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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我怎么莫名奇妙穿越了

    八月末,宛若霓光漫照的城市里也依然附着着甩不掉的湿气,走在街上,又黏又热的感觉不断地从毛孔沁入人的肌肤。

    不出几步,便由身体的循环向外排出,在手臂上冒出一层层细汗。

    一位约莫20多岁的青年骑着共享单车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地穿梭,潇洒躲避着障碍物的身影不禁让人以为是在进行什么特技表演。

    “这是什么破导航,说好的近路就这啊?你咋不让我从天上飞过去,MD,这个人工智障!”青年一边操作着车把手,一边嘴里问候着给他带错路的导航。

    突然,从小巷子拐角处传来一阵争吵声。

    “快点拿钱给我,菜菜,真的,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这次我一定能翻盘,把之前的赢回来我就收手!”一位挺着大肚子,看上去略有些凶暴的中年男人对着一位看不清脸的女孩喊道。

    “我不会再给你了,我已经不会再相信你的话了,不管多给你少钱,你都会去那边送钱,这个无底洞我再也不想帮你填了。”旁边的女孩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

    “你是我女儿,你赚了这么多钱给我一点怎么了,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男人有些郁闷的喊道。

    “我是不会给你的,妈妈还在的时候你不是这样的!”女孩的态度依然坚决。

    “你…”男人扬起手,作势就要打上去。

    女孩扬起脸,梨花带雨的脸上布满坚定的神色。

    这时,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男人的手腕,男人转头一看,是个陌生的青年。

    还没等他回想是否认识,青年开口说话了。

    “大叔,虽然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家庭矛盾,但是打人是不好的,你这已经属于家暴了。”

    男人收回手,恨恨地看了他一眼,刚才脑子一热,一时上头就要动手打女儿,如今,外人在场,终究失去了再纠缠下去的勇气。

    男人气哼哼地走出巷子,顺手一把就推翻了青年停在路口的自行车。青年没有计较,扶起车子后对着站在里面不停抽噎的女孩说道:

    “因为我不了解你这边到底是什么情况,所以我也没资格对你说什么安慰的话,不过,加油吧!”

    青年重新骑上车,向着打工地点奔去。

    戴着口罩的女孩呆呆地看着青年远去的背影,突然间,心中的情绪如同断掉的珍珠项链一般,瞬间就随着泪水从女孩的眼眶中洒落。

    终于,女孩无法再压抑自己的心情,放声大哭起来,似要把这些年的委屈全部哭出来一样。

    刚才出手的青年就是我们的主角,名叫陶森,是个起点标配的穿越者。

    穿越前,陶森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身在三线小城的他虽然工资不高,但无父无母,独自一人,又有家里留下的一栋小楼,生活倒也滋润。

    每天上完班,爱好就是吃吃喝喝,听歌看剧,在贴吧上和人吹水打屁。

    本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简单过去,却没想到自己一觉醒来,穿越了,穿越到蓝星这个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蓝星这个世界和前世不同,全世界安定近100年。

    在这种太平盛世的局面下,人们对于娱乐文化的追求到达了顶峰,文化和娱乐从业者的地位在这个世界高到出奇。

    各国也由于长时间的安定,导致各国的阶级不断固化,上层也需要精神文化来麻醉安抚国民。

    因此,在这么一个社会各阶层都在追求文化娱乐的背景下,随着科技的进步,30年前,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全球文化大繁荣。

    顶峰之下是夕阳,现如今,娱乐渐渐变得没有新意,大家都在感叹30年前的盛世再也看不到了。

    “怎么今天来得这么晚,昨晚干什么去了,小陶。年轻人可不要太操劳,哈哈哈!”餐馆老板,一个干瘦,但看起来挺和善的中年男人调笑道。

    “路上遇到点事,不好意思啊,老板。”陶森答道。

    说着,便麻利地干起活来。老板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看着他工作的身影满意地点了点头。

    陶森昨晚失眠了,因为昨晚正式他刚刚穿越的时间,好不容易稍微整理了一下脑子里原身留给他的复杂的信息,发现已经凌晨4点了。

    昏昏沉沉地睡去后,在原身闹钟的不断催促下,才勉强起的床。

    随着客人们的陆续散去,陶森终于干完了这个餐馆兼职,结果却发现自己在下午和晚上,还得去两个地方继续打工。

    陶森惊呆了,原身是什么天选打工人,整整2个月,一天三份兼职,还都是高强度工作,真不怕累死啊!

    陶森仔细搜索了一下记忆,无语地发现,原身还真是累死的,所以才被他趁机穿越了。

    刚经历穿越这种事,陶森原本是准备不来的,在家休息一天继续整理原身的记忆。

    但脑子里仿佛总有一股执念在嘶喊,“要赚钱,要赚钱,要赚很多钱我才能…”让他的头隐隐发痛。

    不得已,刚穿越不到24小时的陶森不得已又成了一个苦逼的打工人。

    “先把今天工作干完吧,回家好好看看自己的记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3份兼职还是太多了,明天就不来了,我可不想刚穿越过来就没了。

    要赚钱,我就不信凭着我另一个世界的知识赚不到钱!”

    月亮静静地爬上天穹,月明星稀,昏黄的路灯下拖着一道细长的身影,街外靓丽的霓虹闪烁着热闹的光影,形单影只的陶森也不由感到一丝孤独。

    结束了一天工作的陶森牵引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出租屋,出租屋很小,35平左右,带着些独身男人特有的邋遢。

    但与众不同的是,小小的房间内贴满了海报,仔细一看,是近几年人气暴火的顶流女歌手林蒹菜。

    林蒹菜是3年前从国民选秀节目《谁是下一个巨星》中出道,这档节目运营了整整15年,是选秀节目中的TOP1,只接受纯素人参赛,宗旨是挖掘素人身上的闪光点。

    几乎每届冠军都能得到巨大的流量和曝光度,会接到业内所有娱乐公司的橄榄枝,可谓是一战成名。

    林蒹菜是3年前那期节目的冠军,令人没想到的是,获得冠军的她拒绝了所有国内巨头公司的邀请,理由是想唱自己喜欢的歌,大公司不能满足她的自由度。

    大跌眼镜的是,拒绝所有大公司的林蒹菜,转头就投入一家刚刚成立的小公司灵音的怀抱中。

    灵音的老板原来是行业巨头高流公司的音乐总监,和高层音乐理念不同而独立出来,创办了灵音公司,并且得到了制造业行业巨头万盛资本的注资。

    在背后资本的鼎力支持和林蒹菜自身的高水准下,短短3年就成为了国内文娱圈当之无愧的顶流之一。

    言归正传,虽然才刚穿越,但陶森已经发现自己也有穿越者的标配,金手指。

    他的金手指是能记得前世看过的所有小说,电影,歌曲等全部的记忆。

    这个发现使得陶森大为惊喜,在这个文娱至上的时代,这个金手指可太强了。

    他已经能想到和那些穿越者前辈一样,在陌生的世界凭着地球经典大杀四方的场景了。

    不过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所以这几天他要在家里好好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作品和发展情况。

    接下来的几天里,陶森一直呆在出租屋内,以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观看这个世界的文娱作品。

    “有趣,好看!”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面对完全不同的文化娱乐产品,新奇感如同碳酸饮料的气泡不断涌入心头。

    特别是30年前的娱乐盛世,高质量的作品层出不穷。

    你问我30年前的会不会很过时,拜托,虽然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有些作品画质显得模糊,但对我来说这个世界都是崭新的,哪来过时一说,而且经典永不过时。

    要不是脑子中赚钱的声音一直回荡,陶森还能在出租屋呆个一年半载,乐不思蜀了。

    不过现在赚钱才是当务之急,不仅是脑海里的念头挥散不去,而且这个世界版权保护做的也太好了。

    所以很多作品他都看不了,都要付费,要不是原身本身购买了很多付费作品,陶森能看的内容就真的少得可怜。

    这几天陶森看的最多的就是林蒹菜的作品,谁叫原身是她的死忠粉呢?

    她的作品几乎全都买了,看完之后,陶森只有一个感觉。

    “这真不愧是顶流啊,歌唱得好听,人也漂亮,舞台表现力也很强,那双动人的桃花眼隔着屏幕都感觉在看着我。”

    这女人,真可怕啊,我都快迷上她了,不火确实天理难容。

    沉下心来的陶森开始思考,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利用自己前世的记忆来赚钱。

    “写歌先PASS掉,虽然我记得歌曲旋律,但是我不识谱啊。而且就算能写出来也是个半成品,编曲混音什么的我完全不会啊,必须要找专业人士。

    而且新人写的歌大概率不会被重视,即使被看上了也赚不了几个钱。

    拍电影,我一个穷屌丝连摄影机都没摸过,而且一穷二白的拿什么拍电影。

    写剧本,和上面写歌一个问题。

    所以,最后留给我的只有只有写小说一条路了。”

    陶森摸了摸下巴上细小的胡茬。

    “我有前世记忆,所以写小说不用思考,直接抄就行,速度肯定挺快。

    唯一要解决的是背景问题,尽量要贴合这个世界的情况。”

    写什么呢?这是个问题。

    本来他想抄网文,因为这是门槛最低的小说类型了。

    但他尴尬的发现,这个世界网文发展的并不好,在这个太过注重版权意识的世界里,缺乏盗版使得网文发展前期并没有积累下太多读者。

    而且章节定价很贵,几乎向实体书看齐,因此这个世界的人们更倾向文笔内容大概率更好的实体书。

    写传统文学,不行,先不说我都没看过几本名著,而且能不能赚到钱也是个大问题,说不定等到书火的时候人都已经入土了。

    对了,写推理小说好了,这个世界的推理小说质量好像都一般般,但推理粉并不少,写一部精彩有趣的推理小说,应该能最大限度吸引读者。

    说干就干,陶森打开电脑,随着一阵噼里啪啦声过后,屏幕上赫然出现了几个字《罗杰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