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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剑之都

    长安依旧繁华如初,大街小巷人山人海,车水马龙。暗闻歌吹声,知是长安路。

    届时的长安是整个人界最繁华的古城之一。一行人一路走来,见过许多繁华建筑宏大的古城,唯一不好的就是那硕高的城墙,无一不是如此。

    这些古城原本应该是没有城墙的,但是养着羊就会害怕狼的袭击,所以羊群失去了自由。

    长安城是开放的,进出自由,同时也是残忍的。里外不同天,像中秋的郧阳城那般,一面黑暗,一面光明。如今这长安城内灯火通明,酒肉茶香,城外路有冻死骨。

    恐怕除了莫愁之外,其余四人都为之感叹,世事不公。

    “凭什么要以剑为尊?”陈曦冷笑道。“就因为世人尊称他为剑界泰斗?难道不修剑的人都不该活在这世上吗?”

    人人皆有此意,只是恨出身不同,生在了秦岭,自然民生问题做的很差。像那个路过的小村庄就已经算好的了,有个体力强劲的人为他们谋衣食,惨的就是城外的尸骸,死了也无人知晓其身份。

    饭馆内,进进出出的不是腰间带剑就是背上背着一把剑,还有些看起来有钱的人腰间都会挂上一个、四个、九个不等的勋章。

    这座城能在里面生活的无一不是剑修。就连小孩也从小练剑,能走路的都手上拿着把小木剑。

    这样的氛围下造就了秦岭这一个剑都——长安。其坐落在长安城中央的千霖宫,只分一派,那便是剑修。其他两大世家用于应对战乱,分为了多种武器类型,也就是弓箭手、盾兵手、长枪手,剑士……

    饭馆里的他们的那一桌不再是格格不入那一桌。若是不在秦岭,随处找一家饭馆,一行人就这么带着剑入店,别人都会尊称一声抗妖义士,但是这里剑随处可见,恨不得把剑摆在桌子上来彰显自己的地位。

    莫愁吵着饿了,拉着陈曦就要去买糖葫芦吃。

    “女人,给我些碎银。莫愁都饿了一路了,我们先开吃的话,是不是不太好。”陈曦每每想到借钱这回事都不由想起那件事,总是有那么些不好意思开口。

    好在苏子衿顾着吃饭,倒也是慷慨解囊,看都没看就甩了满满一袋银子给他。

    “够了没?不够再给你些,以后用钱的事别烦我。”苏子衿埋着头大口吃着又将两块碎银放手上,展开在陈曦面前,看也没看他一眼。

    “够、够……”陈曦激动的语无伦次,他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虽然他基本不会用到什么钱,但是没有钱也难行万里路。

    陈曦和莫愁刚出去没多久,就来了个花花公子,一袭白袍,浑身披金挂银,比苏子衿和沈括身上加起来都多。五官端正,身型瘦高,掌中一把粉扇格外妖艳。

    身后跟着几个家丁,其中两个家丁离他近些,一人手中拿剑,另一人拿着剑鞘。两人都小心翼翼的在后边跟着。

    花花公子摇着扇子在各桌前走来走去,为的是彰显自己的剑术和财富。人一旦站在了一定高度,必然对这些身后之人比较藐视,想得到别人投来羡慕的眼光,自以为高高在上。

    “切,在蚀剑台上有点成就瞧给他嘚瑟的,不过就是个九勋章的人,也不看看自己是谁。”离他较远的一桌上有两人,其中一人不屑的说道。

    “这蚀剑台要是能和占仙会比武一样盲比,轮到他那么嘚瑟么?要不是有点关系,挑了几个弱的比,排名能上去?”另一人也愤愤不平的说道。

    那一桌的邻桌一个瘦小的男子探过头来对两人说道:“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吧,今年蚀剑台比剑的规矩改了。”

    “真的?改了?改成什么样?”男子紧皱的眉头差点就拧在了一起,迫切的问道。

    “哈哈哈!改了!改了!据说是为了公平起见,规矩改了大半。也就是一个人在台上,台下自认为有能力的人自行上来比剑,若是此人连战胜十人,且台下没有人敢上台比试,则计为胜者,授勋章一枚。同时他也可以选择在胜者那一些人中比剑,连胜七人计为胜者,授勋章三枚,以此类推,最终的胜者便是秦岭剑术第一。”

    他转过身来一把抓住瘦弱男子的双臂,“真的?你说的是真的?”

    “大半个长安都知道了,你们不会还没有知道吧?之所以今年会有那么多剑客前来,也就是因为这个规矩的改变,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听到这,那两人举拳击打着手掌,欣喜若狂。那两人四目相对,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啊,高兴得饭都不吃了,拿上剑和包袱就走,路过花花公子之时,擦肩而过,狠狠的碰擦过去。

    “你们有病啊?敢撞本大爷?”那花花公子朝两人吼道,但是转眼看见了一旁的苏子衿,他只觉此女的姿色在人界中怕是找不到第二个,穿的也是流光溢彩的,便将被撞之事抛之脑后,对苏子衿起了歹意。

    他一把粉扇端来一杯酒,呈到苏子衿面前,不断挑弄着眉头说道:“这位姑娘好似天仙下凡,可否赏个脸,陪我共饮一杯?”

    沈括不知为何,直直的将剑“扑腾”一声拍在桌子上,示意其离开。花花公子先是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会有这般反应,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但是他自傲,哪里惧怕沈括?闹着便要来找沈括的茬。

    苏子衿见状,也知道了沈括的用意,轻轻的推开沈括的剑,向他眨了一只眼。“哥,你干什么呀,人家公子想找我喝酒,我又不是不能喝,别那么紧张。”

    花花公子听了,脸上不断洋溢着笑容,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

    她知道这个花花公子没安什么好心,但她想着要教训这种人,得从各个方面甩他一大截才能挫挫他的锐气。想着便说道:

    “不知这位公子酒量如何?我怕呀到时候没过几杯就醉了。”苏子衿将腔调换成柔弱的声音,顿时淑女了许多。

    “傲视古今,千杯不醉!”说着便自己喝了那一杯,竖了一个大大的拇指顶在自己胸口。

    “那这样吧,我哥不喜欢外人打扰,我们楼下喝?”说着手指便指向了楼下。

    “好,先说好了,喝醉了的话可是要受到惩罚的哟。你们两个下去,叫店主把所有的好酒都拿出来,今天我要和这位姑娘过上几杯。”

    他一脸势在必得的样子令苏子衿内心极度厌倦,但外表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花花公子内心窃喜,心里在谋划着一些不好的事情。他内心暗想道:“今晚必把你拿下。”

    现在楼上那一桌就只剩沈括和萧云,听着旁边一个大婶叹息道:“哎,又一个姑娘要被祸害了。”

    萧云小声的问沈括,“沈兄,子衿姑娘酒量如何?我看这个人像是常年浸泡在花楼酒楼那种人。”

    “子衿她酒量比我好。”沈括犹豫了一小会儿才说道。

    “那你不担心她啊?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

    “我觉得她应该有她的想法。”沈括说道。

    萧云听了沈括这句话,倒也放心了许多。便又问道:“沈兄,刚才听他们说的勋章是干什么用的?”

    “勋章在这里象征着剑术的等级,勋章越多,剑术越高。”

    “这长安城怎么用这种方式?以剑为尊?这剑界泰斗该是个什么样的人?”萧云疑惑,即使自己热爱也不能将这种东西强加于别人,十分不理解这种行为。

    “自己有自己的命,亘古以来不变的法则,存在即合理。”沈括缓缓说道。

    萧云似懂非懂,没有追问。

    此时楼下热闹的很,一旁不乏看戏的人,因为花花公子经常浪迹在这些酒楼饭店,都知道他酒量好,但是今天居然会有个姑娘在和这个公子比酒量,实在是太难得。

    酒过三巡,两人皆没有醉意,反而像是头脑更加清晰了。豪干三大碗在长安倒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他们估计也只是来看热闹的。

    “照你们这么喝,什么时候是个头?要我说就直接提坛喝。”一大汉看热闹不嫌事大,大声喊道。

    “你怎么说?”花花公子对苏子衿说道。

    苏子衿只是不屑的冷笑了一声,便站起来,一脚踩在板凳上,提起一坛酒便“咕噜咕噜”的往嘴里灌。

    “好!”大伙纷纷拍手叫好。

    “这位姑娘真乃女中豪杰。”

    花花公子生怕气势被淹没,迫不及待的就要提起坛子来喝,他顺便问了一声:“姑娘好酒量,我叫金镶,敢问姑娘尊姓大名?”

    苏子衿随手将空酒坛随手甩在一旁,提起了新的一坛,撬开了坛盖,说道:“要是你三坛之后还没倒,我就告诉你。”

    “哈哈哈,那姑娘可瞧好了。”他几口猛的一饮而尽,酒坛重重的击打在桌子上,提起衣袖便来回擦了几下面部。他又道:“再来!”

    “该你了。”苏子衿刚刚拿到那一坛酒就是给他的,她自己又拿出来一坛子。

    “好酒。”花花公子又是一饮而尽,丝毫不输苏子衿,还不忘把剑抵在桌子上,极其亮眼。

    苏子衿没等他劝酒,自己便提起来喝。

    这下饭馆可就热闹了,楼上的人也纷纷下来看热闹。

    “姑娘,这里人多太过嘈杂,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喝?”花花公子金镶说道。

    “换什么地方啊?什么地方能比这饭馆的酒还多?”苏子衿压着嗓子,已经没有了刚开始的淑女,也许是酒劲上头了些许。

    “到我府上去?要是不嫌弃的话。我祖上三代都是开酒楼的,几十年陈酿的美酒多的是。”金镶毫不保留的说道。拍拍胸脯,尽显大气。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除了单纯人之外,明白人也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坏心思。可苏子衿不避讳,直言道:“去就去,不过你先把楼上我那桌和这顿酒钱给结了。”

    “哈哈哈,阿财,去把钱结了,今天这饭馆的所有消费由我金镶包了,大家尽情的吃。”金镶大手一挥,便叫那家丁去柜台上拿出了大把的金银给结账了。

    “好!”

    “金公子大气!”

    “金公子难得大气一回,这不得拼了命吃?”

    “放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