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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猫儿都舍不得

    三山青铜的镇纸摆在桌上。

    灯火晃动,三山之上如倾覆锐色,隐隐的像是那夜里的箭芒寒烈。

    杵在门口的姜十八伤势未愈,但目光仍锐利似剑。

    “郎君可是送了出去?”姜十八问。

    姜晟点头。

    姜十八急色:“那可是郎君最为爱惜之物。”

    姜晟瞥过去:“谢贤兄相助颇多,也是应当。”

    对上自家郎君的视线,姜十八不敢再言:“是!”

    原来郎君可是说要送给父亲的。

    姜晟见姜十八低下头,嘴角微不可微的勾了下,双手抬起,在灯火下打开一旁红漆木的盒子,拿出里面的萝纹寿山石。

    这方寿山石造型独特,纹理看似寻常又有不同之处,而雕刻之法便是化有形于无形,以山石纹理构造出独有的图案轮廓。

    就在姜晟打量想着如何构图时,姜十八也看到了这枚自家先前并没有看到过的寿山石。

    “郎君,这是……”

    “谢贤兄请我镌刻之物。”姜晟目不斜视。

    姜十八瞪大眼珠子:“这怎么能!”

    “怎么不能!”姜晟骤然高喝,姜十八吓得一窒,屋内霎时针落可闻。

    不知道过了多久,屋中灯火明晃的刺啦声响,姜晟长长吐了口气,道:“谢贤兄是谢氏嫡脉,不过十八就已是五品高官,你家郎君现今也不过是江州学子,数日前才知道自己亦是姜氏子弟,但那又如何?那夜若非谢贤兄搭救,你家郎君早已经不知道魂归何处,试问你家郎君有何德何能要谢贤兄纡尊降贵数次相助?”

    “……”

    姜十八低垂着脑袋,一言不发。

    姜晟轻嘲一笑,没有再说什么,继续看向寿山石。

    姜十八是他的护卫,可姜十八所遵的只是父亲的命令。

    如今他也能感觉到他的父亲怕不是寻常姜氏族人那么简单。

    母亲在时,家中安然无恙。

    母亲刚刚过世,他就惨遭袭杀。

    如谢贤兄所说,正是因为他的父亲是姜氏族人之故。

    父亲究竟是谁?

    在王刺史面前他声声泣血,王刺史却还是以“关系氏族”之重的言词往朝中推托,且他也打听到这几日王刺史都不在江州。

    若是其他时候,他不会多想,可此时他不敢不想。

    王刺史可是连他的叩谢都不受。

    谢贤兄受了,更还数次相助。

    若是王刺史知晓一二,谢贤兄是不是也知道?所以才急急和他“兄弟相称”?

    处理那几间铺子不要紧,要紧的是他想知道谢贤兄到底是如何待他!

    然他所有的疑虑在看到谢贤兄待那只猫儿之后,便所剩无几。

    谢贤兄连只猫儿都舍不得呢!

    姜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角不其然的挑起来,薄光的眼中潋滟风华若花绽放。

    ******

    在谢玉看来,交情就是你来我往。

    历史上那些仗着救了皇帝就沾沾自喜得意洋洋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所以人家给了亲手雕刻的印章,最少就要还一个物件过去,不需要太贵重,才显得亲近,再有烦劳人家再雕刻一个,那就是给下次的交往找由头啊!

    就比如第二日姜晟就送回来了那夜里为挡寒风,谢玉叫人送过去的披风。

    翌日,谢玉又给拿过去了新的披风,说是天气寒凉,正是叫人定做袍子披风的时候,想到了姜晟,就给姜晟做了一件,也不知道大小如何。

    姜晟当时换上,和谢玉身上的披风一样的如同天空样的浅蓝锦缎,边角绣着丝线,是氏族子弟当中常见的款式,可从前谢玉见姜晟时姜晟鲜少穿的这么精致,于是间这简单低奢,书中主角的光环便闪现而出。

    眉若秋月,薄唇似艳,面庞白皙若玉,因未曾出门的缘故,头发也只梳笼了半数,却正如轻风飘逸潇洒,不知道是披风的蓝色似桂水香的远冲书堂,还是松木下的风高而徐引的起伏成浪。

    正是丰神如玉,倜傥出尘。

    谢玉都愣了愣。

    她觉得她穿上男装,披上披风斗篷就很有飒爽青松之意,可跟这位一比,她平白势弱。

    但明面上谢玉的笑容真诚而真挚。

    “二弟,你必须收下,别说本就是为兄给二弟备的,又是仿若量体而裁,就算不是,除了二弟,这府里也没有旁人能穿戴的了。”

    氏族子弟自有风范,旁人怎堪相较!

    姜晟没法拒绝。

    “愚弟谢贤兄长!”

    姜晟道谢,谢玉摇头笑着就好像姜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又说这些,不是平白生疏了?”

    “为兄听说二弟的棋艺在书院中隶属佼佼,不如你我对弈一局?”

    “固所愿耳。”

    姜晟欣然应诺。

    棋盘摆上,黑白对应,圆润清凉的棋子捏在手上,那些繁杂自然摒除,姜晟眼中不经意清亮似水。

    一谈手局下来,谢玉再次确认江州书院中的佼佼棋艺者是真的不凡。

    谢玉故作不忿,又要和姜晟随性画上几笔。

    而后几日自然而然的琴棋书画都交流了一番。

    交情嘛,虽然一开始是俗物打底,可再有情投意合,不,是气味相投,再深交起来就很顺畅了。

    所以当姜晟看到一薄册上谢玉所写的文论,立时眼中溢出星光。

    “贤兄高见,愚弟佩服之至。”

    “不过随手之作而已。”谢玉道。

    那是原来谢玉写的关于治下的一些东西,是说“邦畿千里,维民所止。”

    国土疆域上千里,都是百姓向往的乐土,哪里是最为向往之处呢?天子脚下。为什么呢?因为那里有天子。那作为地方上来说府衙所在极其附近也应该是老百姓愿意停驻的地方,因为地方官员代天子治理。若百姓不敢在府衙前驻足,除却恶民,就是府衙有失。失在什么地方?大概就是让百姓畏惧。府衙每日里都是为百姓计,又怎么会让百姓畏惧呢?或许是每每有百姓诉讼时有偏差偏颇,所以诉讼审理案子就要公正为明,为下次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长此以往府衙定会为百姓所亲近。而连府衙都如此,天子脚下就更是百姓们欢呼之所,由此便可真正为“邦畿千里,维民所止”。

    这样的结果谢玉并不陌生,在她曾经的时代就很接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老百姓们寻常遇到困难往往几个电话打过去相关的机构就有所回应,家门附近靠着官兵所在就觉得安全无虞,即便有天大的诉讼麻烦,时不时的也还有上面的官员下来巡查。举目为四顾,眼看他国内乱,被内乱,脚下四周天空虽不甚晴朗,有人家大奔玛莎拉蒂,也有人家自行车每日奔波,精打细算下来倒也不愁吃穿。

    原来以为理所当然,现在方知乃“道”。

    更不要说是少年姜晟了,只见轻咬嘴角,红润妍色,目若带水:“愚弟可否借读一二。”

    谢玉的心神都恍惚了下。

    这样子,可犯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