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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芸子”(1)

    初冬的京城早已是满目萧瑟,呼啸的北风自西伯利亚的荒原而来,夹带这蒙古的枯燥和风少的气味直灌入京城,打着旋儿的,将树枝拽着左摇右摆。

    城里到处都是干硬的,树枝,泥土,墙砖和紫禁城蒙上了层灰色的朱墙,连什刹海表面凝结的那层冰衣都像是永远都化不成水的石头,就是用鼻子吸上一口气,整个鼻腔里也顿时像被撕裂了一般的生疼。

    京城的干和京城的冷一样,已经成为这些北方人习惯的生活元素,如果哪一天迁到了江南,肯定不会习惯那里粘稠湿润的感觉,虽然从客观上来讲,湿润的气候更加适宜人类生存。

    街上的人行色匆匆,天色就要暗了,抬眼一看仅仅只能看见大半个太阳,接到两边的商贩们看着天色盘算着大概还有小半个时辰的功夫天才会全黑,开始不慌不忙地收拾自己的那点儿家当。

    三炷香的时间,两柱香的时间……

    小贩们各自在心里头计算着,按照所剩的时间来决定自己手上的速度。

    突然他们耳边有规律的人生纷乱了起来,眼前的物件也陡然变成了暗色,夜晚竟就这么没有缓和地降临了,抬头再定眼一看,立刻明白这不是天黑,而是太阳被大片大片的乌云严严实实地捂住,只在乌云的边缘还渗出点点的光亮,以德抱怨地给这些“不速之客”镀上了条银边,还没等这些精明的摊主来得及判断出接下来是怎样的情节,周身就猛然一凉——丝状的雨点已经细密地打了下来,他们此时也不再悠闲,手忙脚乱地将自己的商品往油布里乱塞一通,用被削去半片的粗竹子做成的变淡穿上两个方形的货厢一溜儿小跑的奔向自己已经被老婆孩子捂热的小窝。

    冬天下雨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连汉乐府的名曲——《上邪》里的誓词也写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冬天里下雨在上古时代的群众眼里几乎是可以与“江水枯竭”“天地相合”“六月飞雪”所比肩的奇观。尤其是在北方,这样的天气,就算是下也应该是下雪,众人一边加快回家的脚步一边琢磨着今年是不是一个北方难得的暖冬,但仅仅琢磨了一会儿,就又把全部的心思集中到思考晚饭能吃什么,这样的天气意象还是让司天监去做解释吧,要不然朝廷养着他们干什么用。

    傍晚的这场大雨来的邪乎,不给人一点准备,以至于太阳落山的时候街上已经看不见一个路人,夜渐渐地深下去,分不清楚哪一块是夜色哪一块是乌云,天空呈现出一片令人压抑的墨蓝色,想一块净面儿的绸缎一样,没透出一点星光,甚至连月牙都只是若隐若现,这雨,想必是还得下一阵子。

    宵禁的时辰还没到,但许多人家都已经熄了灯火,恐怕是这一晚是在太安静,让人在时间上产生了错觉,早早就安眠了。

    不过老天爷从来都看不惯太极致的东西,走要弄出点什么动静,来打破这片令人有点儿喘不过起来的安静。

    入夜后半个多时辰左右,琉璃厂周边的居民都听到了像是东瀛人穿的那种木底的木屐快速叩击石板路的声音,带着水花飞溅的“哗啦”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没多一会儿,却很突兀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赤足奔跑的声音。

    不多一会儿,外头又响起了更大的吵杂声,不是雨突然下大了,是人生,说着操着怪里怪气的口音讲着不知是哪里的方言,甚至听不出来是其它省份的还是国外的,呼喝的人生中还夹杂这此起彼伏的狗吠,那狗的吠叫声不大却浑厚有力,一听就是一口下去能咬掉人半条命的大型猛犬,有多事的人将窗子打开看看外头的情况,只见五六个打扮类似的藏人牵着三四只壮士的獒犬似乎在搜寻着什么。

    有眼尖的注意到那五六个藏人虽然面容褶皱,形容枯槁,一副恨不得一碰就会散架的老太,但动作却轻捷有力,不逊于年轻人不说,甚至在灵活上都与他们拽着的几条獒犬相差无几。

    这么一看之下,有不少人才想来,这一个多月一来,琉璃厂附近似乎多了许多藏民,不是雍和宫里那样的番僧,而是普通的藏人,这样的情况在琉璃厂的人眼里是从未有过的,但是当时谁也没在意,因为这一年发生的他们闻所未闻甚至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多,只当这帮人是来天子脚下讨生活的,毕竟琉璃厂也有那么一两户藏人做买卖,但现在仔细想想似乎又并没有谁见过他们出来摆摊做生意,而且这些人近期来的藏民的共同点似乎都是干瘦苍老,却老当益壮。

    城东头的雨也不小,似乎比琉璃厂那边还要更大一些,雨点打在青石板上,将累积了个把月的尘土都搅在了一块。

    她觉得眼前的景象都是模糊地,湿漉漉地头发顺着她奔跑的节奏一下一下重重地打在她的背上,雨水打湿了睫毛流到眼睛里,她却没有多余的力气抬手去擦,她浑身的力量都供给给了双腿,现在什么事都可以不做,甚至连大脑都可以停止思考,唯有双腿不行,她必须要跑,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也为了家人可以活下去——只要那些人找不到她就可以停止做那个虚无缥缈的梦境,从此安心的生活下去了。

    她本来给自己预备了一匹老马,但只骑了一段路就放弃了,马的气味仍然太大,而那些人训练的獒犬鼻子灵着呢,况且马她不能一直带在身边,早晚会让它自己回去,而老马识图,有这个“向导”引路,她一定又会被抓回去。

    她这一分神,本来就已经几乎失去了知觉的两条腿陡然一软,他重心不稳,整个人栽倒在了地上,白皙的掌心在湿滑的石板上蹭出了一道红印。

    再想站起来,却发现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她手脚并用地向前挪了几下,将身体移到了前方不远处的墙根,借助双手的支撑才终于勉强地站了起来。

    站起身的时候,她本能地抬头看来一眼周围的环境,登时认出这里是怀昌胡同。她向前挪的步子停顿了一下,为什么自己会不知不觉中跑到了这个地方?

    的确,偌大的京城,她能依靠的人就只有那个人了,但是满打满算他们只见过两次面,按理说,也只是萍水相逢罢了,他凭什么要保护她?

    虽然,他每次对她的笑意都很温存,但是这一来是他们见面的场合都需要他客气,二来是她是个漂亮的女人,有她这样容貌的女人哪个男人会凶神恶煞般地去对待?

    但是现在,她这样一副满身是泥水的狼狈样子,她还能像她平时那样享受一个美丽女子应有的一切特权吗?

    她看着前方不远处黑色的栅栏式的铁门久久不能决断,依靠着墙体支撑才勉强直立的身体有一点点地瘫软下去。她有些惊恐地用手指狠命地抠着墙,不让自己坐下,心里深知要是坐下去了,想再站起来就更难了。

    远处陡然想起了隐隐约约的狗吠声,她心中一紧,那个声音她太熟悉了,分明是那条她已经喂了七年的那只棕色藏獒,她对这条狗的声音都是如此熟稔,更何况是这只以嗅觉灵敏而著称的畜生对她的气味的印象。

    看来已经容不得她再选了,她咬了一下嘴唇,下唇上顿时出现几个发白的牙印,求生的欲望,让她又有了些力气,手脱离了一直扶着的砖墙,有些踉跄的朝那个向黑栅栏一样的铁门跑过去。

    摆在墙角的西洋中秒针每动一下都要发出短促有力的,类似于“沙”的一生,时针每走一个就会想起浑厚的敲钟声,几点敲几下,唐庆刚来的时候,对少爷置办的每一件物件儿都觉得古怪邪性,但看久了,用久了也就没了开始那种生分,反而觉得越用越顺手,越看越顺眼,比原来那些东西都要来得方便。

    如果少爷冷不丁地问他一下几点了,他也会瞥一眼这个木头柜子一样的西洋钟,然后很洋味儿地回答:“三点一刻”或者是“八点半。”

    这些话一般都脱口而出,没有一点别扭。连他自己也一点儿都没有发现自己在这已经被他的少爷潜移默化得洋气了。

    沈哲自打傍晚开始下雨的时候起眼睛就一直盯着西洋钟的钟表盘,看秒针、分针和时针在这个圆盘上你超我赶着走了一圈又是一圈,手指有节奏地在自己的膝盖上敲击着。

    唐庆看了这个西洋钟几次,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再仔细看沈哲的眼睛,才发现这位沈大公子的眼睛随时盯着西洋钟却没有什么神采,显然这两个多小时他都是在以这个姿态思索什么事情。

    沈哲这大半年来应该算是鸿运当头,可以说是无事不成,不但自己风生水起,他的计策也的确为很多人都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在这些人当中就包括同治皇帝载淳和他母亲慈禧太后,一时间荣宠无边,也让他成了湘淮势力的重点培养对象,而且那架势就是明摆着让他以后接李鸿章的班,成为湘淮势力的新一代核心。

    李鸿章的接班人嘛?他这么想着不自觉一笑,他笑的时候嘴角总是往左边撇,让他的笑容一直带着些玩世不恭,但他自己和认识的人都解释过,这纯属于个人习惯,无关乎思想感情,久而久之,就算他申请中真有些不屑,别人也权当是他的个人习惯,不过有的时候他沈哲是真的“不屑”。

    比方说,现在在湘淮党人中盛传的“李鸿章李中堂的接班人”身份,沈哲就很不屑,甚至是有点儿哭笑不得,每次听人家这么说,心里都在想:您老饶了我吧,还接李中堂的班呢,等他老人家归西,北洋水师都在甲午海战里全军覆没了,八国联军都把紫禁城当靶场了,他沈哲还有班可接吗?就算是有他还接过来干什么?给朝廷殉葬吗?

    这大半年下来,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他沈哲都是个赢家,但是这个世界上谁也没有到过包票说赢家就可以高枕无忧享受胜利的快感,作为胜利的一方,他现在却必须去体谅那些仍然跪在太和门外的他的手下败将。

    对于这些清流的人,至少是跪在太和门外的这些人,沈哲虽然谈不上讨厌,却的确谈不上佩服和敬重,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多少好感,在沈哲看来,不管这些人是多么有毅力,不到黄河心不死,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妥协,都不会让他同情只能让他感到悲哀。

    在沈哲的心里,只会跪的是奴才,只会哭的也是奴才,只会跪着哭的更加是奴才,如果真的要请皇帝收回成命,就该用这么多年读下来的圣贤书将他沈哲的观点一一反驳,让皇帝和太后觉得您老人家有道理,肯采纳你的意见,这才叫做本事。

    一天到晚在太和殿前头给爱新觉罗家的列祖列宗哭丧有什么用啊。

    但是,现在他却又不得不去思考怎么让太和门外这些顽强的人肯卷铺盖走人,虽然沈哲对这些人并不同情而且站在天堂看地狱的感觉也并不坏。不过如果他的判断没错的话,这大冬天的同治皇帝绝不会再像前两个月那样放任不管,而且一旦要办这件麻烦事十有八九是要交给他的,他这边一定要早做准备,未雨绸缪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降低自己的在载淳心里面的印象分。

    “少爷,少爷……”

    沈哲沉思着,隐约间听到有人加他,才把自己的元神给拽回来,一抬头正看见唐庆立在不远处,一脸卑恭。

    沈哲对唐庆的态度一直很不解,按照他渐渐恢复的一些关于过去这个身体的主人头十二年的记忆,这个唐庆应该是跟他关系不错,虽是主仆,但却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记忆中那个唐庆似乎并不是只晓得卑躬屈膝的奴才,跟他还是挺交心的,为什么现在自他身边这个总是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要说自己比起以前的那个沈哲应该是更加开明才对,这宅邸里什么规矩也没有,他对这些下人们应该说是非常宽容,如果说其他府宅里的奴才仍然是没能离开埃及的西伯来人,那他府里的下人们虽不能说是美利坚公民,但怎么找肯定也算得上是光荣革命后英国公民的标准了。

    府里面其他仆役在他面前都还算是放得开的,唐庆这个管家到底实在怕他什么呀,难道是他还没恢复的记忆的那一小段的时间中他们之间出过什么事?

    但是这样也没道理,就算真有真么回事,沈哲那个时候不过只有十二岁,而唐庆已经二十好几了,那个时候的沈哲对于唐庆来说不过就是个不大点儿的孩子而已,能让他产生这么大阴影吗?

    或许是真的他单独在南方的这几年让他染上奴性了吧。

    反正他现在要忙的事他多,不是他纠结这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的时候。

    沈哲稍微闭了下眼睛,刚才他一直在出神,现在才发现一直盯着一个地方,眼睛酸痛得厉害,沈哲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对唐庆说:“这没你什么事儿了。回你屋里去吧。”

    唐庆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抬脚走到了门口,去又停住了,片刻之后猛然转身,虽然他心里对沈哲有一些惧意,但是这关系到自己这个年轻的主子的声誉,他也就不能能管那么多了。

    “少爷,您想回去吗?”

    沈哲冷不丁地被他这么一问觉得莫名其妙,仍然用手按着酸胀的眼睛漫不经心地答道:“回哪儿啊?回福建?”

    唐庆没有接话,只是微微地将头低下去,那一瞬连沈哲都没有注意到的爆发之后,他有显现出来了一如既往的卑恭。

    沈哲用有些发红,满是血丝的眼睛瞥了唐庆一眼,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个犹犹豫豫半天就是问自己想不想家。

    如果是以前的那个沈哲或许对自己至少生活了十二年的故土有些感情,但现在的这个,连福建的地界还是前世的时候到厦门旅游才沾上了一两天,要是谈感情,他对江浙沪这一代还是有一定感情的,至于福建,只作为旅游考虑,而且,他也不知道唐庆突然这么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自己远在福建的爹觉得他这大半年太锋芒毕露有意想跟朝廷请示,把沈哲这个儿子调到福建自己身边好生管教。

    如果沈葆桢真的会写这么一份奏折并且被成功递交到了载淳或是西太后的手中,沈哲在此时此刻也绝对有把握相信,载淳和西太后是绝对不会就这么放人的,其结果要不然就是石沉大海,要不然就是被同治皇帝随便找个理由回绝,总之,这事儿就算托多少关系也办不成。

    不过现在,就算是唐庆只是来事先探探他的口风,他也不会让他们抱有任何幻想。

    沈哲将手从另外一只眼睛上拿下来,双手抱臂,嘴角向左边一撇,露出了他的招牌式笑容,而且这次的笑,有很明显带着“你是开玩笑吧”这样的意思。

    唐庆虽然是低着头,看不清沈哲的面不变化,但是却听见了他侍候了十年的少爷用有些疲倦慵懒的声音答道:“不想啊。”

    那样的语气就好像这个问题顺理成章就是这样一个答案,甚至是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来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