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玄梦幻村14:众怒难任
两年前,清风镇安稳和谐,百姓安居乐业。那一年,正值寒冬,大雪下了七天七夜,屋上白雪皑皑,树上寒酥缀缀,到处洋溢着冬天的气息,乍眼一看,就仿佛一幅三月梨花雪景图。
唯一不好的就是,当时清风镇居民衣物准备不充足,特别单薄,因此鲜少有人出门,都是窝在家里,陪着家人。
直到有一天,一支商队进入了清风镇,解决了他们的保暖问题。而这支商队,正是杨华所带领的银花商队。
他们所售卖的东西各式各样,其中也有衣物,但却要比其他衣物更精制,更好看得多,因此刚一进镇就引起了居民们的轩然轰动。
杨华一家三代从商,他们所售的布料不仅厚而光滑,暖而鲜艳,而且价格还十分可观,在这个缺衣少暖的冬季,正是清风镇居民所需要的。
很快,这个消息就传到了王小米的耳中。由于他们家也是做纺织布生意的,但今年却十分缺货,而且剩下的也不足够保暖,所以当听到有外地人带布入镇时,王小米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少顷,王小米就身着厚衣服来到了杨华商队所租的商铺之中,打算看一下他们的布料究竟有何厉害之处。
“小姐也是来买布料的吗?”
王小米刚一进来,商铺店小二李旌就赶忙上前打招呼。
由于这两天来买衣服布料的人非常多,所以王小米刚一进店,李旌就以为她也是来买衣服的,连忙招呼道:
“我们的布料不仅鲜艳光滑,而且十分保暖,在这个寒冬腊月下待几个时辰都不成问题。
此外,我们也有成品的衣服,各种尺寸与样式都有,不知小姐想要哪一款?”
王小米怀顾四周,看到所售卖的布料确实不错,于是为了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王小米转身对李旌说道:“可以带我去挑一下吗?”
“没问题,这边请!”
就这样,李旌领着王小米走向储衣室,让她挑选合适的布料。
就在这时,外面又来客人了,李旌只得让王小米自行观看一下,自己则出去继续招待客人。
储衣室内,王小米看着眼前鲜艳夺目的布料,不禁感叹银花商队的眼光与技术,更好奇他们是如何制作的。
布料不仅看起来美艳而绚烂,而且摸起来光滑而温暖,真正做到了一丝不苟的超然水平。
原本王小米以为他们自家的布料已经是最好的了,可直到看到眼前的布料,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只见王小米在这琳琅满目的衣物里穿梭着,很快就被一件秀丽堂皇的衣服抓住了她的眼球。
那是一件鲜艳亮丽的大氅,一针一线极为精致,纯毛细小,触感即温,有着梅花的清香,牡丹的娇艳,高雅雍容,惊世骇作。
“姑娘喜欢这件衣服吗?”
就在王小米看得入神时,一声温柔响亮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王小米回过头去,只见那人身着一身精致白袍,黑发束冠,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他的肌肤上还隐隐有光泽流动,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
“你是?”
“在下杨华,乃这家商铺的老板。”
杨华自我介绍完后,问王小米道:“姑娘可是姓王?”
“你怎么知道?”王小米看着眼前的翩翩公子,心中不禁好奇。
“看姑娘着装,精致而美丽,不是官家小姐,定是商家之女。
而在这清风镇中,从未听过有什么官家女儿。倒是听说王氏布行有一才女,精通运算与从商,自继承王氏布行一年以来,便让王氏布行一跃成为清风镇中的第一布行。
故杨某斗胆一猜,还望姑娘勿怪!”
“无妨,杨公子聪明绝顶,想来在布料生意方面要更胜我一筹!”
听他讲话,王小米也知道了眼前之人头脑聪慧。既要来做生意,自然要打听好一切,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姑娘谬赞!”杨华拱手答谢,然后又指了指眼前的衣服问道:“姑娘觉得此件衣服如何?”
“此物,乃我生平见过最好的衣服。”王小米给出了很高的评价,接着又说道:“不知可否售卖?”
“抱歉,王姑娘,此物乃是我店镇店之宝,名唤梅丹秀凤服,概不售卖!”
杨华刚说完,就注意到了王小米脸上的失落之感,心中竟有一点冲动的感觉。
兴许是同行商人之间的惺惺相惜,杨华考虑片刻后说道:“不过,倒可以试穿!”
“当真?”闻言此话,王小米欣喜若狂,当即表示就要试穿一下。
半柱香后,王小米换好了衣服,刚刚出来的那一刻,就把杨华给迷呆了,双眼一动不动的盯着王小米看,脸儿在寒冬的刺激下更加红晕起来。
只见身披大氅的王小米,加上高腰襦裙,肤如凝脂,就宛如温玉一般让人爱不释手。
远远看去,眉如柳,眸似水,隐含淡淡的忧虑,万千青丝,垂可及腰,一簪绾起,上挂流苏,轻轻摇曳,似天仙下凡,婀娜多姿,气若幽兰。
兴许在这一刻,杨华的心便已跑到了王小米的身上。
“好看吗?”
王小米问了几遍后,杨华才反应过来,连忙结巴回道:“好……好看!”
二人皆相视一笑。
之后的几天里,二人经常相约讨论布料上的问题,久而久之,彼此之间都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
终于在某一天晚上,在李旌的怂恿下,杨华鼓起勇气给王小米写了一封信,内容是:
书呈一位姑娘
“承蒙上天之美眷,得幸与姑娘相识。此时正值寒冬腊月,飞雪飘飘,吾之所语,三千不止。奈何提笔匆忙,墨水慌张,描来绘去,不过几行。
今夜良辰美景,繁星清澈,皓月当空,吾甚欢之。遂换一生之勇气,以笔代语,欲邀姑娘共赏芳宵!
自见姑娘,心中便有两月。一轮皎洁如常,隔云窗外;一轮朝思暮想,念念不忘。
离别之后,辗转难寐。究之,盖深陷情潭,此乃常理,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不求与姑娘做水中鸳鸯,但求为姑娘化飞雪一场,落在汝肩,融进汝心,此便足矣。
姑娘,虽无天人芳泽,于吾心中,却是倾国之容,闭月之颜;且通晓情怀,知书达理,吾甚喜之。此乃,吾之所系,吾之所憶。故吾之情,身不由吾!
姑娘生得温婉,似青梅初酸,吾欲张口却心不敢,意又痴缠。委婉一笑,抵过半壁江山;一举一动,惹吾心中生怜。想和姑娘推杯换盏,彻夜长谈,从古时好月到今朝浪漫,从当下风景到往后余生,却又不知能否有幸?
嗟夫,文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何止其乎?汝知其也耶,不知其也耶,吾之真心,如皎皎月乎。若姑娘不喜,且当一笑弃之!”
唯一不好的就是,当时清风镇居民衣物准备不充足,特别单薄,因此鲜少有人出门,都是窝在家里,陪着家人。
直到有一天,一支商队进入了清风镇,解决了他们的保暖问题。而这支商队,正是杨华所带领的银花商队。
他们所售卖的东西各式各样,其中也有衣物,但却要比其他衣物更精制,更好看得多,因此刚一进镇就引起了居民们的轩然轰动。
杨华一家三代从商,他们所售的布料不仅厚而光滑,暖而鲜艳,而且价格还十分可观,在这个缺衣少暖的冬季,正是清风镇居民所需要的。
很快,这个消息就传到了王小米的耳中。由于他们家也是做纺织布生意的,但今年却十分缺货,而且剩下的也不足够保暖,所以当听到有外地人带布入镇时,王小米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少顷,王小米就身着厚衣服来到了杨华商队所租的商铺之中,打算看一下他们的布料究竟有何厉害之处。
“小姐也是来买布料的吗?”
王小米刚一进来,商铺店小二李旌就赶忙上前打招呼。
由于这两天来买衣服布料的人非常多,所以王小米刚一进店,李旌就以为她也是来买衣服的,连忙招呼道:
“我们的布料不仅鲜艳光滑,而且十分保暖,在这个寒冬腊月下待几个时辰都不成问题。
此外,我们也有成品的衣服,各种尺寸与样式都有,不知小姐想要哪一款?”
王小米怀顾四周,看到所售卖的布料确实不错,于是为了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王小米转身对李旌说道:“可以带我去挑一下吗?”
“没问题,这边请!”
就这样,李旌领着王小米走向储衣室,让她挑选合适的布料。
就在这时,外面又来客人了,李旌只得让王小米自行观看一下,自己则出去继续招待客人。
储衣室内,王小米看着眼前鲜艳夺目的布料,不禁感叹银花商队的眼光与技术,更好奇他们是如何制作的。
布料不仅看起来美艳而绚烂,而且摸起来光滑而温暖,真正做到了一丝不苟的超然水平。
原本王小米以为他们自家的布料已经是最好的了,可直到看到眼前的布料,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只见王小米在这琳琅满目的衣物里穿梭着,很快就被一件秀丽堂皇的衣服抓住了她的眼球。
那是一件鲜艳亮丽的大氅,一针一线极为精致,纯毛细小,触感即温,有着梅花的清香,牡丹的娇艳,高雅雍容,惊世骇作。
“姑娘喜欢这件衣服吗?”
就在王小米看得入神时,一声温柔响亮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王小米回过头去,只见那人身着一身精致白袍,黑发束冠,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他的肌肤上还隐隐有光泽流动,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
“你是?”
“在下杨华,乃这家商铺的老板。”
杨华自我介绍完后,问王小米道:“姑娘可是姓王?”
“你怎么知道?”王小米看着眼前的翩翩公子,心中不禁好奇。
“看姑娘着装,精致而美丽,不是官家小姐,定是商家之女。
而在这清风镇中,从未听过有什么官家女儿。倒是听说王氏布行有一才女,精通运算与从商,自继承王氏布行一年以来,便让王氏布行一跃成为清风镇中的第一布行。
故杨某斗胆一猜,还望姑娘勿怪!”
“无妨,杨公子聪明绝顶,想来在布料生意方面要更胜我一筹!”
听他讲话,王小米也知道了眼前之人头脑聪慧。既要来做生意,自然要打听好一切,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姑娘谬赞!”杨华拱手答谢,然后又指了指眼前的衣服问道:“姑娘觉得此件衣服如何?”
“此物,乃我生平见过最好的衣服。”王小米给出了很高的评价,接着又说道:“不知可否售卖?”
“抱歉,王姑娘,此物乃是我店镇店之宝,名唤梅丹秀凤服,概不售卖!”
杨华刚说完,就注意到了王小米脸上的失落之感,心中竟有一点冲动的感觉。
兴许是同行商人之间的惺惺相惜,杨华考虑片刻后说道:“不过,倒可以试穿!”
“当真?”闻言此话,王小米欣喜若狂,当即表示就要试穿一下。
半柱香后,王小米换好了衣服,刚刚出来的那一刻,就把杨华给迷呆了,双眼一动不动的盯着王小米看,脸儿在寒冬的刺激下更加红晕起来。
只见身披大氅的王小米,加上高腰襦裙,肤如凝脂,就宛如温玉一般让人爱不释手。
远远看去,眉如柳,眸似水,隐含淡淡的忧虑,万千青丝,垂可及腰,一簪绾起,上挂流苏,轻轻摇曳,似天仙下凡,婀娜多姿,气若幽兰。
兴许在这一刻,杨华的心便已跑到了王小米的身上。
“好看吗?”
王小米问了几遍后,杨华才反应过来,连忙结巴回道:“好……好看!”
二人皆相视一笑。
之后的几天里,二人经常相约讨论布料上的问题,久而久之,彼此之间都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
终于在某一天晚上,在李旌的怂恿下,杨华鼓起勇气给王小米写了一封信,内容是:
书呈一位姑娘
“承蒙上天之美眷,得幸与姑娘相识。此时正值寒冬腊月,飞雪飘飘,吾之所语,三千不止。奈何提笔匆忙,墨水慌张,描来绘去,不过几行。
今夜良辰美景,繁星清澈,皓月当空,吾甚欢之。遂换一生之勇气,以笔代语,欲邀姑娘共赏芳宵!
自见姑娘,心中便有两月。一轮皎洁如常,隔云窗外;一轮朝思暮想,念念不忘。
离别之后,辗转难寐。究之,盖深陷情潭,此乃常理,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不求与姑娘做水中鸳鸯,但求为姑娘化飞雪一场,落在汝肩,融进汝心,此便足矣。
姑娘,虽无天人芳泽,于吾心中,却是倾国之容,闭月之颜;且通晓情怀,知书达理,吾甚喜之。此乃,吾之所系,吾之所憶。故吾之情,身不由吾!
姑娘生得温婉,似青梅初酸,吾欲张口却心不敢,意又痴缠。委婉一笑,抵过半壁江山;一举一动,惹吾心中生怜。想和姑娘推杯换盏,彻夜长谈,从古时好月到今朝浪漫,从当下风景到往后余生,却又不知能否有幸?
嗟夫,文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何止其乎?汝知其也耶,不知其也耶,吾之真心,如皎皎月乎。若姑娘不喜,且当一笑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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