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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你拥有过几个女孩的青春?

    郭芷蕤头一转,露出清晰的下颚线,一声不吭。

    “先听歌,先听歌。”

    赵莹看着这对欢喜冤家,心中无奈又觉得有些美好,连忙出来帮吴让初解围。

    “对对对,先听歌。”

    吴让初立马拿出手机,打开手机里的“库乐队”软件,播放列表里又多了一首《不说再见》。

    在赵莹期待的目光中,吴让初点了下播放。

    低沉的贝斯声直接涌入耳朵,接着轻快的旋律响起。一听到这旋律,给人一种瞬间回到青春时代的感觉。

    而后,伴奏的声音越来越大,调子越来越高,旋律也变得越来越快。

    嘹亮的小号声响起,给人一种迈入校园的感觉。离开校园后,很少会听到小号的声音。

    密集的鼓点声过后,吴让初的声音响起。

    “再见了,相互嫌弃的老同学,

    再见了,来不及说出的谢谢,

    再见了,不会再有的留堂作业,

    再见了,

    我留给你毕业册的最后一页。”

    一段运用排比的修辞手法的歌词,直接将毕业生们心底的话唱了出来。

    特别是那句,我留给你毕业册的最后一页。

    诚然,几乎每一个人在高中时代都有一段青春懵懂的悸动。

    它可能不是一段爱情,也不是一段追求,只是每一个瞬间,你因为一件小事,一个动作,一个笑容,一句话,将某个人珍藏在心底,然后给他(她)留着毕业册的最后一页。

    等毕业册的最后一页填满,等毕业册合上,合上的不仅仅是青春,合上的也是藏在心里的悸动。

    “留在抽屉的纸条,

    是你约过谁和谁的画面。

    偷偷传阅的小说,

    背着老师家长读好几遍。”

    不同于《伽蓝雨》极尽修饰的歌词,《不说再见》的歌词简单,用轻快的旋律说尽了高中的点滴。

    可能高中的感情就是这样,简单、青涩,用这样简单的歌词描绘,再合适不过。

    ……

    “课桌上刻的我爱你还在,

    多少澎湃如海如今成了感慨,

    谁的青春不迷茫,

    其实我们都一样。”

    一曲终了。

    眼眶里带着热泪的赵莹忍不住鼓掌,道:“小吴,你这歌写的真好,简直把高中生活都写出来了,我突然想和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打个电话。

    高中真好,这歌真好。”

    吴让初略带谦虚的笑了笑,转头看着郭芷蕤,想看看这小丫头有没有原谅自己。

    “你高中的我爱你刻给谁的?”等了半天,郭芷蕤突然冷不丁来了一句。

    吴让初听到郭芷蕤的问题差点没闪到腰,他等了半天,等来一坛京口香醋?

    “这不是写着玩的?”吴让初有点懵道。

    “我倒是觉得挺有真情实感的。”郭芷蕤用余光盯着他,道:“把歌发我。”

    要是平时,郭芷蕤敢和吴让初这么说话,吴让初肯定是不会搭理她的。可他刚刚把郭芷蕤惹哭,自知理亏,干干脆脆的把歌发给郭芷蕤。

    “我这两天要和周沝子练歌,不想见到你。”郭芷蕤继续赌气道。

    一听这话,吴让初眼睛刷的一亮,这跟放两天假有什么区别?

    但他不敢表现的太开心,只能连忙伸出手,拉着郭芷蕤的胳膊,道:“你别生气了好不好,我真的是故意逗逗你的。”

    郭芷蕤还是板着脸,但一点一点翘起的嘴角已经出卖了她心里的小心思。

    “反正我是不想见到你了。”

    她头一昂,又道:“六月初就毕业答辩了,你正好趁着这两天,好好看看你的论文,不要老师问问题的时候,什么都答不出来。”

    吴让初脑子一拍,险些忘记了还有这茬。

    因为自己以前是学渣的关系,自己这篇毕业论文基本上是郭芷蕤帮自己写的,就连毕业答辩的PPT,也是郭芷蕤帮自己制作的。

    虽然在此之前,郭芷蕤已经帮吴让初“查缺补漏”的差不多,基本可以达到毕业标准。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郭芷蕤是想趁着毕业答辩前几天,让吴让初再好好复习复习。

    “嘿,你不说我还真忘了。”

    吴让初立马装作一副着急的样子,道:“那我不跟你客气了,先回学校准备一下。”

    “好。”郭芷蕤笑着点点头。

    吴让初就夺门而出。

    郭芷蕤看着吴让初慌张的背影,再也不掩饰自己的笑意,露出洁白的贝齿,嗔道:“笨蛋。”

    坐上回学校的公交车,吴让初脸上的焦急神色才一点点褪去。

    他看着窗外一点点远去的苏省电视塔,嘴角一翘。

    作为一个法学技能点到登峰造极的专业人才,他会担心毕业答辩?最多花五分钟时间看一看自己的论文就是了。

    反正论文已经提交上去了,他现在就算想改也来不及,只能把现在看起来极为幼稚的论文拿出来重新读一遍。

    不过这样也好,省去了论文评优的麻烦。

    许是许久没坐公交车的关系,吴让初坐在窗边,看着窗外人来人往,车内熙熙攘攘,突然有些喜欢上这种久违的烟火气。

    随着城市不断变得规范、整洁,那些留在我们记忆中的路边摊、地摊儿一点一点的褪色,在我们彩色的记忆里褪成灰BC市的发展是进步的必然,烟火气的消散或许也是。

    毕竟,听到“烟火”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安静、悠闲的乡村,炊烟袅袅,烟火或许本来就和冰冷的城市格格不入。

    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吴让初才慢慢晃回学校。

    五月末的金陵天色暗的较晚,从公交站台走回宿舍楼,天空挂满红霞。

    来来往往的学生神色不一。

    有的背着书包,骑着电瓶车、自行车,神色匆匆;有的和另一半手拉着手,漫步在校园内;有的三五成群,走在校园内,摆着各种pose,记录着现在的美好......

    这就是大学,你要的美好,可以在这里找到。

    刚走到宿舍门口,吴让初就闻到一股淡淡的火锅味儿。把宿舍门一开,一股浓浓的麻辣火锅味儿扑鼻而来。

    周天、赵旭两个人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张桌子,插上电磁炉,吃着火锅,满面红光。

    地上,空的啤酒罐子躺的横七竖八。

    记忆里,周天、赵旭这两人一直是老实巴交的好学生,专业成绩名列前茅。

    大学四年,两人一直是一大早就背着书包,拿着保温杯,去图书馆占位,一学一天,学到图书馆自习室闭馆,才会回来。

    现在,眼看着两人在宿舍用起了违章电器,还喝起了啤酒,吴让初还真有些惊讶。

    “呦,伙食不错嘛。”吴让初笑呵呵道。

    周天和赵旭对视一眼,稍微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们两个在宿舍开小灶,可没提前告诉吴让初。

    “那你们先吃着,我出去晃一圈。”

    虽然大家当了四年舍友,但关系并不熟,吴让初也不好意思坐下来跟他们一起吃。

    眼见吴让初要走,赵旭琢磨了一下,对着他道:“吴让初,要不要一起坐下来吃会儿?”

    吴让初脚步一顿,用略带惊讶的眼神看着赵旭,旋即笑道:“好。”

    “老周,给吴让初弄套一次性碗筷。”赵旭对着周天吆喝道。

    “没问题。”

    说着,周天就从啤酒箱子上面拿了一套一次性碗筷给吴让初。

    吴让初拉着自己的凳子坐到桌子前,开玩笑道:“周天、赵旭,不是我说,和你们吃顿饭还真难。

    记忆里,咱们除了大一上学期的时候一起吃了几次饭,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了吧。”

    “好像还真是。”

    周天和赵旭对视一眼。

    兴许是因为喝酒了的原因,赵旭也不像平时那么闷,给吴让初倒了一杯啤酒后,拿起杯子和吴让初碰了一下。

    “吴让初,说实话,我和周天确实不喜欢和你、曹瑾一起玩,你们两个一个长得太帅、家里条件不差,一个长得小帅,家里有钱。

    我和周天长得一般,又出生在农村,和你们在一起,只能当背景板。

    与其跟你们一起玩,天天当背景板,我们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学业上,拿奖学金来的实在。”

    吴让初端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这是实话。”

    “虽然大家说的都是实话,可为啥我听到你这话,这么想打人呢?”

    赵旭自嘲的笑了笑,然后捞了一片肥牛塞进嘴里,道:“你还记不记得,大一军训的时候,有个女生,还是我老乡加我,天天找我聊天。”

    “记得。”

    吴让初道:“我还记得当时你们蛮甜蜜的,虽然那时候军训很累,但你每天都和她聊到很晚。”

    赵旭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自己仰头喝了一杯,道:“那女生后来跟我说她喜欢你,她加我,就是为了想跟你认识。”

    吴让初一怔,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干掉。

    赵旭眼神有些模糊,道:“说真的,有时候我和周天挺羡慕你和曹瑾这样的男生的。

    因为你们拥有过很多女孩的青春,而我只能拼命的努力,才能拥有一个你们拥有过的女孩。”

    吴让初尴尬的挠了挠头,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其实我大学也只和郑清桐谈过,没拥有过那么多女孩的青春。”

    “怎么没有?”周天和赵旭异口同声道。

    在吴让初疑惑的目光中,赵旭幽幽道:“你还拥有郭芷蕤的,她才是我们全校所有男生心目中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