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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被恐惧支配的记忆

    在洁白的月色的照耀下,整个森林被披上了一层白色的婚纱,罗绮飞奔的在树林里面穿梭,虽然是夜晚,只有零零碎碎的被树枝抵挡的月光照射在地上,静谧的黑夜,幽深森林,并没有引起罗绮内心的恐惧,脸上露出难以掩盖的笑容,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后脑。

    罗绮跑了近两个时辰,跑累了接着走,就这样跑了差不多三十多公里路程,离家的喜悦终于可以释放出来了,罗绮大笑出声,哈哈哈的笑声引得栖息在树林里的鸟儿飞了出来,发出翅膀扑腾的声音和树枝晃动的声音,再过一个小时天该亮了。

    “老头看你怎么抓我,”罗绮得意的笑道

    “哎呦”。

    “谁用石头砸我,有没有本事出来单挑。”罗绮抬头气愤的骂道

    回应他的只有被风吹过的树林的莎莎声和黑漆漆的夜,是谁都不想在开心的时候,被人打扰。

    罗绮用手摸着刚刚被砸到额头,低头望去,看到一个发光的东西,一点荧光在夜很明显,罗绮不可能看不到,走近弯腰捡起来看,好像是个戒指,罗绮陷入沉思:“这东西好像在哪见过,但又想不起来,不管了反正一个是个好东西先收起来再说。”

    往手上一带,诶……刚刚好,露出清澈切愚蠢的眼神笑道:“也不是什么坏事嘛。”

    隐匿在阴影处的老者看着罗绮的举动,手扶额头,略显头疼,这傻小子这样出去不得被骗的裤衩都不剩。

    这显然是罗绮的爷爷,刚刚并没有回去,而是去往罗绮离开的方向追去,看到孙子这蠢样,当爷爷的能高兴起来?

    “罢了罢了,儿孙自有孙福”老者轻轻叹道。

    舒展了一下老腰,张开双手朝天一伸,骨头发出咔嚓的细响,接下来的日子舒服了,老者似乎释然了。

    罗绮戴着自以为捡来的戒指,背着黑色的包袱,走在林子里,觉得总还差点什么,就随手捡来一个掉下地上的树枝修了一下,走江湖,肯定要潇洒吧,

    就这样放在肩膀上,包袱就挑在木棍微端,哼着小调,唱着小曲儿,一路悠然自得。

    走了一个小时,太阳慢慢地从地平线上爬了上来,它的光芒越来越耀眼,将周围的云彩都染成了金黄色。伴随着太阳的升起,鸟儿也开始欢快地歌唱,似乎在为新的一天欢呼。阳光洒在大地上,绿草如茵,露珠闪耀着晶莹的光芒。整个世界都被这温暖的阳光照亮,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早晨阳光照在罗绮身上,体内的寒意慢慢被驱除,身子骨逐渐暖了起来,太阳随着时间把少年影子拉长。少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该往哪里走,他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追去,他知道,太阳是从东边升起的,这是“李姨”告诉他的分辨方向最基本的方式。

    迎着照在脸上的光,走了不知多久,到了一条大道上,道上有很多泥坑,一下雨就变得湿漉漉的,到两边分布这大小不一的石头,少年终于走出了森林,来到了大路上,肚子也不争气的发出声音,少年摸了摸肚子,解开戴着的黑色包袱,从中拿出来一个陶瓷制成的白色圆型罐子,上面的花纹栩栩如生,看的出来,是件稀奇玩意,揭开上面的蜂蜡,露出金黄色的蜂蜜,蜂蜜的色泽呈现出金黄色,晶莹剔透,宛如宝石一般,再把包袱收拾一下背在身后,一手抱起蜜罐一边享受蜂蜜的味道。

    蜂蜜的味道更是令人陶醉,它的香甜浓郁,细腻绵密,入口即化。你可以在不同的蜂蜜中品尝到各种花的芬芳,如玫瑰、薰衣草或橙花。每一种蜂蜜都有着独特的风味,让人回味无穷。

    罗绮把手伸进里面,粘在手上的蜂蜜黏糊糊的,用嘴吮吸手上面的蜂蜜,很是满足,沿着大道边吃边走,突然想到了在家的那只蠢熊,心里有点失落,离别的太突然,总是有些来不及告别的遗憾,平时都会跟我抢着吃,突然想起来感觉没那么好吃了。明明蜂蜜这么甜,可现在吃起来有点不香了。

    失落了一会,望到远处有辆牛车

    朝这边行来,看到了人罗绮也来不及,失落,反而转为了欣喜,这可是他第一次出远门遇到的第一个人,罗绮朝牛车的方向跑去。

    牛车上的老人看到了一个少年在路边在挥手打着招呼,罗绮走近才发现牛车上还有一个小女孩在后面睡着了,老人胡子拉碴;脸上布满皱纹;身上穿着简陋的布衣:露出黝黑的腹部,头戴草帽,大约是耕种的农户。

    老人行着牛车靠近,看着是个少年,少年倒是长挺俊的,眼神清澈,带着笑容便放下心来。

    “你是哪家的娃,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老人虽没带笑容问他,也没那么冷漠的问道

    “我是到这里来游玩的,迷了路,不知道往哪里走去,只好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恰巧遇到了您,”罗绮有些别扭的撒谎的说道

    罗绮不可能告诉他我刚刚离家出走,指不定要给他有送回去,那就丢脸了,在家头都不敢抬,修炼了十七年在外面第一天因迷路被送回家,可要被家里人笑话死。

    “老爷爷你们这是要去哪,我可以搭个车吗?我要去这附近的镇上,”罗绮恳求的问。

    老人看他也不像有心机的人,便载上了,他看到罗绮身上穿的褐色长袍,看面料就知道不俗,只是身上粘着一些干掉的泥土,是昨晚钻洞留在身上残留的泥土。

    “小乖起来了,给哥哥让个位置,”老人用溺爱的语气叫道。

    小女孩睡眼惺忪的从牛车上爬起,手撑着牛车围栏上,稚声稚气答了句:“好的爷爷”。

    罗绮通过和老人的对话得知,老人是要去镇里买些柴米油盐,随便去看看在官道上值岗的儿子,也就是小女孩父亲。小女孩叫曹小乖,人如其名看着小女孩是可爱讨喜的性格,老人也没说自己的名字,罗绮也没去问。

    “娃娃,你不知道这附近不安稳,一个人在外面游历,要不是这条官道是管治区域,你早被妖狼给吃了,”老人说道

    “嗯?这附近有狼妖吗?”罗绮不解

    昨天晚上自己可是一直待在森林里面一根狼毛都没看到。

    “这是肯定,我儿子在值岗就是为了防止狼妖吃人,路上每二十里都有人值岗两班倒,为保证梁镇和平安镇人来往不被狼妖突击,”说到这老人脸上露出自豪之情,自豪家里娃在做着保家卫国的事。

    罗绮一脸不信这有狼妖。

    老人见着娃娃有点傻,一边驾着牛车一边耐心的解释:“两镇近二十年来一直被狼妖侵扰不断,有一只狼妖说是已经变成人的模样了,两条腿走路,可吃了不少人,弄得民不聊生,严重威胁到两镇居民的安全,官府就设置了这些岗位,这可都是把脑袋提在裤腰带上的活,干不好是要喂狼的。”

    “我家世代都是打猎为生,我是老了才种田的,在年轻几十岁早就拿着猎弓去杀狼妖了,我的本事交给了我娃娃,之后我儿子就混上了编制,现在岗上站岗杀妖。”说到这老人讲到这,老人自豪感溢于言表。

    “老爷子这么厉害。”罗绮称赞道

    时间随着牛车驶过路上泥坑的颠簸和两人的闲聊中缓缓流逝,一路上都是老人讲的来劲,罗绮听的来劲,对于一直在大山里的罗绮听什么都有趣,不知不觉中到了中午。

    “再过两个时辰就到了小乖他爸爸的岗位了,先吃点东西,老人看着罗绮身上又没什么吃的只背着黑色包袱,”接着老人从腰后的麻袋里拿出张大饼递给罗绮。

    罗绮接过道了声谢,掰了一半给小乖,小乖爽快的接过,这本来就是她家的,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罗绮看着干巴的大饼,咬了一口,第一感觉是这么有嚼劲,一点味都没有只有面粉的味道,就是用面粉简简单单烙的一张饼,跟吃树皮一样,碍于情面,也没说不好吃。

    罗绮拿出他仅从家里带出来的蜂蜜,递到小乖面前,“要不要试试看。”

    罗绮问道

    小乖看了看她爷爷,发现他爷爷没回头看他们,小心翼翼的拿手指,蘸在指尖,送进嘴里尝了一口,顿时蜂蜜在口腔里化开,一股甜甜的味道在嘴里游走,随着口水流进胃里,小乖脸上露出甜甜笑容,双眼犹如弯弯的月亮一般,脸颊也跟着先出酒窝。

    她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吃过最甜的是糖果,还是只有过年时爸爸给她带的,两个不同年纪的人因为食物聚在了一起,不亦乐乎。

    老人回头看去,自己小孙女这么开心,也看到了那个用陶瓷罐装着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蜂蜜,”罗绮答道

    小女孩不知道这是什么,老人可清楚的很。

    当年,老人年轻时在深林里打猎追杀一头落单并且刚刚生完小狼的母狼,费劲九牛二虎之力,五个人联手杀了那只母狼,还是有一个老猎户惨死狼口。

    那只母狼偷袭,突然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只听老猎户惨叫一声就没了声响,原是母狼咬住了老猎户的脖子,像着了魔似的左右摆头,顿时老猎户的脖子被咬断,鲜血四溅,被咬下来的头颅被母狼吞下肚子老猎户的无头尸体倒在地上,上面的骨头被血溅撒过但还是清晰可见,那一幕幕像是拓印在老人的脑海里一样想忘都忘不了,那时老人身体颤抖的不停,拿刀的手止不住抖,有个资历老的猎户站了出来。

    说道:“现在不是害怕的时候,要么杀了它,要么我们死,剩下的四人费劲了身上所以的力气,配合终于杀了狼妖。”

    娴熟的剥皮抽筋,把母狼的尸体分开,单单狼皮伸展开就有四米,要不是怀孕加落单,不可能会死在他们四个人手里,这是值得庆幸的,死掉的老猎户就葬在原地,挖了个坑,立了一块墓碑,就下葬了,把头颅从母狼肚子,取出,上面已经沾满了胃液,恶心至极,放在坑里一并埋了。

    经过这件事,每个人身上都没了力气,要尽快到出了这深林,去森林外围这样才安全,到时候公狼回来一个都别想走。

    四个人拖着疲惫的身体穿梭在林子里,他们背着这次狩猎胜利的奖品,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势,他们并不在乎,他们觉得还活着就满足了。

    在路过一颗巨大的树下时看到树下也有这样呈现金黄色的汁水滴在树下,只见树皮上都是这样的粘液,抬头望去,一眼望不到顶,用手蘸了一点掉在地上的汁水,用鼻子闻了闻,一阵清香飘入鼻子里,紧接着往嘴里送,很甜很好吃,这对他们现在的状态有很大的帮助。

    他把消息分享给其他猎户,见状老猎户立马粘在手上,贪婪的吃了起来,有人直接爬到巨树上开始舔树皮了。

    这种情况持续了十几分钟,才停止,不是他们吃饱了,而已主人回来了,小曹耳边传来嗡嗡嗡响声,他回头看去,只见有只比人脑袋还大的蜜蜂正在空中飞着,狠狠的看着四个人,小曹意犹未尽,但是保命要紧,他一个人先跑出五十米左右,才大喊出声:“想活命的快跑,”随即他转身就走。

    一声大喊才叫醒还在吃蜂蜜的三人,趴在树上舔树皮上的蜜蜂的猎人,回头的时候,蜜蜂就已经来到了他身后,想跑已经来不及了,蜜蜂从尾端伸出毒针,一个俯冲,扎入猎人左耳,毒针从左耳进右耳出,“懵逼不伤脑。”

    见此一幕的其他两位猎人,不敢停留,拔腿就跑,真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以后再也不来了深林了,小曹真的是想死心都有了,蜜蜂杀完爬在树上的后转头叫上其他蜜蜂一起追剩下的猎人。

    那只刚杀完人的蜜蜂尾针悬挂着刚刚死去的猎人,恐怖至极,血液缓缓从脚尖留下,一滴接着一滴,画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带着猎人的身体转身朝巨树顶部飞去,飞到蜂巢里面,尸体要交给蜂后食用,这属于动物本能。

    一行五人如今只剩三人,森林深处比他们想象中要恐怖的多,以往在村里那些资历最老的猎人常说:“千万不要去森林深处,哪里远比你们想像的要恐怖,”他们早早知道深林里面恐怖,但是风浪越大鱼越贵!小曹老婆刚刚生完娃,需要食物需要钱他要养家,他打听到有人说:“去深山一趟包准赚的盆满钵满,更听说了狼妖身上全是宝,狼鞭、狼筋、狼肉、狼骨,狼皮;只要卖对人包准下辈子不愁钱。”

    他就拉着四个和自己一样缺钱的猎人,组团进深山里面杀狼妖,夺狼宝,到现在死了两人那更不管他的事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密密麻麻的蜜蜂已经在后面了,听声音就知道,嗡嗡嗡——的声音能把耳膜吵炸,这可能是成千上万只吧,我没想害过“你们”我老婆还在家等我热炕头,我要活,我要活着,小曹已经被恐惧冲昏了头脑,在他脑子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活着,他不断往前冲,他不断的穿梭在丛林里,穿过带刺的荆棘,身上已经被弄得满是伤痕,手臂上,胸口上,脸上,都被刺扎在肉里,他浑然不觉,摔倒了就爬起来继续跑,跑了不知道多久终于跑出来森林,来到河边一头扎进水里,这样躲过了蜜蜂的追逐。

    身上只剩狼皮了,因为被绑在身上的缘故并没有跑丢,小曹拖着浑身是伤的身体回了家,倒在家门口。

    妻子早上出门打水的时,看到了倒在门前的丈夫,赶紧把他背进了屋里,连忙叫他的好大儿去叫郎中。

    郎中进屋观察后,发现并无大碍。

    说道:“只是身体过度疲劳,导致的昏迷,多休息几日就好了,我给你开几副药材,等他醒了煎给他吃,一共二十块铜币。”

    事后才知晓,身上大部分伤口愈合是因吃了这蜂蜜的缘故,并且他的力气也变得大了,轻松的举起百斤的石头也不会觉得吃力,他已经不敢再去森林深处,去寻那蜂蜜,内心对深林充满了恐惧,他不知道剩下两名猎户下落是死了还是活着……

    就这样他的事迹被村里的人知晓,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