘军的地头,还能容得下一个小小的知县老爷这么欺负人的。

    当时就要把这个不识抬举的芝麻官儿给军法处置了。老百姓当然不能看着自己好不容易碰上的这个好人就这么为了赈灾被杀了,也是联合请命,在县衙门口长跪不起,连老天爷都动容了,这片已经快沙化的高地,居然破天荒地连着下了两天的大雨,既然连上天都开口,湘军也无法将李县令处以极刑,只是勒令将粮食在限期内给补回来,眼见事情可以就这么平息,但似乎是李县令的姓名真的走到了尽头,也不知道是谁说漏了嘴,将那场造反的阴谋给抖落了出来。

    这下事情就严重了,只是窝藏反贼的大罪,即便是左宗棠也不敢怠慢急忙报告给了朝廷,这几年朝廷被各地的此起彼伏的农民暴动弄得焦头烂额,如今见到自己人居然警匪一家也一改以往对清流派的温和态度,什么求情的人都被拒之门外,铁了心要来个杀一儆百,受到折子的当天,西太后“斩立决”的判决书就被八百里加急地送出了京城。

    李大人赴刑场的那天全县的老百姓披麻戴孝,哭声震天,连监斩的湘军将领都为之动容,而全县之中最为冷淡平静的一个竟然是李大人的独子——李冼。

    李冼并不是跟他父亲没有感情,只是自打他爹拿湘军的军粮赈灾那天起,他就知道他们李家的灾祸已经不远了,比起这个“斩立决”的结果,李冼的预想是更恐怖的满门抄斩。

    要哭,他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哭够了。

    判断这场灾祸对李冼来说并不难,也不是没提醒过他父亲,可是李大人却是清流里那种典型不怕死的,必然不会因为自己性命堪忧而不理人民疾苦,欲杀身成仁,面对这么个古板认死理的爹,李冼也是穷着急没办法,最后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事态如同他所预计的那样一步步地发展下去。

    在李冼看来,他的父亲范的最大的错误就是真把孟子的“民为重,社稷轻之,君为轻。”当成自己的为政准则,不是说把百姓当一回事不好,但是不能让朝廷觉得你心里面只有百姓没有皇帝。当官的不把朝廷当成一回事,这官自然也难得当的长久。

    拿造反这件事来说,虽然是朝廷逼出来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您老人家再怎么亲民也不该包庇纵容。

    其实如果想要活下来很简单,直接卷铺盖走人就行了,就算是丢了县城责任也不在他,毕竟知县手上是没有兵的,当年太平天国席卷了大半个中国,也没见朝廷为这件事斩了多少人,反正如果百姓造反,朝廷的责任本来就应该是最大的。

    当然李冼这种思想比起他的父亲显得过于鄙俗,不过他的追求和他的父亲不一样,他的父亲是正统的儒家门生,而李冼所追求的则是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更何况,他认为他父亲的所作所为虽然够得上是英雄之举,但是也未必是一件对的事,如果动用的是普通的皇粮就罢了,但是偏偏派放的是军粮,不管这些军粮最终是不是在战场上派上用场,但是军粮关乎军心,军心动摇,仗也就难以打赢,这么一来就算是他现在能就这些饥饿的老百姓一命,他日能从反贼的屠刀下把他们就下来吗?

    人总是会面临与亲人永远分离的一幕,只是李冼面临得太早,但日子仍然得过下去,好在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就是他的外祖父——三朝元老——荀同庆。

    按照那个时代的规矩,通常来说李冼在此时的投奔对象的首选应该是叔伯,至少是和他一样姓李的亲戚,虽然血缘有可能不及与荀同庆的近,却好歹是同族,供的是一个祖先。

    但可惜,李冼并没有这样同祖同宗的亲戚,他的父亲本来就是个几代单传的穷书生,祖籍在山东,赶上了凶年,家里人都饿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到京城一间私塾里教书以及继续苦读,后来很机缘巧合地,他的一篇练笔之作,被荀同庆看着了,大加夸赞了一番之余将这个年轻人收为了门生,并准备让他当个倒插门女婿,但是这位姓李的书生虽然人穷,志却不短,宁可放弃荀同庆这个官场中的大靠山也不做不孝之事。

    荀老先生见状对这个学生更是喜欢得很,不顾妻子和儿子的反对就将养了十几年的闺女倒贴给了这个穷的叮当响的书生。

    李冼出生的时候,李大人已经在热河就职,因此,李冼长这么大从来没见着过自己的外祖父,也没来过京城。

    此次若不是荀同庆知道他的门生兼女婿出了事儿,派人去陕西将李冼接到京城,李冼还真就忘了自己有这么一号亲戚。

    从此要跟着一个根本没见过面的亲戚生活,李冼心里的确有一些别扭,不过这些别扭早在启程的那一刻就被“京城”的巨大诱惑冲淡了。

    如今他站在京城坚实高大的城墙下,抬头辨认城门上几个苍劲的字迹,对这个自己未曾涉足过的地方突然从心底涌出一股莫名的归属感,走过了大半个中国,李冼第一次感觉到有一个地方是真正属于他的。

    京城的市民们可没注意到这个正在西直门外无限感慨的少年,就算注意了也会马上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来,京城的老百姓最爱的是有分量的政事,李冼作为荀同庆鲜为人知的外孙子,此时明显还够不上这个范畴。

    同治十一年的好戏实在太多,让人应接不暇却又翘首以盼,俗话说的好,多事之“秋”,刚刚过去的夏天已经是如此不安分,秋天就更别说了。

    京城的大街小巷里人们早就开始窃窃私语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在这个时期的西方画家的,中国人往往是木然的,像一具具被礼教提着的牵线木偶一般完全没有生气,因而让欧洲人觉得中国人“怕事儿”。

    其实并不然,中西文化的差异实在太大,彼此互相理解的确有一定的难度,比如西方人觉得两个人见了面不亲脸也不握手就是不热情,但其实中国人频繁的拱手就是热情的表现。

    中国人并不麻木,即使在那个时代,至少在京城这样消息灵通的大城市是这样的,无论是多么地层的市民都能把这朝野上下的门门道道讲个通透,他们绝不怕事多,反而希望朝廷多做出点什么事来供他们茶余饭后作消遣。

    同治十一年的朝廷也一改从前的一板一眼假正经,不负重望地往民间投下一剂又一剂的猛料。

    先是皇帝决定把江南制造局在长江上跑航运的客船卖给了私人,惹得福建、广东那些本来把自己的大量资金注入到香港和外国的航运公司的富商们纷纷撤资来挖国内这桶金,据说连皇帝的叔叔恭亲王都往新的航运商行里投了资金。

    本来,许多人还觉得,大清虽这么弄了,但毕竟还是个新手,就算是外国不给朝廷上眼药,凭真刀真枪大清的商行也极有可能斗不过不过西方的航运公司,毕竟人家除了丰富的经营经验还有“片面最惠国”的待遇罩着,但是这次朝廷却出奇的灵光——既然别的国家可以享受优惠,那自己国家的企业也可以享受优惠,还要享受最大的优惠,而且如果外国的公司想要和本国的公司享受同样的优惠,那可不行,因为所谓片面最惠国是针对对所有外国的优惠不包括本国在内,如果要改,也得等到六年以后,《北京条约》的修改期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