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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热情好客的哥谭市民

    天空中下起瓢泼大雨,卫渊感到身体越发的寒冷。

    好似跌进冰窖的刺骨冰凉,在不断的侵蚀着身体的温度。

    情不自禁的抱住自己的双腿,像是婴儿般的蜷缩在一起。

    终于在冰凉的雨水刺激下,卫渊缓慢的睁开了双眼。感受着浑身难以忍受的寒冷,他迫不及待从水坑处爬了起来。

    看着墙上的英文涂鸦,他不由得觉得有些眼熟。

    虽然看不懂这种鸟语,但是这种混乱的风格,却是无比的熟悉。

    但随即身体的寒冷,让他来不及多想,只想赶紧的找到躲雨的地方。

    就在他打算拉开天台上的推门时,看见在门上钉着,形状怪异类似于蝙蝠的飞镖。

    他觉得这个图形挺特殊的,便将其拔了下来,放在了自己的衣服里面。

    “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碰见蝙蝠侠的粉丝,可真是对应蝙蝠侠的来无影去无踪啊!”

    进入到楼梯间后,他终于感受到自己寒冷的身体,不再变得那么僵硬。

    本想着在这里就地而睡,但是身体上衣服的湿润,让他不由自主的打出喷嚏。

    走在楼梯间的路上,他看着满墙的英文字母,陷入了沉思。不过身体上被湿衣服包裹的不适感,迫使着他继续前行。

    终于在泛着应急灯光的大楼中,他再次陷入痴痴的状态中。

    因为眼前的这一切,完全不是他熟悉的风格。就好像身处在异国他乡的世界,让人感到无比的迷茫。

    “见鬼!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么全是花里胡哨的鸟语呢?”

    还没有来得及探索,就看到在家服装店的门口,散落着大堆的破烂衣服。看起来像是流浪汉零元购后,替换下来的衣物。

    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门口的玻璃门,早已经被砸烂,而里面则像是土匪洗劫过的混乱。

    等到他换好流浪汉的衣服,瞬时间感觉浑身轻松。

    再也不是那种湿漉漉的泥泞,此刻的他,只想找个地方美美的睡一觉。

    突然远方亮起巨大的强光,哪怕他身在遥远的另一座城市。也无法忽略这如同核爆的光亮,在夜晚中只有天空上的月亮可以与其媲美。

    凌光闪烁的冲击波,从星辰实验室的中心,朝周围闪电般的荡漾开来。

    被这奇异波浪击中的瞬间,不少人的身体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与此同时,粒子加速器的爆炸波浪和天空的闪电,同一时间击中某个握着铁链的年轻人。

    而在远方的卫渊,被这奇异的光波扫过。

    只感觉浑身轻松无比,再也感不到丝毫的疲惫。连旁边墙壁上的鸟语也能看明白。

    当他路过旁边的玻璃门时,借着微弱的灯光,隐约看见健壮的身影路过。

    突然,他发现镜中人的行动和他一模一样:

    “我怎么变成白种人了!!!”

    在短暂的震惊过后,他才发觉此时的感觉是如此的真实。

    当他闻到脚上微微的臭味时,终于接受了一个事实:

    “这是不是游戏世界。”

    “那也就是说,我……”

    想到此处,他立马拔腿就跑。怪不得觉得此处有点眼熟,这里是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啊!

    凶杀抛尸这种事情,在这儿都是家常便饭。

    黑帮火拼那都是炮弹互炸,更严重的还得数阿卡姆大神。

    阿卡姆是哥谭市精神病院的名称,在里面治疗的都是超级犯罪。杀人放火对于里面的人来说,只不过随口吐痰级别的事情。

    人间地狱是为哥谭!

    但丁见到如此哥谭的地狱般的场景,都会感叹自己写的太过于保守了。

    “必须赶紧从这里逃出去!在哥谭市当市民,简直相当于在废土世界玩末日生存游戏!”

    他可不让为自己能和阿卡姆的那些天才扳手腕,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润出去。

    “只要我润到天堂岛,每天醒来就是天上人间。”

    当他带着美好的愿望走出门口时,漆黑的猎枪顶住了他的脑袋:

    “打劫!把你珍——贵的东西——交出来!”

    转头望去,原来是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口中有气无力的威胁着。很明显是趁着哥谭市混乱的时候,趁机出门捞点“养老金”。

    卫渊不慌不忙的聊起天来:

    “阿婆!你这么大年纪了还出门打劫啊!”

    先是和对方拉近关系,再紧接着说出,自己胡编乱造的身份,来试图降低老太婆的警惕心:

    “你瞧瞧我浑身的破烂玩意,哪里有什么值钱的玩意。”

    随即脚尖向前,准备随时找准机会暴起。当他看见老太婆被他说动的时候,他瞬间箭步冲上去。

    单手握住对方的枪管,侧过身体就是一脚飞踢。至于对方能不能接的住,完全不在他的考虑中。

    在眨眼间夺过对方手中的猎枪,指着倒在地上的老太婆喊道:

    “打劫!”

    本来他想的挺好,可是当看见对方手中的手枪时。他当即朝着旁边的小巷子冲去,心中则是在疯狂的呐喊:

    “这哥谭市的武德太充沛了吧!”

    连白发苍苍的老太婆,都居然如此的彪悍。这反而越发坚定,他润到天堂岛的想法!

    刚冲进小巷子,就看到在不远处有一群彪形大汉,面露狰狞的看着他。那种眼神像是看见绵羊的土匪,恨不得连他的皮都扒光。

    “离大谱啊!这里是土匪窝吗?”

    震惊完毕,他再次开始了逃亡之旅。不过他很聪明的将先前捡到的蝙蝠镖,用鞋带绑在自己的胸前。

    果不其然,震慑于蝙蝠侠的可怕。

    周围的小混混们,纷纷的将卫渊当成空气般绕过。他们这些赚点外快的家伙,可不想和哥谭市的头号变态扯上关系。

    尤其还是在市中心的蝙蝠灯亮起的时候,每次看到蝙蝠的图像,就感到自己的浑身隐隐作痛。

    至于报复蝙蝠侠?那怎么可能!

    对方可是单挑整座城市犯罪的变态!下至拦路打劫、上至核弹洗城,就没有对方办不到的事情。

    大晚上的精力那么旺盛,真不知道那家伙会不会猝死?

    这种行为虽然,可以避免一般小混混。

    但是对蝙蝠侠恨之入骨的恶棍,看见胸口挂蝙蝠镖的家伙,心中忍不住就想教训对方。

    很快就在卫渊的身后,出现一大群彪形大汉叫嚷着:

    “小子!有种你别跑!”

    “我不跑,你当我是傻子啊!”

    他可不认为自己这细胳膊细腿,经得住民风淳朴的哥谭市民折腾。

    在顶着天空急骤的暴雨,他慌不择路的冲进一家夜店,不过出乎意料的是,他进去的格外的顺利,甚至连个安保人员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看着夜店门口的家族标志,彪形大汉带头的老大立刻大吼:

    “停下!都给我停下!”

    “老大我们怎么不追那个蝙蝠迷了?”

    周围的小弟很是迷惑,老大这是发什么疯?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欠扁的家伙溜走。

    “你个傻蛋,睁大眼睛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咋们冲进去要人,怕不是明天就被切碎喂猪。”

    旁边的小弟仔细端详了一会后,立刻跳起来大叫道:

    “见鬼!这里居然是企鹅人的地盘!”

    粗狂胡子的老大,一巴掌打在对方的后脑勺上。当即开始教训起来:

    “什么企鹅人,我看你小子是活得不耐烦了。那明明是科波特大人!”

    在这罪恶之都的哥谭市,想要活下去就要明白什么是不能惹得。

    蝙蝠侠顶多是暴打他们,可是有些人是真的敢杀人啊!

    “宁辱蝙蝠侠,也不能惹阿卡姆。”

    随之就拉着小弟,准备去寻找下一个倒霉蛋。

    至于卫渊?就只当是对方运气好,当然这前提是,他能从企鹅人的手里逃出来。

    逃不出?明天老母猪就要加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